国家社会关系视角下的社会问题研讨
——浙江省社会学学会2013年首期学术沙龙
编者按:2013年5月11日,浙江省社会学学会在杭州举办首次学术沙龙,主题为“2013浙学论坛:国家社会关系视角下的社会问题”。学术沙龙由学会会长杨建华研究员主持,学会副会长毛丹教授和来自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社科院、浙江省委党校、浙江大学、浙江财经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树人大学和杭州社科院等15位专家学者出席。浙江财经大学童志锋博士作了题为“国家与农民的环境抗争——一个初步的分析”的主题发言,与会学者分别从各自的角度和理解对国家与社会关系视角下的社会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与看法。本期刊出杨建华、童志锋、汪锦军、王先益、毛丹、周广庆以及张祝平等7位学者的发言,以飨读者。
社会学;社会问题;国家社会关系
浙江省社科院调研中心主任、浙江省社会学学会会长、研究员 杨建华
最近读了一篇关于农民环境抗争的研究报告,报告主要利用了国家社会关系这一视角,这个视角从西方的社会学理论移用过来,又给了一种中国的文化解读,不单纯是抄用或者搬用西方国家社会的框架。运用这样一个框架来解释西方社会可能具有解释力,但是照搬到中国来的时候,该怎样形成这样一个框架,见仁见智。因为国家与社会这个关系,中国和西方是不一样的。中国自从进入文明社会,采取了与西方社会不同的发展路径。中国是在保留氏族社会的格局下进入文明社会,而西方比如古希腊、古罗马,完全是割裂了血缘的纽带,形成了一个地域的城邦社会。中国文明社会是从家族到氏族,然后形成国家。也就是说,国家是在家族、氏族的基础之上形成的,所以形成了两条不同的路径,并且一直到目前还在影响这两个不同地区的社会发展。
从这个角度来说,如何运用西方理论这样一个国家与社会关系框架来解释中国社会、中国发展,需结合本国的文化进行建构。应该说浙江财经大学童志锋博士在这方面做了很好的探索,他利用中国的知识、文化和社会关系来解释农民环境抗争当中所发生的国家与社会、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种种博弈。在当前中国社会转型过程当中,社会问题很多,它所具有的复合性、变异性和潜在性的各种问题的关联,都需要社会学理论进行相关的解释,并加以解决。在这个问题上,国家与社会关系不妨是一个很好的视角与范式,所以利用这样一种视角、范式、框架来解释或者分析中国的社会问题,是不是能够推进我们对于一些问题的认知?这就是我们今天确立的主题以及围绕这个主题举行学术沙龙的目的。
浙江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浙江省社会学学会副秘书长 童志锋
社会学的研究是偏解释性的研究,需要一个理论的对话和视角。在开展“国家与农民的环境抗争”这一课题研究时,我试图找一个自己能够接受的,或者是对于环境抗争,尤其是对于农民抗争能够有解释力的一个视角。
近年来,大规模的环境抗争事件开始增多,2005年发生在浙江画水镇和新昌等地的三起环境抗争事件较早地得到了学界的关注;2012年7月份以来,四川什邡、江苏启东、宁波镇海又连续发生了三起较大的环境抗争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3年5月4日,昆明又出现了规模较大的反PX事件。
从1993年开始,社会群体性事件大概是0.87万起,2005年已经到了8.7万起,翻了10倍,2006年超过了9万起。*金太军、赵军锋:《群体性事件发生机理的生态分析》,《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5期,第82-87页。在这些高发的群体性事件中,环境抗争类事件约占20%。环保部门的数据也显示,近些年来环境抗争事件以每年29%以上的速度在增长。在这样的大背景下,选择环境抗争作为研究对象,并将其纳入抗争政治的研究范畴,试图回答环境抗争事件是如何生成和发展的这一核心问题。
我梳理了中国抗争政治研究的基本路线,发现国内的抗争政治研究出现了几个方面的转变:
第一个转变是从“日常抗争”到“以法抗争”。比如说在日常抗争里,从斯科特开始到后来历史学家高王凌,包括农民偷懒的行为等。后来研究的范式进一步发生了变化,像香港中文大学的李连江,还有伯克利大学的欧博文,合作发表了一系列的关于农民抗争的研究论文,提出了一些新的解释范式,称之为“依法抗争”。后来于建嵘称之为“以法抗争”。我个人理解倒是没有太大的差异,可能于老师更加强调在抗争政治研究里面,抗争的组织性在增强。
第二个转变是从“一元选择”到“多元选择”。在整个抗争政治的研究过程之中,从理性、感性的选择开始逐渐偏重到多元选择。在20世纪60年代,勒庞(Gustave Le Bon)、布鲁默(Herbert Blumer)、斯梅尔塞(Neil Joseph Smelser)等集体行动研究学者,比较强调非理性和情感在抗争中的作用。国内学者应星基于中国本土,专门研究了“气”和农民的抗争问题,其实还是偏重于强调情感和非理性在抗争中的作用。20世纪70年代,资源动员理论与政治过程理论获得了发展,这些理论更强调组织和资源等作用,偏重于理性选择路径。目前,理性、感性融合研究已经成为新的趋势,比如赵鼎新教授明确指出,在后续的研究过程中,很难把理性和情感在抗争政治研究中进行明显的区分,并提出了一种调和的方法,即应该从宏观和微观相连接的角度去探讨这个问题。
此外,在抗争政治研究中,也出现了从组织动员到网络动员的转变,尤其是近期的研究,特别重视互联网网络动员的重要性。
梳理完前人的研究之后,我们会发现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当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研究视角刚被提出来的时候,我们对国家研究视角还是蛮重视的,但是越到后面越发现,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强调社会中心论,特别强调比如说社会力量在其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强调底层视角的重要性。换言之,研究视角偏重于“社会中心”视角,而忽视了“国家中心”视角的重要性。另外,之前的很多研究更多地偏向于策略和抗争方式等方面的探讨,忽略了在抗争政治研究过程中的一些核心问题,如抗争政治的生成问题或者发展的规律性问题。
对中国这样的威权主义国家而言,社会的力量本身就是很弱小的。而且,社会的空间从某种意义上,大多是国家让渡的。“国家中心论”的视角更适合理解中国的抗争政治。这里先简单介绍国家中心论研究理论脉络。20世纪80年代以来,国家中心论就开始强势回归。一是《把国家带回来》一书的作者Skocpol及其研究群体强调,“国家并不是中立的,并不是对外在需要的被动接受者,而是一个有着自身利益追求和相对独立性的行动者;它受制于阶级分化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国际性国家体系,具有独立性,国家能够改变规则以有利于自身的利益,或者出台政策来增强社会对它的支持,协调社会中不同利益之间的关系,并介入到经济和社会政策中去。”*陈那波:《国家、市场和农民生活机遇——广东三镇的经验对比》,《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6期,第4-5页。二是以列维等为代表的理性国家理论,强调“国家自身并不是一个行动者,而国家的代理人、向国家提出需求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群体才是行动者。”*陈那波:《国家、市场和农民生活机遇——广东三镇的经验对比》,《社会学研究》2009年第6期,第4-5页。
借用国家中心论的视角,具体到环境抗争研究,我的基本思路可分为两条:一是从政府对于农民的政治管制、农民的内部分化等方面研究农民抗争行动的抑制性因素;二是从政治机会、动员结构和认同建构这三个视角研究农民抗争行动的促发性因素。
实际上在解释的过程中借鉴了很多西方学者的理论,思考着从国家中心论这一视角和这些理论连接起来,然后去解释抗争行动的生成和发展。比如在农民抗争行动的抑制性因素研究中,国家对农民的政治管制对于集体行动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这是我们要研究的问题。在农民的环境抗争过程中,有很多学者特别强调组织性的作用,实际上在中国抗争群体即使有组织性,这种组织性本身也是要打折扣的。于建嵘教授曾提出“以法抗争”的概念,强调抗争的组织性,他的研究指出,在某些区域出现了抗争分子跨县域的联网行动。不排除有这样的个案,但是从国家的视角出发,有很多的因素会抑制有组织的农民抗争。如果农民的集体行动真是有组织性的话,政府会在第一时间对这个组织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尤其是对稍微有些政治取向性的组织。现在确实有一些由个别农民成立的环境类组织,但是这仍然只是一些个别的案例,不能上升成一个普遍性的东西。在农民抗争行动的促发性因素研究中,我们重点从政治机会、动员结构进行阐述。
1.在农民抗争的政治机会研究方面。我们强调下面几个因素的重要性:一是媒体的开放性。实际上媒体为环境抗争创造了一个很好的机会。尤其在90年代之后,我们从相关的数据来看,媒体对于环境抗争事件的报道,相对于之前还是出现了一些松动,当然这是把它作为农民抗争的一个政治机会来看。二是法制与和谐话语的强化。法制与和谐日益成为国家强大的话语,并为农民的抗争提供了合法性,比如农民在抗议书、横幅上大多或打出坚决拥护中央和谐社会的建设等标语。三是分化的行政体系给农民提供了抗争的机会和空间。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行政分化,包括环保部门和其他部门之间在具体事务处理上的行动分化,为农民抗争提供了机会空间。比如怒江的环保抗争事件,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与云南地方政府之间,他们在很多利益方面有很大的不一致,所以整个行政体系处于分化的状态,这为农民提供了一个抗争的空间。
2.在动员结构研究方面。20世纪70年代的资源动员理论,特别关注行动组织在其中的重要性,但是这一理论在中国未必适用,中国的行动组织是非常少的,而且它被政府严格地政治管制。在中国更多出现的是建立在熟人关系基础上的动员结构。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中国农村社会环境抗争数量在不断增长是一个基本的事实。究其原因,主要是工业化与城市化本身是一个后发展中国家试图快速赶上发达国家的基本战略,中国也不例外,作为国家政策的一部分,工业化与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主要是轻工业向重化工业转型的过程、快速城市化的过程,中国整体的环境问题处于爆发阶段。而在农村地区,一方面由于农村工业化的高歌猛进,比如大规模的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都建设在农村或郊区;另一方面由于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农村就成为生态环境污染的重灾区。农村生态环境的恶化,导致了农村环境抗争事件的较快增长。
环境问题有可能成为社会不满情绪的一个宣泄口,因为研究发现环境运动、环境抗争等容易获得人们的支持,也更加容易获得合法性,当然也不排除在这个过程之中会有很多其他的因素加入进来。另外在研究环境运动中要注意的是,主动性的环境抗议在不断增加,研究发现有些抗议是被动性的,比如说等污染已经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有些农民才去抗争,这就是被动性的,但是现在主动性的抗议在增多。未来的研究要关注社交网络,关注互联网在抗争过程中的作用。近年来社会媒体和互联网在不断地改变着中国环境保护运动的性格和特征,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有可能会导致中国环境保护的激进化。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副教授、博士 汪锦军
针对社会上很多的抗争性行动或者群体性事件,实际上地方政府的很多行为都是合法合规的,但是这些合法合规行为的背后又有很多非常不合理的东西。就是说一个合法的东西,到最后导致的是一个不合理的结果,甚至是政府与社会双输的结果,或者说是一个零和的博弈,就是说政府可能赢了,但是到最后抗争性事件出来了,政府也不算赢。因此,现代社会的很多事情可能非常需要在法制之外用社会学的视角去思考。
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现代化在很大程度上是政府介入社会的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当中,借用费孝通的观点就是国家对现代社会、对农村社会的介入,打破了传统社会的很多关系网络和伦理,又没有建立一种现代制度的关系网络,实际上国家的介入导致了乡土社会一种失序的状态。现在再去思考费孝通的这个观点,我觉得至今依然存在这个问题,就是国家扮演着对乡土社会的传统,或者说传统伦理和传统社会,或者基于家族这种关系的一种消解力量,在现代社会里面没能建立起一种非常好的关系网络,从而使这种关系网络能够和国家有一种良性的互动。
实际上国家与社会的研究,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西方是非常热门的,但是在90年代中期以后,西方的国家与社会研究基本停止,或者说没有理论更新。所以我们现在在介绍西方理论一般都是90年代以前的理论,包括米戈达尔、斯科特。西方相对比较成熟的中观理论,现在引进来就觉得特别新颖,因为我们过去一直缺乏一个国家与社会的视角,过去单纯的一种政府观,或者单纯的一种整体主义的思维,在现代社会遇到了很多困境。所以我们不得不去思考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可能对建构现代社会具有重要的作用。这个里面在理论的基础或者在理论的资源上面,讨论比较多的主要是法团主义和多元主义。法团主义理论主要来源于当时希特勒的法西斯主义,但是后来整个欧洲国家与社会的关系都受法团主义的影响,到后来学界在理解欧洲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时候,都比较倾向于用法团主义的模式去理解;另外一种模式就是以美国的多元主义为代表的多元主义国家的社会观,强调社会的竞争性,强调社会是一个分化多元的社会,这种社会通过竞争的方式来影响国家,甚至有时候社会和国家之间是对抗的,这种模式特别强调一种社会的多元视角,它不像法团主义认为两者是一个整体,而是强调通过多元的利益声张来影响国家的决策。
从现在的发展情况来看,法团主义相对于多元主义来说更符合中国的现实情况,但实际上有很多的批判,国家与社会关系到目前为止,并不是一个法团主义的模式,现在看似社会被整合到整个国家的关系当中,但是一旦涉及到具体利益,实际上国家与社会之间是割裂的,包括农民的很多抗争,抗争的背后反映了农民的很多利益没法通过一种制度化的连接反映到国家的政策当中,或者我们再去思考社会组织的发展也是,过去我们认为法团主义比较好解释社会组织的发展,实际上也不是,很多地方的社会组织也不是法团主义模式,社会组织很多可能也是游离于国家之外来发展。现在整个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模式,既不是法团主义也不是多元主义,这或许跟有些学者说的是法团主义模式,观点不相同,但很多学者的想法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我认为法团主义的理论,不如说是我们对未来的一个期待,就是希望在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之间能够建立起类似于法团主义的这种模式,从而使政府与社会之间有一种制度化的连接,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可能比较符合政府在当下发展的一些实际情况,以及整个政府结构和意识形态的一个理解。
目前在政府与社会关系之间,最主要的矛盾是纵向间的政府权力结构跟横向的社会结构之间缺乏一种纽带,这个纽带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纽带?比如说在村级组织里面的村委会、党组织,实际上有一种类似于行政化的倾向,这种行政化的倾向导致村民缺乏对村委会和党支部的理解和信任,很多村民倾向于把它看作是政府的助手,一旦有政府的一些行为,包括环境事件,村民认为村委会不是村民利益的代言人,而是政府利益的代言人,社会的力量很难通过这个结构来申明他的利益。所以很多的群体性事件,包括环境抗争性事件,表面上看是一种突发性的社会危机,实际上表现出来的利益结构都带有普遍性的,就是纵向间的,比如说基于上级决策的利益,比如很多地方政府在政策决策的时候,可能完全是自上而下的,缺乏和社会的互动,哪怕吸收社会的意见他也不和社会讨论,他往往是通过政府的这个角色来了解社会他们怎么想的,他们有哪些利益需求,这个就没有一种公共讨论的空间,所以一旦有问题了,它不能成为一个公共问题,而是碎片化的个人利益问题和政府利益问题,在缺乏这么一个纵向权力和横向社会结构之间的组织结构情况下,不能声张或者说不能存在一种公共理性的东西,这可能是现在社会建设里面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
所以现在政府一直在强调要推动社会建设,但实际上政府的权力结构非常不利于社会的建设,甚至很多的政府项目进村导致的不是社会的成长,而是社会的消解,就是他把一个社会消解为原则化个体的过程。因此,现在最大的问题,国家的权力在现代社会建构里面有如此大的影响力,但是这种权力有没有可能成为一个推动社会发展的角色,而不是消解社会自我良性发展的一个角色,这可能是现在比较麻烦的一个事情。
浙江省民政研究中心副主任 王先益
我们现在进入了一个社会建设的时代,或者说社会学兴旺发达的时代,我认为这个时代已经来临。最近看了一篇文章,主题是“社会地产化”,这篇文章写得非常好。这个“地产化”让这个时代阶层出现混乱。原来我们讲橄榄型社会,但是由于社会地产化,实际上是反其道而行了。有些政策的目标本来是促进社会建设的,但结果却出现背离。中央政府在强调改革政府审批职能,处理好政府、社会和市场的关系,但有些地方政府还是在收紧权力,或者在争取权力。现在,社会问题已经很突出了,我理解的国家社会关系或者是政府社会关系,或者说是官民关系,目前官民关系已经到了非常严峻的程度。
现在经济建设、文明、文化这几个领域关注的人很多,社会建设这个领域目前理论层面文章也很多,但是还缺少真正的社会问题专家给这个社会把脉,或者说缺少把脉的这一套技术。目前的这个时代,需要社会学家或者社会学者为这个社会来把脉,尽可能用我们的知识、理论为这个社会的建设起到一定的作用。
刚才讲到政府和社会两个是脱节的状态,现在理论和实践也是一个脱节的状态。我们今年想重点对社会建设做一些实实在在的理论和实践结合的东西,从示范试点实验的角度来做这方面的研究。社会建设的整个路径还不是很清晰,我们想做一个统筹方面的研究,对目前的一些社会问题进行诊断,提出我们的对策。从表面上看是水、空气等环境出了问题,实际上都是社会问题的折射。我们现在缺少从国家这个层面,从更高、更全面的视角来进行整体改革和推进社会建设。社会问题在不断地向消极方向发展,或者是越来越严重,这个时候在这个领域我们想做一点对这个社会的进步和发展起到一定推进意义的事。在座的各位如果对这个领域感兴趣,希望能共同参与我们的研究。刚才童老师提到的环境保护只是一个方面,更多的冲突和矛盾体现在土地整合和拆迁上,归根到底还是社会建设出现了问题。100年前提出的社会建设到现在再来重提,这在当下中国是很有现实意义的。我们想做一个研究,选一个县或者一个市来做这个实验,引起足够的关注。我们也在思考一些问题,如果说从单项政策的层面我们已经考虑得够细够多了,那么为什么这么多政策出来以后,社会发展并未能真正进入一种良性的状态?比如,社会组织建设方面的政策已经不少了,政府部门不可谓不重视,但是社会组织在很多地方依然是“俱乐部”状态,并未真正体现这一组织的独立性和活力。这主要还是由于现代社会组织建设理论紊乱,导致政策体系不完整。现在社会组织研究的专家很多,但是管理部门并不用他们的理论,理论和实践出现脱节。我个人认为,社会建设的理论要重新建构,实践要创新发展。社会学者要在这一新的改革时代,肩负为这个社会的发展问诊把脉、开好药方并跟踪观察疗效的使命,要有所担当。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浙江省社会学学会副会长 毛 丹
我们现在关心的几个主要的社会关系,如官民关系、劳资关系、城乡关系与族群关系,以及所有社会问题的发生、呈现方式、感受方式和解决方式,都处在一个特定的结构当中。不理解这个结构,就无法理解这件事情为什么在我们这里是这样,在别的国家和地方就不这样。大家还经常讲到个人行动、集体行动,但是所有的行动都是对环境或者结构的一种感知、判断、了解,如果离开了这个结构性条件去直接归纳行动类型、特征等,实际上无法理解为什么这么去感受,为什么这么去判断,为什么这么去决定,为什么这么去调试。那么,现在的结构是一个什么结构呢?我们实际上还不太注意去理解。现存的关于结构的社会学知识、社会理论,主要是以欧美常规性国家和社会为经验基础,所以在理解与描述中国和印度这类国家或者社会的结构时,也不可能在既有的理论当中找到现成的东西来解释。
印度学者查特杰有一本书提出“政治社会”,认为印度的社会是政府正式的制度、力量管不到的社会,这个社会不是什么公民社会理论能解释的,特别是底层里面的政治不是公民政治或国家政治,是印度特别的政治。它作为一个特例,是现在常规性的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理论没有办法解释的;作为一般道理,印度社会提示:需要有更大的、不同视野、不同角度的国家与社会理念来重新看待这个问题。他的概念在命名上不太准确,但是他的问题意识和角度是很好的。
中国呢,借用福山说法,从先秦就开始建强大国家来管理社会,这是一个历史的传统,中间虽然有很多反复,家族制的东西在反复,但是依靠非血缘的、非地缘的官僚体制来管理这个庞大的社会,这是一个牢固的传统。这个传统跟欧美、拉美、印度都不一样。印度甚至比我们更滑稽,印度有一个种姓制度加上阶层制度的混合,是国家根本插不进去的地方,所以现代民主制度可以轻易建起来,为什么可以建起来?因为你很外在,你的东西管不着我,就是不要你这个国家我也能存在。中国是反例,中国是一个强大国家,国家只要有心、有力量、有条件,会一直管到你们两口子生不生孩子为止。这种传统到了1949年以后,受到力度更大的建设强大国家的刺激,已经发展为社会学家有时候会称之为建设总体性国家、总体性社会的极致状态。有些人叫总体性国家、总体性社会,那就是行政主导或包办社会,政府掌控一切资源,经济、政治和社会的资源,用行政手段来组织社会,用行政贯彻的方式来动员,所有社会层面的东西都没有了或希望它不要有了。这个社会没有办法用西方国家和社会相对分离的那种范式来看待,社会的所有形态和命名都不一样。一般而言,讲传统社会形态,大概主要是家庭邻里关系、社区和市镇等等,讲现代社会形态,大概主要是社区、市场和国家。而我们讲的是基层社会、单位、人民公社和城市居委会等。在这个结构中,你们希望看到的社会组织没有,你们希望看到的叫做聚居共同体的社区没有,市场在改革以前实际上也没有,它是这么一个特别的社会。
这个社会是怎么起源的,它的呈现形式、内部机制、演变方向,最好的方向是什么?需要理解,但是这里面唯独单位制我们做过一些好的研究,而整个所谓基层社会我们没有很好研究。其实这个词一看就应该觉得很有意思。一方面,乍看很难理解,社会怎么会有基层、中层和上层的区别,基层社会上面难道还有上流社会?另一方面,回到中国的情境它又很容易被理解,它是一个国家建构总体性国家、总体性社会的一个部分、一个层级,是国家希望用科层制的方式改造社会,重组社会的一个半成品。在按照这种方式进行整合的过程中,产生了直接贯彻下来的合意图的产品,比如单位制建起来了,群团组织建起来的;同时也有了因为财力、能力不及而建了一半的产品,比如说居委会;还有连一半都做不到、只好退回来一点的产品,比如人民公社。前阵子有些研究者从学理出发,说应该把社会组织统一起来,都叫做社会组织,没有什么社区组织、群团组织之分,这就缺乏精确理解中国社会的意识,群团组织怎么会变成社会组织了?二者真不是一回事情。此外,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就是想彻底改造但是改造不提,比如说很多人在研究的宗族,这套东西没法改变,一有条件它又出来了;还有一些是意外结果,就是想按国家意图改,最后改造出了别的东西,也不是你愿意看到的,也不是人家愿意看到的。所以这些合意图产品、不完全合意图产品、残留产品、意外产品合起来,成了我们的基层社会。这个基层社会不是扁平化的社会,不是社区,里面有党组织、群团组织,有它特定的运转关系和机制,构成了整体性国家建构和演变过程当中的中国社会。理解了这个,我觉得大概就可以理解很多事,童志锋刚才讲的农民环境抗争,不就是这个结构塑造出来的吗?
所以,现在我特别呼吁重新回过头来认真对待那些概念,基层社会、单位、居委会以及群团组织等,这些关键的节点弄清楚了,中国社会就大概可以被描述。描述这些东西的时候,你还不能够简单地套用西方上世纪90年代前后的那些国家和社会的所谓“两分”的规范。我觉得需要有一个整体的,依据经验重新作出的认识,否则很多事情根本讲不清楚。我自己这几年老是被赶着做这个做那个,但是内心很想挨个去研究,比如说很想做做中国居委会制度的起源,看看它是怎么变成一个居委会而不是社区,它要转向新社区,困难在哪里?村庄里的集体经济,为什么弄不成合作经济?因为集体经济压根儿就不是合作经济,不能倒过来用合作理论市场来看看集体经济有什么问题?它不是这么一个路径,你要倒回去看那个东西。
所以我还提倡并希望年轻的同志矫正一下感知问题的方式,从这些角度去研究,可能会在国家和社会关系理论上、解释中国的维度上得出新的东西。调整了以后,在一般性讨论国家和社会关系理论时会有不同的判断,你至少把自己放到和已有理论在一个平等的地位上,而不是人家研究了什么,我赶紧介绍什么,介绍了也没用。转变的路径,我个人提倡要倒过来做,真的要去研究研究中国社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社会,而不是拿着已有的另一个社会、基于其社会经验抽象出来的概念理论,来简单解释中国社会。人家的理论可以作为视角,但是不能直接用这个理论来解释,我觉得这样运用既没惊艳感,也不具备科学性。
最后,说说中国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以及可能成长的方向与方式。我觉得也不像很多研究者想象的,最终是什么国家和市场“两分”情况下的良性互动,那几乎是个“鬼话”,太抽象。什么东西是可能成长的?印度有印度人的成长方式,我们可能也会有我们的成长方式。最近在设想,中国基层社会下一个最大限度的成长空间是什么?有没有可能用“地方社会”概念去理解,它能不能成长为地方社会?关于地方社会的讨论在社会学、政治学脉络当中都有,在历史学的脉络当中也有,比如说讨论到英国社会,肯定是英国有一个条件是地方社会强大;讨论到我国台湾地区国民党党制的结束也是因为地方自治有基础;讨论到美国,会讲公民从自己熟悉的社区事务开始,从自己身边的社会组织当中成长为各种各样的公民,学会公共关心,等等。但是,地方社会究竟有什么形态、性质、规范、类型及其成长方向,都需要重新认真去研究。另一方面,国家能不能从一个社会统治者变成类似于处理国家跟市场关系的那种规制者,也需要同步进行研究。
至少,以上这些东西在讨论国家与社会关系问题时不能越过,否则在理论上很难解释实际的社会状况。如果理论与社会完全是两回事,所有可能的进步在里面找不到任何的依托,我觉得这就是麻烦。这是我对这个问题的考虑,也是我给自己的博士生、博士后们提供讨论的一个渠道。我不提倡只理解国家社会关系的常识化理论,还得知道别人在讲什么,在研究什么。两眼一抹黑,你讲的我不懂,我不理你,我就只跑中国社会的角角落落,当然不对。只跑没用的,比方说我要了解农村基层社会,跑到一两个地方做案例研究显然不够,所以我就一年花200多天时间到全国很多地方跑,可是如果你没有理论意识,跑来跑去观察只意味着一个个笨拙经验的机械累加,你跑的量再大,还是在一个水平上,多跑一千个也没用。所以,你该有的理论知识得有,该学习的东西还得学,但是那个东西不能简单、现成地搬过来用,你要取功名,要多发点文章,要评个教授,那另当别论,但是你千万不要以为学点、介绍点既有理论,这就是一个严肃的关于中国社会的学术研究,是一个有创造性的学术研究;不要觉得我使用国家社会两分、协作的现成框架作为规范,然后诊断一通社会问题,或者说上一套什么依法抗争、违法抗争之类常识化归纳、抽象程度很低的东西,就完成了本土社会研究。那不是扯淡吗?
在国家和社会关系的理论研究方面,我们国家的格式特别有特点,特别独特,又在剧烈的变动当中,我觉得这是这个社会提供给大家做理论研究的最好的观察场,如果策略得当,意识得当,这仍然是一个最能显现创造力、施展创造力的领域,我相信是可以做出好成果的。
浙江树人大学副教授、博士后 周广庆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社会学沙龙,探讨社会问题和社会建设,是很切合这个时代的历史主题的。未来的时代是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同台共舞的时代,也就是说社会学家登台表演的历史时代到来了。接下来,我谈谈新民主主义革命以来的三个历史时代和中西方社会结构差异。
刚才王先益教授提到社会建设的时代已经到来,这个提法我有同感,我称此为第三时代的来临。
第一个时代是政权建设时代。这个时代的历史主题是打天下夺取政权以后巩固政权,要解决的问题主要是把新生的政权巩固下来,永远结束“挨打”的问题,即外国侵略问题、民族独立问题。这个时代一切围绕着政权建设问题,所以,毛泽东时代全国上下提出“政治挂帅”的口号。毛泽东很好地完成了他那个时代中华民族赋予他的历史使命,他无愧于历史,无愧于人民,无愧于祖先。不管他犯过多少错误,但在完成历史使命方面,他站在了历史山峰的最高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今人对他只能高山仰止。毛泽东时代构成了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这个历史时期很好地完成了中华民族的历史使命,是无论如何不能否定的。所以,习近平总书记说:“不能用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两个不能否定”的重大政治意义》,《光明日报》2013年5月7日,第1版。
第二个时代是经济建设时代。邓小平开创了中国改革开放新时代,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领导中国进行经济建设的三十年,属于中国经济建设时代。这个时代是在政权问题已经得到很好解决的基础上开始的。这个时代世界的主旋律是“和平与发展”,中国的历史主轴已由政治建设转到经济建设。邓小平看准了这个时代的历史主旋律,领导中国人民改革开放,一心一意搞经济建设。邓小平的伟大,就在于他领受了新的历史使命而又无愧于新的历史使命,他从毛泽东那里接过了历史的接力棒,但并没有停留在毛泽东时代,而是领导中国人民开创了一个崭新的历史时代——经济建设时代。继邓小平之后的江泽民和胡锦涛,都抓住经济建设中心不放,不管国际形势怎么复杂,怎么变化,都排除干扰搞建设,他们都抓住了历史的主题,没有“跑题”,没有偏离中心,使中国获得了十分难得的三十年高速发展,创造了“中国奇迹”。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解决了中国的“挨饿”问题,他们都无愧于中华民族赋予他们的历史使命。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所领导的经济建设时代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这个时期,中国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如此了不起的成就同样是不能否定的。所以,习近平总书记说:“不能用改革开放前的历史时期否定改革开放后的历史时期。”*《“两个不能否定”的重大政治意义》,《光明日报》2013年5月7日,第1版。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两个不能否定”,是科学的,具有科学性。
第三个时代是社会建设时代。胡锦涛提出“和谐社会”,“和谐社会”的提出标志着社会建设时代的到来。这个时代是在解决“挨打”和“挨饿”之后要解决“挨骂”问题。邓小平启动了经济建设,江泽民和胡锦涛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经济急行军”、“经济强行军”,在经济急行军和强行军过程中,注重速度,注重GDP,效率优先,把效率摆在第一位,公平摆在第二位,积累了大量社会问题,这些社会问题需要通过社会建设加以解决。这就促使了第三个时代的到来,第三个时代的到来的标志是胡锦涛“和谐社会”理念的提出。第三个时代是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并行的时代,经济建设为社会建设提供物质基础,社会建设为经济建设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有序的运行条件。现在正处于这个经济建设与社会建设并行的时代。
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是两种结构完全不同的社会。很多人以为,天下的人都一样,都有鼻子眼睛,都吃饭穿衣,都有七情六欲,没多大差别,因此,以为社会结构也同样没有多大差别。其实不然,这种想法是不对的。
中国社会和西方社会的差别,就如同牛和马一样,尽管都能耕田,都吃草,都负重,但确实是两种不同的动物,不可等而视之。决定中国社会与西方社会结构不同的,不是宏观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而是在微观社会领域里,也就是家庭内部,存在一种被大家忽略的习惯性制度,即继承制度。中国叫分家制度,西方叫长子继承制。
中国是一种诸子均分家产的制度,叫做分家制度,这种制度完整地保留了血缘关系,使中国的血缘关系凝固,无法打破,也使中国的家庭成为一种生物学意义上的家庭,而不是社会学意义上的家庭,直到现在家庭里面不接纳异姓、不接纳外姓,使中国的社会结构成为一种封闭的结构。
西方的社会才是现代真正社会学意义上的社会,把人从家庭中解放出来,成为一个社会化了的人,是一种开放的结构,是可以接纳外人、接纳外姓的。导致西方成为这种社会结构的内在因素,是西方实行长子继承制,家产一脉传承,不可分割,长子与次子之间的血缘关系被斩断,次子不能继承财产,构成了社会结构中间的流动人口,给别人家庭种田,给别人家庭当仆人。反过来,别人家庭接受这些没有继承权的次子们,从而形成一种开放的家庭结构和社会结构。在欧洲长子继承制下,次子首先从庄园流向城市;第二个,把次子压到殖民地上去了,到美国、到澳大利亚去了;第三个,长子继承制下,次子往往不能结婚,不能生孩子,抑制了人口增长,使古代欧洲人口比较稳定、比较稀少,包括英国,在圈地运动的时候大概只有300万人口,美国立国的时候,也就是两百多年前,她十三个州的殖民地人口,不过才400万左右,人口数量很少。长子继承制把多余人口压到庄园之外的荒地、城市和殖民地,产生垦荒运动、城市运动和殖民地运动。总之,长子继承制使西欧社会有人口压力的分洪口,在西方只要看看流浪汉队伍的人口有多少,就知道社会人口过剩了多少。
欧洲一千多年的土地产权是不变的,其实行的大地产制可以在几个国家,沿袭千年不变,大地产庄园里的人口发展很慢。欧洲人口快速发展是在进入了资本主义社会以后才出现的,原因是长子继承制废除后可以多生孩子。长子继承制下的社会结构有两个优点:第一,有利于社会稳定,包括日本的结构非常类似于西欧的结构;第二,这种结构又使整个社会具有变动的灵活性。因为一个家庭的次子今天在你家里做仆人,明天又到他家里做仆人,把一个家庭的信息带到另一个家庭里去,整个社会处于一种变动灵活的状态。另外,欧洲人继承财产可以是自己的儿子、女儿,也可以是侄儿、侄女,甚至是和自己毫不相关的人。而中国人有祖坟,还有香火,西方社会没有这种概念。中世纪欧洲的社会结构里有教堂,有公共的森林、沼泽、牧场,有私人的地方,也有公共的地方。他们的生产方式是与现代企业制度可以接轨的一种社会化生产。究其原因是欧洲实行劳役地租,农奴每个星期到农奴主那里工作三到四天,先把农奴主地里的活干完,才可以回去干自己田里的活,这叫劳役地租,跟中国的实物地租不同。西欧的农奴主,也就是封建主,他指挥所有的农奴进行集体化的生产;而中国封建社会的地主什么事情都不管,农民只管交租就可以了,农民之间没有社会的协同组织和合作的关系。
分家制度使中国呈现出以下两种矛盾:一方面,整个社会总体的人口严重过剩;另一方面,很多家庭还在拼命生孩子,生产劳动力。西方的劳动力是直接从流浪汉里面来,是从别人生的孩子里面拉过来,而在中国如果自己不生儿子自己就没有劳动力,因为家庭结构和社会结构是封闭的。所以欧洲的次子就构成了发达的劳动力市场,中国从古至今,农民如果不生儿子,就没有劳动力。
分家制度使中国家庭走上了人口快速正增长、经济快速负增长的道路。在分家制度下,一家分成两家,两家分成四家,甚至一家分成三家,三家分成九家,大地主变成小地主,小地主变成自耕农,自耕农就变成靠租佃别人土地才可以过活的佃农。所以中国的地主必然会走向贫困,耕田种地的农民也必然贫困化,欧洲不会,欧洲的土地是不能买卖的,一千年前家里有一万亩地,一千年后家里还有一万亩地,始终保持着规模经营,而我们的土地可以买卖,也可以兼并,贫富变动不居,贵贱沉浮不定。所以,中国有“富不过三代”、“千年田八百主”、“三十年河东四十年河西”的谚语。
我觉得在我们探讨中国社会结构和西方社会结构的差异方面,有一个很重要的,就是我们的社会结构从家庭这个层面到社区,乃至国家,我们是封闭的,包括现在国家的权利运行还有很多是封闭式的,是暗箱操作。西方的社会结构是开放的。西方人有一个特点,大家有事都摆在桌面上讲,公开透明,很公道;他们也可以吵架、打架,但是一签合同几百年都有效,是典型的契约社会。我们不是这样的,今天说的话明天可能就变了,对先前的约定不怎么坚守,我们还没有形成契约社会,还没有形成共同的、人人都必须遵守的规则,潜规则的盛行,是社会结构封闭的表现,说明大家共同认可并约定共同遵守的规则还没形成,我们还不是一个规则社会。在遵守规则方面,我们当下的社会还不如2 500年前的古希腊社会,我们的社会还处在一个较低级的档次和境界,所以,社会建设对我们这个社会来说,是非常有必要的。
中国现在出现的环境抗争问题也好,所有的其他问题也好,在我们进行研究的时候,一定要把人口因素纳入到研究的视野范围内,在人口高压力下,很多好的东西、好的制度都会被人口高压力压得扭曲变形。我们常说温水煮青蛙,在人口压力问题上,我们就是温水煮青蛙,因为中国的人口高压力几千年来都是这么大,这么多人口,到处熙熙攘攘的,把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的空间都挤占了,人口压力这么大,可是大家都习惯了。包括印度,大家都习惯了人口高压力,好像到处都是穷人,到处都是失业,甚至印度城市里一大半地方都是贫民窟,没什么不对劲的,很正常,因为大家已经适应了人口高压力。如果美国像中国一样把高山变成梯田,把江河湖泽也都围垦成良田,美国可耕地至少是中国的2.5倍以上,美国现在是3.1亿人口,如果按照美国的可耕地,采用中国人的活法,13.4亿人口乘于2.5,是33.5亿人口,美国可以养活33.5亿人口,假如我们现在把30.4亿人口弄到美国土地上,加上美国现有的3.1亿人口,让美国的大地上生活33.5亿人口,即比现在3.1亿人口多出9倍,美国人的生活将会是个什么样子?那就不是温水煮青蛙了,那就是烫水煮青蛙,青蛙一下就跳起来了。问问美国人,他们现在愿意接受30.4亿人口到他们土地上生活吗?不说别的,中国的可耕地只有美国的40%,已经养活了13.4亿人口,给美国送去10.3亿人口,反过来让中国变成美国现在的3.1亿人口,而美国变成中国现在的13.4亿人口,美国人一定会像青蛙一样跳起来,说“No,No”。
杭州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 张祝平
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社会科学研究领域的一个核心范畴。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和市场机制的发育成长,由此而引发的社会转型问题日渐突出,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一度成为中国政治学研究中的焦点问题之一。也有学者称之为是中国政治学研究的前提性和根本性问题。*杨光斌:《中国比较政治学的研究议程问题》,《南京政治学院学报》2012年第6期,第46-51页。诚然,“国家与社会关系是执政党活动的现实基础,决定着执政党的执政方略、执政体制和执政基础”。*林尚立:《领导与执政:党、国家与社会关系转型的政治学分析》,《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01年第6期,第37-44页。从党的执政角度来讲,要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首先要确实理清国家和社会的关系。今天,我们以社会学的视角,从当下中国社会转型发展中的各种问题和现象切入,来分析和探讨国家与社会关系之实然与应然,自然有助于我们理解当前中国社会的深层结构与秩序,以及国家—社会建构之可然。
从人类发展的历程来看,先有社会,后再有国家,社会是国家的基础。在先秦时期,很多具有理想主义色彩的思想家也谈到了国家和社会的关系,比如孟子提出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其实就是代表了他们对当时建构理想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的一种明确表达和美好期盼。但,如刚才许多专家谈到的,自先秦之后,历代执政者们都是希望通过建立一个强大的国家,来治理好这个社会,使社会更加有序,以实现长治久安。一般来说,考量国家与社会关系之当下及应然趋向至少要关注两个方面,第一是要关注社会发展特定阶段的现实需要,第二是要关注广大民众的普遍愿景和需求。新中国成立以后,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使百姓享受福祉是执政者的愿景,也是广大社会大众的愿景,应该说两者是高度一致的。因为,党、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所以我们说爱国主义与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制度是相一致、相统一的,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做主是一致的。也因此,国家、社会、人民和党也就成为同一概念了。
其实,“国家作为一个抽象概念并没有自己的利益——是国家中的不同人群有各自不同的利益。”*万维钢:《放诸古今皆准的权力规则》,《东方早报》2013年3月10日,第B05版。为便于理解当下社会转型期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我也同意刚才有些专家将它解释为官与民的关系,或者理解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理解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一方面要着眼于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惯性对当下进行考察和解读;另一方面是在思考将来国家与社会关系之可能时,既要着眼于我们传统文化这一重要因素,更要看到现代社会的发展趋向,既要着眼于国家政府的需要,也要着眼于人民的需要。今天童老师谈到的这个研究课题,立足于政府主导型的社会下如何处理好现代社会语境下民众的利益和归宿问题,我觉得这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个问题。
他这里用到一个关键词“抗争”,抗争也是政治学的术语,比如,“抗争性政治”、“维权抗争”等,政治参与里面有一种很重要的形式就是抗争,抗争这个词很有意思,其中表现出很多无奈和挣扎。在“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的时代,民众的政治参与完全处于一种消极的状态,其集中表现就是“被逼到生存底线的挣扎”。新中国成立后,我们的政治参与更多地表现为动员型的参与,一直到今天,很多领导还是喜欢通过作政治动员报告来统一大家的思想认识和行动步调。政治参与的第三个阶段,我们讲比较高级的形态,就是主动型的参与。前边讲到的“抗争”,作为政治参与的一种手段,似乎还是一种消极之举。前边大家所谈的一系列环境事件以及由环境事件引发的群体性冲突,包括童老师引用的昆明市民上街反对PX项目,这个项目还没建,没有现实的威胁,他们为什么还会制止呢?我觉得第一,他们可能从其他发生在身边或其它地方的环境事件当中已经感觉到了自身和周边群体必然受到危害以及后果的严重性;第二个,从媒体对这个事件的报道当中也可以感受到,在今天政府与民众信息还不对称、官民关系呈现出某种紧张状态的情境之下,他们有意无意地感受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可能威胁,他们有这种风险感,所以是这样一种关系,抗争这个概念我是这样理解的。刚才童老师还提到依法抗争和以法抗争,依法抗争更多的是体现前瞻性和主动性,而以法抗争是体现一种弥补性、无奈性,所以应该还是有些区别的。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传统政治文化的惯性在今天确确实实受到了冲击。对于前边所谈的多地市民上街反对在当地引进建设PX项目等一系列事件,官方也都作出了很多解释和回应,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共同理由就是“沟通不够”。正是这种“沟通不够”使老百姓凭借其经验和想象感受到了可能的危险,其中也包括来自政府的危险。所以,我们必须要反思传统的政府权威影响下的国家社会关系或者权威依赖型政府治理模式,因为它确确实实受到了挑战,我们需要一些改革和创新。怎么改呢?前面大家也谈到了很多,一个,要有政府的需要,第二个,要考虑百姓的需要,我们不能以政府的需要来代替百姓的需要,也不能以百姓的需要来代替政府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说,“老百姓的期盼,就是我们工作的重点”,“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这些理念我觉得都很好,但在实现过程当中,前面一些专家都讲到了遇到了很多现实的困境。我对中国传统民间信仰和乡村社会关系方面的问题有一些关注,最近国家宗教局局长在接受《学习时报》访谈的时候,对于民间信仰这个问题有几个观点:第一,民间信仰首先是关系到信仰层面的问题,再往深里讲,信仰明确地讲关乎老百姓信仰什么的问题,其实就关系到党的执政思想基础的问题;第二,他提出了一个很大胆的观点,其实也是一个蛮重要的观点,就是信仰无关政治态度和社会立场。*李玉梅、陈国裕、李红:《宗教问题怎么看怎么办》,《学习时报》2013年4月22日,第1版。民间信仰根植于中国乡村社会数千年,已成为广大乡村民众日常生活的重要构成,所以,信仰无关政治态度和社会立场。在今天考量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时候,确确实实还要多考虑一些民众的现实需求,我们国家在文化建设方面强调的是马克思主义的一元主导,但是我们要处理好一元主导和多元包容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我们非常强调以一元的思想占据民众的思想空间,主导民众的精神世界,但事实证明很难行得通。然后,从实践层面来看,倡导一元指导,尊重多元共存,确确实实也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所以,我觉得我国文化发展实践的现状和趋向对于理解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其他方方面面,都应该是有益的。
2013-05-19
在线优先出版日期:2013-09-12
C912
B
1671-2714(2013)05-0050-12
10.3969/j.issn.1671-2714.2013.05.014
(责任编辑陈汉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