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
编者按:
党的十八大把“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大要素,就是要让法治成为一种全民信仰,化为社会文明进步的强大动力。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这次参加全国政协会议,他共带去15件政协提案,其中有13件提案有关立法。在他参会回陕后,本刊记者专访巩富文,倾听他“构建法治中国”的梦想。
张义学:巩富文副检察长,您好,在全国政协会议上,您一共提了15个提案,其中《关于尽快治理我国大气污染的几点建议》和《关于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法>的建议》两个提案,都是关注治理大气污染和环保立法的热点问题。今年第一季度的这三个月,全国不少地方都出现了长时间的雾霾天气现象,极大地影响人民群众的健康,您认为如何有效解决这类大气污染问题。
巩富文: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我国大气环境面临的形势仍然非常严峻,特别是在冬季我国北方地区大气污染最为严重。为解决大气污染问题,我提出6条建议:
1、尽快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确立以人为本的立法宗旨,把保护人民健康、提高公共福利、改善生态环境作为立法的根本目标。从根本上改变当遇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矛盾时,往往出于考虑眼前经济利益而选择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从而造成治理成本不断加大,环境污染难以逆转的被动局面。
2、加紧制定与修订《大气污染防治法》相配套的、切实可行的《空气重污染日应急方案》和《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
3、提高燃料生产企业环保标准,监督火电企业建设和完善烟气脱硝、脱硫、除尘设施,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治理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确保酒店、宾馆和单位食堂炉灶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加强垃圾清运管理,禁止焚烧垃圾、杂草等违法行为;取缔露天烧烤。同时,严厉打击非法排污行为。
4、进一步优化城市功能布局,禁止在城市新建火电、钢铁、石化、水泥、有色、化工等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消耗型项目。
5、采取政府补贴、税收减免等措施,鼓励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淘汰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购置低能耗、环保型清洁能源车辆。
6、抓好施工扬尘、道路扬尘、土壤扬尘和堆场扬尘的污染防治。
张义学: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体布局,在“五位一体”建设中居于突出地位,确立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和任务。在这个时代背景下,您提出了《关于制定<生态文明建设法>的建议》的提案,您认为《生态文明建设法》应该涵盖哪些内容?
巩富文:党中央一贯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这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创造了良好的政治环境,多年来这方面的执法实践和学界关于生态法学的研究成果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提供了实践经验和智力支持。当前,制定一部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文明建设法》既势在必行又切实可行。
《生态文明建设法》应当是一部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破坏恢复和生态建设于一体的基本法。
首先,应当确定《生态文明建设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生态安全原则;生态公正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
其次,要确立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导地位。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导者,应赋予政府相应的权力。同时,也应注重对其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最后,要确立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具体包括: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知情权,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中重大事项的参与权,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重大事项听证制度;赋予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生态文明建设的诉权,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公益诉讼制度等。
张义学:作为法学专家,我们看到您的15个提案中,13件提案有关立法,其中6件涉及到反对贪污腐败。您从立法的角度,提出《关于加强反腐败立法的建议》,为什么?
巩富文: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讲话时指出:“当前一些领域消极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重大违法案件影响恶劣,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人民群众还有许多不满意的地方”,他强调:要“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这是在正确分析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基础上,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从宪政国家的角度,对反腐败斗争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
因此,认真梳理目前现有的反腐败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一套完整系统严密的法律体系,将有利于从根本上推动反腐败工作的发展。
张义学:加强反腐败立法应该遵循哪些原则?应当注重做好哪几个方面工作,以保持立法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巩富文:加强反腐败立法,应当遵循和坚持“迅速优先,求实创新,统一透明”三项原则。
加强反腐败立法,应当注重做好“腐败预防,惩治腐败、廉政监察”三个方面的立法工作,以保持立法的完整性和系统性。
张义学:请您就预防腐败方面,具体谈一谈应该出台哪些法律?
巩富文:在预防腐败立法方面,除了已颁行的《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之外,急需出台4部法律:
1. 行政组织法。内容包括设立行政机关的依据、程序、人事编制、职业配置、领导体制、工作程序等,同时,本着权责统一的原则,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调查权、扣押权、冻结权和拍卖权,实现国家机构组织、职能、编制、工作程序的法定化,使这些机关以严法纪、明职责、高效率地发挥作用。
2. 行政程序法。内容包括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主体、发起、告知利害关系人、行政机关的调查权力、可采取的临时措施和检查权力、利害关系人的咨询权、递交申请的程序、行政机关预审的程序、举证责任的分配、决定书的作出、行政活动的范围等,依法规范行政机关行使职权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
3. 国家公务员从政道德法。内容包括公务员从政道德要求,从政纪律准则,公务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禁止接受馈赠和宴请,不准经商,限制公职以外的活动,不得利用公职谋取私利,禁止不正当使用政府未公开的信息和国家财产,对离职人员活动的限制,对违法的公务员的惩处等,涵盖公务员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交往领域除犯罪行为以外的所有腐败行为,为公务员的日常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规范。
4. 国家公务员财产申报法。内容包括财产申报的主体、对象、范围、种类、时限、内容、程序、管理机关、材料审查与公开、违法处罚以及对申报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限制等,加强全社会对公务员的监督。
张义学:请您就惩治腐败方面,具体谈一谈还应该出台哪些法律?
巩富文:在惩治腐败立法方面应制定以下3部法律:
1. 反贪污贿赂法。内容包括贪污贿赂犯罪的构成要件和刑事责任;反贪污贿赂机构的职权、隶属关系及活动原则(主要是增强反贪污贿赂机构的独立性和规范性);关于涉外贪污贿赂犯罪的特别规定;关于惩治贪污贿赂犯罪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等。
2. 反挥霍浪费法。主要是总结我党历史上同挥霍浪费行为作斗争的成功经验,惩戒公职人员利用职权中饱私囊,挥霍浪费国家或集体财产的行为,以及因疏忽大意,放任自流给国家或集体财产造成重大浪费的行为。
3. 司法责任法。以改现行将司法责任散见于我国《刑法》、《民法通则》、《国家赔偿法》以及三大诉讼法等法律之中,导致司法责任缺乏系统性的状况,由最高立法机关统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责任法》,对有关司法责任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基本形式、确认机构等问题作出专门、系统的规定,以保证立法和司法实践中追究司法责任方面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张义学:请您从廉政监察的视角,具体谈一谈还应该出台哪些法律?
巩富文:在廉政监察立法方面,目前急需制定颁布以下3部法律:
1.监督法。对各类监督主体的地位、职权、组织机构、隶属关系、活动范围、监督原则、监督程序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以统一和整合现行有关廉政监督的渠道、层次、形式及效力,发挥我国廉政监督体制的整体效能。
2. 举报法。内容包括举报的范围、方式,对举报的接受和处理,对举报工作人员随意泄露举报情况行为的处理,对举报人的法律保护,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对举报人利用举报进行诬告陷害他人行为的防范和惩处,举报机构的设置及职权等。
3. 新闻法。主要内容包括新闻单位对于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的权限范围,监督的形式,监督行为的管理和处理,监督权的保护等。
张义学:预防腐败是个综合工程,加强反腐败立法,也是一个系统工程。您在上述《关于加强反腐败立法的建议》外,还提出《如何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的几点建议》的提案。请您谈一谈如何预防和惩治司法领域的腐败问题?如何更好地维护司法公正?
巩富文:首先,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观念。要严格党对执法工作的思想统领、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执法队伍的管理保障。各级党委要将是否具有相应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思想政治水平作为考察、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必备条件,并将其列为目标责任制的一项基本内容,确保队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坚持对执法机关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要严格杜绝个别领导干部对一些案件任意下指示、批条子,干扰执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影响司法公正。
第二,严格执行宪法和三大诉讼法的规定。特别是要认真贯彻执行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确保严格执法、保障人权,要在政法系统兴起一个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三大诉讼法的新高潮,为严格执法、确保司法公正奠定坚实的基础。各级执法机关应认真落实宪法和三大诉讼法规定的基本精神,进一步采取具体措施,建立健全相关机制,规范适用办理刑事、行政、民商、经济纠纷案件的各项程序。全国和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应加强执法检查,对贯彻执行法律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第三,尽快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各级执法部门应重点抓好岗位职务培训、专项培训、晋升培训,改善司法队伍整体结构。严格考试制度,只有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成绩合格者,才能进入司法机关担任司法官职务。进一步畅通执法机关人才招录途径。建立高级法律专业人才库,着力培养一批复合型、高层次的司法人才。
第四,依法查处司法腐败行为。一方面要增加执法人员的薪金待遇,增强执法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另一方面,又要对纪检、检察机关查处司法腐败行为的情况进行规范,加强职务犯罪案件线索管理,杜绝有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处而偏轻的问题,对于执法人员中的腐败分子,绝不姑息迁就,做到不论涉及到谁,不论其职务高低,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而且要责任追究到位、处分执行到位。
第五,切实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拓宽我国各级人大、政协对司法活动实施监督的途径,扩大其知情范围和参与程度,规范监督程序,强化监督措施。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形式、方法和途径,切实做到与其他监督形式的有机配合。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活力,对各级执法机关执法活动的评介和考核要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细化人民监督员、陪审员的聘任程序、标准、任务,减少其监督司法活动的盲目性、随意性。采取有效措施扩大群众对司法案件信息的知情权,完善举报、信访、控申等监督形式。确保新闻媒体在不影响、干扰正常办案活动的情况下对案件的监督自由权,避免“暗箱操作”。
采访后记
法治信仰是法治国家的精神支撑,我国的法治建设是在应对外部压力和挑战中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巩富文曾任西北大学法学院院长、知识产权学院院长,转任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之后,一直没有放松检察理论、诉讼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的研究。他是推动“依法治国”的专业人士,也是向社会普及“法治信仰”的精英。只有通过努力传播法律信息,让广大人民群众认同法治价值、弘扬法治精神、恪守法律规则、崇尚法律权威,才能形成共同推动法治中国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