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勇
刚刚过去的厦门公交纵火案,引发了全国各地对公共交通的“安检”升级。传递的信息是:为应对公共安全日益严峻的局面,整个社会将付出更大的防御成本。
防御或许是有点用的。但它当然并没有切入真正的问题。包括纵火者在内的47条人命带来的惨痛教训,以及应该引发的行动,在当前的政治、社会语境中,远不止于此。
纵火者不是疯子。把一个身处底层的失败者在公交车上纵火,并和其它人同归于尽视之为没有政治、社会因素的刑事案件显然并不妥当。它更不能简单化地归入“泄愤”、“报复社会”的标签之下。
性质其实很清楚:一个在残酷的社会竞争中遭到了“迫害”,或想象自己遭到了“迫害”的底层失意者、失败者,在今天的政治、社会、经济格局中,心理上已经活不下去,于是拖着别人一起玩完。这是多年来积累的社会风险转化为实际的危险,转化为每个人生命安全受威胁的信号。
似乎是要注解这一性质,公众舆论呈现出和纵火者一样紊乱的社会认知和心态。
在网络上,充斥着“同情”纵火者的声音,因为这代表了没有 “活路”后的“反抗”。而摆出“反思”pose的人,也坚称纵火者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迫害”。抽象的“政府”和“社会”,成了为纵火者承担罪责的主体。它们就像是一个公共污水沟。
这种社会认知和心态,似乎没有看见相关事实:46条无辜生命被残忍剥夺、纵火者有性格缺陷、他并不是无法依赖自己或国家而活下去。事实上,没人对此感兴趣。一次纵火案,成全的,不过是一种以正义姿态释放的“被迫害妄想”的狂欢而已。
社会各阶层弥漫着“被迫害妄想”,正是今天社会风险向危险的转化已经具备了心理基础、现实基础的一个重要特征。
对于既得利益集团来说,他们的“被迫害妄想”有特定的内容,担心被“清算”,被“打土豪分田地”。背景是他们对中下层的剥夺,在积累起来的社会情绪中,引发了自身的恐惧。“被迫害妄想”作为可能被“清算”的神经过敏的预先防御,就是治疗恐惧的药方。它还具有这种功能:固化既得利益集团对中下层的恨和所主宰的剥夺秩序。
被剥夺的中下层所产生的“被迫害妄想”,内容和功能恰恰相反。
这种“被迫害妄想”的背景就是实际的“迫害”,诸如强拆、限制上访者的人身自由、贪腐、权力资本的掠夺、机会不平等,等等,作为“公共经验”,中国人已经非常熟悉。在这个背景下,中下层会产生一种被剥夺,被伤害,看不到希望,同时又反抗不了的感觉。为了在心理上防止可能受到伤害或再受到伤害,把对自己生活处境所承担的责任给推出去,以及获得正义感所支撑的道德优势,人们就会强迫自己产生“被迫害妄想”。它相当于一种另类的“弱者的武器”。
当既得利益集团和中下层的“被迫害妄想”相遇时,结果是注定的:只能相互强化。要既得利益集团“让步”非常艰难,因为要解除他们的心理防御。而既得利益集团不让步,又会刺激中下层的“被迫害妄想”。社会进入了一个死结。
这不是唯一让人深为不安的地方。关键的问题还在于,既得利益集团的“被迫害妄想”,看不到政府责任的在场,它对剥夺秩序的固化,深度地瓦解社会团结。而中下层的“被迫害妄想”,同样也把社会撕为碎片,制造出一个个充满仇恨,好像谁都欠他的失意者、失败者。
于是,两种“被迫害妄想”联手干了这件事:在社会残酷竞争中失意、失败的人,都可以把自己的责任给推出去,说成是受到了政府和社会的“迫害”,而他们不想活了拉着别人一起死,也就具有了充足的理由。这种社会心态,在公交纵火案之类公共安全的事件上重复一次,就会强化一次这类事件的“发生逻辑”。
这已经相当于一个社会的“自杀”了。只不过,当社会虽然处于溃败,但整体秩序仍然可控时,离“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或“一群人对一群人的战争”尚有距离,处于社会食物链末端的失意者、失败者,其拖着一起玩完的对象,更多地是和自己有差不多命运处境或生活交集的人。就是说,处于风险、危险之中的,不是权力控制下的治理秩序,不是既得利益集团剥夺中下层的利益秩序,而是公共安全——而且随着“被迫害妄想”的加剧,心理失衡的人越来越多,情况会越来越糟糕。
政府该对此承担什么责任是清楚的:它没有尽到或很好地尽到诸如抑制既得利益集团对中下层的剥夺,以及提供机会平等、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的责任。社会要承擔的责任也是自明的:平等尊重,不对在残酷竞争中失意、失败的人进行羞辱。但个体呢?很显然,他的基本保障、处于一个公平的制度下去参与竞争,由政府解决,认同由社会解决,但诸如生活处境的改善,只能靠自己,并交给市场去解决。
一个把对自身的责任推出去、认为谁都欠他的个人,和一个连公民的私域都要控制却不负责任的政府部门,有着相同的精神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