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煌忠, 赵广英, 梁锦萍
围产儿死亡率是评价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文化经济、医疗保健水平和卫生状况综合协调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近年来,随着深圳市沙井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大量流动人口涌入,全街道现有流动人口120多万,而户籍人口只有3万多,流动人口数量是户籍人口的40倍左右。为了解围产儿死亡原因,降低围产儿死亡率,本文对沙井街道2005年10月~2011年9月412例围产儿死亡情况进行分析,为制订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资料来源于2005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沙井街道围产儿死亡个案报告资料。采用WHO规定的围生期Ⅰ标准,即妊娠满28周(胎儿体质量达到1 000g或身长达到35cm)至产后7天的胎儿和新生儿,包括死胎、死产和早期新生儿死亡[1]。
按照《广东省围产儿死亡监测方案》的要求,沙井医院、万丰医院和天伦医院的妇幼保健人员专人负责填写围产儿死亡报告卡,同时上报区妇幼保健院,并对围产儿死亡进行调查核实。采用率和构成比χ2检验和动态数列等统计学方法。
2006~2011年全街道围产儿出生总数49 498例,围产儿死亡总数412例,年平均围产儿死亡率8.32‰。其中流动人口围产儿出生48 733例,围产儿死亡409例,占全街道围产儿死亡的99.3%,流动人口围产儿年平均死亡率8.39‰;户籍人口围产儿出生765例,围产儿死亡3例,死亡率3.92‰;流动人口围产儿死亡率明显高于户籍人口(χ2=7.12,P<0.01)。见表1。
表1 2006~2011年围产儿死亡情况 n
资料分析显示,流动人口围产儿死亡率从2006年的11.98‰降至2011年的5.56‰,总体上呈下降趋势,尤其是2008~2009年下降幅度最大;由于流动围产儿死亡占全街道围产儿死亡的99.3%,故全街道围产儿死亡率也呈下降趋势,从2006年的11.81‰降至2011年的5.51‰。见表2。
表2 流动人口围产儿死亡率动态数列
2006~2011年全街道412例围产儿死亡原因排在前6位的依次为:原因不明、先天异常、早产低体质量、出生窒息、脐带因素、胎盘早剥,并且连续6年全街道围产儿死亡原因均为原因不名排在首位,先天异常排第2位。
2006~2011年全街道围产儿出生总数49 498例,户籍人口765例,其中产前检查651例(85.09%);流动人口48 733例,其中产前检查仅4 356例(8.93%)。流动人口产检率明显较低,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
近10年来沙井街道围产儿死亡率逐年稳步下降,2003年为19.93‰,2006为年11.81‰,2011年为5.51‰,尤其是2008~2009年下降幅度最大,2009年较2008年环比下降了24.98%。2011年沙井街道围产儿死亡率5.51‰,略低于北京朝阳区(6.18‰)[2],但高于上海市闵行区(3.12‰)[3]。该街道围产儿死亡率的下降,表明既往所采取的干预措施已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如:①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加大了贫困孕产妇救助的力度,提倡产前检查与住院分娩,从2008年起实施免费早孕建卡,落实社区高危追踪管理,严格执行高危孕产妇三级转诊制度,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②从2010年起对计划怀孕的育龄妇女免费补充叶酸,有研究报道显示,补充含0.8mg叶酸的多种维生素能预防神经管畸形,同时还对预防先天性心血管畸形也有显著效果[4];③加大了对非法行医和非法接生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有非法接生的蛛丝马迹,一查到底,坚决予以取缔。今后要进一步降低围产儿死亡率,除了继续上述干预措施外,需要积极开展新生儿窒息复苏培训,包括所有产科医院的儿科医生、产科医生及产科护理人员,提高医务人员新生儿窒息复苏的知识和技能,以进一步降低新生儿窒息的病死率和伤残率[5]。
2006~2011年平均流动人口围产儿死亡率8.39‰,平均户籍人口围产儿死亡率3.92‰,流动人口死亡率明显高于户籍人口(P<0.01)。其主要原因为:①流动人口对围产保健的重要性认识不足[6],对产前检查不重视,自我监护观念淡薄且自我保健意识差,发现胎动异常或自身出现异常症状也未及时就诊,失去了及早诊治的机会而导致围产儿死亡;②流动人口的孕期保健意识相对薄弱,流动人口产检率明显低于户籍人口(P<0.01)。有关文献报道,孕期保健与妊娠结局之间的相互关系是肯定的,初诊孕周、产前检查次数、产前胎心监护、高危妊娠管理等措施的落实都与围产儿死亡率明显相关[7]。因此,改善流动人口孕期保健,首先应提高产前检查覆盖率,根据不同年龄、不同层次的人群做好健康教育,使流动人口了解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掌握优生优育知识,提高对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及其围产期保健重要性的认识,使孕妇自觉地按照孕产期保健的要求定期到医院做产前检查,接受医生的指导。此外,部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意识淡薄,为了“传宗接代”远离家乡,逃避计划生育,导致怀孕和分娩次数增多及计划外生育增多,她们不敢到正规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孕期保健和住院分娩,而是选择了低廉的非法接生。
在围产儿死亡原因中,“原因不明”连续6年都排在首位,尤其在死胎中。有学者认为,这可能与我国的传统观念不接受尸体解剖,以及尸体解剖费用昂贵有关[8]。因此,应该积极开展胎盘病理诊断和尸体解剖诊断,大力宣传病理解剖对明确诊断、寻找病因,这对提高医疗水平有重要作用。
[1]曹泽毅,主编.中华妇产科学[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1093-1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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