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岩
(河南省郑州市黄河科技学院,河南 郑州 450063)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外交流日益频繁,各种人名和名称的翻译及其统一的问题也更加引起人们的重视。译名涉及的范围包括人名、书名和影视名、报刊杂志名、地名、机构名称以及商标名的翻译。然而,人名不仅仅是人们相互区别的语言标志,而且是用来区别一个人与其他人,或者一个人群与其他人群的符号。此外,人名反射着民族文化的内涵,又反映了人们的价值观念。如果人名翻译混乱的话,就会严重影响原文信息的清晰度,干扰读者对原文的理解,甚至造成误解。
在西方国家,人名的构成原则基于名在前,姓在后。名是由教名和中间名组成。因此,一个完整的全名的顺序是教名+中间名+姓。例如,爱迪生的全名是Thomas Alva Edison,爱迪生是他的姓。由于西方人注重个性的独立和自我价值的体现,因此总是将能够体现自己个性的名放在代表共性观念的姓的前面。又由于很多英美人深受古希腊文化的影响而信仰基督教,因此人名的渊源都来自于神话传说中的神或基督教义。见下表:
汉语中的人名则是古代姓氏文化与礼仪文化发展的产物。随着时代的发展,形成了具有中国文化特有的规则和模式,反映出当代中国的社会文化特征。
首先,汉语人名是以形美、音美和义美为命名原则。形美主要体现在字形匀称,笔画简单;音美追求的是朗朗上口,响亮清晰,比如“超”“刚”“强”“海”等;义美强调内涵丰富,吉祥如意,如“富”“发”“财”“祥”“贵”。
其次,汉语人名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共和国成立之前,劳动人民在三座大山的压迫下,生活饥寒交迫,能够过上稳定富裕的生活是他们的愿望。因此,经常将“发财”“得宝”“官宝”作为自己下一代的名字。而“解放”“天明”“建国”体现了解放后人们内心的喜悦和对未来美好日子的憧憬。1951年至1953年,孩子被取名为“卫国”“援朝”,表达了在抗美援朝时期,中国人民为了保家卫国,义无反顾地投入到战斗中去的斗志。“向党”“坚强”“自立”反映了三年困难时期人们积极响应“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决心。随着改革开放以来,人名不再受政治色彩的影响,更趋向于个性化,比如“张淼”“刘凯文”“王康妮”。总之,人名反射出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
最后,汉语人名存在着明显的性别差异。由于两性的生理特点和社会地位不同,使得男女的取名有所不同。男性用字有张力,富有阳刚之气,因此常用“刚、强、坚、鹏、勇”等字表达胸怀大志、意志坚强、智慧才能之意;女性则强调柔美,富有阴柔之气,常用清雅的花草飞禽等事物,如“腊梅、春兰、迎春、艳婵”,有时还用“惠芬、敏佳、秀珠”来表达娴静贞淑之意。
英语人名的翻译并非简单,这是由于汉语中的同音字很多,翻译同一个英文名字,如果选择不同的汉字,就会让人误解。比如Phillip先后就有很多译名:菲利普、腓力普、腓利普、腓力蒲。因此,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混乱,翻译时应尽可能地统一译文,诸如英语人名的后缀尽量达到一致,Bainbridge和Fairbridge中的-bridge可以统一译为“布里奇”。因此,翻译时除了用字统一外,还需要遵循名从主人、约定俗成、简略及用字避免产生不好的联想意义的四条原则。
所谓名从主人,就是专名的音译和转写应尽量依照专名指称对象所属国家或民族的读音和写法。例如,古罗马喜剧作家Publius Terentius Afer名字的英语习惯拼法是Terence,但汉译时不应从英语拼法译作“泰伦斯”,而应按拉丁语原名译作“泰仑提乌斯”。再如,法国以产香槟酒而著名的省份Champagne虽然在法语和英语里的读音略有不同,但英语完全保留了法文的拼法,懂法文的英国人大可照着法文念,这就是名从主人。
欧美人的名字大多取自圣经中的名字或圣徒的名字,但在不同的语言中,拼写和读音却有差别;即使拼写相同,读音也不一样。法国历史上有18个名叫Louis的国王,这个名字当然只能按照法语的发音译作“路易”,但要是作为英国人的名字,却要译作“路易斯”。西班牙人名Pablo,虽然与拉丁名字Paulus对应,但并不译作“保罗”或“保禄”,而是按照西班牙语音译作“巴勃罗”,譬如西班牙画家Pablo Picasso,他的名字在汉语中通常译作“巴勃罗·毕加索”。
根据名从主人的原则,在汉译欧美人姓名时,名在先姓在后地音译成中文,David Copperfield译为“大卫·科波菲尔”。在讲英语的英国和美国,同一个人名同形不同音,汉译时也不一样,如Berkeley在英国译为“巴克莱”,在美国译为“贝克莱”。对于发音不规则的英语人名,如Maugham,汉译为“毛姆”。由于改革开放的影响,汉化的文化深深影响西方,有些外国人在中国也想取一个听起来像中国人的姓名,如Joseph Needham译成“李约瑟”,John King Fairbank译成“费正清”。
所谓约定俗成,就是凡有固定译名,且已为大家接受的词语,一般不宜再重译,以免造成混乱。例如:
W.Black W“布莱克”不宜译成“W.布雷克”
Ireland“爱尔兰”不宜译成“爱尔兰德”
Adam“亚当”不宜译成“艾达姆”
Ohio“俄亥俄”不宜译成“欧亥欧”
Groce“克罗齐”不宜译成“克罗切”
Dr.Bethune“白求恩大夫”不宜译成“贝修恩大夫”
但有些人名的翻译固定下来以后就很难改变了。譬如“亚里士多德”这个名字,据说并不合乎希腊语读音,但大家都已经习惯了,想改也改不过来。又譬如John Stuart Mill这个人的名字,老的译音是“约翰·斯图亚特·穆勒”,与英语的读音显然差距较大,近年来有人改译为“约翰·斯图亚特·密尔”,但似乎并不通行。另外,“约翰”这个译名的读音更接近德语人名Johann而不是英语人名John,但把英语人名John译作“约翰”已经成了惯例。还有一些译名的发音并不规范,但长久以来被人接受,所以也就约定俗成了。如Eden虽然发音为/`i:dn/,但习惯译为“艾登”。为了保留西方人的民族特色,姓名一般不汉化,但传统的习惯译法一般情况下不会更改,以保持前后的一致性。比如Bernard Shaw是“肖伯纳”,不是“伯纳·肖”。
此外,西方女子出嫁后一般从丈夫的家姓。例如,Miss Cleghorn Stevenson与William Gaskell结婚后,改称Mrs.Cleghorn Gaskell(盖斯凯尔太太)。不过女子婚后仍以其闺名较为人熟悉,就仍用其闺名。例如,Charlotte Bronte和Arthur Nickolls结婚后,仍称“夏洛特·布朗蒂”。
当姓名超过四个字时,显然读起来很不顺口,因此省略姓名中不重要的辅音,使其简短易读易记。比如,Shakespeare如果译为“莎克士比亚”,显然没有“莎士比亚”读起来顺口。再如,MacDonald最好译为“麦唐娜”,而不应该逐字译为“麦克多纳尔德”。此外,鉴于外国人的名字比较长,传统的汉译方法是只译姓不译名。上文提到的英国著名的文学家莎士比亚就是遵循了只译姓不译名的译法,没有译其姓“威廉”。当然,有时也有只译名不译姓的情况。如意大利科学家Galileo Galilet,应译为“伽利略”。
首先,在音译过程中,应该严格按照译音表中所规定的汉字,而尽量避免所用容易产生歧义或误解的字。例如,Hook“胡克”不宜译成“虎渴”,Jeep“吉普”不可译成“基普”。
其次,译名的选词不应带有明显的贬褒色彩。如果Bumble译为“笨伯”,显然不妥,只能译为“本伯”。此外,为了使译名读起来顺口,最好不要使用生僻的字词。如Suez译为“苏伊士”,而非“苏彝士”;Arab译为“阿拉伯”,而非“阿剌伯”。最后,对于英语姓名前“Jr.”的翻译,它是Junior的缩写,汉译为“小”,放在姓或全名之首,表示此人与其父同姓同名。如Jr.John.Kennedy,应译为“小约翰·肯尼迪”。
采用汉语女名的习惯用词,有助于中国读者的理解和接受。女性名字的汉译,应选用明显带有女性色彩的字词,诸如花、草、珠和玉等。如Mary汉译为“玛莉”,因为玛字是玉字旁,莉字是草字头,中国读者一看就知道这个名字指的是女孩。
不应把附在姓名上的号(如爵号、绰号等)及其他限定词误作姓名音译。例如:Sir William“威廉爵士”;King James“詹姆斯王”。
名姓之间要加间隔号,原有的表示节缩的下圆点可省去,复姓或双名间的连接号应保留。例如,Ellen Anderson Glasgow“爱伦·安德森·格拉斯谷”;George D.Kerr“乔治·D·克尔”Julien-Philippe Lacheroy“朱利安—菲利普·拉歇鲁瓦”。
汉学家、来华传教士、华侨等往往有英语汉语两个名字,他们的英语名字不宜音译,应该直接用其汉字。例如,Joseph Needham“李约瑟”; John Turner“唐安石”。此外,在人名翻译过程中还应谨记尽量使用已经沿用已久的名词,人名如“詹姆斯”“乔治”等;在音译时,慎用意译,如人名Wall只能译成“沃尔”,而不可译成“墙”;具有非英语国家民族特色的姓名,按其本国语言的发音翻译,如Skolovski“斯克沃夫斯基”(波兰语发音);使用规范通俗的汉字。
在英语人名汉译时,只有遵循名从主人、约定俗成、简略及用字避免产生不好意义联想的的四条原则,才能够真正理解人名背后所隐含着的不同民族的语言和文化。在文化背景非常不同的两种语言间进行翻译时,译者需要具有良好的艺术感受能力,用精当的语言表达原著的内容和精神实质。诚如傅雷先生在《论文学翻译书》中所言:“译事虽近舌人,要以艺术修养为根本:无敏感之心灵,无热烈之同情,无适当之鉴赏能力,无相当之社会经验,无充分之常识,势难彻底理解原作,即或理解,亦未必能深切领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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