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政策实施及运行过程存在的问题影响着养老保障的可行性及实施效果。文章在介绍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基础上,运用信息经济学中“柠檬”市场原理和动态博弈的相关理论对影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实施和运行中的一些因素进行分析与解释,通过博弈树模型阐述政府制度频繁变动带来的效率损失,提出实现接近帕累托最优状态的制度化法制化稳固化等相关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柠檬市场 制度 博弈
中图分类号:C97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2)10-025-03
“三农”问题历来是我国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中央在1982年至1986年连续五年发布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农村改革和农业发展作出具体部署;时隔18年,2004年至2012年又连续9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了“三农”问题“重中之重”的地位。据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办主任李立国在2012年全国老龄工作会议的介绍,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期。截至2011年底,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85亿,占总人口13.7%,养老问题日益严峻。本文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对作为保障农村民生重要组成部分的我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制定和实施的情况进行简要分析。
一、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情况
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开始在农村地区积极推进社会化养老保险制度工作。国家在“七五”计划中设想,要“抓紧研究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并根据各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试点,逐步实行。”“八五”计划又进一步指出,“建立和健全养老保险和待业保险制度,在农村采取积极引导的方针,逐步建立不同形式的老年保障制度。”
1986年,民政部开始在山东青岛建立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并在1992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颁布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此后,这个方案在全国“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开。部分地区根据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实际,按照“个人缴费为主、集体补助为辅、政府给予政策支持”的原则,建立了个人账户积累式的养老保险。
199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职能划入新组建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实行社会保险的统一管理。农村社会保险管理机构逐步从民政部门并入劳动保障部门。
自1999年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进入整顿规范阶段,大多数地方基本处于停滞徘徊状态。①
进入21世纪,一些经济富裕的地区一种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模式正在崛起,因为这种模式根本不同于原来实施的“方案”,故称其为“新型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
2009年,《国务院关于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根据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决定,从2009年起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②
2011年,全国2343个县(市、区)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试点工作预期目标基本实现。2012年,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全覆盖。
总体来看,农村地区社会化养老保险在曲折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某些时间、某些地区发展的还比较快。截至2001年底,全国已有2000多个县(市、区、旗)不同程度地开展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6000万农村人口参加保险(1997年曾达到 8000万人),108万人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