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深化改革推动江苏的转型发展

2012-12-31 00:00:00田伯平
群众 2012年7期


  一、转型是一场深刻的经济社会变革
  转变发展方式已成为现阶段我国经济发展极为紧迫的任务,既关系到中同经济的长远发展,也是应对当前国际经济危机的关键举措,更是江苏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的前提和基础。然而,几年来,转变虽有进展,成效却不尽人意,一些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还在加剧。例如,发展新兴产业一哄而上,光伏产业已重蹈粗放扩张老路。
  经济发展方式是对一个国家或区域经济发展的高度概括和核心提炼,反映了经济发展的目标、路径、策略、动力等本质特征。转型发展,就是要从主要依靠资源投入的粗放发展转变为主要依靠创新驱动的集约发展,从突出经济增长为中心转变为强调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其实质是突破原有发展模式,这不仅意味着经济发展的整体性改变,还涉及到相关的体制机制、发展理念和激励导向也可能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因此,转变经济发展方式需要进行全方位制度创新和综合配套改革。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指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一场深刻变革,必须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
  当前转型的成效不尽人意的主要症结,首先是思想认识上有误区。没有正确把握经济转型的深刻内涵,把转型发展理解为单纯经济领域的事,局限在经济层面推动转变,没有从体制机制、发展理念、社会激励等整体联动和配套改革上下功夫。有的甚至把经济转型降低为仅仅是调整产业结构,抓新的经济增长点,以保经济增长速度,其结果是用发展新兴产业替代转变发展方式。必须指出,转型发展并不仅仅是解决经济增长的动力问题,核心要求是通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实现经济发展的可持续。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质是生产关系的变革,唯有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打破思想观念的藩篱、清除体制机制的障碍、营造创新驱动的环境和条件,才能顺利推进转型,真正加快转型发展的步伐,实现转型发展的目标。
  其次是改革的制度设计和利益协调有问题。改革无疑是当前我同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但是受利益格局的牵制,许多改革往往阻力重重、半途而废,或者流于形式,成为口号,致使积弊日重、各种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尖锐,社会逐渐陷于损人利己的“零和博弈”,甚至损人不利己的“囚徒困境”。因此,当前的改革不仅要下决心、下力气,真抓实改,强力推进,而且必须科学设计,妥善协调处理好利益关系,使“零和博弈”变为合作双赢,使社会走出“囚徒困境”,构建和谐社会,这是改革成功的必要条件。
  作为经济领域的大变革,经济转型发展必然影响到利益格局,转变的阻力不单来自于观念束缚、路径依赖,更多是利益的考量。转变能否顺利推进,既取决于政治决心,更取决于实际利益关系的合理安排。事实上,经济发展方式的形成和改变都是各种因素综合和博弈的结果,当前我国转变的成效不尽人意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各方利益的“零和博弈”削弱了转变的动力,所谓体制障碍实质是博弈格局的制度依托。显然,经济转型发展不仅需要强力改革推动,而且改革的取向必须调动各方的积极性,尤其是企业的积极性。因为企业是市场和创新的主体,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归根结底要落实到企业生产经营方式的转变,要通过利益引导让创新成为企业的自觉、普遍、持续行为。
  改革是江苏发展的强大动力,江苏的“两次飞跃”都是改革创新的结果,在迈向基本现代化的进程中,也唯有改革创新才能顺利实现。
  二、以改革消除转型发展的障碍
  2008年7月,江苏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决定》中,确定了江苏转型发展的基本思路:以调高调优调轻产业结构为根本要求,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环节,以加强节能减排为重要突破口,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有力保障,着力推动增长动力从投资驱动为主向创新驱动为主转变,要素支撑从物质资源为主向人力资源为主转变,产业结构从一般加工为主向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为主转变,加快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的跨越。在实施路径上,省政府制定了三大计划:新兴产业倍增计划、服务业提速计划、传统产业升级计划,希望形成新兴产业的先发优势、现代服务业的配套优势和传统产业的品牌优势。但是,转型的障碍重重。
  发展新兴战略产业是调整和提升产业结构的重要途径,更是推动经济增长的新增长极,并有可能成为新一轮经济增长的龙头,因而成为各地大力发展的新热点,发展的速度非常快,规模扩张的成效十分惊人。以最热门的光伏产业为例,2004年前后我国才进入规模化生产,短短几年就遍地开花,数十个城市要打造光伏产业基地,2008-2011年我国光伏企业数量3年增长5倍;目前,我国的多晶硅产能约占全球60%,硅片产能约为70%,多晶硅电池产量近70%,组件产能约占到70%,世界5大组件厂全部集中在中国;2009年我国光伏电池产能达到4.1GW,排各世界第一;2011年全球光伏电池产能为10GW,我国占8GW。2010年江苏光伏电池产量达到2.3GW,占全国的一半多,全球的1/5;世界太阳能电池产量前15位制造商中,中国占9家,其中5家在江苏。然而,由于体制机制没有根本改变,仍然是一哄而上,粗放发展,走的是出口加工老路,产品95%以上依赖国际市场,去年欧债危机爆发,发达国家减少对光伏发电装机补贴,国际需求大幅减少,我国光伏产业遭到严重打击,许多工厂不得不减产、停产,全行业大面积亏损。浙江一些民营企业在地方政府鼓励下大量投资光伏产业,导致资金链断裂而老板不得不“跑路”,教训十分深刻。南此可见,不从根本上解决体制机制问题,单从经济结构上推动转型升级,仍然会落入粗放发展的老路。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江苏未来产业发展重点,国务院的“长三角规划”明确要求长三角地区未来要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江苏“十二五”规划确定要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新出台的江苏基本现代化指标体系中也规定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要达到53%。然而,2007年全球服务业的平均比重为69.4%,其中高收入国家为72.7%,中等收入同家为53.8%,低收入国家为46.9%,而2011年我国仅43.1%,江苏为42.2%,比全国还低将近1个百分点。现代服务业发展滞后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现代服务业中大部分重要领域都处于行业垄断和严格行政管制状态。
  现代服务业可以分为基础、生产、生活、公共四大部分,在基础服务业方面,铁路、航空、电信、水电气供应完全垄断,公路客运和城市客运(包括出租车)严格行政管制,只剩公路货运是放开的;在生产服务业方面,金融、保险不仅行业垄断,同时行政管制严格;在公共服务业方面,教育、医疗、新闻出版、广播电视、都是高度行政管制下的市场垄断;在生活服务业方面,旅游的资源也被高度垄断。服务业中市场完全放开,可以自由进入的仍然是传统的商贸、餐饮、宾馆等,竞争激烈,利润很低。根据发达国家的数据,交通运输通信约占服务业的10%,金融保险约占8%,教育医疗、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约占30%,也就是说我国的现代服务业中大约有一半领域受到了垄断和管制,发展的空间被大大压缩。显然,不打破这样的垄断和高度管制状态,发展现代服务业就只能是口号响而成效低!
  因此,经济转型发展要真正实现大突破、取得显著成效,首先必须进一步深化改革,消除阻碍和影响经济转型的各种障碍,为转型发展铺平道路。当前最重要的,一方面,要切实改变官员的政绩考核制度,从体制机制上形成有利于经济转型发展的制度环境,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另一方面,要坚决打破市场垄断的格局,扩大服务业发展的空间,在此基础上解决公平竞争的问题,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如此才能真正推动经济转型发展。
  三、以改革打破创新驱动的瓶颈
  国际经验表明,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要素驱动——人均GDP低于3000美元,增长源泉来自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基本生产要素的积极性;效率驱动——人均GDP从3000美元增长至9000美元,增长源泉来自提高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尤其是调动人力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创新驱动——人均GDP高于9000美元,持续增长的源泉来自创新活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和组织活力。2011年江苏人均GDP达到9500美元,已经超过世界银行划分的上中等收入国家的水平,经济增长从依靠大量资源投入转向依靠创新驱动,已成为江苏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省委、省政府及时提出了创新驱动战略,并作为全省“十二五”发展的核心战略,通过增强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推进体制机制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改革,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驱动力。
  创新一词起源于拉丁语,其基本含义是改变、更新、创造。创新的本质是突破,即突破旧的思维定势和常规戒律;创新的核心是“新”,即尝试运用新的方法去实现目标、完成任务,或者创造出新的有价值的事物。从投入驱动到创新驱动,这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性创新,是质的飞跃。当前,要让创新真正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力,必须克服三大制约瓶颈:理念瓶颈、主体瓶颈、市场瓶颈。
  创新的本质是突破路径依赖,而行动的突破有赖于思想理念的突破。因此,创新首先应该是理念的创新,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打破传统理念和经验主义的束缚。当前,解决理念瓶颈的重点:一方面,要打破政府官员根深蒂固的“政府主导、投入推动、成本竞争”的工作思维和“工业为重点、招商为中心”的工作习惯,增强创新发展的意识和主动性,敢于突破路径依赖,科学推进转变,积极探索符合江苏实际、彰显江苏特色的转型发展之路。另一方面,要解决企业中普遍存在的跟随和模仿经营模式,以及习惯于低成本竞争、不愿意创新和冒风险的思维理念,激发企业创新发展的积极性,让创新成为企业的自觉、普遍、持续行为。江苏经济转型发展的本质就是要从模仿走向创新、从跟随走向领先。
  科技创新是创新驱动战略的重点,而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成效取决于企业的创新能力。当前,企业创新存在着明显的主体瓶颈,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得不到尊重:一是政府过度干预微观经济,甚至把企业作为政府的附庸和实现政绩的工具,影响和扭曲了企业的创新决策机制;二是政策调控频繁变动,让企业处于不断变动的政策环境中,使得企业创新的收益无法预期和锁定,企业家只愿意做见效快的短期投入,而不愿进行回报时间较长的创新开发。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和尊重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一方面,要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尊重企业和敬畏市场,逐步由政府主导经济向市场主导经济转变,充分依靠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创新,千万不能替代市场,走上政府主导的老路。另一方面,要改善调控方式,从频繁的政策调控转为制度管理,形成稳定的制度规范,增强体制机制的透明性和预期性,增强企业的预期。
  市场是企业创新的依托平台,企业一方面通过市场获取创新资源,另一方面通过市场检验甄别创新成果、获取成功收益。在宏观层面,市场起到了创新资源的配置作用和创新成果的放大作用,当创新能够为企业带来源源不断的收益时,不仅该企业的创新会持续下去,而且会成为其他企业普遍的效仿榜样。因此,一个公平有序、机制完善的市场对企业创新至关重要。而当前,我国的市场体系还很不完善,知识产权不严格,企业创新成果经常被模仿,假冒伪劣产品盛行,创新者利益得不到保障,创新的市场瓶颈严重。南于模仿和假冒行为成本很低、收益很大,市场甚至形成了逆向激励——劣币驱逐良币,创新者的积极性遭到重创。所以,必须大力深化改革,打破这种市场瓶颈,进一步完善市场体制,消除各种非市场因素的干扰,强化市场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确保市场机制的有效性。同时,政府必须采取行政强权保护创新者利益,保护力度越大,对企业创新的刺激作用就越强。
  现在许多地方政府都用政策激励的方式推动企业创新,出台了各种奖励政策。应该指出,这种方式的激励面和激励效应都很有限。要让创新成为企业的普遍行为,需要一种广泛的社会激励机制,即让创新者的创新成果能够通过市场获得更加丰厚的回报,形成广泛的示范效应,从而吸引更多的企业进行创新。因此,必须从政策激励转为财富激励。一些地方仍然习惯于用财政补贴等政策手段去鼓励,其实补贴只是降低了企业的创新成本,并不能形成持续收益,所以也形不成普遍的激励效应。
  责任编辑: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