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依法执政夯实改革发展的政治基础
朱华仁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指出,依法执政,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领导立法,带头守法,保证执法,不断推进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的法制化、规范化。加强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建设,有利于党在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中统一意志,凝聚力量,汲取智慧,保证改革顺利进行;有利于加强改革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使改革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有利于巩固改革成果,推进改革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程序化。实践依法执政原则,关键要抓好三个环节:
领导立法——完善依法执政的法律支撑。在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提升依法执政能力,需要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干部深刻认识领导立法对改进党的执政方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重要作用。把领导立法作为更为经常、更为重要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通过为立法机关确定工作指导思想,发挥党员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适时提出创制新法、修改或废止既有法律等方式,善于通过法律程序把党的意志上升为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从而使党的执政目标通过法治方式得以实现。领导立法,不仅体现在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还包括健全党法党规,不断推进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要把党的制度建设作为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提升党的依法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任务,构建内容协调、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促进党的执政方式、管理活动更加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供制度保障。
带头守法——彰显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带头守法、模范守法,是党的性质、宗旨、任务所决定的。作为执政党,模范守法不仅表现为同普通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一样认真遵守法律,享受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更为重要的是要依法规范其执政行为,确保其所掌握的公共权力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运作。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规则,尤其要建立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完善依法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的程序,做到政依法出。推进党务公开,重点推进县级党委权力公开,促进权力阳光运行。进一步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严格党内监督,加强民主监督,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严格落实问责制,建立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严厉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切实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约束没有例外。
保证执法——担负依法执政的时代命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在此前提下,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就显得更为突出、更加紧迫。要推动国家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支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法律得到切实有效执行。加强对执法活动的监督,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执法检查,开展执法评议、案件评查、执法巡视,及时防止和纠正执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推动广大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积极营造有利于公正文明执法的氛围和环境。
发展社会组织激活社会管理细胞
吴洪彪
社会组织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是公众参与社会管理的有效渠道。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最大限度调动社会组织和社会的积极因素,让社会组织真正履行“润滑剂”、“减压阀”、“调节器”等独特功能,有效形成“中间协调层”的角色定位,协助政府实现对社会的良好管理。我省历来高度重视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积极作用。截至2012年一季度末,全省各级民政部门共登记社会组织37333个,其中社会团体19666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7280个,基金会387个,社会组织总量居全国第二位,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覆盖广泛、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的社会组织体系。但从总体上看,我省社会组织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与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人民群众需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在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背景下,必须进一步完善培育扶持政策,加大管理创新力度,引导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作用。发展和吸纳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提供公共服务,健全政府与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相衔接的多层次、宽领域的公共服务体系,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必须切实转变传统理念和工作方式,大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按照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原则,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方式,将适宜社会自我调节的事务交由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承担,协作生产并提供公共产品,增进服务提供方式的多元化和灵活性,放大公共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全面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发挥社会组织植根社会、贴近群众的优势,及时掌握不同群体的需求信息,积极拓展服务功能和服务范围,使其成为有效承接政府资源、广泛吸纳社会资源,组织群众互助互帮、共建共享,创新公共服务的重要社会主体。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搭建沟通平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作用。社会组织的规范发展,不仅能促进社会问题的化解,而且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提高文化软实力、增强社会创新能力等方面都能发挥不可替代的特殊功能。着眼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必须采取降低登记备案门槛、开展社会组织服务社会项目招投标、加大财政扶持资金投入、完善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等多项措施,加大重点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力度。积极发展协调管理类社会组织,发挥其“润滑剂”、“粘合剂”作用,采取专业化、人性化方式,不断优化关口前移、群防群治的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格局。加快发展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引导公民提高公益意识和公共道德,在全社会营造热心公益、扶贫济困、团结互助、平等友爱的良好氛围。广泛培育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及时帮助社区居民排解困难,从源头上化解、减少、控制矛盾纠纷,同时丰富基层群众的文化娱乐生活。
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增进基层自治、构建协同管理格局的重要作用。在新形势下,社会治理格局将由党委政府独立承担向党委政府“掌舵”、社会组织等主体“划桨”方式转变,这就要求培育社会组织等社会主体,推进社会自治,提升社会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必须完善社会组织自律、社会监督、行政监管有机结合的社会组织监督体系,提升社会组织自律自治能力和社会公信力。健全社会组织、社区、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机制,鼓励社区能人和社工人才利用社区资源,领办公益慈善类、协调管理类、文体娱乐类社区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承载社区公益服务职能,有效提升居民群众参与社区自治和社区服务的能力。探索建立政社合作机制,政府为社会组织提供产品推介、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人才交流等服务,社会组织发挥参谋智囊和管理助手作用,社会管理各主体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形成信息共享、互动合作的良好机制,共同做好社会事务的管理。
鼓励金融创新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困境繁荣发展
查斌仪
中小企业作为社会经济的基础,市场繁荣的保障,在整个经济增长及“保增长、保就业、调结构”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江苏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生存空间不断受到压缩,给经济增长、社会就业等方面带来较大压力。
融资是推动中小企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引擎。目前,江苏中小微型企业在融资上还存在较明显的结构性问题和矛盾。一是“融资难”现象普遍存在。江苏有近130万家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需求达3.8万亿元,但其中仅有20万家能够从银行融资。二是“融资贵”现象比较突出。根据抽样调查数据统计,去年下半年,我省中小微型企业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上普遍上浮20-30%,有的甚至高达50%,企业增加的生产经营成本中,融资成本增加额占一半左右。三是新增融资中金融机构贷款占比下降。中小微型企业只能更多地面向社会筹集生产经营资金。特别是小微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机会很小,2011年单户授信总额小于500万元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为1660亿元,仅比年初增长4300万元,同比少增加了近336亿元。
着眼增强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有效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必须进一步加大金融改革创新力度。
千方百计增加信贷投放。积极争取信贷规模,大力组织存款,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确保小微企业贷款增长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长水平,增量高于上年同期水平。
严格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对小微企业的贷款利率上浮应控制在合理区间,并不得将贷款与企业存款、购买理财产品等挂钩,不得向小微企业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财务顾问费和咨询费等。
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发展。学习借鉴温州综合改革试验的经验,进一步深化全省农村信用社改革,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组织。进一步发挥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在缓解“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难、支持科技创新等方面的作用。力争2012年全省新增农村小额公司120家、科技小额贷款公司30家。
着力拓宽融资渠道。组织小微企业参与发行集合票据、集合债券和短期融资券,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到国内外交易所上市,建立和发展科技产权交易中心,积极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工具,加快发展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提高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的覆盖率。
促进加速资金周转。组织小微企业加快手持商业票据流转,腾出一部分信贷规模,优先用于商业票据贴现和应收账款保理。通过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的方式,成立票据流转机构,促进小微企业手持商业票据加快流转。
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客户数量超过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放宽机构准入限制,允许其批量筹建同城支行和专营机构网点。对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所对应的单户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在计算存贷比时不纳入考核范围。允许商业银行将单户授信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视同零售贷款计算风险权重,降低资本占用。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在审慎监管的基础上,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网点向辖内县域和乡镇地区延伸。
加强贷款监管和资金链风险排查。加强对小微企业贷款投向和最终用户监测,确保用于小微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资产负债率过高的企业,逐一进行资金链情况排查,对其中风险较大的,在政府统一组织下,采取积极稳妥的处置措施。
引导民间借贷规范发展。加强对各类融资机构和中介机构的管理,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严厉打击高利贷、非法集资等非法活动,建立健全监测、举报和查处制度。
促进土地流转突破现代农业发展瓶颈
张兆江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是对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农业竞争力、释放农村生产力的必然要求。纵观当前农村基层发展现状,土地流转工作还面临一些问题亟待解决:一是农民对土地流转的认识有偏差,总认为进行土地流转是要收回或调整他们的承包权因而对土地流转积极性不高。二是农村劳动力“三多三少”(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呈现女多男少、老年人多年轻人少、文化低的多文化高的少)现象制约适度规模经营。三是从事农业生产的纯农户生产启动资金短缺,种养大户或农业龙头企业虽有扩大再生产的愿望,但自身积累不足,加之金融信贷难度大、大多只能维持现有规模。
针对以上问题,必须进一步深化土地流转改革,实现土地优化使用,为实行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发展高产高效的现代农业创造更有利条件。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促进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农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土地流转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必须加大《农村土地承包法》、《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和《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开设农村政策专题讲座,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到镇村宣讲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等法律和政策精神,解答农民关心的问题,使广大干群准确把握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各项规定。同时,积极培植能人带动型、龙头企业带动型、产业带动型、市场带动型等土地流转的先进典型,让农民感受到实实在在好处,提高农民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加强流转交易平台建设,完善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立完善市、乡两级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心,指导乡镇(街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交易工作,开展纠纷调处,维护交易秩序。各乡镇(街道)负责收集和发布区域内土地流转信息,评估待流转土地收益,指导办理土地流转手续,开展土地流转合同鉴证、调解土地流转纠纷等系统工作。进一步完善从信息提供到交易中介再到纠纷调解的全程服务体系,促进土地流转工作有序规范开展。
加强流转交易监督管理,维护流转主体合法权益。制定完善区域土地流转指导价,并建立正常的价格增长机制,使土地流转价格与主要农产品价格相互联动,确保流转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加大对土地规模流转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多渠道化解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加强对流转后土地使用主体的监管和服务,通过收取合理的保证金、复垦费,政策扶持等方式,维护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加强土地流转载体建设,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在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原则的基础上,鼓励农民参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经济能人集中。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建设,让农民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的方式参与合作社建设,提高农民土地收益。加强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层次水平,有效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转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农村土地流转要与解决农民长远生计问题统筹考虑。流转主体应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同时加快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就业。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做好农民就业、失业登记、求职登记,建立健全用工动态监测制度,促进劳动力市场供需对接。将务工农民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增强应对风险能力。做好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和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切实保障流动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权益,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租购和保障范围,让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切实解决农民土地流转后顾之忧。
推广标准化管理提高行政服务效能
戴珺
提高效能是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取向。近年来大丰市以建设行政服务中心为抓手,创新服务平台,优化办事流程,开展社会评议,加强标准化管理,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营造了“依法、规范、便捷、高效、廉洁”的服务环境。2011年7月,中心通过国家验收,成为全国首家县(市)级行政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
创新服d22309331567caf4fa7238a159545c10务平台。为做好亿元以上重大项目的服务工作,使其早投产,早达效,中心组织国土、规建、环保、供电等部门每月会办一次。明确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有力促进了项目建设。组建全市四区十园的项目代理员队伍,每季度组织对其进行业务培训,及时帮助项目代理员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实行一事一议,专题会办,分片踏勘,现场发证。对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实施集中联合年检,分别在行政服务中心、开发区、港区、常州高新区等多处设点培训,变企业到中心培训为送培训上门。围绕“四区十园”和百项重点工程,成立项目服务小组,将全市重大项目行业分类,成立工业、农业、服务业、基础设施、外资、城建六个项目服务小组,加上中心机关、项目、便民三个党支部,分别挂钩服务四区十园,以小组为单位,第一时间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缩短办事流程。完善定期会签、限时办结和AB岗制。即分管领导定时到窗口签批项目,窗口工作人员实行AB岗,解决窗口脱岗空岗问题。实施项目并联审批并建立跟踪协调机制。对一些前置事项进行清理归并,变前置审批为同步审批,部门之间交叉进行,各办事窗口审批效率明显提升。发改委窗口项目立项备案核准由3个工作日压缩为1个工作日;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名称预核准等注册类审批事项基本实现手续齐全,即来即办;临时身份证等便民项目也基本实现1天内办结,2011年即办件所占比例较2010年提高10个百分点。
开展社会评议。民主评议是提升服务效能的有效举措,是创新创优的动力源。中心在工作中坚持广泛征求意见,每季度召开联鑫钢铁、博汇纸业等重点企业代表和人大、政协委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行政审批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到企业、基层征求意见,向全市120家服务企业、项目代理员、250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发放征求意见表,收集社会各方面对行政服务质量改进的意见和建议。对反馈的评议意见和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并对外公示,接受监督。
推广标准化管理。2007年至今,中心从行为规范、项目办理等事项入手,对管理和服务标准的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形成了3个层次20个体系848项标准的标准化体系,达到了“一切工作有程序,一切程序有控制,一切控制有标准,一切标准有监督”。2009年,中心制定的行政服务标准成为江苏省标准在全省推行。根据窗口性质、人员性质的不同,依照个体特点“量体裁衣”,每个小组制定不同的实施目标和要求,既实现整体上同步,又体现个性化特色,避免了因执行力不同造成的实施结果差异。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