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二战”后通过28年时间建成覆盖所有国民的养老金体系。随着经济泡沫崩溃、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养老金的可持续性逐渐恶化,政府不得不推行改革,开源节流,同时引入更多私人退休金计划弥补公共退休金的不足。日本养老金体系发展的历史反映了日本经济发展的过程和日本经济决策者关于国民经济发展方向的战略思考的转变。
日本养老金体系发展的历史背景
“二战”后,日本养老金体系发展的过程经历了两个阶段,在经济高速发展期通过立法逐步扩大覆盖范围,最终达到所有国民都受益的程度,成为日本引以为豪的“福利国家”的基础。
1941年,日本制定了《劳动者年金保险法》,该年金制度只以民间企业的男性劳动者为参保对象。1944年,日本将“劳动者年金保险”改名为“厚生年金保险”,参保范围扩大到企业职员和女性劳动者。1954年,日本制定了《厚生年金保险法》,该保险制度依然不包括农林渔业的从业人员和个体经营人员等。1959年,日本制定了《国民年金法》,把参保对象扩大到农林渔业的从业人员和个体经营者等自营业者。
养老金体系在日本经济最高潮的上世纪80年代得以进一步完善。1986年日本开始实施《国民年金法》,将国民年金的适用范围扩大至20岁以上、60岁以下的国民均必须参加,将各自独立运作的公共年金制度整合,设立一个一元化的养老金制度。
为什么日本选择了这条高福利的道路?笔者认为有两个原因。首先,日本战后经历了经济高速发展的黄金时代,经济实力有所提升,有能力走高福利路线;其次,社会各界对于日本该往何处去有一定共识,提高社会福利的声音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响应,欧洲模式的“福利型”国家成为日本希望达到的目标。
日本养老金体系的结构
日本养老金制度可以分为公共养老金和私人养老金两部分。公共养老金包括国民年金、厚生年金和共济年金。日本法律规定在日本居住的所有年龄在20岁-60岁的居民(包括外国人)都必须加入国民年金。凡入保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