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中实施导师制的思考

2012-12-29 00:00:00佡平
教学与管理(中学版) 2012年9期


  一、导师制的现状
  1.导师制的提出背景和具体实施方法
  随着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因素对学校教育的冲击越来越大。随着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留守子女家庭等特殊家庭的增多,家庭教育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家长对子女教育的关注程度减弱,或者是家长对子女的过分溺爱,都会使学生出现一些不良行为。为了体现素质教育中把学生的发展置于核心地位的理念,突出学生的发展,我校本着“学生个个受关爱”的理念,在全校范围内实施导师制。
  导师制是由学生与教师(导师)通过双向选择,在学生自选导师的基础上,每位导师有针对性地选定6名左右的学生与他们结成对子。通过聊天、谈心的方式和学生加以沟通,在这个过程中,导师有意识地将心理健康教育的若干理论和操作技巧运用其中,利用行为科学的可操作性的技术来矫正学生的问题行为,采取个案辅导、团体辅导等方式,并负责监督其实施情况,帮助他们解决问题,改善人际关系,从而培养学生的健全人格。
  为了保证导师制的顺利实施,学校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
  (1)导师要在确立受导关系的一周内熟悉受导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包括学生品德、学业水平、身体素质、家庭和心理健康等方面的现状,并填写好《学生成长记录手册》中的学生基本情况栏目。
  (2)一周内要与受导学生进行第一次谈话,按导师工作原则与受导学生确立受导关系,并做好受导记录。
  (3)确立受导关系后每周导师与学生至少进行一次谈话,了解学生本周的成长情况,解决受导学生存在的问题,如有必要可以做谈话记录,也可以不做记录。
  (4)每次模块考试后,导师必须与受导学生进行谈心,总结一个模块学习以来的学习与生活情况,解决学生存在的问题,对学生的学业水平变化等内容填写受导记录。
  (5)每学期在学期中与学期末,导师要写出自己的导师工作总结,反思与总结学生工作的经验与教训。
  每学期进行两次学生成长导师制学生问卷调查,在调查中,让学生对自己的导师在授导过程中的责任心、知识认知层面、谈话设计以及自己在思想、生活、心理、学业方面的收获等各个层次进行评价;学校依据学生成长导师制记录本记录情况进行打分,结合学生自选导师情况汇总和学生对导师评价情况对教师在学生成长导师制实施过程中进行评价,结果纳入年终百分考核中。
  通过实行导师制,让更多的老师参与到对学生的管理与辅导中。针对学生学习和生活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给以正确、合乎实际的方法指导;老师与学生面对面、一对一地交流,可以让学生与老师心灵距离更近,增进了师生的感情,师生关系更融洽,注重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把教师的关爱深入到学生的心灵深处;发现每一个学生的潜能,寻找发展其潜能的有效方法,促进学生的人格成长。
  2.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1)师生之间选择的针对性不够突出。有的学生可能文科不够好,却分给了理科老师受导。有的老师可能业务能力突出但不太善于做思想工作,对以谈话形式进行的导师制就感觉不能得心应手。
  (2)教师对导师制的重视程度不够。为了应付检查,往往是集中找学生谈一谈话,走一下过场,或者检查的时候将《学生成长记录》匆忙地填一填。《学生成长记录》要求有谈话内容和学生感受,学生为了配合老师也只能根据老师记录的谈话内容编造出一些感受,这不仅没有达到教育学生的目的,反而将学生牵扯到造假活动中,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3)在导师制的实施过程中学生一直处于被动的地位,被要求选导师,被要求分配给某一位导师,被导师找谈话,学生出现问题并不能主动找导师沟通,导师的谈话内容一般也只是围绕着学习方面,其他方面很少涉及,这样并不能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
  (4)在评价方面,目前采用对受导学生问卷调查和依据《学生成长记录》记录情况进行打分两种方式进行。在问卷中学生一般不会给自己的导师打不合格的分数,因为导师同时也是自己的任课老师,高中生非常明白其中的“利害关系”。对《学生成长记录》的记录内容打分,“重量不重质”,只看记录本上的记录是多少,对中间的实施过程缺乏必要的监管,对学生的受导效果也缺乏有效的评估手段。
  二、对导师制的建议
  1.不是所有的学生都需要导师
  我校为全封闭寄宿制学校,学生每天生活在集体里,没有自己的空间,在学校难免和同学产生摩擦,有的同学可能在情绪上表现得就比较明显,需要老师对其心理进行疏导,但是大多数学生都可以通过沟通自己解决。另外,高中生的课业负担比较重,很多学生初上高中,由于对陌生环境的不适应,或者是学习方法不当,出现学业水平下降的情况,这就需要相应的学科老师给予一定的指导,使之迅速适应高中生活,调整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成绩。但是高中生的智力发展已接近成熟,不论是在个人生活的安排上,还是在对人生与社会的看法上,开始有了自己的见解,他们需要自己的活动空间。既然是以充分尊重学生为前提,最好以学生的需求为出发点,需要导师给予帮助的学生可以为其提供受导服务,能够独立解决问题的学生则给予他们充分的成长空间。
  2.不是所有的老师都适合当导师
  “术业有专攻”,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地方。有的老师善于和学生谈心,能在谈话中抓住问题的关键;有的老师业务出众但是不太擅长做思想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去辅导学生就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导师肩负着在思想上引导学生、在学业上辅导学生、在心理上疏导学生、在生活上指导学生的重任,所以做导师需要有一定的资质,应该给导师设立一定的门槛,各方面表现突出并且具备一定的心理辅导能力的人才有资格担任导师。
  3.多次浅谈不如一次深谈
  目前导师制的实施方法是每周谈一次话,考完试必须谈话,时间不限,短可以三五分钟几句话,让学生感受到老师的关爱,时间长度没有上限,但是从实际情况看,不可能超过二十分钟,因为学生的课余时间有限。经过笔者的实践,发现和学生谈话三五分钟解决不了实质性的问题,既不能对学生的思想观念产生一定的影响,也不能对学生的学习情况有详细的了解或者指导。和学生的谈话不在于次数多少而在于谈得是否透彻,即使不能达到谈一次就让学生受益终生,也要谈一次就让学生有所体悟,有所收获。
  4.制定科学的评价标准,充分突出导师制的育人功能
  导师制是学校教学活动的一种辅助手段,可以引进教学评价的标准,以具体目标为依据,按照科学的标准,运用一切有效的技术手段,对过程及结果进行测量,并给予价值判断。而目前的导师制评价只突出了过程,没有突出结果。实施导师制最根本的目的是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所以用谈话的次数来衡量导师制的工作是缺乏科学依据的,应该从学生最终发展的角度对导师进行评价。
  (责任编辑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