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 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出台并开始试点实施。2007 年,我国又建立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虽然全民医保的基本框架已经建立,基本实现全面覆盖,参保率超过95%,但是,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
根据国泰君安的统计,我国覆盖8.3 亿人的新农合和2.2 亿人的城镇居民医保,最高的报销额度仅为3 万—10 万元。大病仍可威胁着家庭经济,这依然是医保制度的短板。
2012 年8 月出台的大病医保新政,瞄准新农合和城乡居民群体,要求针对一些特别贵的大病,在基本医保报销的基础上,再次给予报销,且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50%。不过,这一新政如何兼顾公共服务与商业权益,仍有待实施效果的检验。
在此之前,我国部分城市已经开始探索大病医保的商业模式,并形成了三大模式,可为新政作鉴。
模式一 全盘委托商业机构办理
代表地区:河南洛阳
洛阳模式:把基本医保的一些服务委托给商业保险机构来经办。
2004年,中国人寿在新乡全面经办新乡市新农合业务,逐渐确立了“政府组织引导,职能部门监督管理,中国人寿承办业务,定点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运行机制,形成了“新乡模式”、“洛阳模式”。
经营公司:中国人寿 类型:委托管理型
实施时间:2004年
模式二 社保基金团购
方法一:组织当地群众自发出资。
代表地区:江苏江阴、云南楚雄
江阴模式:在基本医保之外,个人再缴一定比例的资金来购买大病保险产品。
2001年11月,太平洋保险承保江阴市70 万城乡非从业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险。
2009年,太平洋保险为新农合参保人提供新农合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与新农合基本医疗、医疗救助一起,构成农村医疗保障的安全网。
2011年,太平洋保险在江阴设计了总额预付+ 按病种付费+ 微观监控的支付制度,进而承担了与医院谈判、签约和执行支付协议方面的重要职责;还着手建立了对过度医疗与药品器械流通过程中的不正当促销行为的监督管理机制,以及新农合基金安全使用管控模式。
经营公司:太平洋保险 类型:保险合同型
实施时间:2001年
方法二:利用医保基金的结余部分进行大病医疗保险的购买。
代表地区:江苏太仓、广东湛江、湖北襄阳
太仓模式:从基本医保结余中划拨一定的比例或额度来购买大病保险产品。
2011年,太仓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利用医保结余资金开办社会医疗保险大病住院补充保险,对医疗过程中发生的个人付费部分给予二次补偿。
经营公司:人保健康 类型:保险合同型
实施时间:2011年
湛江模式:从基本医保结余中划拨一定的比例或额度来购买大病保险产品。
2007年,人保健康通过“政府主导、专业运作、合署办公、即时赔付”的方式,配合湛江基本医疗保险提供补充医疗保险和健康管理服务,承担基本医疗保险的就医巡查和部分费用审核工作,以保险合同的形式经营城乡居民大额补助保险、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大病救助保险。
经营公司:人保健康 类型:保险合同型
实施时间:2007 年
襄阳模式:从基本医保结余中划拨一定的比例或额度来购买大病保险产品。
2009年,襄阳通过招标方式委托阳光人寿经办城镇居民大额医疗项目,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医保中心、财政部门监督执行,保险公司经办的商社合作模式。
经营公司:阳光人寿 类型:保险合同型
实施时间:2009 年
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优势:
1. 能够充分发挥商业保险机构的专业特点,加大对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制约。
2. 可以借助商业保险机构在全国范围内统筹核算的经营特点,间接提高大病保险的统筹层次,增强抗风险能力,提高服务水平,放大保障效应。
3. 利用商业保险机构专业化管理优势和市场化运行机制,有利于促进提高基本医保的经办效率。
模式三 政府财政划拨资金
代表地区:云南玉溪
玉溪模式:在基本医保基础上,财政再投入资金提高新农合农民大病报销比例。
2010年,玉溪市政府出台《提高农民基本医疗保障和健康水平的决定》,实施玉溪医改新政。
2011年1月,为全市176 万参合农民人均增资100 元,大幅度提高参合农民大病报销比例。
类型:政府主导型
实施时间:2011年
大病医保新政
筹资标准
各地结合自身情况,科学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
保障对象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共10.32 亿人
承办方式
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资金来源
从城镇居民医保资金、新农合资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大病保险金。统筹层次和范围:市(地)级统筹或全省(区、市)统一政策
保障水平
合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已经报销基础上再次予以报销,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