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减税几何?

2012-12-29 00:00:00
支点 2012年11期


  推进营改增是从大局着眼、细处入手、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措,这不是营业税和增值税的简单转换,而是重大制度创新。
  要抓紧制定扩大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有序扩大试点范围,适时将邮电通信、铁路运输、建筑安装等行业纳入改革试点。根据国家和地方财力可能,逐步将营改增扩大到全国。
  ——李克强 国务院副总理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自2012 年8 月1 日起至年底,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湖北、广东和厦门、深圳10 个省(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明年继续扩大试点地区,并选择部分行业在全国范围试点。
  这是目前规模最大的结构性减税措施。从此以后,试点省市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再缴纳营业税,只缴纳增值税。
  不过,上海的“营改增”试点并非想象中的波澜不惊,一些诸如物流、交通运输行业的税负“不降反升”,这与之前对“营改增”所希冀的减税效果背道而驰,各种质疑声纷至沓来,一些之前跃跃欲试的申报试点城市开始打退堂鼓。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财政系主任、教授曾康华说,减税只是上海“营改增”试点的动力之一,它带来的产业及城市转型力量才更具看点。“结构性减税并非是单纯的‘只减不增’,而是‘有增有减’,这就必然影响到纳税人之间的税负变动,当然‘营改增’的最终目的肯定是让税负整体减少。”
  PART1 “营改增”后的减税效果
  以上海和湖北为例
  上海
  截至7月底,上海共有14.2万户企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比年初增加了2.4万户;与营业税税制相比,上海“营改增”试点企业和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整体减轻税负约56亿元人民币。
  小规模纳税人占70%
  武汉
  实施“营改增”后,湖北每年将减税约40亿元,其中武汉市每年将减少营业税收约24亿元。
  小规模纳税人占97%
  专家评说
  湖北、安徽等省份小规模纳税人比例大大高于上海,对中小企业的减税效果将体现得更为显著。
  ——谢学焘 中国企业财税管理研究院院长
  PART3 “营改增”可优化产业结构
  “营改增”能提高城市的全球资源配置能力,促进各类投资和生产要素向现代服务业加速聚集。
  2012 年上半年
  上海
  上海新设立跨国公司地区总部 27 家
  投资性公司 13 家
  研发中心 14 家
  专家评说
  不少企业主动将生产性服务业务外包,加速生产性服务业从制造业分离。这不仅可促进结构性减税,而且有利于产业结构的升级换代。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 叶青
  潜在风险:部分行业税负可能上升
  在上海“营改增”试点的近9 个月中,问题反映较集中的是部分试点企业税负上升。据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65 家物流企业测算,交通运输业2008 年至2010 年年均营业税实际负担率为1.3%,而按照新政扣除了进项税后,实际负担率为4.2%,上升了2.9 个百分点。
  专家评说:
  由于两个部门对政策的解读和对纳税人的了解程度不一致,“营改增”推行的难度可能增加。
  ——王军 毕马威税务合伙人
  试点地区的应对措施:
  上海
  为缓解部分企业税负增加问题,上海市专门设立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改革试点财政专项资金”。
  北京
  设立财政扶持资金对税负增加部分进行扶持,并规定资金不设上限,具
  体增加多少就补贴多少。
  广州
  将安排约10 亿元设立试点专项资金,保障试点顺利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