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案追踪
云南省住建厅原副厅长陈锡诚出庭受审
5月9日,云南省昆明市中院开庭审理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原副厅长陈锡诚一案,检察机关在公诉书中认为应以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当数罪并罚。
检方除了指控陈锡诚收受和索要多家房地产公司的贿赂、贪污公款外,还指控其负责的云南省流动人口出租房试点项目,因少数几个人转手,就变身为商业房地产开发,且仍以公益项目名义申请减免了近千万元的税费等费用。
庭审中,陈锡诚没有进行自我辩护,但其辩护人认为陈锡诚不构成玩忽职守罪,因其作为指挥长的职责不明确,公寓公司是股权转让而非项目转让;项目被用于商业开发与陈锡诚的行为无关。检方则认为,指挥部对项目有监管职责,公寓公司“股权转让”只是形式,实质仍是项目转让,且该项目享受了商品房开发原本不能享受的减免,导致惠民工程未能造福于民,造成了800多万规费、税费的流失。
安徽凤台原建委主任39次收受贿赂181.98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