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有没有两元的午餐
黄倩/文
自杂志社搬到写字楼之后,吃午饭就成了一个纠结的难题。决定到哪一家店吃饭前,总得集合所有人开个会才成。
在日行一次的“餐前会”闲聊中,杂志社的会计突然说:“按照规定,咱们这种无法回单位食堂就餐的,可以发放误餐补助。”钱呢,这给众人打了一针鸡血。
其实,会计所说的误餐补助,是指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
根据会计所言,这误餐补助不属于工资,不是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是不征税的,实属难得。但是具体怎么办的活交给了我。
午饭后,记者就雷厉风行给税务局打电话咨询此事。接电话的是一语气颇不耐烦的中年女子。
“像我们这种没有食堂的单位可否将误餐费用调整出来,不计入个人所得税?”还没问完,对话就被对方打断了:“是人人都发吗?什么标准?”于是告诉她:“人人都有,午餐标准大约15元吧。”对方果断回答:“不行。”再问为什么时,却不肯再答了,只给了一个号码让另行咨询。
得到新号码后,记者再次打过去询问误餐费一事。接电话的男子告诉记者,按照财政部规定,“人人发放的”误餐费只能算做是补贴或者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
误餐费可以调整出来不计入个人所得税。“但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误餐费的标准也就是两三块钱,调整出来不计税也没什么作用。”记者大奇,追问:“是什么时候的规定呢?怎么只有两三块钱?”对方漫不经心地回答:“具体哪个文件也不记得了,大约是八几年的规定吧,从那之后就没变过。”挂了电话后,记者经过一番查询,并未查到有关误餐费用标准的文件。不过,一个更难的事是:“现在,去哪儿找两元的午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