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仪规范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2-12-29 00:00:00张海林
瞭望东方周刊 2012年15期


  
  在张燕生看来,法官穿着法袍坐在法庭上就意味着神圣庄严。她曾在北京市中级法院刑一庭当过15年法官,1994年离开法院后一直在刑事诉讼领域做律师,对于涉及司法礼仪的法庭场景颇有感触。
  “我曾经遇到过开庭过程中找不到法官了,只听到法官的声音传出来,原来他蹲在审判台里侧,跟人打电话。” 现任北京大禹律师事务所主任的张燕生对《望东方周刊》讲起2004年她在某中级法院刑事审判庭亲历的情景,“此类明显不当的行为,包括我曾经还碰到过的法官把脚踹在审判桌上,喝酒以后在法庭上说醉话等,近两年的确是很少看到了。”
  “这种转变,与近年来各级法院不断将规范司法礼仪作为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项重要举措有一定关联。”张燕生说。
  有助于缓和不信任感
  2012年2月17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并施行《贵州省人民法院文明司法礼仪指南》。
  这并非第一个省级高院发布的司法礼仪规范方面的文件。早在2006年,浙江省高院公布了《法官司法礼仪规范》,从法官职业形象、接访接诉等五方面对法官提出要求。此后,河南省高院也于2008 年8 月1 日试行《河南省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
  省高院外,各级人民法院也有相似司法礼仪规范文件。以河北省为例,2011年8月31日廊坊中级法院公布了《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礼仪规范(试行)》,成为该省首例针对法院工作人员礼仪的规范文件。此前在2010年11月25日,河北省还成立了法院司法礼仪研究会,当时河北省高院院长高勇发表书面讲话说,“成立司法礼仪研究会,最重要的不是形式,而是要以此为平台,在全省法院系统引导一种规范、文明的司法行为风尚。”
  业界一直有一种声音认为,司法礼仪对基层法院仍是奢侈品,但近来基层法院在司法礼仪建设方面却频频出招。去年底,河南洛宁县法院在新制定的《干警综合绩效评估办法》中,首次将规范着装、内务卫生、言行举止等司法礼仪内容纳入考核指标,并由监察室负责对各部门的司法礼仪进行检查。今年2月,江苏淮安市淮安区法院将2012年定位为“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年”,整肃司法礼仪是其中重要内容。3月底,四川开江法院组织开展评查活动,其中“遵守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