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县域经济协作初探

2012-12-29 00:00:00徐永平
北方经济 2012年13期


  内蒙古县域经济作为区域经济学的一个理论研究对象,近些年来由于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得到广泛关注,但目前对内蒙古县域经济研究基本上多属个案分析,至于有关内蒙古县域经济协作问题尚处于初步探索。而这一问题随着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已经显现出其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及提升区域经济发展力的重要性。这种情形,一方面使得问题的探讨具有较高的难度,另一方面使得研究具有广泛的思考空间和理论创新意义。
  一、推进内蒙古县域经济协作的必要性
  (一)县域经济的相对独立与协作
  经济区域的划分只是按照一定相关地域、行政区划和产业类型等相对标准进行区分。在现代市场经济视野下,就按照经济资源合理配置运作区域而言,经济区域的划分只是一个相对概念,即并不存在绝对的经济区域界限或绝对独立的经济区域。县域经济作为区域经济以行政区划为标准的经济运作单位,一方面反映出县域经济自身相对独立空间的经济资源配置范围,而更多地反映出中国经济行政运作经营特征。而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从经济运行区域效益最大化要求实际出发,经济区域划分应该以优化经济资源配置流转,提升资源利用效益为标准。也就是说,经济区域的划分是相对的。县域经济的限定词是“县域”,而县域是一个行政区划概念。因此,某种意义上以县域划分经济区域,存在一定不合理性。但就理论而言,概念的运用是为表达思想的方便,故而本文依然把县域经济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经济范畴来使用。
  内蒙古自治区虽然近些年来县域经济发展速度较快,特别是一些传统资源比较富集的地方更是如此。但某些地方县域经济快速发展并不能说明县域经济优势就已经发挥出来。由于内蒙古自治区各地方县域经济发展的资源状况、产业特色、地理区位等影响经济因素复杂纷呈,客观上决定了区域经济资源配置的复杂性,决定了县域经济协作关系是影响县域乃至更大范围经济区域经济发展力提升的重要因素。因此,县域经济协作更有利于经济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提升区域经济及县域经济发展力。实践也证明,县域经济协作良好,县域经济的整体资源优化和产业协作优势等核心竞争力就能更好地发挥出来。总而言之,经济区域内的经济运作单位具有相互依存的共生性特征,县域经济发展的协作平衡对于经济区域的良性循环发展至关重要,某种意义上它是区域经济运行规律的客观要求。因此,充分挖潜内蒙古县域经济协作优势,进一步研究推进县域经济协作,是内蒙古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提升内蒙古区域经济发展力的重要战略。
  (二)县域经济协作发展面临的问题
  内蒙古县(区旗)域经济发展运作目前基本上仍然处于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县域经济发展各自为战状况。这种状况阻碍现代市场经济县域协作机制的形成,影响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一定程度破坏了区域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影响制约着区域整体经济发展力的进一步提升。
  县域经济协作发展面临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其一,观念意识方面的问题。经济协作是现代经济运行的重要理念,协作联合蕴含着经济资源效益和发展力的提升,各级党委政府对此需要进一步明晰认识,也要对县域经济协作优势和环境条件进一步深化认识。其二,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划定经济协作区域。内蒙古地域广泛,各地经济资源情况不同,如何从内蒙古经济发展全局出发,构建经济协调协作机制,首先要客观科学地认识各地经济发展情况,采取符合实际的统筹政策措施,构建协作密切、互动有力的经济协作区域。其三,管理体制制约问题。由于行政区划限制及与之相关传统经济发展规划决策影响,县域经济仍然基本上处于各自为战状态,经济协作缺乏主动性,出现各自为利的不协作、不协调情况,甚至出现 为追求地方政绩和使地方利益最大化而进行以邻为壑的恶性竞争现象。其四,利益协调机制问题。由于目前县域经济发展缺乏利益整合机制,发展过程的利益摩擦与对立常常使地方政府更加突出自我利益中心意识,区域经济资源浪费问题突出。例如,目前客观存在的经济类型相同或者相邻的经济开发区重复建设问题。其五,区域经济产业结构和布局存在问题。由于长期县域经济各自为政的产业政策,使得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存在诸多问题,而且由于县域经济各自为战的局势,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涉及各方利益,具体运作存在相当困难。
  二、大力推进内蒙古县域经济协作
  (一)内蒙古县域经济协作的基础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地处祖国北部边疆,幅员辽阔,横跨东北、华北、西北,东、南、西依次与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陕西、宁夏和甘肃8省区毗邻,靠近京、津二市,接壤俄、蒙两国,现有101个旗县市区,除25个盟市辖区外,有76个属于县域经济范畴的旗县市。总的来看,县域经济由于自身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地缘交通、气候地理、产业结构等差异比较大,客观上形成了一定的协作互补需求。其一,广袤的地域及不同的生态环境资源、地理气候和植被条件蕴生着不同的农牧业经济资源,与此相关形成各具特色的种养殖及相关产业条件,进而奠定了发展相关经济产业优势。其二,内蒙古县域具有丰富的特色矿产资源、特色文化资源等成为发展特色经济的基础,充分发挥县域经济资源条件,以特色创品牌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其三,内蒙古各地方县域经济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和种类的特色产业,这些经济产业为内蒙古县域经济协作奠定了协作发展基础和协作潜力。其四,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通过发展规划和政策引导为县域经济协作提供了统筹协调的组织规范保障。其五,充分利用县域经济因素差异性,实现县域综合优势互补,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布局和区域经济资源配置,转变区域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县域经济发展的互利共赢和提升区域经济发展力。例如打造以乌海市为中心区域的蒙西“金三角”,即乌海市通过“三区”(海南区、海渤湾区及乌达区)与阿拉善盟、巴彦淖尔盟周边所属区县协作,利用各地的特色资源和产业特色可以形成以乌海市(比较发达的区域城市经济辐射功能和已经形成的能源、化工、建材和冶金等四大产业支柱)为中心的内蒙古西部新型经济快速发展区域。然而,打破行政区域经济运作界限,实现区域经济资源整合优化配置是构筑经济发展“金三角”必要条件。
  (二)推进内蒙古县域经济协作的基本思路
  以经济资源优化配置为指导打破经济区域行政区划,按照内蒙古经济发展规划总体要求发展现代农牧业,巩固提升能源、钢铁建材和农畜产品加工业的支柱地位,把新型煤化工、有色金属加工和装备制造业发展为新的支柱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多元化的现代产业体系和打造建设国家能源、新型化工、有色金属、农畜产品四大基地等,积极推进县域经济协作。推进内蒙古县域经济协作要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其一,转变县域经济各自为政的观念,培育县域协作优势互补意识。充分认识内蒙古县域经济协作的优势条件,确立经济社会发展大资源理念,以特色资源、特色产业为基础发挥县域经济协作潜力,从新的经济发展思维战略视角,统筹内蒙古经济发展优势和产业结构调整。特别关注和研究传统资源比较匮乏的一些区县旗如何挖潜利用自身区域地理优势、特色产业优势和资源优势等经济资源,通过与周边区县旗的经济协作实现优势互补,推进地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从而促进区域整体发展功能优势的发挥,提升地方经济发展综合竞争力。
  其二,依托建设特色资源产业集群,科学区划经济区域。优化区域经济发展协作首先要转变经济运作视角,打破县域经济发展各自为战的格局,从县域之间不同特色自然资源、文化资源、气候资源等出发找到经济协作的聚集点,以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布局优化和综合竞争力提升为着力点,从资本效益、资源优化配置的市场大循环运作出发,把县域经济协作纳入经济运行重要环节,构建与经济价值和效率密切关联的规模化、科学化的区域经济运行模式。因地制宜,以发挥优势产业为结合点,建构经济资源运行机制,使县域经济特色转变为区域协作经济优势,构建可持续健康发展的经济协作互动区域。
  其三,完善创新区域经济县域协作组织优化,创新县域经济运作模式。县域经济协作需要一种组织支撑,要从区域经济整合,县域经济协作的区域整体组织合理性与县域积极主动性结合起来。紧紧围绕内蒙古建设国家重要的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和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的战略目标,以提升区域经济产业化水平为抓手,以合理布局产业园区、特色经济区域为县域经济协作结合点,推进区域经济发展。
  其四,加强县域经济协作的区域发展统筹规划,优化内蒙古区域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内蒙古产业结构和布局蕴含着区域经济空间的合理组织及经济要素合理流动的问题,而产业结构和布局的县域性调整是关键,而这种调整就需要打破县域经济行政区划限制,在更大地域空间范围内积极调整运作。因此,自治区及地方政府要从区域经济整体的角度对旗县进行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区域性统筹规划布局,各旗县政府则要根据自身经济发展条件的综合优势和市场分工要求,充分认识区域合作与竞争以及资源共享等问题,从长远考虑进行资源整合和生产布局发展规划。例如就提升内蒙古牧业经济整体发展力来看,内蒙古草原由东到西各个草原植被差异性比较大,因地制宜全面统筹协调才能突出特色,提升内蒙古整体牧业经济发展力。
  其五,创新经济发展组织协调管理方式。推进地方政府管理体制变革,增强地方政府组织协调功能,转变县域经济发展以邻为壑的状况,实现以邻为伴的区域协调发展。一方面,自治区党委政府应按照区域整合、县域协作与地方自治原则对县域经济协作统筹规划,建章立制和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县域经济主体应该有长远眼光,从区域经济资源优化配置视角,适应和遵循现代市场经济发展规律,树立经济协作就是发展力的观念,转变行政区划运作的传统经济发展思维模式,以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理论为指导,研究县域经济协作发展综合潜力和分析县域行政区划及经济决策存在的问题,探索打破县域经济行政区划现象,促进内蒙古县域经济优化整合的组织协调方式。
  (作者单位: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党校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