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胡志德(Theodore Huters),汉学家,斯坦福大学文学博士,长期致力于中国现当代文学的研究和译介,现为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校区东亚系教授,香港《译丛》杂志主编,兼任上海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校客座教授,著有《钱锺书》、《把世界带回家:西学中用在晚清和民初中国》等,并译有北岛、汪晖等人的著作。
本文从罗兰·巴特关于书写与文本性的理论出发,在“能引人阅读者”(或简言之“可读性”)和“能引人写作者”(或简言之”可写性“)两种书写模式的概念框架之内,试图重新讨论从文言到白话的历史转变。重新梳理汉语写作的基本问题:中国作家能否使用一种丰富的语言,来进行真正能够导致原创性思想的实验?本文原以英文发表于香港岭南大学《现代中文文紫学报》2012年春季号。
在着手重新考察近代中国的书写形态时,我将首先指出,大体上在过去的二十年中,批评理论界似乎放弃了对关于书写与文本性的问题的密切关注。从1970年代开始,随着罗兰·巴特杰出的《S/Z》——其中包含着极为精细的阅读——的出版,随着书中勾勒的“能引人阅读者”(“le lisible”,或简言之“可读性”)和“能引人写作者”(“le scriptable”,或简言之“可写性”)两种书写模式的概念,同时继之以雅克·德里达一系列引发美国学界风暴的对于书写的沉思,文学系出版了大量围绕着书写问题的著作:语音的不确定性、作者之死、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解构、差异,诸如此类。然而回想起来,1990年左右学界的焦点似乎突然转向了“文化研究”的大方向,其中最有力的表征很可能是“后殖民”研究。大体而言,比起围绕着书写本身的研究,文化研究领域意在关注更为广泛的论题。尽管一些发展自书写分析的方法论被引入了这一领域,但我们不得不说,无论如何,以密切关注文本为特征的批评理论的基础年代已风华不再。
在书写问题占据着批评话语的核心位置的时代,在这一研究中浮现的论题多少渗入了西方的中国文学研究,最著名的例子正是张隆溪的《道与逻各斯》和余宝琳(Pauline Yu)的《中国诗歌传统中的意象》②。然而,这些研究关注的全部书写,要么发生于中国无关紧要的时代,要么发生于最少受西方到来影响的时代,这一状况在19世纪来临时开始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西方逐渐侵入了中国的生活与文化的所有方面。1990年后,对清末民初时的文学与文化问题的关注暴增,但产出的学术研究则过于主题化了,恰好反映了这一时段的主要思想运动:对现代性的定义之争、女性地位与话语的变化、文化改革的问题、“新学”如何被容纳、处理西方的挑战,诸如此类。
那一时期关于汉语书写的唯一持久的研究似乎是耿德华(Edward M. Gunn)的《重写汉语》和刘禾的《跨语际实践》。③然而,前者更多关注的是一门受英语强烈影响的现代语言在语法和句法上的变化,而非与书写本身有关的理论问题。而后者聚焦于一些特定关键词语的可译性与不可译性的内涵以及相关问题。对于这一部分,在最近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基本上摆脱了早先僵化的马克思主义教条的中国学界也趋向于关注主要的论题,这比西方更容易理解,因为人们普遍感到在世纪之交的紧要关头作出的那些选择对中国产生了持续的影响并持续至今。关于书写的全部问题,特别是其在1895年之后中国的新知识体制中的作用,被普遍忽视了。虽然近来美国学界产生了许多对新文化运动的反传统思想的重审,但这并未真正深入到对语言变革含义的考察。同时,尽管在晚近的中国学界,对于20世纪小说中所使用的语言有大量的研究,但它们相对而言似乎很少探寻那些更为广泛的问题,即语言的全面状况以及语言的变革。
巴特的《S/Z》,及其对两种书写类型的区分,是刺激西方学界于前1990时期开创新的阅读实践的关键之一。他对“能引人写作者”和“能引人阅读者”的定义——它稍显巴洛克式——确实带来了一系列重要的论题,关于文本的性质以及如何处理文本:
为什么能引人写作者是我们的价值所在呢?因为文学工作(将文学视为工作)的目的,是使读者成为文本的生产者,而非消费者。我们的文学的特征,是文本的生产者与使用者、拥有者与消费者、作者与读者之间的无情分离,文学体制维持了这一状况。读者因此陷入一种闲置的境地——他是不及物的,简言之,他是庄重的:不行使自身的功能、不去体会能指的魅力、书写的愉悦,他所剩下的,只有要么接受文本要么拒绝文本这一可怜的自由罢了:阅读仅仅是行使选择权。与能引人写作者相对的,便是与其相悖的价值,其消极、对抗的价值:能够让人阅读,但无法引人写作:能引人阅读者。我们把一切能引人阅读的文本称为古典文本。④
对于巴特而言,“能引人写作者”的本质在于读者的主动创造能力,它产生于一种书写的开放性,这种书写鼓励读者在塑造他或她自己的理解时发挥创造力。另一方面,“能引人阅读者”的文本拒绝进一步的阐释,并且只能被消极地消费;它们的顽固使他给它们(略带讽刺地)贴上了“古典”的标签。尽管《S/Z》的焦点几乎完全在于阅读实践,但这一理论大致能被扩展至考察作者处理其作品的不同方法,这正是我在这里所接续的,尤其因为清末民初的作家与批评家所关注的,正是不同的书写样式如何产生了不同的阅读方式。
巴特继续解释道,“阐释一个文本,并非赋予其以(多少是正当的,也多少是随意的)意义,反而应去体会何种多重性(plural)构成了文本。让我们假定一种完美的多重性,它未被任何(模拟的)再现的束缚所榨干。”换句话说,以此种方式审视文本,并非要确定意义,而是去辨识文本创作中最为多样化的资源。这里当然有一种激进的、乌托邦式的无政府主义,其极端状况可能会导致一种毫无结果的对话的无限循环。正如巴特的中文译者屠友祥所指出的,巴特的书是以“一种难以融入知识话语的形式”⑤写作的,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在学术讨论中将巴特的理论作为切入点,冒着彻底失去焦点的危险。然而,归根结底,巴特的表述中最有价值的想法,在于积极的读者参与,以及文本中的多重可能性,其重要性超过了其危险:陷于理论公式或使过度的自由阐释失去效力。总之,从巴特的思想中获得的核心洞见关系着多维书写形式中蕴藏的知识的创造潜能——或者这种可能性在关于如何写作散文的过分狭隘的规约中的损耗——在当时那些更为谨慎的中国批评家所提供的关于写作的评论中,随处可见这样的潜台词。
乍看之下,特别是考虑到他对“古典文本”的不及物性的否定,以及巴特将其作为“能引人阅读者”的唯一定义,这后一种概念粗看似乎极为合乎前现代中国处理文本时所需的支配性方法。尽管巴特谨慎地将其思想的有效性限定在西方的书写实践中——“如果我们将直接意指建立在真理、客观与法则之上……它将回到西方话语(科学、批评或哲学)的封闭处,回到它的中心化结构”⑥——我们能够在前现代中国辨识出一种文化,其特征是过分遵从一个相对较小的“古典”文本系列,对它们的阐释受限于一种考试系统,它试图划定一个有限的解释范围。某些强大的压力将这些经典文本束缚在一个严格的能引人阅读者的状态中,否认这一点将是愚蠢的。对此,人们只能说,在巴特的体系中,中国的情况似乎与其他地方的文本没有太大的区别。
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也必须牢记钱锺书对八股文所蕴含的创造力与开放性的洞见,通常以为,至少在20世纪,作为最受约束的汉语写作类型,正是因为它的作用被认为是执行官方认可的关于古典的阅读与写作方式,“窃谓欲揣摩孔孟情事,须从明清两代佳八股文求之,真能栩栩欲活……其善于体会,妙于想像,故与杂剧传奇相通。”⑦应试散文的这一特质,即如白话文“原教旨主义者”胡适也无法否认,他在讨论谭嗣同体例的奔放时写道:“我们拿文学史的眼光观察,不能不承认这种文体虽说是得力于骈文,其实也得力于八股文。古代的骈文没有这样奔放的体例,只有八股文里的好‘长比’有这种气息……说这种文体是受了八股文的影响的,这句话也许有人不愿意听。其实这句话不全是贬词。”⑧
然而,如果我们聚焦于阅读实践在以认识论的不确定性为特征的清朝末年——而非那些官方认定的儒学正统更居统治地位的早些时代——的转化,就有可能察觉到一幅更为复杂的图景。毕竟,继续深入巴特的著作,他甚至承认了“古典”书写形式的多重性——之前他曾将其彻底弃之于能引人阅读者的范畴中:
设想古典文本的多重性的最好方法,即为倾听数重声音带来的旖旎变幻,其波长不一,倏忽而逝,并留下间隙使得言语能够在观点之间游移,毫无征兆:书写正经由这种调性的非稳定性(在现代文本中为无调性)而确立,使得瞬息起源具有闪耀的韵致。⑨
换句话说,巴特最终接受了一种补偿性的多重主义,甚至“古典”亦然。这一多重性的概念似乎颇适于晚清中国的特定文本实践,尤其是那些依循儒家今文派者所提供的对古典的全新理解。在这一传统中对文本的激进阐释,从魏源至康有为,都反映了那些作者们对社会与政治的激进观点。这一派学者的灵活阐释基于一种关于如何处理古典的视野,它只能被称为“古典的多重性”视野。并且,当帝国末期的思想危机愈加深重,这些更为开放的阅读也不断增多。例如章太炎——尽管他反对今文派的计划——也发表了大量对古典文本的原创性——亦是富有争议性——的理解。
然而,除开19世纪中国散文中不断增长的多样性与灵活性,关于中国语言传统问题的共识——即朝向白话文的移动是不可避免且为人所需的——在20世纪大部分时间中非常稳定。事实上,早在1897年的先锋白话报纸《苏报》上,就有裘廷梁一篇冗长且详尽的文章陈述白话文的优长,它似乎总结了常见的看法:“有文字为智国,无文字为愚国;识字为智民,不识字为愚民;地球万国之所同也。独吾中国有文字而不得为智国,民识字而不得为智民,何哉?裘廷梁曰:此文言之为害矣。”⑩换句话说,文言文对大众而言的晦涩性这一基本指控直至今日依旧是语言改革的必要性所主要诉诸的理由。例如胡适在二十五年后所写的文章中,基本上重复了裘廷梁对文言文的批评:“古文学的公同缺点就是不能与一般的人生出交涉。”{11}
然而,在批评文言文的艰涩的同时,裘廷梁提出了另一个为人熟知的问题,它常被混同于艰涩的问题,实际却截然有别。第二个问题与古文貌似空洞的性质有关,这也是二十年后“五四”所批评的焦点。如裘廷梁所云:“朝廷不以实学取士,父师不以实学教子弟。”{12}或如胡适更为直白的说法:“这二千年的文人所做的文字,都是死的,都是用已经死了的语言文字做的。”{13}这些对于文言文的空洞性质的批评并未直接提到艰涩的问题,但它们都委身于这一理念,即文言文缺乏实质内容的原因,是由于这一形式本身如此难以掌握,因而一切实质性内容都必然被弃置一旁。
如果对文言文在表达实质性内容上的无能的关注是1910年代末的“新文化运动”的主要焦点之一,那么裘廷梁仅仅为此付出了一小部分精力,而将大部分注意力留在了理解的简易性问题上。由于裘廷梁的攻击的主要目的与晚清之后那些类似的思考一样,是希求一种更为简单、更易理解的语言,并以此动员当时依旧消极的中国大众,因而,这一话语逐渐以对一种更易理解与书写的语言的持续吁求为特点。由此,显然,这一转变中的一个(如果不是全部)主要部分——它集中关注着书写的性质——联系上了一种新的受众的概念。正如胡适1922年在他的专论《五十年来中国之文学》中所写,晚清的中国作家第一次尝试为他们的知识同僚之外的人写作,事实上,他将其视为一个严重的缺陷:“他们的最大缺点是把社会分作两部分:一边是‘他们’,一边是‘我们’。一边是应该用白话的‘他们’,一边是应该做古文古诗的‘我们’。”{14}考虑到这一对广泛的、教育不足的受众的新意识,以及普遍的可理解性,对文言文——它被认为崇尚晦涩难懂——的公开反对,便由此成为不容商榷的要求。譬如,我们大可认为,对于“新小说”的强调——这主宰了清末十年的文学讨论——基本上衍生自一种语言的希求:在传统上被排除在国家文化生活之外的人群能更易掌握与领会它。处理一种新的、知识层次较低的受众的需求,以及这一问题的紧迫感,两者的结合几乎无疑促发了一种最为程式化,或曰“能引人阅读者”的书写与阅读方式。
当语言问题在清末的中国思想生活中被提出时,另一个主题浮现出来,它与语言密切相关。此即文学——这个新概念作为这一时期的“新学”的一部分而出现——的问题。正如鲁迅1934年所说:“用那么艰难的文字写出来的古语摘要,我们先前也叫‘文’,现在新派一点的叫‘文学’,这不是从‘文学子游子夏’上割下来的,是从日本输入,他们的对于英文Literature的译名。”{15}虽然鲁迅清楚地指出了这个新术语的来历,但这一术语新界定的概念范围依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正如钱锺书指出的,在鲁迅写下上述引文的同时{16},新的文学的概念已经将诸多晚清之前彼此独立的类别纳入了同一范畴。这个新的混成词也使得小说这一范畴,提升至与先前优势的文类同样的地位,这在汉语中是史无前例的。
这一新术语如何区别于更为广泛的文的范畴,对此最早也最清晰的描述来自于王国维,在其《文学小言》中,他说:
昔司马迁推本汉武时学术之盛,以为利禄之途使然。余谓一切学问皆能以利禄劝,独哲学与文学不然。何则?科学之事业,皆直接间接以厚生利用为旨,故未有与政治及社会上之兴味相刺谬者也。至一新世界观与新人生观出,则往往与政治及社会上之兴味不能相容。若哲学家而以政治及社会之兴味为兴味,而不顾真理之如何, 则又决非真正之哲学。{17}
王国维以类似的方式看待文学,总结道“餔錣的文学决非文学也”。{18}由此,王国维将文学与哲学一起,置于一个区别于实用写作的范围之中,其规定性的特征在于,在这一写作形式中没有私利的余地,这里,他显然针对着官样文章。接着,他进一步规定了文学区别于哲学的特质:“文学者,游戏的事业也。人之势力用于生存竞争而有馀,于是发而为游戏。……故民族文化之发达,非达一定之程度,则不能有文学;而个人之汲汲于争存者,决无文学家之资格也。”{19}按这一定义,文学变得比哲学更为纯净:因为它不仅不容许为个人利益而写作,更不能含有任何实际目的,这是与“文以载道”这一陈词所内涵的观念——希望在写作中融入道德——之间的激进的决裂。尽管王国维后来宣称他从未完全理解康德,但这无疑是一个康德式的构想。
大致而言,虽然王国维对文学的观念——它超越于现实考量——与裘廷梁关于白话文的想法——它全然是重建国家的工具——截然不同,但他们在反对矫饰的文学这一点上是相通的。王国维又写道:“文绣的文学之不足为真文学也,与餔錣的文学同。……故模仿之文学,是文绣的文学与餔錣的文学之记号也。”{20}同样,他们决然反对应试文章,裘廷梁认为,这导致了“受役于文字,以人为文字之奴隶”{21}。换句话说,他们共享着这一感觉,即传统的写作利用人们来增进自身的利益,而非相反。在巴特的定义中,这是“能引人阅读者”的明显标志,并且至少潜在地符合了他对“古典”的负面定义。{22}但是,虽然王国维对文学的构想明显试图将其区别于直接的功利,但他对其功能的约束却似乎给它的表达范围加上了新的、非常严格的限制。若干年后,正如我们所见,为古文所作的辩护开始越来越多地集中于其严格的“文学”性,最终结果是古文的合法范围的极端窄化。换句话说,王国维或许认可了“能引人写作者”,但即便如此,他也将其限制在了一个非常狭小的应用范围内。
虽然在接下来的二十年中,白话文并未取得支配性的话语地位,但对书写问题的看法上,日益增长的民族危机给学界带来的压力,似已远甚于之前的时代。在关于语言的大量表述中,章太炎在语言问题上似乎是极为保守的,竭力反击着白话文比文言文更易掌握这一观点,并且他也同样注重证明,这两种书写方式之间互动之频繁,远超于裘廷梁之辈所知。换句话说,这些年中,语言简单化趋势带来的压力,比此前标准“五四”论述中所说的要大得多,或许这也是一个被“五四”话语所“压抑”的晚清“现代性”。{23}
关于两种语言间相对的困难,章太炎写道:“白话中藏古语甚多,如小学不通白话如何能好。”{24}这实际上暗示着,充分掌握白话要比以文言写作困难得多。显然,在对清晰性的概念的理解上,章太炎与裘廷梁截然不同:裘廷梁关注的仅是即刻的、广泛的理解,而章太炎则假定,一位写作者需要掌握他所身处的语言中的种种修辞与历史资源,以便有效地交流(和/或去“体会能指的魅力、书写的愉悦”{25})。总之,章太炎所想像的书写的范围,比裘廷梁或王国维所见的更为广大,他所展望的用于有效使用的修辞资源也更为苛刻。在坚持白话与文言之间的共通上,章太炎似乎更为强硬。虽然他承认两者自宋以后便已分途,但他坚持:“白话意义不全,有时仍不得不用文言文也。”{26}他的文言是有效表达的必需这一观念,和文言事实上比白话更为简单这一观念之间虽有区别,但两者指向同一结论——语言表达上的完美需要使用文言。
严复在其《译〈天演论〉例言》文末表达了类似的观点。裘廷梁仅从《论语》中引用了一条短语,来为其关于语言作用的主张辩护,即著名的“词达而已矣”,这一短语仅指向了交流的简便。而另一方面,严复却从古典文本中摘引了三条关于语言的短语:“易曰:‘修辞立其诚。’子曰:‘词达而已。’又曰:‘言之无文,行之不远。’{27}三者乃文章正轨,亦极为译事楷模。”按严复的说法,语言所需的不仅是简单的清晰性。在着手解释“尔雅”——他坚持将其作为他译事的一部分——的作用时,他在结尾处的表述非常类似于章太炎:“故信达而外,求其尔雅。此不仅期以行远已耳,实则精理微言。”{28}微言一词是这里的关键,它不仅指微妙本身,更指那些既不易表达又不易为普通读者所获致的基本意义。举例而言,早先的今文派改革者魏源,就曾以此词指代《公羊传》对《春秋》的基本阐释,康有为也用这个词来指代在他看来被误解而失落千年的古典的“隐微”之意。{29}
对严复而言,尔雅在这里并非仅用于文饰(严复似乎不比裘廷梁或王国维更喜欢文饰),而是为了全面完整地表达一些复杂的理念,或如巴特所说,为了创造一种更为“引人写作者”的文本。他为古文的必要性增添了一些背景因素:“用汉以前字法句法,则为达易,用近世利俗文字,则求达难,往往抑义就词,毫厘千里。”{30}这里严复的思想似乎与章太炎的非常一致。他们认为,为了完整地理解复杂的理念与历史的话外之音——这使得沟通更为丰富——必须把握住语言之本。即使使用汉以前的语言方式,也无法解决翻译中出现的问题,正如严复坦承的:“一名之立,旬月踟蹰。”{31}换句话说,只有充分掌握汉语的历史资源,才有可能使正确的含义将自身表达出来。仅仅追求表述的简易不可避免地会失去试图表达的内容。即使这是极端困难的。尽管严复显然对读者的作用有相当关注,但他对作者的“体会能指的魅力”的需求的关注,显示了与巴特的能引人写作者的概念的一致。两种极为经典的表述——“词达而已”和“言之无文,行之不远”——之间的高度张力表现出一种创造性的比照,甚或矛盾,或许仅能通过借由“可引人写作者”这一概念加以总结。
对严复来说,这一“可引人写作者”的两难显然在于将他决意引入中国的新思想概念化与正当化时:语言表意上的完整性这一目标同样使其拒绝依附于任何教条的计划。严复在立场选择中的思想困境反映在一封他1900年之后写给张元济的信里:“复自客秋以来,仰观天时,俯察人事,但觉一无可为。然终谓民智不开,则守旧维新两无一可。”{32}由此,严复在思想抉择中遇上了远比词藻选择更大的困难,没有前车之鉴。正如皮后锋在其《严复大传》中对这一问题的描述:“严复在致力创造中国新文化的过程中,既不是简单译介西学,也不是在中国传统文化内部分析重建,而是在兼容古今,会通中西的基础上重新构建。”{33}我认为,皮后锋在此处对严复的研究中创造性的强调是完全正确的,这些研究带来了一种新的文化秩序,它尽可能地说明了新事物与旧遗产的复杂性。毕竟,另一种选择——它事实上发生于晚清——是简单地使用明治日本所提供的对关键性的外国词汇的翻译,这几乎(根据其定义)全未考虑到严复在表达中所期望的“微言”。对裘廷梁而言,或许对于一种字法——它从一种没有一个中国人能完全明白的目的发展而来——的采用真的会导致裘廷梁焦虑甚深的“受役于文字,以人为文字之奴隶”。考虑到严复和章太炎对语言的复杂性的希求,那么,如果并不将其作为一种亟待抛弃的遗产的反启蒙主义的挽留而简单地忽略,那么我们应当更为谨慎地赋予这两位学者在捍卫一种语言时的思想动机以充分的重要性,在给出结论前,这些重要性需要更为仔细的考虑。
在严复所有的声明中,他试图捕捉他所希望表达的内容中全部的“微言”,那些遵从严复的人倾向于认为他对文体的复杂性的关注不可避免地以损失意义为代价。即使像钱锺书那样敏感于语言表达的学者,也基本上从众地在这些方面否认了严复的翻译:“几道本乏深湛之思,治西学亦求卑之无甚高论者。……所译之书,理不胜词,斯乃识趣所囿也。”{34}然而,严复翻译中的“雅”和“信”之间始终存在着张力,随着时间流逝,文学这一新范畴——正如王国维所详尽地阐明的——权威的增加,严复似乎确实逐渐被推上了辞胜于言的方向。譬如,当他开始攻击胡适和陈独秀在“新文化运动”时期对白话的鼓吹时,他的做法基于我们只能称之为文学的领域:“今夫文言之所以为优美者,以其名词富有,著之手口,有以导达奥妙景深之理想,状写奇异之物态耳。”{35}这一为文言的表现力的辩护,似乎完全倾向于文学的表述——在王国维的意义上——它对立于微言大义的表述,这似乎表明了王国维和他的追随者多么成功地将文学这一新领域制度化了。换句话说,语言的全部表现力已经开始被限制在“文学”这个新领域,而失落了更为散文化的关注。
当科学教育家和商务印书馆编辑杜亚泉开始考虑同样的语言论题时,采用白话文的压力已然飞速高涨,事实上已经不可避免。正如胡适在1917年1月初刊于《新青年》的《文学改良刍议》和次月陈独秀紧随其后的《文学革命论》所云,转向白话文的呼声达到了一个新高度。在陈独秀对白话文的鼓吹中展现出的毫无商榷余地的态度(胡适似乎也认可)被总结在一封陈独秀写给胡适的信中:“独至改良中国文学当以白话为文学正宗之说,其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所主张者为绝对之是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36}很难想像能有比这更为“引人阅读者”的写作方式,而正是在这种强硬的氛围中,杜亚泉发表了他对语言的想法。
然而,杜亚泉的评论仅刊于其所编的1919年12月的末期《东方杂志》上,甚至说,即使发表,它在事实上也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终结。{37}由此,在杜亚泉的主张——抵抗汉语的完全“通俗化”并保持他语言风格的开放——中,包含了一种失望或绝望感。有趣的是,他反对所有的汉语坍缩为同种风格,这一反对围绕着对文学语言中更多弹性的需求,而这又一次在一定程度上证明了,关于文学的新话语已经大获全胜。如他所写:
社会文化愈进步则愈趋于复杂,况以吾国文学范围之广汛,决不宜专行一种文体以狭其范围。无论何种文体皆有其特具兴趣……惟应用之文体则当然以普通文及通俗文二种为适宜……此种应用文乃科学的文,非文学的文。科学的文重在文中所记述之事理。苟明其事理,则文字可以弃去,随忘其文字亦可。文学的文重在文学之排列与锻炼,而不在文中所记述之事理。{38}
这一呼声并未将散文简化至那种简明易懂的形式,这里,杜亚泉对文学的定义并非如王国维所做的根据功能,而是根据形式,作为一种写作类型,其中形式的地位远超内容。当俄国形式主义者在出色的作品中将其付诸实践时,这种文学观将会主导中文写作,这证实了“能引人阅读者”的支配力量,它坚持清晰表述程式化的主题,这一主题由于民族危机的持续而似乎显得愈发紧迫。杜亚泉事实上也在对多样性的召唤中排除了所有枝蔓的书写形式,这反映了改革者在很大程度上已大获全胜。他显然意识到,只有回到由王国维所界定的狭小范围中,他才有可能具有说服力。
此背景下,在杜亚泉在1911年至1920年间任《东方杂志》主编文章时写的文章,以及此间其他评论家如黄远庸和章士钊的文章中,最有趣的事实是,他们能够以文言文书写源自西方的思想与问题,并具有令人激赏的清晰性。他们的古文的清晰性无人关注,这一写作形式仍被指责逊于逻辑表达。即使胡适也在最初关于古典散文改革的提议中如此认为。严复在翻译中自发产生的新词早已远去,被最初发源于明治日本的普通字法所替代。虽然可能导致陷于一种更为“能引人阅读者”的文体,但这依旧表明,至少在恰当地表达新思想的问题上,通常的古典形式——或许最初最常用于公文中——以及晚清报刊中的普通语言,完全能够胜任这一任务。
在评价杜亚泉的声明时,必须同时考虑到胡适和陈独秀的努力所带来的全面进行中的语言改革。无需想得太远,就能发现教条性的成规。举例而言,胡适著名的“八不”为写作构筑了一个僵硬的规则体系,即“能引人阅读者”的要素。此外,八不中对用法的限制大半是直接要求写作切断与过去的文学资源的联系(如第二条,“不模仿古人”;第五条,“务去滥调套语”;第六条,“不用典”;及第七条,“不讲对仗”)。他确乎允许对其中一些规则做了相对宽泛的解释——譬如在讨论第七条规则时,他承认“排偶乃人类言语之一种特性”,并为此举了一些例子,但,“然此皆近于语言之自然,而无牵强刻削之迹。”{39}尽管有这些例外,也不难发现,这些口号式的规则会导致教条化的应用。胡适对八股文的极力避免在语言上限制了他的选择,这讽刺地导致他无力躲开为自己所决意否定的缺陷。譬如他在这一时期所写的影响极大的《从文学的国语到国语的文学》,不仅有一个明显对仗的标题,而且以一种“白话的八股文”写就,这会成为新文化批评家的典型目标,因为它以古文写就。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后“五四”时期最常被与激进变革相联的文化人物鲁迅对于语言的看法却远为复杂——不同于人们对其作为变革领袖的角色的期待。例如在他1930年的长文《“硬译”与“文学的阶级性”》{40}中,作者采取了保留态度,并未完全赞同每一个文本都能被即刻理解的要求。无疑与他的无产阶级关注相悖。这最清楚地表明并蕴含于他对政治上的左与右同时怀有的轻视中,这并非因为他们各自的意识形态,而是因为他们对文学的简单化看法——基于他们共享的“‘人性’的‘艺术之宫’”这一观念。在鲁迅看来,这一关于写作的观念创造了一种普遍性,如,“请梁实秋钱杏邨两位先生并排坐下,一个右执《新月》,一个左执《太阳》,那情形可真是‘劳资’媲美了。”{41}后面的部分继续讨论了文本的困难,其中通过回答自己为谁写作这一问题,他抢先回应了预料中的政治攻击——针对他的写作不能为大多数人所看懂:“我的回答是:为了我自己,和几个无产文学自居的人,和一部分不图‘爽快’,不怕艰难,多少要明白一些这理论的读者。”{42}换句话说,鲁迅正在寻求一种“能引人写作者”的读者。
三年后,鲁迅在一篇题为《为翻译辩护》的文章中深化了翻译的问题,其中他提到,即使对德国人而言,康德的原文也很难理解。最终鲁迅总结道“自然,‘翻开第一行就译’的译者,是太不负责任了,然而漫无区别,要无论什么译本都翻开第一行就懂的读者,却也未免太不负责任了。”{43}由此,对鲁迅而言,理论表述的写作能力不值一名,对于这些写作的翻译也无法通过忽略无法简化的复杂性完成指定的任务。
对于近代中国所面临的问题而言,或许巴特所谓的“能引人阅读者”和“能引人写作者”这一问题中最重要的含义,更多在于写作的领域,而非阅读的领域,并且不太围绕着受众的范围,却最终落在思想的复杂性和作者的创造性问题上——谁将有能力运用语言来进行那些最终能够导致原创性思想的实验?作家们以欧洲与日本的复杂的、“能引人写作者”的风格来写作,是否会限制他们进行思想创造的“权利”?中国作家能否拥有相同的创造性途径去进行思想实验,不论新与旧都借由一种丰富而多面的语言?虽然他们深知中华民族的绝望处境,但章太炎和严复应被视为保持着这一话语的原创力,而非拘于历史遗产的僵硬的反动派。下一代中的“硬骨头”鲁迅与他们共享着大量对简化语言复杂性的不满,为这一观点提供了令人印象深刻的支持。
*本文略有删节,标题原为《重新思考中国近代散文的简单化》
①将白话文作为官定初等学校教学用语的建议首次正式发布于1919年10月召开于山西省的高等教育家会议上,早于次年一月教育部正式颁布政策之前。
{2}余宝琳,《中国诗歌传统中的意象》(The Reading of Imagery in the Chinese Poetic Tradition),普林斯顿:普林斯顿大学出版社,1987年;张隆溪,《道与逻各斯:文学解释学,东方与西方》(The Dao and the Logos:Literary Hermeneutics,East and West),北卡达勒姆:杜克大学出版社,1992年。
{3}耿德华,《重写汉语:二十世纪中国散文中的风格与革新》(Rewriting Chinese:Style and Innovation in Twentieth-Century Chinese Prose),斯坦福:斯坦福大学出版社,1991年;刘禾,《跨语际实践:文学、民族国家与被译介的现代性(中国,1900-1937)》(Translingual Practice: Literary,National Cu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