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法国总统产生及任期的变化

2012-12-29 00:00:00陈计祥
中学政史地·教学指导版 2012年8期


  山东天成书业有限公司总发行的《三维设计》(2012新课标高考总复习教师用书、配人教版)第30页第9题是这样的:
  2010年4月28日下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仪式,欢迎法国总统萨科齐访华。下列对法国总统认识正确的是 ( ) ①总统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②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
  ③任期虽然确定,但可以连选连任 ④总统直接任命总理,总理只对总统负责
  A.①② B.②③ C.②④ D.③④
  本题考查学生的分析理解能力。法国总统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七年,可以连选连任。法国总统掌握国家行政大权,有权任命部长等高官,可以任命内阁。因此,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但总统任命内阁必须经过众议院同意,因此,说总理只对总统负责是不对的。总统是由参众两院联席会议选出的,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本题答案选B。
  无独有偶,前不久听了一节高一历史公开课,讲的是人教版必修1第9课《资本主义政治制度在欧洲大陆的扩展》。在讲到“法国共和政体的确立”时,讲课老师设计的其中一个问题是:“萨科齐作为法国的总统,是怎样产生的?他的任期是几年?他可以连选连任吗?”学生的回答是:“萨科齐是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的,他任期七年,可以连选连任。”学生完全错误的回答,竟然得到了老师的肯定。笔者试着翻了几套试卷,发现有的试卷上也有类似的错误内容。
  事实上,1875年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法国总统的产生及任期,到现在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对此有相当一部分师生不了解。在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将其中的变化简要地梳理一下,以免再以讹传讹。
  1875年的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总统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法兰西第三共和国之后,法国历史历经维希政府(1940—1944年)、法兰西共和国临时政府(1944—1946年)、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46—1958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58年至今)。法兰西第四共和国自1946年成立后的12年中,政府软弱无力,政局混乱,内阁更换频繁,再加上陷入阿尔及利亚战争的泥潭,法国陷入了严重的社会危机中。1958年5月13日,雅克·马絮等法国殖民军头目利用人民对政府的不满,在阿尔及利亚发动了反政府的叛乱。5月25日,在法国南部一些城市和科西嘉岛也相继发生了反政府的武装暴乱。5月29日,科蒂总统邀请戴高乐组阁。6月1日,戴高乐出任新总理。戴高乐重新上台后首先修改宪法,进行国家制度的改革。9月4日,戴高乐在共和广场向广大人民宣读新宪法草案。9月28日,举行公民投票,通过新宪法。10月5日,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宣告成立。根据1958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的规定,总统由议会议员及各地区、海外领地和地方议会代表组成的选举团选出,任期七年,连选连任。1958年底法兰西第五共和国进行了国民议会选举,戴高乐当选为总统。1959年1月8日,戴高乐正式就任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第一任总统。1962年10月28日法国通过全民投票确立了总统由全民直接普选产生、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的制度。这一制度保证了国家政权机构的有效运转,其积极作用十分明显,但也有一定弊端:如国民议会议员的任期是五年,与总统任期不同步,这就产生了议会多数与当选总统分属于不同政治派别的现象,形成总统与总理不是一个党派的“左右共治”的局面。自1986年左翼的总统密特朗先后与右翼的总理希拉克和巴拉迪尔共治后,还出现右翼的总统希拉克与左翼的总理若斯潘的共治。“左右共治”在实际运作中产生了许多问题,为限制和减少出现左右派联合共治的政治格局,法国将修改宪法以缩短总统任期提上了政治生活的议事日程。2000年6月,法国总统希拉克提出修改宪法方案,将现行法国总统七年任期缩短为五年,并将总统选举与议会选举同步。经国民议会和参议院分别表决通过,同年9月24日,法国全民公决批准了这一修宪议案,总统任期从七年改为五年。这就意味着2002年选出的总统,任期将缩减为五年,希拉克成了第一个五年任期的总统。2008年7月21日法国国民议会、参议院联席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注:宪法修正案最后批准有两种方式:一是全民公决;二是国民议会和参议院联席会议通过),其中规定总统连任不得超过一届。
  由此可见,现在的法国总统萨科齐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任期五年,任期不得超过两届。因此上面题目的解析是不正确的。
  之所以出现上述以讹传讹的现象,是因为有些学者和教师缺少严谨的治学态度,对不清楚的知识自以为是。这种做法无论是对学生还是对教师都是非常有害的。只要责任心多一些,对模棱两可的知识多查查资料、多问问别人,像这类问题是可以避免的。总之,无论是编写资料还是教学,都要养成求真求实的治学风格,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传道、授业、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