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山大学学生在图书馆借书超期后不再罚款,而是代之以考试的方式进行惩罚。考试的内容就是《图书馆文献资源合理利用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据了解,罚做题的规定早在2008年10月20日就已经开始实行,“而且效果也很不错”(羊城晚报)。
有人把图书馆比做文明的心脏,读者是心脏收缩和舒张的动力,借书还书则是循环流动的血液。图书馆是心脏,如果心脏停止跳动,那么文明就会休矣。读者是心脏收缩和舒张的动力,如果失去了动力,那么文明的心脏就会停止跳动。借书还书是循环流动的血液,如果缺血、失血、败血,那么文明的心脏就会梗死或者坏死。由此可见,借书还书对文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对于图书馆来说,借书不还现象近乎普遍存在,最长的数十年未还书的情况也有。为提醒大家按时还书,图书馆也有些举措,比如发短信“温馨提醒”,打电话催书等,逾期不还书无法再借书等。虽然大多数图书馆办借书证虽需交付一定的押金,但很多书籍的价值远远超过押金的数额,这是造成部分珍贵书籍有借无还的原因之一。
当然有读者是忘记了自己曾经借过书,等发现时,借书时间已长达好几年。“这么长时间不还书了,估计要罚款(滞还金)很多了,大不了不去借了。”担心“罚款”太多不去还,也是很多逾期不还者的心态。所以如何解决读者借书不还的问题,始终是图书馆管理者需要解决的一个难题。广东中山大学的做法,在高校图书馆中开了一个好头。
根据中大图书馆的相关规定,借阅图书逾期在30天以内,读者需温习《图书馆文献资源合理利用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并上网回答测试题30题,图书馆同时恢复提供图书外借服务;逾期超过30天,不足60天,需答题50题,图书馆在读者借阅逾期天数的二分之一天数之后恢复提供图书外借服务……随着逾期天数增加,答题数量越来越多,“借阅冷却时间”也越来越长。笔者认为这个办法还可以继续改进一下,考试内容最好不仅仅是《图书馆文献资源合理利用规范》等相关管理制度,应该直接对所借的书进行考试。
这样做是有道理的,因为读者借书超期不还,说明对此书甚是喜欢,或者是长时间研读,所以应该对所借图书有着深刻的理解,所以一定可以应付对此书的考试。这种考试可以增加图书的效用,让广大读者实现真正的阅读和使用图书。不少中大学子赞叹,这种惩罚能让人“更长记性”。答题比罚钱的做法好多了。很多人不在乎罚钱,下一次借书照样超期。
超期罚款是全世界图书馆的通行规则,归还逾期图书是举世公认的美德。新西兰有一位85岁高龄的老妇人玛丽·苏夏姆,1945年从罗托鲁瓦公共图书馆借了一本书,不知何因一直没有归还,2006年该书被人在阁楼意外发现,玛丽·苏夏姆才还给罗托鲁瓦公共图书馆,按照规定,玛丽·苏夏姆将面临9000新西兰元的高额罚款,但是该馆馆长决定:作为给玛丽·苏夏姆夫人85岁生日的礼物,免除罚款处罚。并将这本借出61年的图书作为历史见证在图书馆展出。
2009年11月14日,美国PHOENIX Camelback中学图书馆收到一位学生归还的1959年借出的图书(51年),并随书附有1000美元的支票作为超期罚款。该学生在信中说:因为他家迁徙到其他州无意带走了此书,1000美元的支票作为超期借阅的赔偿,每天2美分,共计745美元,剩余款项作为汇率变动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