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兴富
(吉林省柳河县五道沟林场,吉林 柳河 135300)
森林病虫害每年给我国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数十亿元,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更是难以估量。由于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局限性,过去人们在控制森林病虫灾害的过程中,总存在着被动抗灾的思想意识,往往在森林病虫害暴发成灾后,再筹集巨额资金救灾。目前森防工作仍存在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形势不容乐观。
一是常发性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居高不下,总体呈上升趋势;二是偶发性森林病虫害大面积暴发,损失严重;三是危险性病虫害扩散蔓延迅速,对我国森林资源、生态环境和自然景观构成巨大威胁;四是多种次要害虫在一些地方上升为主要害虫,致使造成重大危害的病虫种类不断增多;五是经济林病虫危害日趋严重,严重制约着山区经济的发展和林农脱贫致富进程。
我国植物种类占世界第二位,森林病虫的种类繁多,据不完全统计,害虫的多样性、环境条件的复杂性给防治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与病虫斗争的长期性与艰巨性。即使是一种害虫或病害,但长期防治而不能控制,每年都要付出大量的资金、劳力,但仍有大面积的林木被吃光致死。究其原因是:
2.1 森林害虫或病害具有主动传播或依靠 自然 动力传播和强大的繁殖能力,绝大多数个体被消灭,但剩余个体通过繁殖,数代之后又能迅速传播。
2.2 随着林业生产的发展有林面积不断扩大,特别是人工纯林面积的增长,快速回升。
2.3 国内外林业生产活动交往为害虫的生存提供了有利条件,被害面积有可能随之扩大。日益频繁,随着苗木、木材、接穗等材料的潜带,新的害虫种类可能不断增多。
2.4 害虫的遗传特性抗逆能力随着环境条件的变动,适应能力不断增强。即使是一些抗虫(病)的品种也并非一劳永逸,由于长期适应的结果,遗传特性逐渐变异或减退,还需要不断培育新的抗虫品种。可见有效地防治害虫是一项长期复杂的艰巨任务。
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不断增加,防治难度大。随着人工造林面积的增加,特别是单一树种纯林的增加,病虫危害加剧。
危险性病虫害潜在威胁增大。80年代末以来,已有美国白蛾、红脂大小蠹、苹果绵蚜及油松叶小卷蛾等多种危险性害虫先后侵入我省,由于我省对这些危险性害虫采取了有效措施极力控制,没有造成大的危害,但潜在的威胁却不容忽视。
顽固难治,暴发现象常有发生。过去危害就比较严重的松毛虫、天幕毛虫、黄连木尺蛾、杨扇舟蛾、落叶松尺蛾和青杨天牛等表现相当顽固,且大都具有暴发成灾的特点,有的几乎年年于局部地区暴发。如监测跟不上,病虫害发生初期往往不能及时发现,到发现时已是危害严重的局面,造成防治相当被动。
森林病虫害直接影响着森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今后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4.1 着重抓好森林植物检疫和监测预报
植物检疫是预防森林植物免受某些危险性病虫害的重要措施。对发生植物检疫对象地区,应划为疫区进行封锁;对种籽、苗木、其他繁殖材料及木材的调运加强管理,采取严格的检疫措施,确保营造健康森林,减少病虫害发生。同时要用科学的方法,侦察病虫发生、发展动态,并把侦察的材料结合当地气候条件、林木状况,正确推断病虫害的发生、发展趋势,并及时通报。快速掌握病虫发生情况,避免错过防治的有利时机。
4.2 因地制宜的搞好封山育林
封山育林应适地适树地通过各种选育措施,选择抗病虫力强的树种。同时应进行必要混交,这样能完善生物群落,增加天敌数量,提高林木的保护性能,达到控制病虫的目的。封山育林是减少人、畜对森林植被破坏的重要手段。
4.3 加强育苗消毒处理
在苗圃建设中,由于种籽及土壤中潜存有一定的病源和害虫,在育苗过程中应对种籽和土壤进行消毒,才能确保出苗率,必要时还需进行轮作。
4.4 保护害虫天敌
在森林中生存着很多以林木害虫为食的寄生性、捕食性昆虫,微生物,益鸟等有益生物,它们对抑制害虫的发生和繁殖起着重要作用,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这些有益生物。
4.5 适地适树,培育健苗、健树,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人工林经营模式,提高人工林防灾控灾的自控能力。
4.6 营造混交林(注意树种搭配),实施近天然林经营模式,使林分中各种生物间相互制约作用增强,森林生态环境趋于稳定。
4.7 加强林木检疫,严防危险性病虫传入。
森林植物检疫是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预防性工作。根据检疫工作政策性强、技术性强和涉及面广的特点。
4.8 加大森防科技含量,改进防治手段。
森防工作离不开科技的支撑。在保护好现有林的基础上,造林要坚持适地适树,采用良种壮苗,营造混交林,实行工程造林和集约经营等林业措施,把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贯穿于林业生产的各个环节(全过程),加强早期预防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增强林分自然抵御病虫害的能力,走出一条林业生产与病虫害防治协调发展的路子。
4.9 加大资金投入,保证防治需要。
加大资金投入是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基础。针对因经费投入不足,每年大约有100万亩森林病虫害得不到有效防治的现状,今后应继续加大投入。
一是继续坚持“以地方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投入原则和“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由国家、集体和个人多层次、多渠道投入,以筹集更多的资金。
二是各级政府要将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纳入当地防灾减灾计划,增加防治、测报、检疫对象普查和基本建设投资等,特别是市县两级财政,应加大投入。
三是尽快建立起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据此,应按“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尽快建立起生态效益补偿制度,从收取的补偿资金中适当安排防治经费。
我们在对森林虫害进行治理时,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分区治理。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以实现可持续控制为目标,遵循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严把检疫关,在加强监测的基础上,以营林措施为主,药剂防治为辅,协调运用人工、物理等措施,进行综合防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治理好森林病虫害,促进我国林业的发展。
[1]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森林昆虫[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83.
[2] 陈昌洁.松毛虫综合管理[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0.
[3] 张星饶.森林病 理学 研究的生态数学方法[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