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坤晓,沈月琴
(浙江农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浙江 临安 311300)
家庭农场是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组织单位,面向市场、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从事适度规模的农林牧渔的生产、加工和销售,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积累、自我发展、自负盈亏和科学管理的企业化经济实体[1]。
目前学者对此做了诸多探讨。高建斌[2]深入分析了农场制的起源、优势以及农场制可供选择的形式;董亚珍等[3]分析了家庭农场经营的必然性;黄延廷[4]对比分析了西方发达国家及东南亚国家、地区的农地规模化经验;贾大明[5]重点研究了我国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黎东升等[1]则从家庭农场的内涵、优势和发展现状入手研究了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现状。以上学者得出了基本一致的结论,即现阶段我国实行家庭农场制是农地规模化经营的正确选择。也有少数学者通过问卷调查与访谈的形式对典型区域的家庭农场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赵维清[6]通过对浙江省慈溪、瑞安、建德3市的实践调查,总结了3市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特点等,同时提出了加强对年轻农场主的培养、发展合作型家庭经营等政策建议。
上述结果从研究内容看,多数学者集中在对家庭农场的特点、优势,发展现状,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分析,其中针对具体农场在发展过程中的成本费用以及经营利润等的经营成效分析较少。作者选择浙江省慈溪市龙山镇为样本区域,旨在全面了解当地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并针对家庭农场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政策建议。
龙山镇地处慈溪市东部,全镇28个行政村,1个农垦场,共有农业人口56 171人,其中纯务农劳动力11 042人;耕地面积3 443.8 hm2,农户家庭承包经营面积3 370.87 hm2,土地规模经营面积2 571.8 hm2;全镇形成集中千亩无公害韭菜基地2个,拥有新型家庭农场46个,农民专业合作社22个。可见,龙山镇家庭农场的发展基础较好,选择该地区为样本,对进一步研究家庭农场的经营现状以及可能存在的问题具有典型意义。
2011年10月中下旬,作者对慈溪市龙山镇的6个家庭农场和专业合作社进行了重点调查,通过问卷调查和访谈的形式,详细了解了龙山镇家庭农场发展的基本情况。
从家庭农场的基本情况、家庭农场的经营情况,以及政府的政策这3方面对家庭农场的发展现状进行分析。
2.1.1 农场主年龄和文化程度
调查结果 (表1)显示,农场主年龄在40岁以下的占16.7%,40~50岁的占50.0%,50岁以上的占33.3%,可见农场主的年龄以壮年居多。而农场主受教育年限为9年的占66.7%,12年及其以上的占3.33%,可知农场主的文化程度普遍为初中水平。其中受教育年限为9年的农场主其经营规模小于47 hm2,而教育年限为12年及其以上的农场主其经营规模均在70 hm2以上。
上述结果与理论分析相符,说明农场主的教育年限越高,更倾向于从事大规模经营。
表1 调查家庭农场的基本特征
2.1.2 雇工与土地租赁情况
调查的各个家庭农场长期雇工人数最多的为45人,最少的为5人。其中33.3%的农场存在短期雇工招工难以及雇工素质不理想的情况。该地区家庭农场的雇工来源以浙江省外人员居多,主要为安徽、贵州、云南等地,人员流动性较大,导致农场雇工的雇佣期短,增加了交易成本;此外,雇工的平均受教育水平为初中偏下,自身的劳动技能水平低,从而导致农场劳动力缺乏或是实际生产率水平低下。而农场的土地流入方式都是经过村集体或村小组调配,反租倒包到农场主手中,由农场主和村委签订土地的租赁合同。从土地租期来看,33.3%的农场租期为5年,另有33.3%的农场租期为10年,租期为15年和18年的均为16.7%。
2.2.1 经营现状
经营的规模。调查结果显示,50%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为20~35 hm2,33.3%的农场为36~75 hm2,16.7%的农场为76~90 hm2,规模最小的为20.67 hm2,可见当地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普遍较大。各农场的经营规模呈逐年递增的趋势 (表2)。从2009年以后每年的环比增长速度均在27%以上,2011年更是达到了45.1%,可见,从2009年以后家庭农场经营规模扩大的速度较快。这种规模的快速增长与当地政府近3年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所出台的一系列扶持政策有密切关系。政府的积极引导,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场主经营规模的扩大。
表2 各农场经营规模的逐年增长速度
经营范围与产销链。农场经营主要涉及种植业和农产品初加工2大类,其中66.7%的农场是经营单一的种植业,主要涉及西红柿、葡萄、水稻和西瓜等作物的种植;16.7%的农场以种植业为主,农产品初加工为辅;16.7%的农场则是以农产品初加工为主,从事部分农机服务或农业种植。从整体看,当地的家庭农场种植业比重占85.0%,较少涉及林业、畜牧业以及渔业,这可能是由当地自身农业生产的特点以及政府大力倡导发展种植业的政策导向等因素导致的。且家庭农场均以订单农业为主,与加工企业、合作组织、农村经纪人等建立了稳固的产销关系,其中超市占销售总量的80%,销售给专业合作社占15%,自由销售占5%,销售对象主要为附近的个体工商。
经营管理水平。调查结果显示,75%的农场的经营管理方式仍是沿袭传统做法,即农场主为农场所有事宜的最终决策者,集生产、销售、物流和财务等为一身。理论上,这种管理方式在农场发展初期确实能节省人力物力,简化管理流程,但随着农场经营规模的逐渐扩大,这种独裁式的管理方式将无法适应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快速发展,甚至阻碍农场的发展。调查中83.3%的农场主希望可以聘请专业人员来协助自己管理农场。
2.2.2 经济效益
成本、利润。用成本费用利润率来衡量农场经营耗费所带来的经营成果。各农场具体的费用、利润以及成本费用利润率见表3。
表3 各农场的成本费用利润率
由表3可知,所有农场的成本费用利润率均大于1,即均可实现超额利润。其中,农场2的经济效益最好,其每付出1元成本可获得2.807元的利润。农场整体平均的成本费用利润率为180.8%,可见龙山镇的家庭农场整体经济效益还是比较好的。而总成本费用中雇工费用所占的比重平均为27.8%,种苗费用平均占总费用的23.1%,农药化肥平均占19.9%,土地租赁费平均占17.8%,这几项费用占总费用的88.5%,而其他的水电费,农机购置和农机租赁等费用仅占11.5%,可见雇工、种苗、农药化肥和土地租赁是农场最主要的费用来源,其中雇工费所占的比重最大,因此如何有效解决当地短期雇工短缺的问题直接影响着农场成本费用的高低,进而影响农场经济效益好坏。
资本剩余-扩大再生产。以2010年为基期,计算出可用于扩大再生产的剩余资本/净利润,以此衡量农场资本剩余扩大再生产的能力。具体结果见表4。
表4 各农场资本剩余扩大再生产的情况
由表4得出,农场3的剩余资本/净利润的比值最大,为0.890,即每获得一元的利润,将有0.89元可用于扩大再生产。而剩余资本/净利润的几何平均数为0.655,即整体来看农场每获得一元利润,将会将0.655元用于扩大再生产。可见龙山镇的家庭农场扩大再生产的能力还是比较强的,农场的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
农场的注册资金5万~100万元,在成立初期以及在逐渐扩大经营规模的过程中,农场都需要资金的投入。从融资渠道看,为农场提供贷款服务的金融组织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提供贷款的数额从几万到几十万不等,在贷款的过程中担保方为政府的农办或是农业专业合作社,期间产生的利息差价则是由政府补贴。但是由于目前农业融资渠道较窄,农场往往会面临资金周转不畅的困境,调查中100%的农场主都表示希望能够扩大融资的渠道,希望其他的金融组织如商业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也能逐步为农民办理中小规模贷款。
从政府扶持、奖励政策来看,政府部门制定了相关的扶持政策来进一步鼓励农场的发展。对新创办农场经注册登记,经营规模3.5~17 hm2和>17 hm2,开展标准化生产且无安全事故发生的,每家分别补助0.5万和1万元。政府对农户购置列入补助范围的农机具,给予购置金额35%的补助,有些专业大户申请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机具等设施补助金额达50%~75%。同时为了促进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流转期达到5年的农户,给予2 250元·hm-2的一次性补助,流转期限超过5年的,每超过1年再补助600元·hm-2。
作者通过对家庭农场基本情况,经营现状以及政府政策的分析,发现家庭农场在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农场文化层次、技术水平低:农场主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5年,雇工的劳动处于简单的重复操作阶段,无法提高生产效率;雇工来源不稳定,农场70%的雇工为短期雇工,且多为外地工人;经营范围单一,该镇85%的家庭农场的经营范围局限在种植业;经营管理水平低,80%的农场生产制度、销售体系和管理方案不健全,制约着农场经营管理;融资渠道窄,为家庭农场提供贷款服务的主要是农村信用合作社,其提供的贷款额占所有金融机构贷款额的65%以上。
针对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作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建立培训基地,提高雇工技术水平:政府应加大对农场雇工的培训力度,鼓励专业合作社和相关企业的专家深入农场进行一线的技术指导,解答实际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完善劳动力市场,确保供需平衡,逐步完善农场劳动力流转市场,从源头上保证农场雇工质量以及供需的长期稳定;农场自身也要逐步建立配套的雇工机制,确保雇工工资、食宿和保险等问题的落实;扩大经营范围,政府应鼓励家庭农场进行多样化的经营,适当发展畜牧、渔业等经营,增加种植的作物种类,鼓励和引导农场向专业化、产业化的方向发展,着力打造地方农产品品牌;引入专业人才,提高管理水平,鼓励专业人才投身农业生产,制定相关的奖励政策吸引人才为农场的发展服务,相关的农场需要积极做出经营体制上的改革,吸纳财务、销售以及管理方面的人才来经营农场,实现家庭农场向现代化农场的转变;拓宽融资渠道,稳定资本投入,积极鼓励大中小金融组织对家庭农场的资金扶持,如简化贷款程序、降低担保条件和提高贷款数额等,保证家庭农场资本投入的连续性与稳定性。
[1] 黎东升,曾令香,查金祥.我国家庭农场发展的现状与对策 [J].福建农业大学学报,2000,3(3):5-8.
[2] 高建斌.从家庭承包制到农场制:我国农业发展的第二次飞跃 [J].天津商学院学报,2006(4):16-19.
[3] 董亚珍,鲍海军.家庭农场将成为中国农业微观组织的重要形式 [J].农村经济问题,2009(10):95-98.
[4] 黄延廷.家庭农场优势与农地规模化的路径选择 [J].重庆社会科学,2010(5):20-23.
[5] 贾大明.家庭农场的现状与前瞻 [J].重托农垦经济1999(5):3-6.
[6] 赵维清.浙江省慈溪、瑞安、建德三市家庭农场发展状况分析 [J].生态经济,2010(2):171-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