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流业跨入新成长阶段

2012-12-23 03:49谭燮良缪姬蓉叶颖
浙江经济 2012年15期
关键词:物流园区物流业浙江

□文/谭燮良 缪姬蓉 叶颖

浙江物流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发展水平有所提高,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十二五”时期是浙江物流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浙江物流业总体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物流业规模不断扩大,结构持续优化,发展水平有所提高,实现了“十二五”良好开局。

总体发展情况

主要指标较快增长。2011 年,全省实现物流增加值3070 亿元,同比增长20.4% (比全国高出6.5 个百分点),占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的21.9%(比全国高出6.2 个百分点),占全省生产总值的9.6%(比全国高出2.8 个百分点),实现社会物流总额10.4 万亿元,同比增长24.8%(比全国高出12.5 个百分点),约占全国总量的6.6%。截至2012 年第一季度,浙江物流园区营业收入193.95 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4%。物流业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明显提升,与其他产业的互动关系越来越密切,对提高经济效率、降低费用的作用日益突出。

物流企业迅速成长。2011 年,浙江共有物流法人单位1.3 万余家,A 级以上物流企业247 家,占全国总数16.4%。物流企业从原来提供单一的运输仓储服务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一体化服务转变,从简单等承揽物流业务向根据客户需求开发专业物流转变。公路港、“无水港”、物流金融、物流总包等新业务模式不断涌现。各类物流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通过区域内同行业资产业务合并重组、产业链上下游资源要素重组和制造业剥离重组等方式,行业资源不断整合,企业规模不断扩大,业务范围不断拓展,服务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物流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加快,截至2011 年底,浙江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765 公里,通村以上公路总里程达到11 余万公里,沿海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分别达8.67 亿吨、1584 万标箱,其中宁波- 舟山港货物吞吐量达6.93 亿吨,内河港口货物吞吐量达3.57 亿吨,杭州、宁波等空港建设进展顺利。物流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传化物流基地、义乌国际物流中心等20 个物流项目被列入“十二五”物流发展规划省级重点园区,示范作用呈现。建立了省级物流业发展综合协调机制,陆续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现代物流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文件。

助推作用日益增强。一是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支撑。物流业标准化、信息化和高新技术的开发应用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带动制造业协同发展,优化制造企业生产经营流程,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物流业与制造业的紧密联动,促进了工业的转型升级。浙江物流业与农产品流通结合面不断扩大、程度不断加深,有效推动了农业转型升级。物流业自身发展水平的提升,推动了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进而促进了整个服务业的转型升级。二是为浙江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保障。浙江以开放型经济为主,外贸依存度高。通过在杭州、宁波、义乌三个大通关试点城市建设“保税物流园区”,在沿海的嘉兴、台州、温州港口建设综合型国际物流园区,在内陆地区布局一些以物流服务为主的国际物流园区,初步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国际物流服务体系。三是为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提供物流支持。到2011 年,全省共有商品交易市场4000 多家,其中成交额超10 亿元的市场200 个左右,超百亿元的市场20 多个;浙江产业集群也比较发达。据不完全统计,全省有产值10 亿元以上的产业集群300 余个,其中产值超百亿元的有70 多个。围绕这些专业市场和产业集群庞大而集中的物流服务需求,建设了相应的物流园区,满足其零担快运、配载和仓储物流的旺盛需求,实现物流业与制造业和专业市场联动发展。

重点推进举措

出台一批重点规划。为呼应和落实《国家物流业调整与振兴规划》,出台了《浙江省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浙江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其中《浙江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在2011 年全国经贸会议上作为典型进行专题发言。作为引领浙江“十二五”物流业发展的指导性规划,对于推动浙江“十二五”时期物流业加快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建设一批重点物流园区。规划建设了浙江传化物流基地、义乌国际物流中心、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物流园区等一批重点物流园区,优先满足重点物流园区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支持园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新入园的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给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部分重点物流园区已出具规模,成为推动全省物流业发展的良好载体平台。其中义乌物流园区被列为部省共建“五大物流基地”之一,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物流园、嘉兴现代物流园等重点物流园区入围了浙江第一批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享受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各类优惠政策,成为引领全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引擎。

推进一批重点物流项目。推进实施浙江新农都现代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宁波镇海大宗货物海铁联运物流枢纽港项目等一批重点物项目。对重点物流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将省重点物流项目优先纳入省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和省重点项目,优先申报国家有关扶持资金和优先安排省服务业引导资金。对于有些安排用地确有困难的省重点物流项目,经省发改委和省国土厅会商,报省政府同意后,在用地指标上给予适当倾斜。各地市在编制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时也对重点物流项目给予了倾斜。

培育一批重点物流企业。通过分离发展一批、引进移植一批,整合提升一批,培育了浙江省八达物流有限公司、华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川山甲物资供应链有限公司等一批重点物流企业。将一些符合要求的重点物流企业优先列入省级服务业重点企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协调解决物流企业在发展中面临的土地紧缺、税负较重、融资渠道缺乏等困难和问题,指导有条件的物流龙头企业进行上市融资、品牌创建和标准化建设,促进企业更好地发展壮大,切实担当起物流龙头企业重任。鼓励物流企业创新发展,不断延伸服务能力,如浙江物产物流的物流金融服务产品涉及黑色、有色、建材、汽车和化工等,已累计为客户融资超50 亿元。

培养一批重点物流人才。加强与国内外培训机构的合作,大力培养和引进物流业高端人才。举办“浙江赴英高级物流人才培养项目”,2011 年组织20 余名物流专业人才赴英国华威大学学习国外先进物流理念和专业技术,目前正在组织第二批人才培训工作。多次赴境内外物流业发展先进地区举办高层次人才洽谈会、招聘会,依托浙江人才网招聘物流高端人才。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开展物流教育和培育。省物流与采购协会联合省教育考试院联合办班,开展物流管理专业高等教育自学培训,并组织中高级物流管理证书考试,共有35 人获得高级物流管理证书,955 人获得中级物流管理证书。

主要经验体会

认识到位是前提。树立现代物流业发展意识是做好物流工作的前提。现代物流业是一个新型的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渗透性强的复合型产业,它将运输、仓储、装卸、加工、整理、配送、信息等方面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供应链,为用户提供多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性服务。只有充分意识到这一业态的综合性、立体性,才能够更加深刻地理解有关规划,更加具体地贯彻有关政策,更加全面地推动物流业发展。

规划引导是基础。一是省级规划引导。出台了《浙江省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浙江省“十二五”物流业发展规划》等一系列规划,对物流园区发展进行引导。在《浙江省物流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中提出“依托区域物流枢纽,突出以物流园区(中心)为核心的物流节点建设。重点选择一批行业影响大、特色明显的物流园区(中心),科学指导,有序发展”。二是地方规划配套。杭州市在《“十二五”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中提出“建成下沙物流园区、江东物流园区等一批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并投入使用,初步形成适应现代物流发展的基础设施网络”;宁波市在《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06-2020)中明确提出打造全市“一主六副”七大物流园区规划布局,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为园区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

政策扶持是关键。一是出台财政支持政策。明确提出每年从省服务业财政引导资金、省级交通规费和相关经费中安排一部分用于支持重点物流项目建设、物流人才培训、物流标准化推进,支持物流基地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同时要求各市、县(市、区)应安排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等。绍兴市提出市区物流基地内的运输企业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三年内给予60%的扶持;对年运费(限于汽车货运和内河船舶货运)支出在300 万元以上的企业,如其当年收受本地运输发票占全部运输发票的85%以上的,可在三年内对其收受本地运输发票的运费支出超过2010 年收受本地运输发票的部分,按年给予1.5%的资助。二是强化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物流企业税收试点工作办法,在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中落实试点物流企业税收政策。制定出台《浙江省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办法》,自2012 年1 月1 日起对物流企业,具有开票人资格、无不良纳税记录,均实行营业税差额征税。落实国家有关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对新入园的物流企业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税收管理权限报经批准,给予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在浙江设立总部的大型物流企业确有困难的,可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给予减免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嘉兴市提出对新办注册资本在2000 万元以上的市重点物流企业,自经营之日起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留成部分,第一年给予80%扶持、第二年比上年增长部分给予70%扶持、第三年比上年增长部分给予60%扶持。对产业集聚区内的物流企业,符合条件的,积极推荐纳入试点物流企业名单,实行营业税差额征税。

要素保障是手段。一是强化土地保障。完善重大产业项目供地机制,合理增加物流项目建设用地总量。对安排用地指标确有困难的物流重大项目,酌情给予解决部分用地指标。二是强化资金保障。将省重点物流项目优先纳入省级服务业重大项目计划和省重点项目,优先申报国家有关扶持资金和优先安排省服务业引导资金。三是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资质较高的物流企业给予重点支持。推动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中小物流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贷款担保,鼓励民营担保公司为物流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支持物流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或募集资金。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物流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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