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江必新
(作者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
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宣言书;是厉行法治、垂宪而治的动员令;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路线图。
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精神,反映了人民的意愿,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宣言书;是厉行法治、垂宪而治的动员令;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路线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讲话指出:“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这个论断对宪法重要性的概括,不可谓不极致。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宪法的地位、宪法的权威、宪法的效力重新进行认识,对宪法和法治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位置重新予以评估。必须看到,宪法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只有切实尊重和有效实施宪法,人民当家做主才有保证;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只有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党和国家事业才能顺利进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只有宪法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才能得到坚守。
讲话强调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方向问题至关重要,道路问题事关国运。这些年的经验教训表明,照搬西方模式,既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取的。任何一项制度,无不有其适应条件。国情不同、背景不同,对应的制度就不可能完全相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是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保证人民当家做主为根本,以增强党和国家活力、调动人民积极性为目标,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只有在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前提下,才能谋求全面的发展。如果方向错了,所谓发展实质上是倒退。
以往,常将“坚持”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并列,但这次讲话特别强调了要“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其中的逻辑在于:如果固步自封,即便“坚持”也未必坚持得住;只有有效“改进”,才能做到真正坚持。怎么样改进呢?讲话提出了“三个善于”,即“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支持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负责、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这“三个善于”为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把制度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讲话指出,“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存在的不足”,第一个不足就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解决这个问题,就要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反宪法的行为;就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采取实际行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切实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依宪治国、依宪执政要在落实上求实效。落实既是一种态度,更是一种行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采取实际行动,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切实实行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国家审判机关,人民法院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