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穿过三十多年的风雨历程,创下了显赫的历史功绩,同时正面临新的抉择。现如今,接踵而来的各种问题与矛盾,引发了全社会的争论,吹响了改革创新的号角,这将促使人们重新审视、探求——新一轮改革将何去何从?
改革创新,大势不可逆转,新一轮改革的方向自当正确把握。改革创新的操作还需调整规范,改革的理念必须创新,改革必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应与发展理念的创新相契合,应与和谐社会的趋向相协调,应与改革运行的阶段相联系,应与现实问题的求解相呼应。科学改革观的核心内容和价值取向应是:人本、公正、共享。
中国农村的改革是小岗村人在与饥饿的抗争中逼出来的,也是中国民众在求发展,奔小康的征程中闯出来的。三十多年来,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成了中国改革最突出的主题。经济改革成了中国改革现实的也是逻辑的起点。可是,当我们全副身心地投入于加快经济发展、创造社会财富,甚至有些地方政府将改革的指标量化为产值的增长、财政的增收的时候,我们千万不可忽略,改革还有其更为本质的意蕴:人本,以人为本。一些地方政府特别热衷于以行政手段搞招商引资,圈地上项目……虽然政府的初衷应当肯定,但是,农民的意愿如何,他们失地之后的生计、前途怎样保障?因此,改革应当始终着眼于人民大众的利益需求,着眼于人民大众的主体权利,着眼于人民大众的全面发展。
公正,这是改革进程中一条不可逾越的道德的、社会的、法治的底线。
公正,意味着平等。当官员享有经济特权,当资本获取种种优惠、戴上顶顶“红帽”,当企业从事垄断经营、享受壁垒保护之时,我们很难在市场竞争中真正坚守起点的平等,机会的平等。最近几年,社会上展开的对公务用车改革、“三公”消费、官员个人财产公布等制度的争议,与其说是对改革举措的争议,毋宁说是对改革公正的担忧。
公正意味着民主,民众是改革的主体,是改革的创造者和推进者。每项关乎民众切身利益的改革举措的出台,他们都理应拥有事前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事中事后的监督权。但是,在改革实践中,还是有不少地方的政府随意将广大的“利益相关者”排除在外,暗箱操作,在官员政绩取向和资本逐利取向的互动中,将一场牵动多方利益的改革演变成了代理人之间的合谋。
公正又意味着法治。当初改革者的敢闯敢冒,摸着石头过河,无疑有其历史的背景,是其必然的抉择,也由此彰显了改革之始的锐气和生气。如今,当改革步入深水区,规则的制定和遵守,法治的完善和实施,已是不可或缺,这也是我们避免坏的市场经济、走向好的市场经济的关键一步。当下,改革中的管理真空、监督缺位、规则失灵现象,不可小视。有的地方的个别领导、某些部门,改革创新的目的、性质及效果彻底变味:他们随意决定将成片土地或企业资产低价转让,轻易制造出“一夜暴富”的财富神话;他们肆无忌惮,瞒天过海,虚假评估,自卖自买,疯狂蚕食国有资产,贪婪慑取群众利益,成为不折不扣的职务犯罪者。
让所有的社会成员都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应当成为贯彻改革始终的一条重要原则。如今,改革初期人人获益的情景已很难复制,利益的多元和分化已成必然。但是,这绝不应成为我们坐视收入差距扩大、分配不公、贫富悬殊的理由。
人常说,改革需要成本。但这一成本谁来支付呢?为什么我们可以非常廉价地从农民手中获取土地,也可以非常迅速地实现国有企业转制?因为失地农民和下岗职工为改革作出了非常多的牺牲与贡献。如何合理地分担改革的成本和风险,使这种贡献、承担得到应有的补偿,如何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使改革的成果惠及全体民众?改革之初,政策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方先富起来,今天,我们怎样在先富后富地互动中走向“共同发展”的改革目标?如果利益的多元和分化导致社会的失衡,如果弱势群众的不公平感、被剥夺感消蚀了他们对改革的热望,再积极的改革举措,也难以持续,也都将失去意义。当我们握有社会发展诸多的“必然”之时,还当考虑如何使绝大多数人的生活能与这些“必然”一道进步;当我们追求广大民众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时候,还应当考虑他们当下利益,他们当下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
实现共富,同样需要改革创新。生产要素尤其是土地、劳动力的市场化进程必须加快。如何在土地改革中建设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护机制,以使他们分享工业化、城市化的更多利益呢?
分配制度的改革也当提速。初次分配的失序,垄断行业的失衡,自应有政策的调节。更重要的是政府二次分配的到位,消除各类税收、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逆调节”现象,完善社保机制、财政转移支付机制和利益均衡机制,以体现应有的社会公平。
当然,对弱势群体而言,最为有效的扶助,最为直接的共享,还是扩大就业。
我们常在思索:新一轮的改革,如何在广大民众中再次激发像步鑫生、马胜利、仇和那样蓬勃向前的改革热情,保持源源不断的改革动力?我们时时在求解:如何提高改革的有效性、到位率,避免改革实践中越来越多的扭曲和异化?无疑,科学改革创新观的坚守和弘扬,是一个重要的着力点。
改革创新,不是一个可以随意借用的“幌子”,不是一个可以随意解读的“符号”,也并不是具有可以脱离具体实践的天然的神圣和必然的正当。吕日周说,只有当改革创新指向于民众的幸福、国家的现代化,指向于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的建设,指向于先进生产力的发展,先进文化的进步,每一个社会成员全面自由有尊严的发展,只有当改革创新为这些目标去撬动杠杆、创新制度、开辟道路、拓展空间的时候,改革方能焕发出它应有的价值和意义。如此,我们才切实地把握了改革的真谛,创新的价值,才能充分地获得改革的神圣和正当。
无疑,改革业绩辉煌,我们不能因噎废食;改革任重道远,我们还当戳力攻坚,从头再来。科学改革创新观的弘扬,人本、公正、共享理念的实践,将是我们在新一轮改革创新中一个历史的抉择,一个崭新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