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领导干部“德”的考察研究

2012-12-22 15:04上海市卫生局课题组
上海党史与党建 2012年5期
关键词:对象党员干部标准

●上海市卫生局课题组

加强领导干部“德”的考察研究

●上海市卫生局课题组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本文梳理分析了目前上海市卫生系统干部“德”的考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针对问题讨论提出“为何考察”、“考察什么”和“怎样考察”等对策建议。

领导干部;“德”的考察; 研究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准确把握干部的德才标准,既是我们必须研究探索的课题,也是工作中必须把握的一条基本原则。本研究采用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方法,梳理分析了目前上海市卫生系统干部“德”的考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并针对问题讨论提出“为何考察”、“考察什么”和“怎样考察”等对策建议,以适应形势发展对干部“德”的考察的要求,提高干部考察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一、调查方法与对象

本次调研发出问卷总数425份,回收385份,回收率90.59%。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目前干部“德”的考察情况以及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干部“德”的考察要求。

本次调研对象为上海市卫生系统39家市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各类各层代表。在性别方面,男女比例分别占总数的49%和51%。在年龄方面,各年龄段比较均衡,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学历(学位)方面,呈现“两头少(博士或中专以下少)、中间多(专本科和硕士多)”的情况,客观反映了卫生系统高学历、高层次特点。在职称方面,高、中、初级分别占27%、35%、31%,无职称6%。在职级方面,科级及以下干部和普通职工占多数,均占40.7%,而处及处以上干部仅占14.5%,体现出较强的基层和群众代表性。在岗位方面,专技人员占多数,为66.2%;行政人员占20.5%;党务人员占7.5%;工勤和其他人员占4.1%。这与卫生系统总体人员结构相一致。

二、当前在对干部“德”的考察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干部考察“德”的具体内容量化难,存在“考察什么”不明确的问题。75%的调查对象反映本单位对“德”的考察和考察内容全面或比较全面,但仍有19%的对象不了解,21.8%对象认为考察内容不全面。实际情况确实如此,当前干部考察基本沿用的“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选任基本要求都比较笼统、抽象,缺乏具体可操作的量化标准,尤其对“德”的考察,很大程度上由被听取意见者的主观印象决定。同时也缺乏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岗位要求的考察指标,使考察者在实际操作时难以把握尺度,造成标准多样化和考察随意性。

分析其原因,从传统的干部考察工作来讲,一般都是以定性考察为主,缺乏具体的考察评估标准和量化的考察依据,在考察的参照标准上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尚未健全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从考察内容讲,比较注重对工作能力和实绩的了解,而忽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方面的了解。

(二)考察对象“德”的内在素质把握难,存在“怎样考察”不清楚的问题。一般而言,考察对象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等外在情况容易评判,而内在素质情况难以把握。受考察方式的局限和材料格式及篇幅的影响,考察材料往往雷同的多,富有个性的少,尤其对德的评价难以显示个人特点。调查中反映,认为目前干部“德”的考察方式多样化或比较多样的虽占70%比例,但认为方式太简单的仍然有27%。

分析其原因,主要是考察工作责任落实不够严格,考察人员结合实际和联系群众不够,同时也受到考察时间、范围和形式的影响。干部考察经常处于任务急、时间短的状态之中,往往是决定考察对象后立即组织考察,实施考察也只是一两天,预备工作不够充分,不仅使群众对考察意图不太明确,也使谈话对象或因预备不足而谈得粗浅零乱,或因时间短促而难以畅所欲言。

(三)干部考察“德”的真实素材搜集难,出现“察而失真”的情况。在个别访谈中多数人的看法是,目前的干部考察结果主要是通过考察对象的上级领导、同事同学和下属员工等知情人员反映情况而概括归纳出来的,工作中往往受考察人员素质能力和一些消极因素的影响,难以收集到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或多或少会出现“察而失真”的问题。

分析其原因,一方面是受考察人员认识的影响。有的考察人员片面认为考察对象都是经过民主推荐、党委集体研究确定的,考察不过是例行公事,走走程序。另一方面主要受其他消极因素的影响。如有的以个人利益和主观评价对待考察,对认可的或熟悉的人夸大其成绩,轻描淡写或避而不谈问题,对不认可的或不熟悉的突出其缺点。另外,有的干部有能力,一心扑在工作上,不善于与人交往,且直言快语而得罪人,不易得到推荐票;有的干部能力一般,工作平庸,但为人圆滑,善于处理关系,可能会得到不少推荐票。这些因素,往往真假难辨,不易分清现象和本质。

(四)干部考察“德”的结果实际运用难,出现“察而未用”的结局。调查中有79.4%人员认为目前干部“德”的考察结果运用得好或比较好,占了大多数,但还是有 17.1%调查者认为考察结果没有发挥作用。实际访谈了解中对结果未能充分运用的看法更甚于此。有的被调查者反映,有些单位中存在领导喜欢的或在领导身边工作的同志容易上台阶、会主动争取和经常“叫、要”的也容易获晋升、培训或出国机会等不公正现象。

分析其原因,一是未建立系统性的制度安排,尚缺乏考察前、中、后的具体规范程序和动态考核管理要求。实际工作中往往做一段算一段,工作的连贯性、整体性不够。二是考察人员工作缺位,有的怕麻烦、怕得罪人,有的迫于各种压力,仅停留于完成考察任务,而没有尽责任地去为考察优秀的干部争取激励机会,对不称职的同志提出处理意见。

三、完善对干部“德”的考察的对策与建议

(一)坚持三大原则,解决好“为何考察”的问题。坚持与时俱进的原则,体现发展理念。从我们党的发展历史看,每当党的中心任务发生转变,选人用人标准也随之而变,干部标准始终对党的中心任务负责并为之服务。从经济社会发展看,有什么样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就有什么样的干部标准,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干部“德”的具体标准也随之深化。新时期干部“德”的标准,要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赋予时代内涵,体现发展要求。

坚持结合实际的原则,体现求实态度。干部的“德”具有很强的实践性,与干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的表现密切相关。制定干部“德”的标准一定要务实,通过努力能够办得到、也能够让老百姓感受得到,真正让“德”内化为干部可遵循的准则,外化为促发展的行动,细化为群众可评判的标准。

坚持群众公认的原则,体现群众观念。干部的一贯表现,特别是八小时外的表现如何,基层的群众最了解、最有发言权。把干部的“德”交给群众去评判,用群众公认的标准评价、选择、监督干部,才能真正选出人品正、素质好、干实事的干部。

(二)把握“德”的内涵,解决好“考察什么”的问题。根据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干部的“德”主要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四大方面。调查对象对此认识高度一致。

政治品德居“四德”之首,是领导干部安身立命的前提。对党忠诚、顾全大局、团结民主是对党员干部政治品德的基本要求。任其职,尽其责;在其位,谋其政。党员干部的职业就是当好人民的公仆。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应该遵循的基本职业道德。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很大程度体现于社会公德的状况,遵守社会公德是一切公民的义务,领导干部更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文明礼貌、遵纪守法是党员干部应该带头践行的基本社会公德。党员干部的“德”,不仅表现在工作和社会活动中,也表现在家庭生活中。和谐持家、尊老爱幼、和睦邻里是领导干部应率先弘扬的基本家庭美德。

在干部的“德”中,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反映公众形象,至关重要;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反映个人形象,不可偏废,有时甚至可以以小见大,从遵守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一些小事中,还干部的本来面目。无论如何,一个干部的言行,只要时时处处与其身份、职责、形象、纪律要求相符,那么他的“德”就是合格的。

(三)改进考察办法,解决好“怎样考察”的问题。考察主体注重广泛性。58%的调查对象认为,考察方式要注重民意调查和民主测评相结合。考核结果的准确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参评人员是否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来说,参评人员范围越大越能体现出民意取向,其真实性也就越强。党员干部品德如何,群众看得最清楚,也最有发言权。要通过走访、问卷调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广泛听取服务对象、单位职工代表、“两代表一委员”、干部所在社区组织和居民等不同群体的意见,特别要听取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从不同侧面了解党员干部“德”的现实表现,从而增强考核评价的准确性。

考察工作突出连续性。党员干部的“德”,更多、更直接地表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66%的调查对象认可专项考察结合日常考核的方式。实际工作中确实存在不提拔不考察、“一考定终身”的现象,应建立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考核评价体系,用发展的、联系的观点综合分析党员干部一贯性的行为倾向和行为方式。对于曾调任的党员干部,可采取“追溯考核法”,把考核评价工作从现任岗位延伸到前任岗位,深入考察其在前一岗位调离后的各类反映,与其在现岗位的表现相互比较、互为印证。

考核标准突出合理性。个别访谈中有同志提出,对卫生行业的不同部门、不同岗位干部“德”的考察,内容应各有所侧重。如对领导干部“德”的考察,要重点看其是否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是否存在沽名钓誉、任人唯亲、以权谋私等现象,廉政廉洁状况如何等,进行综合的考察;对一般干部“德”的考核,要重点看其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是否有向患者或管理对象吃、拿、卡、要的行为,对职工和病人的感情和态度,是否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做实事,以体现标准的针对性和合理性。

同时,注重多角度、全方位的考察。首先是以单位内部日常考察为重点,日常考察的频度以半年或一年为宜。其次是以八小时外了解为补充,注重了解干部社交圈、朋友圈等情况,采取干部考察进社区、信函调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干部的业余时间的所作所为,包括履行家庭义务、处理邻里关系等情况,从不同侧面检验干部的“德”。第三是注重干部关键时刻的表现,通过考察深刻把握干部“德”的本质,鉴别干部的人品与官德。

(四)提高考察人员素质,解决好“考察失真”的问题。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考察员队伍,以保障干部“德”的考察工作的准确性,应实行干部考察员制度,在各级组织(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公开考选干部考察员,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在具体操作中,建议把握好三点:

严格选拔标准。要求干部考察员必须具备政治素质过硬、熟悉干部工作、政策水平高、综合分析能力强、勤奋敬业等5项基本条件;必须具备中共正式党员、大学以上文化程度、从事或配合比较系统的干部考察工作两次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目前从事党务工作等5条基本资格。

赋予一定权限。重点明确考察员的三项权限,即根据考察工作需要,有权选择适合考察对象特点的考察方法;针对考察中反映出的有关问题,有权要求有关部门如实提供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有权对考察对象的使用提出意见和建议。

加强培训和管理。重点培训干部工作的新政策、新办法和干部考察工作技巧;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对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党风廉政等方面出现问题,工作失职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取消其考察资格。对不遵守工作纪律或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情况的,按照干部监督制度要求,严肃追究考察员的责任。

(五)强化考察结果运用,解决好“察而不究”的问题。干部“德”的考察,目的全在于运用和指导实际工作。至少在以下两个方面应加大运用力度:

作为干部选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88%的调查对象认为,应把考察结果运用于本人自省、干部选任和职称晋升等方面,81%的调查对象认为可运用到干部奖惩和教育培训上,还有72%的调查对象认为可用于建立考察档案及动态分析上。对考察评价优秀的,优先考虑提拔重用;对考察发现问题的,视程度轻重,作出相应批评教育或处理。只有通过各种途径和手段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才能逐步形成正确的激励和用人导向。

作为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的重要内容。调查对象认为还可以将干部“德”的考察结果具体运用到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和日常谈心谈话、专项考察、联席会议等制度的制定上,分别占81%、75%、75%、58%的比例,只有这样,才真正有可能逐步形成长效的监督和导向机制。

综上所述,干部“德”的考察工作要取得实效,考察内容的全面、考察方式的科学、考察结果的合理运用和考察人员的素质都非常重要。内容是基础、方式是手段、结果运用是目的、人员素质是保证。还要统筹把握好三点:一是发动群众参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二是注重防微杜渐,经常提醒干部严格自律,防范于未然;三是以教育引导为基础,以开展考察为载体,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的道德素质和职业素养。

D262

B

1009-928X(2012)05-0035

课题组成员:陈晓红 金玲 倪元峰 林宏伟

■ 特约编辑:胡中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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