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罗瑞明 |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决定从2012年10月8日起调整部分抗肿瘤、免疫和血液系统类等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共涉及95个品种、200多个代表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为17%。
在目前不少商品看涨的趋势下,药品又一次的下调价格,这确实非常难得,但是从以往近30次的药品降价看,效果并不明显,普遍“没感觉”,此次降价能否让公众“有感觉”?
本来药品的价格高低掌握在药品生产者手上,由不得自己,下游要涨,你不涨也不行,只能是顺应。这边明的要求要降价,那么暗的要高价药,只能是迎合变通,两边不得罪,这就得施展一些技巧,在“药”上做文章:一些药还是原来的模样,只是从外包装上进行美容,换个时髦的名,由此身价就不同,价格猛升;有的药更省事,什么也不变,只是从数量、剂量上减少,偷工减料变相涨;而对于一些本来利润就小的药,干脆快刀斩乱麻,来个痛快的“降价死”,由此,一次一次的药品降价均被化解,看病贵问题还是存在。
药品降价是好事,是解决看病贵的有效途径,但不能只是图数量,要降得实,就得下番工夫,先清理以前出台的降价药品,“对号入座”看看是否真降,有无“降价死”,对违反规定者进行追究查处,只有把原有的落实,才能抓好之后的,从目前看,还应加快医疗改革步子,破除“以药养医”的机制,否则,难以避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