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执政的最高标准

2012-12-22 09:26
党政研究 2012年3期
关键词:根本利益共产党利益

张 明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执政的最高标准

张 明

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实现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标准;维护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消灭贫穷,保障和改善民生;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日益提升人民生活的满意度。

以人为本;共产党;执政;执政为民

90多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既是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主要标志,也是共产党执政的最高标准。胡锦涛同志在“七·一”讲话中指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的性质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是指引、评价、检验我们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我们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使我们的工作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和力量源泉。〔1〕能否始终从战略的高度,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要求与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实际步骤很好地结合起来,关系着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巩固及其整个事业的兴衰成败。

一、实现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标准

党的性质和宗旨,要求共产党执政必须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标准。任何政党都是某一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利益的代表,并为实现其利益而斗争、而存在,共产党也不例外。因此,究竟代表那一部分人的利益以及如何去代表,这始终是党的建设的一个最具根本性的问题。90多年来党的发展历程告诉我们,我们党除了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共产党宣言》早就提出:共产党人“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2〕我们党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创立的,在不同时期,三代党的领导集体始终坚持从代表绝大多数人民的根本利益方面强调党的性质与宗旨所在。毛泽东在《为人民服务》中指出:“……我们这个队伍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邓小平说过:“中国共产党的含义和任务,如果用概括的语言来说,只有两句话: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切以人民的利益作为每一个共产党员的最高准绳。”江泽民同志也曾经指出:“我们共产党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为人民谋利益。”回顾中国共产党90多年来的发展历程,就是一部为中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不懈奋斗的光辉篇章,我们党始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忠实代表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求,才受到了群众的衷心拥护与支持,先后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和建国后社会主义革命、社会主义建设以及社会主义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

从世界范围共产党执政的兴衰成败教训来看,执政地位一方面使共产党人取得了进一步为人民利益而奋斗的条件,同时也使能否始终“忠实代表”人民利益问题面临着更多复杂因素的干扰。

第一,严峻的国际环境制约。从共产党开始执政,国际帝国主义和其他反动势力就从来没有停止过侵略和破坏,目前也还存在着大国霸权主义的威胁。如此国际背景对共产党执政方略是一个考验:能否处理好勇敢面对国际反动势力遏制与解决人民当前生活需要的关系?前苏联为了与美国争夺世界霸主地位,不惜耗尽国力大搞革命“输出”和扩军备战,随之而来的,只能是广大人民生活陷于停滞状态。

第二,在发展中面临大量的“二难选择”。经济文化落后、国土辽阔、多民族共存等,是中国共产党在执政中无可回避的国情。在这样的条件下领导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现代化,存在着许多难以“两全其美”的问题。面对众多“二难选择”,共产党执政能否“始终”立足于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例如要成为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在执政中就要很好地贯彻和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共同进步的政策。

第三,处于执政地位的共产党人存在脱离群众甚至消极腐败的危险。在革命战争年代,残酷的斗争环境迫使党员和干部自觉地联系群众,努力为人民谋利益;但是在改革开放中面对多方面的诱惑,共产党人尤其是领导干部面临新的考验:是继续为人民服务,努力保持工人阶级先锋队的本质,还是当官做老爷甚至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个人私利的手段? 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共产党人就不应存在任何与人民利益有所不同的利益。反映在执政实践中,不但要求按照人民的利益处理复杂的国际、国内矛盾,而且要坚决反对任何党派利益、小集团利益或将个人利益超出人民利益之上的行为。能否始终坚持这一执政原则,直接关系着共产党执政地位的维持与巩固。

1921年,俄共(布)作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共产党政党诞生不满四年,由于政策失误导致严峻的执政危机。后来列宁总结道:共产党政权如果要试行有损于人民利益的政策,“那它就是在干蠢事,就是自杀”〔3〕。但70年后,苏共主要还是因为干了这样的“蠢事”,*在原苏共垮台前,曾经有机构就“你认为苏共代表谁的利益”在民众中展开调查。结果有85%的人回答是代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利益。=最终“自取灭亡”〔4〕。反观中国,在国际风云变幻、国内改革攻坚的复杂环境中,我们党能够处变不惊、立于不败之地,主要靠的是什么呢?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所以,邓小平强调努力发展生产、大力提高广大人民生活水平是第三代表领导集体“当务之急”〔5〕。

正反两方面经验充分证明:党的性质和宗旨所决定,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是忠实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什么时候很好地做到了这一点,党就兴旺发达;什么时候脱离人民群众,党和人民群众之间就会出现裂痕,存在蜕化变质、执政失败的危险。因此,面对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当前党的建设的重中之重,就是要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贯彻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执政原则,努力通过制定和实施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来使党更好地成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

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必须消灭贫穷,保障和改善民生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缩小发展差距、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大举措。因此,维护好人民根本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一个数量概念:“最广大”人民。对中国百分之九十几的人负有“历史责任”,是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的重要区别。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党在发展问题上有一个战略性变化,明确提出先富带动后富、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方针。这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和社会生产发展不平衡特征,符合生产力发展客观规模,因而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繁荣与发展,使大多数人民的生活发生了质的飞跃。然而应该看到,目前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以及不同阶层、行业、职业之间的居民收入差距明显扩大,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收入差距有进一步拉大的趋势。“如果差距悬殊,而且任其扩大,就会造成各方面的严重后果。”〔6〕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使人们认为共产党的执政背离“解放穷人”的要求,违背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原则。

我国居民收入差距大体是从90年代中后期开始变得较为严峻的。现在,无论是国家统计部门基尼系数的测算数值还是其他调研机构的调查评估,都表明我国现阶段的贫富差距已经远远高于国际平均水平。邓小平早就一再强调:“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富裕。……所以我国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7〕坚持社会主义原则、将立足点始终放在占人口百分之九十几的“最广大”人民一边,现阶段共产党的执政就必须注意把消灭贫穷、促进全社会的共同富裕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正如胡锦涛不久前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上指出,深入推进扶贫开发,扎实做好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对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确保国家长治久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目标具有极为重大的意义。

解决的办法当然不是“劫富济贫”,而是按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律办事。坚持发展是硬道理,争取把“蛋糕”做大,只有国家整体经济实力增强了,才有可能真正为缩小贫富差距、最终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充实的物质基础。以此为前提,共产党执政就应该着力于:

第一,加强宏观调控,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与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进步。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本质决定了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必须在经济发展的适当时机,积极地承担起通过政策调控和宏观指导缩小地区间差距的责任。邓小平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就注意到了这一问题,提出在我国发展“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间的差距。正是根据邓小平的共同富裕构想,世纪之交作为忠实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实践的一个重大体现,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主要由政府出面,通过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和对西部地区实行更加优惠的开放开发政策,可以设想到本世纪中叶,就能够从分配上改变西部地区相对落后的面貌,从而使西部广大人民的生活水平与东部地区逐步接近,真正实现区域间共同富裕目标。

第二,规范收入分配关系,采用合法手段调节不同阶层、行业或社会集团之间的收入差距。导致当前我国居民收入过于悬殊的多种因素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不公现象。例如行业垄断行为突出;通过寻租或腐败等途径获得巨额非法收入的情况十分严重。针对这种情况,党中央提出了一系列规范收入分配关系、调节收入差距的政策。为了调动和保护人们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对合法收入一定要依法保护。但对于那些通过侵吞公有财产、偷税漏税、权钱交易等非法手段获取的收入,应坚决打击和取缔。甚至对有些严重以权谋私或贪占人民财富的,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同时要整顿诸如由行业垄断等条件形成的不合理收入,借助税收等手段调节过高收入。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为最低收入者提供必需的生活条件。“最广大人民”是一个复杂的构成,除了在不同区域和不同阶级、阶层和行业之间会存在利益满足程度上的差别外,在同一阶级、阶层甚至同一职业、行业范围内,也有各种不同生活状况的人员存在。忠实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就要求我们时时处处真正如小平所教导:“随时听取群众的呼声,了解群众的情绪,代表群众的利益”。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不断加大农村扶贫力度,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但同时,城市下岗职工的生活也成为新的社会问题。这两部分人的问题涉及群众的利益,关系群众的生活,并且对他们的态度直接成为检验共产党执政原则的重要尺度。要“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在当前就必须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为社会成员特别是低收入者提供基本生活条件,在经济发展中注意把他们作为优先目标加以对待。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倾听社会底层群众的呼声,努力通过党和政府部门的具体方针政策体现对群众生活疾苦的关怀,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可以说,“希望工程”、“扶贫工程”不仅是改善广大人民生活的创举,同时更是共产党执政的“希望”和保证社会主义事业永不变质的伟大“工程”。

三、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日益提升人民生活的满意度

当代中国,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诉求是多方面的。在共产党执政的历史中,许多国家都曾发生过对人民思想觉悟估计过高的错误。列宁总结“战时共产主义”教训:“必须永远不再把事情建立在热情和勇敢精神的基础上,因为人们不能够成年累月地处于神魂颠倒的热情状态之中”〔8〕。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我国还有1.28亿的贫困人口,我国现代化的任务还没有完成,人民的贫困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所以,我们党强调“人权”问题在中国,最重要的是广大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当前,开放条件下与国际社会的比较效应,日益影响着人民生活的满意度。作为共产党人,没有理由责怪人民“端起碗来吃肉,放下筷子骂娘”,我们所能够和应该做的,就是“一定要根据现在的有利条件加速发展生产力,使人民的物质生活好一点”〔9〕。这意味着要真正成为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共产党的领导就必须牢固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路线,永远立足于生产力的不断解放和发展。

在不同时代,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具有不同要求与标准。邓小平提出的中国现代化“三步走”战略鲜明特色之一,是与人民生活改善密切相联系的。应该承认,这样一个战略目标集中反映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国的基本国情,集中反映了党在新时期的中心任务,同时也集中反映了从现在到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但是,时代进程日新月异,江泽民同志曾经在亚太经合组织高峰会议上提出:“在新世纪里,人类的发展事业究竟如何向前迈进?这是摆在世界各国人民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中国现代化必须以符合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满足为出发点,坚持这一原则,在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以胡锦涛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发展的新理念。我们党总结90多年的发展历程表明:保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政党先进性的根本点就是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第一,建设人力资源强国,重视现代科技对生产力发展的巨大推动作用。重视发展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既是现代经济增长的最有效手段,同时也是实现人本身全面发展的需要。这种发展思路是非常符合共产党人建设社会主义的要求的,因此,要充分认识人力资源能力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的意义,把它放在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坚持从代表广大人民利益的战略高度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就需要“大力依靠科技创新”,在全局以人力资源开发、科技创新来统帅和带动整个经济进步。

第二,实现稳中求进的发展战略。稳中求进是党的领导在经济战略上代表人民利益的重要体现。“十二五”时期,必须牢牢把握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正确处理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加大解决突出问题工作力度,巩固和扩大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成果,促进经济增长由政策刺激向自主增长有序转变,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呈现增长较快、价格趋稳、效益较好、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但要做到真正代表人民利益,科学发展的速度理应是有效益的速度,即不仅是量的增长,更有质的飞跃;不但有规模的扩大,还有内涵的提升。

第三,坚持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一方面要不断改善广大人民物质生活,另一方面又面临着如何提高生活质量、如何实现发展中的“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可持续发展道路是人类21世纪的要求与方向,但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走起来并不那么顺畅。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所以能够在不发达条件下,率先制定出符合最广大人民利益要求的《中国21世纪议程》,并明确提出实现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由此可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共产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的集中体现。“忠实代表”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但要求党的路线、方针能够最大限度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而且要更新思路与理念,努力使我们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发展能够真正符合不断提高和改善广大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需要。实现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两个宏伟目标,这就是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建成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1〕

〔1〕胡锦涛.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解放军报,2011-07-01.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264.

〔3〕列宁全集:第4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210.

〔4〕胡炳成.在现实与选择之间〔J〕.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中国共产党,2001,(2).

〔5〕〔7〕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6,172.

〔6〕江泽民.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M〕.

〔8〕列宁.列宁论苏维埃俄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26.

〔9〕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128.

〔责任编辑:正 惠〕

D261.1

A

1008-9187-(2012)03-0043-04

南京政治学院院级课题

张明,南京政治学院上海校区教授,上海 200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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