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申文 著名时评人
公众视野 2
重奖“四星级酒店”的政绩冲动
文/申文 著名时评人
若环境不适合企业发展或阻碍发展,重奖对于企业的发展而言,并无多大意义。相反的是,如果拥有良好的营商环境,投资商感觉有回报并有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即使政府没有设置任何奖励,投资商也会趋之若鹜。
事实上,一家四星级酒店并不能代表什么,在我国沿海经济发达城市,别说一家小小的四星级酒店,就是五星级酒店也星罗密布,而当地政府并没有采取任何奖励措施,更谈不上以重奖吸引投资。投资商之所以看中这些地方,无非是当地拥有良好的投资环境。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商业投资本来就是以赢利为目的,好的环境自然能吸引投资商自发投资。从短期来看,重奖之下有可能形成一股“投资热”的假象,而从长远来看,却不利于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须知政府毕竟不是财神爷,不可能对所有投资项目都进行重奖,而一旦前面的投资项目获奖,后面却无奖可颁,必然会极大挫伤其他投资商的积极性,进而将投资方向转移,最终失去投资商的青睐。
反观安徽太和县的做法,除了以重奖作为诱饵外,在营商环境方面还有多少实际性的举措?在配套政策、基础设施跟不上的前提下,有了一家四星级酒店并不意味着什么。因为倘若经济发展滞后,四星级酒店的高消费让人望而却步,再高档的酒店也不过是一道摆设,对于招商引资并无任何意义,还可能招致民众的“用脚投票”,这样的“重奖吸引投资”不仅需要叫停,还应当进行深刻反思。
日前,安徽太和县一家酒店被评上四星级,县政府以1500万元进行奖励。7月27日,太和县商务局有关人员表示,奖励是按县政府文件执行的,这样做为了吸引投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此次酒店被评为四星级,政府进行奖励只是兑现承诺。(7月29日《京华时报 》)
一个经济并不富裕的县,却对一家四星级酒店进行重奖,在彰显慷慨之余,不得不让人质疑,如此重奖,政府是否有权自行决定?巨额奖金作为政府的财政支出,有没有经过广大纳税人的同意?一个区区四星级酒店就能够奖励1500万元,那么日后投资更多更重大的项目又该奖励多少才算合适?
客观地说,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增长,进而鼓励招商引资,对一些投资项目进行奖励原本无可厚非,但前提必须合法合理,并且在政策允许和民众能够接受的范围之内,适当地进行奖励。但奖励方式不能由政府单方面决定,想怎么奖就怎么奖,想奖励多少就奖励多少,或者为了吸引投资不顾后果“头脑发热”地进行重奖,只会显得地方政府的急功近利,背后除了赤裸裸的政绩冲动外,公众丝毫见不到为民生考虑的影子。
一个地方要吸引投资商,除了政策上的优待外,必须拿出实实在在的行动,大力营造和优化营商环境,使投资商感觉踏实可信,并且可以适用于长远发展。无论怎样的投资商都是以宽松、良好的投资环境作为投资的首要条件,政府的奖励只是暂时的,企业要发展关键还得看投资环境,倘
编辑:薛华 icexue032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