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农村文化建设与城市化的融合

2012-12-21 15:56娄本东
理论导刊 2012年11期
关键词:城市化文化遗产农民

娄本东

(安阳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河南安阳455000)

略论农村文化建设与城市化的融合

娄本东

(安阳师范学院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河南安阳455000)

城市化是每一个国家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必经过程,这个过程顺利与否与多种因素有关,文化因素是其中之一。农村文化建设的程度及农民文化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我国城市化的进程,我们应认真分析城市化中“文化”难题形成的原因,积极探究加快农村文化建设的路径,以促进我国城市化顺利推进。

农村;文化建设;城市化;融合

城市化水平的高低是衡量社会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我国一直将城市化作为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然而中国城市化的推进并不顺利,其主要原因在于尽管自新农村建设以来农村文化建设开展的不错,但因其过于侧重新农村建设自身的需要,而没有放眼长远,没有与农村未来发展方向——城市化的开展相融合,因此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使文化建设显得狭隘,缺乏张力、生命力及功效,也就限制了进一步发展和更大作用的发挥。因此,农村文化建设应该拓宽视野,不仅从新农村建设角度来开展,且要从推进城市化的视角积极推进,从而使文化建设更具有生命力和现实意义。

一、城市化中遇到“文化”难题

1.文化缺失使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遇到困难。城市化通常用城市人口在人口总量中的比重情况做衡量,城市人口在总人口中比重越大,表明城市化程度越高,而这取决于农村人口能否成功地实现从农村向城市的转移。而农村人口能否成功向城市转移取决于农民离开农村居住城市的能力,即农村居民所具有的知识和技能是否满足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能否有能力在城市稳定就业。现实是我国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不高,从事非农产业的职业技能严重缺乏。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外出前基本上未掌握必要的专业技能,大多农民在进城以后只能从事体力劳动和技术简单的工作,导致收入水平低下。另一方面,由于文化水平低,农村劳动力在进城以后无法在学习观念上跟上城市的发展步伐。他们的学习意愿和学习能力较差,再加上其他因素的影响,其知识结构根本无法跟上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因此产业结构一发生变化,他们就面临着被淘汰的危险;而一旦丧失劳动机会,他们就只能回农村,从而丧失向城市转移的机会。

2.文化缺失使农民的城市生活遭遇困难。城市和乡村的生活方式有着很大的差异。当农民从自由散漫的乡村进入到讲求法治规则、文明卫生习惯的城市,从农村生活方式转变为城市生活方式时,会产生不适应,这种不适应是非常明显的。从受教育水平来看,农民工文化程度越高,适应性越强,调查结果表明,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和比较适应的占78.40%,高中、初中、小学文化程度的农民工对城市生活已经适应和比较适应的分别占73.19%、66.96%和60.77%。从调查看尽管有近7成农民工能适应城市生活,但却还有30%之多的人不能适应城市的生活。[1]而且对农民工这项适应性调查是建立在农民工这个“临时市民”的基础上的,他们的“适应”感受也是作为过客而得出的,而如果成为城市化后的永久市民则不适应问题推想只会更严重,不适应比例会更大。对于年轻人、文化程度较高的农民来说这种不适应可能会随着城市生活的时间的变长而逐渐习惯,最终适应;而对于那些上年纪、文化水平低的农民来说这种不适应是痛苦的,毕竟几十年的习惯要改变是困难的,但如果不能尽快转变,那么就有可能使进入到城市的这部分农民因适应问题而放弃城市重归农村,而这种不适应的扩展效应可能会使其他具有类似情况的农民惧怕城市化、抵制城市化,使城市化人为受阻。因此,在农村文化建设中培养农民的文明卫生习惯、法制规则观念等城市生活必需的文明习惯十分重要。

3.文化缺失使农村文化遗产保护出现问题,给城市化推进造成困难。城市化除了城市人口增加外,城市规模的扩大也是其标志之一。在城市规模扩大过程中原有城市周围的农村融入城市是必然。在这个融入过程中一些地区的乡村传统文化遗产面临着消失与灭绝的危险。而这些文化遗产都可能具有塑造城市文化和打造城市品牌的价值,同时,城市化的推进使原有的乡村文化遗产遭受巨大损失本身就非城市化本意,更会增加城市化不必要的文化、社会成本,所以要保护这些文化遗产,降低城市化的代价,使城市化更顺利推进,就要合理保护农村的文化遗产,在这方面农民自身的保护意识至为重要。[3]因为只有当地农民才能更深刻地体会到当地文化遗产的价值,也只有当地农民才更有便利条件保护这些文化遗产。而现实是文化缺失使农民很难体会到当地文化遗产的巨大价值,更缺乏自觉保护意识。因此,从保护文化遗产角度进行农村文化建设也是一个必要选项。

二、城市化中“文化”难题的原因分析

1.城乡分治政策的后果。自1958年我国实行城乡有别的户籍制度后,城市和农村就存在着待遇上的巨大差距,不仅在物资供应、参军就业上,而且在获得的教育资源上同样存在巨大差距,城市的学校硬件要远远好于农村,城市的学校师资等软件同样好于农村。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的教育水平在改革开放前已经明显落后于城市,第一代农民工正是在这种教育环境中成长的,他们的文化上的欠缺就是那个时代城乡分治后果的体现。尽管改革开放后,城乡分治的制度性障碍正在消除,但也不容否认,其历史影响依然存在,今天城乡教育资源的分配上,农村还是要远远落后于城市。这种现实下,农民受教育水平低下也就成为必然。同时,城乡分治还在公共文化设施的建设上存在着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各类文化设施在数量上农村明显少于城市,先进性上明显落后于城市。

2.功利性教育观使然。功利性教育观就是把教育当做能够获得即时利益的工具来看待的作法。对政府来说,就是把教育发展当做政府、教育部门政绩来做。这种观念指导教育的结果就是不重视教育质量只重视数量。很多地方出现的教育普及特别是义务教育做得比较好,但是教育的师资、硬件却多不足,教育质量上不去;义务教育做得较好但真正有利于农民就业的职业教育明显不足。这就导致了教育与农民现实需要脱离。许多农民不愿意送子女上学,其原因就在于学习不能够给他们带来实际经济利益,花钱费时,不如及早退学外出打工实在。这些现象或后果都是我国功利性教育所导致,对农民文化素质的提高影响极大。

3.激进城市化的必然。城市化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但超前的、过度的甚至过于激进的城市化却是有害的。近年各地的跑马圈地式的城市扩张屡见不鲜,而这种为扩张城市而城市化的模式,显然难以顾及城市本身素质的提升,特别是没能注意城市新市民的文化素质的提升:一些新市区的文化设施明显的不足,文化服务功能极度缺失,甚至有学者说这样的城市化是“城市的农村化”。另一方面,这种激进城市化也伴随着房地产业的超速扩张,而这种为经济利益的扩张往往考虑的只是得到农村的土地,而不会顾及农村的文化遗产与失地农民就业素质的提升。而农民也因自身文化素质的及经济上的需要,往往只关注土地房屋的补偿数额而没有过多关心这样的城市化下农村的文化遗产的损失。

三、从推进城市化视角开展农村文化建设

1.降低受教育成本,扩大受教育面,全面提升农村居民基本文化素质。自2006年起,我国在西部地区免除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全部学杂费,2008年起政府又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这些举措无疑大大减轻了农民的教育负担,降低了农民受教育成本,使农村孩童更容易轻松接受教育,从而增加农村儿童入学率;同时,中央财政还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使农村学校教学设施得到极大改善,而各地的农村支教活动的开展也对提高农村中小学的教学水平提高有极大帮助。入学率的提高及教育的普及、教育质量提高不仅会使后起的农村人口的文化素质得到提升而且会发挥“后喻文化的作用”,因为“儿童学习新文化要快一些,他们往往会成为父母和祖父母的文化解释者”。[4]这种“后喻”作用在农村成人文盲和半文盲还严重存在的情况下有非常意义:儿童作为新文化的解释者,通过家庭生活中的不断冲突与融合,能够有效地逐渐转变成人的一些陈旧观念和态度,促进观念转变与更新,从而减少观念原因对城市化的消极影响。

2.不断提高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为提升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创造良好条件。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直接关系着广大农民群众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因此,不断提高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对于造就社会主义新型农民意义极为重大。而要提高公共文化的服务能力首先要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当前农村地区文化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现状制约农村文化建设和农村居民的文化提升,因此,国家应加大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从三个层次着手建设农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一是对待县一级文化设施要建设好,如影剧院、文化馆、图书馆、文娱中心等,要把它们打造成当地文化中心,成为城市、农村居民能够共享的文化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农民能够得到较全面的知识文化、技能的帮助。二是对待乡镇级文化站,要打造它们成为中间层次的文化支持中心,既承接上一级——县级文化建设使命,又担负指导下一级——村级文化建设的职责。三是对待村级文化设施,要全面完善其基本文化学习功能。建设一批能满足农民兴趣需要的村民文化中心和健身体育场所,并使这些场所真正活起来、用起来,从而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文化设施水平和服务农民的能力,进而促进农村居民文化水平的提升。

3.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力度,为其在城市就业创造条件。如前所述,农民能否在城市生存下去直接影响城市化的进程,而在城市生存的前提是要能够就业,要就业就必须有相应的技能作为前提,因此,着眼于城市化的农村文化建设的一个重头戏应该放在对农民进行技能培训上,培训一些急需的、实用性强的、应用面宽的生产技能,而且要不断加大培训力度,使农村劳动力都能确实掌握1-3门基本实用技术,使其科技素质得到较大提高,能够满足城市就业之需。

4.加强卫生观念、道德观念及法规观念培养,为城市生活做铺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中有一条就是要使农村“乡风文明”,而乡风文明主要应体现在文明习惯、法制观念、思想道德上,这些也是城市文明的体现,也是城市品位提高、提升城市竞争力的重要方面。在具体做法上,最主要的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应是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土地管理、禁赌、反邪教组织及信访等贴近农民生活生产需要的基础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其次,配合法制教育要狠抓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全面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制定符合各村实际的“文明公约”、“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约束和制止不文明行为。此外,还应有针对性进行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改变农民的不卫生的生活习惯。

5.增进农民对传统文化的认知,保护好农村传统文化,降低城市化成本。按照心理学家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居民多数正处在生理需求(衣食住行)和安全需要(工作稳定、生活有保障)的阶段,他们缺少更高层次的“归属感”需求,即本地乡土文化遗产的认同需求,因此,也就缺乏对乡土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自觉意识。新农村文化建设应有针对性地进行这方面的工作。当前一些农村地区逐渐恢复了一些传统的民间文化活动,如乡村庙会、耍狮子、扭秧歌、唱地方戏等,这些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进农民对传统文化的认知。而政府对保护农村传统文化的资金投入对保护农村传统文化遗产起着更大作用。

城市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是农村发展进步的一个必然,是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作为农村居民需要做的是如何适应这种发展的必然,而政府要做的是如何为农民创造条件使他们更容易适应这种必然,促进这种必然的顺利推进。显然新农村文化建设无论是对于推进城市化的实现,还是对城市未来的进一步发展都有着重要作用。因此,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尤其是加强以城市化为着眼点的农村文化建设特别具有现实意义。

[1]国家统计局.农民工对城市生活的评价和希望[N].人民日报,2008-02-21.

[2]姜燕.农民安置型社区文化冲突成因及对策探析[J].理论导刊,2012,(1).

[3]严文芳.城市化进程中的乡村文化保护与开发[J].福建农业,2007,(6).

[4]范国睿.教育生态学[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52.

F320

A

1002-7408(2012)011-0083-03

娄本东(1977-),男,河南扶沟人,安阳师范学院讲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与当代社会发展研究。

[责任编辑:闫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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