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
(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南京210093;云南大学 滇池学院,昆明650228)
福利多元主义视域下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研究
李静
(南京大学 政府管理学院,南京210093;云南大学 滇池学院,昆明650228)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城乡居民的合理流动将进一步加快,作为常规化社会流动基本机制组成要素之一的流动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相应成为学界关注焦点。针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所面临的现实问题及其迫切性,应改变传统的家庭单一主体的支持模式,以福利多元主义为指导,并从支持主体、支持内容、支持方式等三个维度设计、构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
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福利多元主义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由我国传统二元结构导致的、横亘在城乡之间的壁垒慢慢松动并逐步瓦解,城市和农村之间的界限逐渐模糊,出现了一个介于二者之间的新的阶层,而“流动人口”就是这一新阶层的主力军。考察近些年中国城市取得的巨大发展,总会在成就与辉煌背后发现流动人口的身影。流动人口进城后,多从事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行业的一些脏重累的工作,为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与牺牲。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快速转型期,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日益加快,市场对劳动力资源要求的不断提高,流动人口以家庭形式进入大中城市也越来越多。可以说,城市化是我国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战略,中国加快实现城镇化已经是不可扭转的趋势。而据有关调查,城市化每提高一个百分点,意味着要有1000多万人口从农村流向城市,城市化水平若提高到60%,则需要将约3亿人口转移到城市。可以断言,未来50年,我国的人口流动形势将更为严峻,流动人口的规模将持续扩大。2012年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力图淡化户籍功能,促进市民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自由合理流动。在此背景下,“流动儿童”数量的增多及其所引发的教育、医疗等各种社会问题日渐凸显,使之逐渐成为学界研究的热点。
如果说非常规化社会流动的基本机制是体制改革,那么,常规化社会流动的基本机制则将是教育。[1]虽然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备受关注,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但是一直没有令人满意的解决办法。根据教育规律,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是不可分割的整体,三者必须有机结合,互为补充,互相促进,才能推动受教育者健康发展。就目前来看,在国家的大力支持、地方政府的认真贯彻下,流动儿童的义务教育及学校教育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但是与之相关的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却发展迟缓,成为三位一体教育整体中的两块短板。儿童的一些基本生活技能、习惯和情感、价值观等都是在家庭中习得并加以强化的,所以,家庭是儿童社会化开始的地方,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场所,家庭教育是儿童社会化的重要手段之一。流动儿童因为其家庭实际情况及父母身份的特殊性,在接受教育方面具有与其他儿童不太一样的背景,存在一些困难,如父母收入低、家庭经济条件差、父母工作时间长,以致无暇顾及对子女的教育等等,诸如此类问题导致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很大程度上处于缺失或者至少是不完善的状况。
如前所述,教育在改变人的命运、提高受教育者择业竞争力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所以,要想使第二代流动人口不再重复其父辈之路,完全融入所在城市,平等参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公平分享改革发展成果,就必须高度重视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尤其是家庭教育。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构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实现多元参与,提高流动儿童教育福利就成为一个现实而紧迫的问题。
家庭教育作为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并存的一种教育形式,对于受教育者的全面健康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另外,家庭作为个人社会化最初场所,也是最重要的场所,家庭成员的言行举止、生活习惯以及价值取向都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彼此,从这个意义上说,家庭教育在三大教育形式中处于基础而又关键的地位。流动儿童因其父母工作不稳定、居住环境不固定以及家庭条件不优越,而使其家庭教育受到很大影响,仅靠父母及亲戚支持已难以为继,必须吸纳社会多元主体参与支持,构建社会支持体系。
1.流动儿童家庭教育问题的多元性。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是在城市化不断推进的社会背景下,我国劳动力大规模地从农村向城市转移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社会问题和教育问题,它关涉第二代农民工的未来发展问题,所以显得尤为重要。公平教育权的完全享有,对于每一位中国公民而言,都是无可厚非的。进入城市的流动儿童,首先要做的就是要充分保障他们公平的受教育权。目前,正在日益松动的户籍制度使得外来人员子女在迁入地公立学校入学的门槛有所降低,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流动儿童学校教育的公平享有问题,而且随着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的逐步深入,这一问题也将最终解决。但是,流动儿童的教育问题不仅仅体现在因户籍问题带来的入学难等学校教育方面,更突出反映在家庭教育上。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是一个多元化的问题,需要综合考虑。
一是社会分层化导致流动儿童家庭教育获得机会的不平等。所谓社会分层是一种根据获得有价值物的方式来决定人们在社会位置中的群体等级或类属的一种持久模式。换句话说,社会分层就是依据一定的标准,把社会成员划分为不同层次的过程。社会分层影响和决定了社会成员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制约着社会公平。陆学艺在《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中将中国社会人口分为十个阶层,其中农民中的流动人口属于第九阶层,几近于社会的最底层,这就决定了处于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工无法享有同等的社会权利和资源。[2]这种社会分层结构导致农民工社会地位低下,经济收入微薄,家庭支持能力弱化,从而影响流动儿童的教育状况,尤其是家庭教育,往往会因家庭经济条件差,而使流动儿童无法公平地得到家庭教育机会,享有优质的家庭教育资源。二是家居住所流动性大以及学校教育连续性差,导致流动儿童家庭教育获得质量的不均衡。如前所述,家庭教育、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是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三种教育形式,彼此之间有着很强的联系,某一方面的滞后与偏差都必将对另外两个方面产生重要影响。由于父母工作不稳定,导致流动儿童家居住所的流动性很大,这也使得流动儿童不得不经常更换就读学校,以致学校教育的不连续性与不稳定性随之增强。这种流动性与不连续性将对流动儿童的学校教育产生极大的不利影响,一方面容易导致流动儿童入学延迟。北京、深圳等9个城市流动儿童发展与需要调查的结果表明,流动儿童超龄入学的比例为4.8%。[3]另一方面容易导致学生学习成绩滑坡,由于目前我国教育地域差异性的存在,各地教育水平、所用教材均不一致,所以频繁流动使学生的成绩下降。无论是入学延迟,还是成绩下降,都必将加大家庭教育的难度,对家庭教育带来不利影响。三是家长期望水平高与支持能力低的矛盾客观存在,导致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实际效果的不理想。流动儿童父母因为自身文化程度不高、技术水平低导致现有工作地位低、收入不理想,切身感受到知识的重要性,期待子女能够通过教育改变命运,故而普遍对流动儿童的教育水平存有较高期待。但不容否认,流动人口自身条件的诸多限制使得这一期待的实现存在较大困难。一方面,流动人口工作收入较低且不稳定,这就使其难以保证对子女家庭教育持续而稳定的经济支持,无法保障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均衡全面发展;另一方面,流动人口大多文化水平不高,工作时间较长,使其即使想辅导子女学习,也会因自身知识水平限制和时间限制而作罢。所以,流动儿童家庭中普遍存在的较高期待与较低支持能力之间的矛盾,无疑将加大其家庭教育的难度,影响教育效果的实现。
2.社会支持体系的优越性分析。所谓社会支持体系,是指若干关涉社会支持的、相互联系的,为促进受助者发展的一系列社会系统的有机组合,是一个复杂的多维体系,强调参与主体的多元化、社会系统的组合化以及支持维度的多样化。流动儿童家庭教育领域存在的传统做法,偏重强调家庭在其中的突出作用,而忽视其他社会主体的重要作用,排除其他社会组织参与家庭教育支持的可能性与可行性。但是,流动家庭因自身支持能力偏弱,无力独自承担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支持的重任,最终导致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水平低下。而福利多元主义视域下的社会支持体系强调多元参与,突出主体的多样化,在支持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发展方面具有显著的优越性。
首先,福利多元主义视域下的社会支持体系能够保证资金的持续投入,可以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传统的家庭教育投入主体单一,流动儿童教育的所有开支均依赖父母的收入,偶有亲戚朋友的非常态化资助。社会支持体系强调吸纳政府、社区、社会企业共同参与:政府可通过税收减免、津贴补贴等形式进行资金支持;社区可通过发挥邻里互助的强大作用实现支持;社会企业则可通过低费或免费提供相关教育服务,如家长培训等实现支持。其次,福利多元主义视域下的社会支持体系能够保证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时间投入。流动儿童父母所从事的工作大多存在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等特性,使其在工作之余很少有时间关注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难以保证用于家庭教育的时间投入。而在社会支持体系下,社区则可通过设立社区咨询中心或社区托管中心对家庭教育实现支持,以弥补传统家庭在时间投入方面之不足。最后,福利多元主义视域下的社会支持体系能够丰富家庭教育形式,扩充家庭教育内容。当前的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多偏重于学习方面,父母将有限的时间、精力以及财力更多地花费在子女学业成绩的提高上,而忽视儿童的全面均衡发展,以致家庭教育形式单一化、内容简单化。在多元社会支持下,这一局面将得到很大程度的改观。政府将通过政策引导、财政支持等形式,支持流动儿童参与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及科普活动;社区将通过加强社区文体、服务设施建设,促进流动儿童全面发展;社会企业更是可以发挥其服务提供方面的特长,以多样的特色服务丰富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3.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之必要性分析。如前所述,要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流动儿童成长中的关键作用,实现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良性互动,共同促进受教育者,即流动儿童的全面健康发展,就必须构建优于传统单一参与主体的支持模式,鼓励多元参与。首先,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将成为改善目前家庭教育相对滞后现状的重要推手。当前,我国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由于受流动儿童、儿童父母自身条件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相对于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其发展已明显滞后,无法适应流动儿童发展的需要,影响流动儿童健康成长及全面发展,进而也不利于打破阶层固化,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贫困及低下社会身份在流动人口中的代际传承。要改变这种状况,就必须加强家庭教育,以多元参与提高家庭教育质量。社会支持体系强调包括政府、学校、社区、社会企业的多元参与,通过多元主体在资金、政策、时间、人员、服务提供等方面的加大投入,将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以家庭作为单一支持主体的现有模式,强化支持能力,提升支持水平,丰富支持形式,进而提高社会支持的整体水平。其次,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将成为推进教育资源公平分配,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教育公平的观念源远流长,努力实现教育公平是人类社会亘古不变的追求。古希腊的大哲学家柏拉图最早提出教育公平思想,两千年前我国的先贤孔子也以“有教无类”来昭示教育公平的伟大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及质量均有了很大提高,但与此同时,一些社会不平等、不公正现象也如影随形,教育资源的不公平分配与不平等获得就是一个典型例子。一些弱势群体,如流动儿童家庭,因为制度政策、历史文化、社会传统、经济实力等方面的原因,在教育资源获取方面受到制度排斥、经济排斥和文化排斥,造成教育领域的不公平。通过构建社会支持体系,可以充分发挥政府、社区、社会企业的制度调节作用、经济扶助作用及社会扶持作用,增强流动儿童获取教育资源的能力,实现教育资源在不同人群之间的公平分配。最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将成为提高流动儿童福利的现实保障。社会福利是文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必要内容和必然结果,是个体、群体及社会孜孜追求的理想并为之实践的目标,社会福利水平的高低是衡量一个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4]流动儿童作为社会一员,对社会福利拥有无可辩驳的完全享有的权利,在某种意义上,一个社会中,弱势群体相关福利的实现程度更能代表社会的文明程度与社会发展水平,而在社会地位、经济地位等方面均处于弱势的流动儿童显然具有这种指标性意义。教育能够提升受教育者的知识水平、文化素养和技术能力,从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增强受教育者获取更高社会地位、实现常规社会流动的能力。通过多元支持,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增强流动儿童未来的就业能力及择业竞争力,将极大地促进其社会福利的实现。
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是由一系列社会支持系统有机组合在一起的复杂的多维体系,一般由支持主体、支持客体以及支持媒介或支持介体几个要素组成。本文认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的总体设计可以从支持主体、支持内容以及支持方式这三个维度进行考察。
1.内部系统与外部系统:支持主体维度的考察。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社会支持,依照参与支持的程度及与支持客体的直接关系,可将其主体分为内部系统与外部系统两大部分。社会支持的内部系统主要是流动儿童家庭内部成员之间,以及流动人群之间的相互支持,是以流动儿童家庭,从更广意义上来说,是以流动人群这一同质性很高的群体为指标进行的界定。针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问题,若要分析其支持主体,首先想到的当然是流动儿童所在家庭,家庭成员尤其是流动儿童父母成为家庭教育支持当之无愧的首要主体。除此之外,还包括来自于流动儿童亲戚的支持。除了具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或家族成员以外,本文将流动人口之间的互相支持也归入内部支持系统,这主要是在研究过程中发现,流动人口家庭之间具有很高的同质性,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流动家庭之间经常发生交互支持行为,就面临的某一共同问题,相互交流经验教训,相互提供物质帮助与精神支持。有鉴于此,本文所指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内部支持系统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流动儿童所在家庭的成员以及一定地域内的流动人口家庭。
社会支持外部系统是相对于家庭内部,或者更广意义上是相对于流动人口群体而言的。具体而言,主要包括政府、社区、学校、社会企业。参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支持的政府,既包括提供具有普遍性政策的中央政府,也包括提供更具针对性、实效性政策方案的地方政府。流动儿童家庭所在的社区距离支持客体即流动儿童最近,在支持效果的发挥上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将可通过文体中心、娱乐中心等活动设施以及社区图书室等文化设施的供给,实现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支持。作为与家庭教育关系密切的学校教育,在支持方面具有的作用更是无需赘言,将起到促进或阻碍的直接作用。而社会企业则能够通过与家庭教育相关服务的提供,实现支持。
2.政策支持、物质支持与精神支持:支持内容维度的考察。除以支持主体作为设计社会支持体系的考察维度外,各大参与主体的支持内容也将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方面。就社会支持体系理想化设计而言,针对流动儿童的家庭教育问题,其所涉及的支持内容将不再限于单一的物质支持,而是要力争实现支持内容的类型化、多样化、丰富化。首先,政策支持是保障。政府提供的公共政策,将对社会资源的权威性分配提供指导,直接决定了各大社会阶层或各社会人群在社会资源分配中的地位及所能获得的份额,所以,政府的政策支持将对参与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各大主体发挥重要的导向作用。公共政策具有显著的政治性、权威性,这些特征也决定其供给主体只能是政府,政府通过对相关问题做出政策性建议实现支持。政策支持的内容非常广泛,涉及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资源分配、各主体的参与程度及方式以及一些具体的支持措施。所以,政府的政策支持因其强烈的导向性,成为社会支持体系的制度保障。其次,物质支持是基础。流动儿童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归根结底还是父母收入过低,家庭经济状况较差导致支持水平低下。流动儿童父母因为文化程度不高、技术能力欠缺,多从事一些收入微薄的工作,这也直接决定了流动儿童家庭无法拿出足够的资金对其进行家庭教育,更遑论参加有益于个人素质全面发展的素质班、培训班。这种情况下,对流动儿童家庭进行物质支持就成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唯有提高流动儿童家庭的收入水平,增加流动儿童家庭的可支配收入,才能真正使其具有对流动儿童实施高质量家庭教育的能力。政府通过税收减免、津补贴发放、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措施,社区通过邻里互助、免费咨询,社会企业通过低费、免费服务供给,都能实现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物质支持。最后,精神支持是必要补充。儿童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是一项内容多样、目标多元的复合性工程,不仅包括儿童的身体发育、学业进步,更包括儿童的心理健康,而且在流动儿童这一特殊群体中,心理健康教育又更具重要性。流动儿童随父母背井离乡,来到陌生的城市,往往会因父母职业、经济社会地位以及户籍制度等原因,而受到社会排斥,对其心理发育产生不良影响。基于这一现状,各参与主体必须高度重视流动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增加在家庭教育中的心理教育内容比重,对其进行精神支持。尤其是流动儿童父母,在关注子女学业的同时,更要多花时间关注子女精神状态,将更多的精力用在与子女的交流上,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疏解其遇到的心理问题,促成其心理健康发育。
3.直接支持与间接支持:支持方式维度的考察。无论是内部支持系统,抑或外部支持系统,各大参与主体对流动儿童家庭教育的政策支持、物质支持与精神支持,都将通过不同的支持方式方能实现,所以,支持方式当然地成为另一考察维度。总体而言,支持方式可以分为直接支持与间接支持两种。所谓直接支持,就是指通过对流动儿童家庭进行直接的帮助、扶持,显著提高其家庭教育质量的一种支持途径,内部支持系统大多属于这种方式。流动儿童的家庭成员与流动儿童朝夕相处,对流动儿童拥有的优势及存在的问题非常清楚,故能对其进行更有针对性的支持。而且,这种支持将不经过任何中介,直接地作用于支持客体,即流动儿童,所以,无论是从支持效果与支持途径来看,都具有相当明显的直接性特征。就支持内容而言,物质支持无疑更具直接性。通过增加流动儿童家庭收入,提高经济支持水平,能够显著增强家庭对流动儿童的支持能力,从而提高家庭教育质量。与直接支持不同,间接支持则要通过一定的媒介,才能对支持客体产生作用,外部支持系统大多属于此类。无论是政府、社区,还是社会企业,其支持作用大多还要通过流动儿童家庭,尤其是其父母,才能最终对流动儿童产生作用。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上述主体也存在一定的直接针对流动儿童实施的支持,但无论是从支持数量、各自所占比重以及实际效果来看,间接支持都是外部支持系统的主要作用方式。若就支持内容而论,政策支持必须通过政策的良好运作、相关机制的配套运行、地方政府的切实执行、优惠措施的完全落实,才能充分发挥其支持作用。如果以上任何一个环节出现问题,运行不畅,设计再科学、合理、完美的政策也将违背政策制定初衷、偏离政策目标,难以发挥实际效果。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相较于直接的物质支持,政策支持更像一种实施依赖媒介、实际效果有待观察的间接的支持方式。
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多维度、多视角、多层次地加以考察与推进,若将其构建比作修房子,则内部系统与外部系统犹如基石,支撑整个体系的构建,没有内外部系统的协调配合作为基础,根本无从谈及社会支持体系的构建;政策支持、物质支持、精神支持如同建房的石材,它们的现实存在与不同组合使得社会支持体系这座大厦显得更为丰满而结实;直接支持与间接支持则好比粘合剂,将作为“基石”而存在的内外部系统以及作为“石材”而存在的政策支持、物质支持、精神支持紧紧粘合在一起,使各要素紧密结合而成为系统。总之,在福利多元主义的视域下,流动儿童家庭、政府、社区、社会企业等内外部系统要素应协调配合,以直接或间接支持的方式为流动儿童家庭教育提供政策、物质、精神等方面的支持,共同构建社会支持体系,以促进流动儿童的全面发展,提升其福利水平,最终实现社会流动的规范化与常态化。
[1]孙立平.博弈:断裂社会的利益冲突与和谐[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30.
[3]宋春.社会支持体系:农民工子女教育外部环境的建构[J].太原大学教育学院学报,2010,(4).
[4]邹泓,屈智勇,张秋凌.中国九城市流动儿童发展与需求调查[J].青年研究,2005,(2).
[5]周沛.社会福利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7:5.
G78
A
1002-7408(2012)011-0024-0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企业社会责任视域下的食品安全治理模式研究”(12YJCZH108);2012年度云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云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制对策研究”(JCZX201211)的部分成果。
李静(1982-),男,湖南石门人,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生,云南大学滇池学院公共管理系讲师,研究方向:社会政策。
[责任编辑:张亚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