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虹
(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24)
再论清代顺天乡试特色*
刘 虹
(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24)
清代直隶省成为全国科举大省,从其乡试看颇具特色:顺天乡试与全国的会试共用一贡院,甚至皇帝亲临视察;顺天乡试考生要远远超出了直隶举子的范围,如全国的国子监贡监生等;顺天府的考官资质也远远高于其它省。从顺天贡院、顺天考生、顺天考官三个因子即可管窥顺天乡试的特色。
顺天乡试;顺天贡院;贡监生;举人;考官
顺天贡院不仅是直隶省的乡试考场,也是全国会试的场地,所以它有着得天独厚的地位。清沿明制,有15个贡院(江苏、安徽在南京江南贡院;直隶省在北京顺天贡院),雍正二年(1724),因洞庭水患,湖南士子不便赴湖北考试,故增设了湖南贡院,至此全国共16个贡院。据商衍鎏记载:各省乡试皆在省城举行,于城内东南方建立贡院。根据此项规定,顺天乡闱建在北京崇文门内东南隅,坐北朝南。乡闱的大门前有“天开文运”牌坊,东、西两坊以及坊字各省都一样,左边为“为国求贤”,右边为“明经取士”。
顺天贡院为天下贡院之首,它的空间布局与修建历程集中了太多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含义。作为顺天乡闱核心建筑的“至公堂”,地处乡闱的中轴线上。就其名字而言,“至公”二字取意于欧阳修的“无情如造化,至公若权衡”,此一语即点破了乡闱的宗旨:公平、公正地选拔人才的场所。而正是乡闱渲染这种“公正感”,加深了世人对科举制度的钟情。号舍编号时对于“天、地、玄、黄”及孟轲的“轲”等字的避讳,则体现了皇权至高无上的权威,并强化着忠顺孝悌儒家伦理社会的理念。
顺天贡院的扩建、改造大至经历了三个历史阶段:第一个阶段为从康熙到乾隆初年的大力扩建阶段。因位于天子脚下,顺天贡院得到了足够多的重视,“康熙元年,定京城贡院,每逢试期,顺天府咨呈工部委官修理。今各项钱粮,归并户部,应令工部委员,会同顺天府官,确估具题交。顺天府动该府存贮户部银修理,工完,造册报部核销。”[1]并且随着社会的逐步安定,应试举子的增多,顺天贡院规模不断扩大。康熙元年(1662)“贡院厅堂房屋,共二百十有八间,东西号舍共七千二百四十间。十一年,覆准増盖贡院号舍千间。……三十八年,覆准贡院前建牌坊三座。五十四年覆准重建明远楼四角楼,修盖号房千五百间,及都统、监察、誊录、供给等处。”[1]
乾隆元年(1736),顺天府尹陈守创“奏请添建一千六百八十五间,合成万间之数。”[2]工部议准。这次贡院修建,耗资一万八千余两,添设号舍一千六百八十五间。此时,贡院号舍已达一万余间,其规模已然蔚为壮观。
第二个阶段为乾隆九年以后开始减缓贡院号舍的建设。经过康熙、雍正两朝的发展,社会承平日久,至乾隆年间,官吏考选出现了严重的壅滞现象。为缓解这种状况,乾隆九年(1744)八月下谕申明严格控制乡试录送人数,不仅全国进士中额一降再降,就是顺天乡试中举名额也大为缩减,由康熙五十年(1711)的192名减到乾隆九年(1744)的135名。或许乾隆皇帝想慰抚一下被伤着了的士子的心,此谕旨颁布两个月后,顺天乡试结束不久,乾隆皇帝御驾亲临贡院查看。在文武百官的簇拥下,乾隆视察了顺天贡院的堂所、号舍,当看到一排排低矮简陋、不遮风雨的号舍,他感慨万分,当即嘱咐进行修缮,并赋诗四首题于贡院壁上。其中一首为:
翰苑琼筵酌令辰,棘闱来阅凤城闉,百年士气经培养,寸晷檐风实苦辛。自古曾闻观国彦,从今不薄读书人。白驹翙羽传周雅,佐我休明四海春。[3]
顺天贡院由注重扩建号舍转而到对号舍的改造,体现了“不薄读书人”的恩典。
由于乾隆后期对乡试录送人数的控制,使得不少号舍因闲置而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致使号舍数量下降。嘉庆年乡试录送人数放宽,考生人逐渐超过号舍的容量。只得寻空隙临时搭盖席棚,以充号舍。嘉庆十二年(1807),顺天乡试监临玉麟等奏称,号舍共有9200余间,本年乡试士子计有9700多名,“顺天府因坐号不敷,援照上届章程,于隙地搭盖席棚,设桌分号。”但临时搭建席棚具有易引起火灾、难以遮蔽风雨的弊端。故而,决定添建号舍。此时顺天贡院号舍已接近万间。[4]
第三阶段为道光年至光绪年又开始扩建号舍,无奈“愈修愈坏”,直至被焚。道光年,鉴于顺天贡院的特殊性与重要性,其修建费用及乡试过程中的生活、办公用具等费用都由中央及直隶藩库银内支出。道光年间由于鸦片输入,白银外流,物价昂贵,政府财政承担顺天贡院各项费用难免捉襟见肘,于是从盐税项下犒赏兵丁余剩银内挪凑分摊一部分。道光五年(1825)决定“嗣后,准于初次盐斤加价水利生息项下犒赏兵丁余剩银内,每届文乡试津贴银四千两,文会试津贴银二千两。如遇接办恩科,文乡试酌减为三千两,会试酌减为一千五百两。饬令大宛(大兴、宛平)两县各半分领,即自本年乙酉科为始拨给备办。”[4]
光绪年,顺天贡院的规模又有扩大,“至壬午科(1882)入闱者,至万六千人,遂不得不议及添号矣。”[5]顺天贡院的号舍规模虽然达到历史最高峰,但是贡院的修建质量随着清王朝统治的衰败、吏治的腐败在逐渐下降。时有人回忆:“京师贡院,余会试时(光绪三年)已极破坏,号末座位离地仅及尺。号壁崩蚀,棹[桌]板不能安,每以带悬板于梁,以置笔砚。可谓苦极矣。雨天滴漏,尤为不堪。每科必有工程。余念过来之苦,于承修时,曾于应修之号,各捐灰一斤以益之,乃匠人巧滑,改用灰水,将全号屋顶一律刷之,以致无从复验,偷减掩饰,愈修愈坏。”[6]
光绪二十八年(1901),北京庚子之乱时顺天乡闱被焚。在礼部准备重修贡院之际,朝野却纷纷传说修贡院不吉利,源于大明王朝因修贡院而亡国。清廷遂谕旨:“河南地居适中,毗连直隶,所有顺天乡试著于明年八月间暂借河南贡院举行,河南本省乡试著于十月间举行,次年会试仍暂借河南贡院办理办理,其乡会试内外场各事宜,著礼部一并妥议具奏。”[7]光绪二十九年(1902)直隶乡试借河南贡院举行。光绪三十年(1903)及光绪三十一年(1904)全国会试也在河南贡院举行。直隶借河南贡院考试,致使河南乡试后延两个月,从中也可以看出直隶作为首善之区的地位。光绪三十一年(1905)科举废止,顺天贡院再无重修的必要。
顺天院的一再扩充、修建不仅是政府对抡才大典极度重视的见证,同时亦可看出“我皇上右文爱士之恩,可谓极其高厚”的一种人文关怀,而且这种“右文爱士”的关怀气息辐射于全国各地。
顺天乡试的特色之一就是具有全国考试的性质,顺天乡试除了各州府的生员之外,还有来自全国各地的贡监生参加考试。清朝政府规定,一省各府州县通过科试的生员由学政造具名册送布政司衙门,然后允许参加乡试,所有的生员都只能在本省参加乡试。而国家贡监生既可参加顺天府乡试,也可以参加本省乡试,贡监应本省乡试,由府州县申送学政录科;……准应顺天乡试,取具本籍族邻甘结,地方官文结,加具印结,备造籍贯、年貌、三代清册,分晰官民字号。其曾经拣选、捐纳、就职、议叙者,文内声明。赴国子监考到,取具同考五人互结录科。[8]
初由国子监主持选拔监生参加乡试的资格考试——录科考试。考试定于乡试年之二月。在乡试前一年,由国子监发布告示告知各省贡监人员,凡是拟参加顺天乡试的考生,携带规定材料:包括本籍出具的公文、贡单、执照,并填写三代、年貌、经书、籍贯、官民字号等履历亲供,到监典籍厅报到。录科考试在监内举行。从四月开始,直到七月二十一日为止,中间要举行五次考试。第一次考试是预备性考试,在监肄业的监生,以及在监的八旗官学教习,均可免试。这次考试由监满、汉司业主持。题目为《四书》义、《五经》义各一篇,考试后,由典籍厅公布成绩,将所取监生分拨六堂,要求填写亲供及五人互结,经本堂教官验明,呈兼管监事大臣与祭酒,然后再由兼管监试大臣和祭酒轮流主持其后的数次考试。考试题目为《四书》义一篇、五言八韵诗一首、策一篇等。录科录取名单由典籍厅造册于乡试前十日送顺天府。贡监生考试三次未能取中者,不得再考。
清初乡试对于考生资格有一些具体的规定:对于监生里面的依靠捐纳财物而并非入学考试而得的例监生“不准应本年乡试。”顺治十六年(1659)放宽规定,只要援纳在科考之前,就可以参加科举。康熙十四年(1675),“议准,本年捐纳监生者,即准其本年应试。”[9]康熙三十二年(1693)题准,各省常平仓捐纳监生,遇乡试之年,亦与各项监生,或在顺天或在本省,一例准其乡试。[9]至此,针对例监的政策歧视才逐渐淡去,例监逐渐取得了与其它监生的同等待遇。乾隆元年(1736)再次申述,“凡由捐纳候选之贡监举人,例不得与乡会试,从前事例内,有捐应乡会试一欵。今捐例已概停止,此等贡监举人,有志科名者,势皆不得授例与试矣。……直隶各省贡监生捐官,愿与乡试举人捐官,愿与会试者,准令一体考试。以示鼓舞人材之意。”[4]可见,社会对例监的歧视根深蒂固。但是,例监逐渐取得了与其他监生同样的应试权利。
除外,被清朝视为依柱的八旗子弟及钦天监的天文生也被允许参加顺天乡试。“顺天乡试,钦天监肄业之天文生,由监生及各省生员充补者,本监移送国子监分别录科。由顺天生员充补者,归顺天学政录科,其由生员考取未经补额之先,该监不得移送科举,如业经肄业期满者,仍准一体取结入场。”[4]钦天监的天文生一般只有三十个名额,并且需要同乡京官保举推荐,最初并不考试,但是后来为保证学生的质量及术业上可造就性,增加一道入天文监的考试。在乡试录送方面,为了整齐划一,不致于出现差错,“乾隆五十五(1790)年奏准,查天文生一项,有由监生充补者,有由各省生员充补者,向来乡试,国子监与顺天学政,均可录科咨送。但两处考试,易启趋避。请嗣后凡各省生监,俱归国子监录科。顺天生员,仍归顺天学政录科,以昭画一。”[4]钦天监的学生如国子监的学生,肄业期满,通过考试,即准按俊秀监生例办理。
清代还有几类人员因为从事的工作具有特殊性,在科考中也受到一些眷顾:如:修纂史书的士子可参加顺天乡试,其中以修纂实录馆、国史馆的人员待遇较高,这些人员可以免除乡试前的录科筛选考试,直接参加顺天乡试。嘉庆九年(1804)“覆准实录馆咨,本馆恭纂实录,非别馆循例修书者可比,誊录贡监生,应准免录科等因。查国史馆功臣馆誊录,请免录科到部,均经本部咨驳。至实录馆俊秀贡监,例须核对笔迹,自应一体录科。既据实录馆咨送,应听国子监照例考试,其正途贡监出身之翻译誊录官明亮等,应准免其录科。”[4]此外,充任祭孔的乐舞生、圣贤后裔和圣庙执事也可以恩准参加顺天乡试。
表1 清代直隶各府、州举人数分布表[10] 单位:人
在顺天乡试中,贡监生的试卷标“皿”字号,“皿” 字号又分南皿、北皿、中皿,顺治十四年(1657)题准:监生中额照南北分卷,直隶八府、延庆保安二州、辽东、宣府、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广西,编北皿字号;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广东,编南皿字号,照应试生多寡数目,分定中额。乾隆九年(1744),南皿(江南、浙江、江西、福建、湖广五省)额中三十九名,北皿(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五省)额中三十九名,各酌减三名。中皿(四川、广东、广西、云南、贵州五省)向例毎十五卷取中一名,今酌改二十卷取中一名。南皿、北皿、中皿包括了全国各地的贡监考生,这使得顺天乡试的一大特点——具有全国考试的意义,这也是其它省乡闱无法比拟的。
由表1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在各府之中,顺天府举人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顺天府共出3093名举人,占了直隶全部举人12321名的25%强,举人的分布严重不平衡。而顺天府又以大兴、宛平两县考上人数为最多。
清代,江浙、福建等地商人有寄籍顺天府的习惯。江浙一带,人文鼎盛,由于科举录取名额有限,其竞争角逐极其激烈。有资料显示,当时江浙一带乡试录取的比例为145:1;而顺天府的录取比例是20:1。这样就导致许多江浙商人为儿孙计,纷纷寄籍、冒籍顺天的大兴、宛平二县。对于读书人来说,科举及第无论从精神上还是物质上都是一种极大的满足。通过科举考试,可以使普通士人进入到上流社会,享受到一系列的社会资源带来的巨大利益。因此,即使“冒籍”是违背法律,也是屡禁而不止。顺天府举人数量遥遥领先,一方面显示了其全国考试的元素,另一方面也有含有考试的不公平性。
在整个清代,天子脚下的顺天乡试正副考官、同考官比其它乡闱的主考品级要高。
(一)顺天乡试正副考官、同考官的任用与简派
清初,对于正副考官的选择与简派就有规定,顺治二年(1645)定,“顺天乡试主考,该府尹先期题请,各省主考,该巡按御史先期题请,礼部将应差者,先后疏名上请。又定,今后乡试主考,除翰林六科照例皆以次差遣,临期倍取正陪,题请钦点外,其余各衙门咨送,务遴才品,不得但取资次,亦不得浮猎声华。”[9]通常在选用主考官的时候,由礼部开具一个名单,然后由皇帝确定。在选择官员的时候,人品和学问并重。由于顺天地处京城,地位较为特殊,所以正主考官的选派和别省有所不同,“国朝承前明旧例,顺天乡试正考官,多以前一科一甲一名充之。康熙初年,几若定制。如壬子则以庚戌状元蔡启僔主考,乙卯则以癸丑状元韩菼主考,丁巳则以丙辰状元彭定求主考,辛酉则又以己未状元归允肃主考。一时奔走声气者,遂先期辐凑于其门,场屋中多幸进者。自归宫詹入闱,撰文自誓,关节不通,榜发,下第者哗然,冀兴大狱。时魏敏果公象枢为大司寇,以朝端硕望,步行随一仆,携红褐垫,至宫詹所居宅外,行四拜礼,曰:‘我为国家庆得人也。’复赋诗纪事,徧示朝列,外议始息。然自后北闱试事,不复令新殿撰持衡,遂改三百余年之旧制矣。”[11]由于顺天乡试主考多由前一科一甲一名充之,即上科状元,使得让人们提前得知主考官的人选,一旦录取有点滴纰漏,必会引起落第士子的不满,进而可能发生骚乱,所以为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及私下交接贿赂的可能,逐渐改变了这种固定人选的做法,康熙年间扩大了顺天乡试正副主考选调的范围。“康熙三十九年(1700)覆准,顺天正副主考,除应开列官员照常开列外,将侍郎学士京堂翰林科道部属等官,由进士举人出身者,无论已未典试通行开列。”[12]以前考官的差遣主要集中在翰林院和六部,此后几乎遍及京城各衙门所有的科甲出身的官员。
随着科举在国家生活中地位的提高,顺天乡试主考官的选用也在不断任用高官要员。乾隆三十五年(1770)又议准,“顺天乡试考官,应将协办大学士、尚书以下,副都御史以上,开列题请。”[9]“道光二十九(1849)年奉旨,向来题请简放顺天正副考官本内,大学士及协办大学士衔名,如经开列,仍着照常办理,或向不开列。即自本科为始,嗣后一体开列,……毋稍疏漏。”[9]至此,顺天乡试主考官以从一品大学士及协办大学士为之成为定制。
清朝的主考官选派经历了一个由注重人品到注重业务能力再到人品与能力并重的过程。清初时期,康熙皇帝选拔考官首重品行,所以直到康熙晚年在乡试主考官的选拔上仍然是以举荐为主。到了雍正朝,考官的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出现滑坡的情况。因此,雍正将考差制度提上议程,即对各省正、副主考的衡文能力进行考评,并以此作为差委考官的依据。乾隆为保证考官的人品与质量,实行考试与保荐并举的办法选拔,如“乾隆三十五年(1770)谕,前降谕旨特开万寿恩科,所有本年乡试需用考官,着将应行开列之人员,仍照向例考试。其试卷不必分别等第,止将拟取之卷进呈。入选人员,即按各衙门开列名单,交该部各依衙门次序,带领引见。候朕陆续点用,该部即遵谕办理,请旨示期考试。”[9]这种举荐与考试相结合的办法不失为选拔高质量主考官最为周全和保险的措施。
除了正、副考官的简派,还有同考官的任命。同考官的任务是协助正、副主考评阅试卷,是乡试阅卷人员的主体。清初顺天乡试的同考官的选择范围包括中央政府各部署的官员,但是康熙二十六年(1687)后规定,“顺天同考官,嗣后六部员外郎、主事、中书等官及守部进士俱停开列,止用直隶科甲出身知县,由顺天府咨呈吏部,行文直隶巡抚,共起送三十员,限八月初一日来京,不许私寓外城,届期题请钦点。”[9]
雍正元年(1723),为提高同考官(即阅卷官)的文化素质,制订了同考官考试则例,由本省督抚于试前调取本省科甲出身官员,一律试以时艺二篇,文理优长者入内帘为同考官,文理荒疏者充外场执事。雍正五年(1727),下旨禁本省科甲出身官员阅本省试卷例,同考官一律调取邻省科甲出身之官员。虽然早在雍正五年(1727)就规定了同考官本省籍必须回避,但是由于顺天乡试士子成分复杂,所以直到乾隆二十一(1756)年才议准,“顺天同考官,因向有调取近京州县之例,是以独由吏部题请,今改用京员。嗣后,归礼部题请。”[9]任用顺天同考官的主管部属,由吏部改为礼部。
(二)顺天乡试考官的特点分析
首先,顺天乡试主考官品级高于其它乡闱。通过与其他省对比可以发现,顺天乡试主考官在文化素养与官员品级方面都比一般的省份高,如“顺治八年题准,顺天、江南正副考官,浙江、江西、福建、湖广正考官,差翰林官员八员。浙江、江西、福建、湖广副考官,山东正考官差给事中五员。山东副考官、山西正副考官、河南、陕西,正考官,差光禄寺少卿一员,吏部礼部司官各二员。”[9]由此可见,顺天乡试考官的选派与江南处于一个水平,正副考官都是出自翰林院,比浙江、福建、湖广等科举大省高一个层次。直隶主考官来自全国各地,其中江南29人、浙江18人,占了主考官114人总数的41%,而江浙一带人才荟萃,也说明直隶乡试考官的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由此也可以看出文化素养的高低是选拔考官的首要条件。
其次,顺天乡试主考官与同考官的数量高于它乡闱。主考官与同考官的简派,有严格的数量和身份限制。顺治八年(1651)规定顺天乡试同考官(同考官因分房阅卷,故又称房考官)计十四名;顺治十四年(1657)顺天乡试同考官达十六名。但是随着报考人数的剧增和录取人数的增加,导致同考官已不敷所需。“康熙五十二年议准,直隶、江南、浙江乡试,人数倍于他省,照会试例各用房考十八人。”同时根据每经报考人数的多少,分配了各房阅卷人员的数额。乾隆三年(1738)议准:“顺天同考官十八房,易经五房,书经四房,诗经五房,春秋、礼记各二房。”[9]
除此之外,顺天正副主考官到清朝后期又有所增加:“嘉庆以前,会试总裁多一正、两副。咸丰以前,顺天主考或两正、两副,或一正、两副。自嘉庆己未科后春闱,同治甲子科后京兆闱,无不一正、三副,此亦科场故实所当知者。”[11]而其他省的主考官多为一正一副。
此外,顺天乡试考官成分较复杂,并非都按科举规章条例充任。如顺天乡试考官,凡籍隶畿辅者,例不开列。乾隆癸卯(1783),覃溪学士以洗马奉命充副考官,尤为异数(洗马亦例不充顺天主考)。嗣后纪文达公,亦曾主京兆闱。按理来说,纪晓岚是直隶省献县人,按回避制度不得充任顺天乡试考官,但是由于皇帝的恩宠也破例一次。再者,还有一例比较特殊的个案,“雍正初元四月乡试,以张文和、朱文端两相国主考顺天。九月会试,仍命二公,并诏谕不拘朕定进士一百八十名名数,不拘省分,不限额数,有可取佳卷,选出另行具奏,其信任至此。”[9]顺天乡试主考官与副主考官与会试主副考官相同,在科举史上并不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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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陈康祺.郎潜纪闻二笔[M].北京:中华书局,1984.
Rediscussion about the Features of Shuntian Provincial Test in Qing Dynasty
LIU Hong
(Pedagogical College,Hebei Normal University,Shijiazhuang 050024,China)
Hebei province,also called Zhili in Qing Dynasty,was proved to be one of the biggest provinces in the Imperial Examination.Its provincial test has several characteristics:First,it shared the same Examination Office with the national metropolitan examination,and it was even inspected by the emperor himself;Secondly,the candidates had far exceeded the limit of qualifications that just came from Zhili.It also attracted the students in the Imperial Academy.Thirdly,the examiners always had higher qualifications than any other provinces.In this paper,the writer will analyze Shuntian provincial test in the three aspects.
Shuntian provincial test;Shuntian Examine Office;students in the imperial academy;Juren;examiner
K254.9
A
1008—1763(2012)02—0035—05
2011-05-10
刘 虹(1954—),女,北京人,河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研究方向:中国教育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