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惠中 (天津市科技与人才开发中心 天津300052)
天津市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对策研究
黄惠中 (天津市科技与人才开发中心 天津300052)
天津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在整体规模、高层次人才数量、结构和产出效率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足。应从夯实政策体系、加强机制创新、营造发展环境、丰富引才渠道、加大人才投入等方面进一步加快天津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科技人才 对策 天津
科技人才是创新要素中最具能动性的核心要素,是区域发展最具根本性的战略资源、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天津市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城市以及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中需要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能动作用。
天津市大力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通过加大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人才规模和质量明显提升,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2010年全市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41.94万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6.83万人,保持了稳定的增长态势,占比达到了16.29%,比重逐步增加。全市从事科技活动人员达到15.17万人,同比增长8.9%;研发(R&D)人员全时工作当量达到5.88万人年,同比增长了13.08%。
2010年,全市两院院士从2005年的30位增加到37位,何梁何利奖获得者增加6位,973首席科学家从2人增加到17人,国家优秀创新群体和创新团队从4个增加到15个,入选国家千人计划6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从28人增加到51人,长江学者从48人增加到88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人数从61人增加到94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达到4 164名。庞大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为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卓越的智力支持。
2010年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量达到8.86万人,同比增长了14.18%,占科技活动人员总数的58.4%,比重持续增加;国有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R&D人员全时当量达到3.6万人年,占R&D人员全时工作当量的61.22%,同比增长了3个百分点,企业科技人才已成为我市科技人才队伍的主体。同时全市R&D全时人员中,基础研究人员的数量为4 749人,占比达到了8.1%,保持了增长的态势,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增加,人员结构趋于合理。
每万名科技活动人员专利授权数由2005年的330.95件增加到2010年的724.98件,增长119.04%;每万名科技活动人员中国外三系统收录科技论文数由2002年的290.83篇增加到2009年的523.98篇,增长86.52%;每万名科技活动人员技术市场成交额由2005年的5.51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7.90亿元,增长43.26%。我市科技人才的产出效率大大提升。
滨海新区始终把人才工作摆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坚持人才引进与人才开发并重、国外引智与国内培养并重、正常引进与柔性流动并重的原则,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发人才,培养和聚集了大批优秀人才。截至2010年,滨海新区人才总量达75万人,与天津市其他区县相比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其中,两院院士、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国家科技奖项负责人等高层次人才148人,高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882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16 766人;进入国家“千人计划”21人,天津市“千人计划”48人;博士后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已达113家,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均有明显提升。高层次人才聚集效应初步形成,人才高地建设呈现雏形。
天津市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还不能完全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求,还存在着高层次创新创业型科技人才缺乏,科技人才结构和布局不尽合理,政策和资金投入力度仍显不足等问题。
在2008年《中国人才发展报告》中,天津市创业人才数量仅排到全国各个省市第40名,科技活动人才数量位居第17名,人才规模综合排名为22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规模较小,数量不足。
全市航空航天、生物医药、能源环保、纳米与新材料等产业和技术领域发展急需的创新型科技人才明显不足,高新技术产业和金融、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人才所占比重偏低。
全市在人才引进实践中还存在着申报体系、沟通渠道、操作落实方面的规范化和程序化问题,需要进一步优化流程,简化手续;与上海、江苏等地相比,还没有建立全市层面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强有力的政策只限于个别有财力的功能区和行政区。
政府要综合配套人事、财政、金融、税收、科技、教育等各项政策,将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列入区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健全激励人才创新的税收政策,研究制定企业人才创新投入的税收优惠政策,允许企业将智力支出作为技术开发费投入,把引才、育才的投入列入经营成本。加大对具有研究潜力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资助力度。发挥政府科技计划对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促进科技人才向企业流动和集聚。
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扩大科研机构用人和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建立以学术为主导的资源配置和发展模式。完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和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对高水平人才及创新团队给予长期稳定支持。规范和健全科研项目课题自由申报、专家评估、社会监督制度。按照科学研究的规律,完善以水平和贡献为导向的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克服考核评价过于频繁、过度量化的倾向。健全科研单位分配激励机制,注重向科研关键岗位和优秀拔尖人才倾斜。
鼓励科技人员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尊重科技人才的话语权。建立健全科研诚信体系,加强科技人才职业道德教育,从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培育发展创新文化,倡导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宽容失败、团结协作的创新精神,营造科学民主、学术自主、严谨求实、开放包容的创新氛围。积极实施高端人才住房资助计划,对科技人才给予适当倾斜,区县应将科技人才的住房问题纳入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统一规划。
通过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全市及滨海新区引进、培养、开发科技人才队伍的优惠政策。建立海内外科技人才信息库,在海外留学生密集的城市设立人才工作站,掌握人才发展与流动的动态信息;充分发挥科学大师及知名专家的重要作用,通过师承关系、同窗关系等,多渠道、多举措引智引才。大力实施引智项目,吸引高层次外国专家开展科研、教育、管理合作。鼓励科研机构和高校设立短期流动岗位,聘用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来津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或讲学。鼓励跨国公司在津建立地区总部或研发中心,吸引各类国际组织、论坛落户天津。
发挥市人才发展基金的示范带动作用,逐步健全完善全社会科技人才投入体系。市、区、县各级政府和各功能区要建立和完善人才投入增长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市财政拨付项目经费中,在建立必要的监督约束机制的前提下,为项目科研骨干设立一定比例的自主支配额度。对于取得重大成就和做出巨大贡献的科技人才要加大奖励力度。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发挥企业对科技人才队伍开发投入的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力量投资人才资源开发,形成政府、企业、金融和社会资本、民间资本多元化人才开发投入体系。■
2012-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