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亮
(徐州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徐州 221006)
近年来,徐州地区鸭疫里默氏杆菌病的发生越来越严重,已成为目前危害本地区养鸭业最严重的传染病之一。大量临床诊治证明,选用合理药物来防治鸭疫里默氏杆菌病不仅是有效的,而且有多种药物可供选择,可以说在现阶段乃至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药物防治仍将是鸭场控制该病的首选[1]。药物防治时可以选择传统中药或西药。通过辩证施治、合理配伍的中草药复方制剂,于当前的RA感染防治而言有着许多独特的优势,诸如无耐药性、毒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等,非常适合在徐州地区尤其是农村养殖场(户)的使用[2-5]。为此,我们选用了一种中草药复方制剂对确诊为RA感染的2起病例进行治疗观察。与其同时,我们根据对来自徐州各县区的RA分离株进行的药敏试验结果,选用高敏抗菌药对另外2起确诊为鸭疫里默氏杆菌病的病例进行治疗观察,以对比中西药运用于鸭疫里默氏杆菌病的治愈率,为临床应用提供一定的参考。
选取来徐州市畜牧兽医站禽病门诊部就诊并怀疑为RA感染、具有一定规模的4个养鸭场作为药物防治试验的对象(鸭场的具体情况见表1)。调查得知,4个鸭场鸭群分别在不同日龄出现典型的“三炎”症状,送检病鸭表现为腿软蹲伏、不愿走动,羽毛松乱、两翅下垂,咳嗽及打喷嚏,呼吸困难,眼鼻流浆液性分泌物,拉绿色或黄绿色稀粪,其中3个鸭场在发病当天出现零星死亡个例。据剖检病变观察和实验室诊断结果,确诊4个鸭场均为RA感染。
所用中草药为本地区常用于防治细菌感染的“杆菌长泰”,其主要成分包括:白头翁、黄连、黄柏和秦皮等;抗菌药是根据笔者前期对来自徐州各县区的RA分离株药敏试验结果而选择的氧氟沙星。
随机将4个鸭场分为中药组和西药组2个部分,前者包括的2个鸭场分别编号为:Z-1、Z-2,后者包括的2个鸭场分别编号为:X-1、X-2。Z-1、Z-22个鸭场的鸭群采用“杆菌长泰”治疗,每袋250g拌料100kg,自由采食,连续使用3~5天;X-1、X-22个鸭场的鸭群采用抗菌药治疗,每100g“肠欣”兑水1000kg,每天集中用药2次,连续使用3~5天,饮药前停水1小时。
治疗期间,健康鸭与病鸭隔离,鸭群饮水中适量添加电解多维;加强对鸭群管理,及时清理场内粪便,保证垫草干燥、卫生,注意通风与保暖的协调性,并尽可能减少各种应激的产生,如暂停换料、转群等;全场每天用0.2%强力百毒杀消毒1次。
通过对4个鸭场的连续治疗和严格管理,截止5天末,鸭群疫情基本得到控制,无论是西药组还是中药组都取得了良好的疗效,其中使用高敏抗菌药物的鸭场的治愈率分别为92.72%和93.68%,采用中药治疗的鸭场的治愈率分别为86.89%和85.83%,具体结果见表2。
通过笔者前期对徐州地区的RA分离株的药敏试验结果发现,本地区的RA对磷霉素、阿莫西林+棒酸和氧氟沙星等药物属高敏,本试验依据此结果选用了本地区常用的抗菌药——氧氟沙星,治愈率都在93%左右,取得了很好的治疗效果,这也进一步证明了当前徐州地区RA对氧氟沙星高敏,从而为本地区在防治RA感染时的抗菌药选择提供了依据。
采用中草药复方制剂对RA感染的治愈率都在85%以上,说明了使用白头翁、黄连和黄柏等辨证施治、合理配伍的中草药对RA感染有较好的治疗效果,可以用之作为抗生素的代替物以避免RA耐药性以及抗生素残留等不良后果。试验结果与臧莹安等[3]的研究结果一致,即RA对黄芩、金银花、大黄、黄连、黄柏、丹参、蒲公英和陈皮等敏感,显示了用敏感中草药防治RA感染的良好前景。至于中草药的疗效与敏感抗菌药尚有些许差距,这可能与中草药的药物筛选、科学组方及使用方法等的研究相对滞后有关。但中草药价格低廉,且可有效避免耐药性的产生及药物残留,特别对于接近出栏肉鸭而言,较适合推广使用。但是,中草药是否对不同血清型或不同地方菌株的RA都有良好的防治效果尚待进一步研究。
编号为X-2的鸭场在本试验的4个鸭场中治愈率最高,原因主要是选用了“对症之药”即敏感抗菌药,以及对疾病的发现较早、用药及时,另外据了解得知该场管理严格,饲养员责任心较强,为鸭群的病愈提供了较好的环境。所以无论选用中药或是抗菌药治理RA感染,都应做到诊断准确、治疗及时,治疗期间还需加强对鸭群的管理,以最大化提高药物的治疗效果。
[1]许金俊,范海峰,金文杰,等.徐州地区鸭传染性浆膜炎的病原分离鉴定及药敏试验[J].中国预防兽医学报,2006,28(5):503-506.
[2]林振祥,林秀彬,朱典旺,等.中西医结合治疗番鸭传染性浆膜炎[J].福建畜牧兽医,1995(5):25-26.
[3]臧莹安.容庭,丁发源.治疗鸭传染性浆膜炎的中药筛选[J].中国家禽,2009,31(14):43-44.
[4]徐云会,陆庆泉.浆炎速停口服液治疗鸭疫里氏杆菌病的临床试验[J].家禽科学,2005(3):12-14.
[5]晏平开.中西药结合治疗鸭传染性浆膜炎[J].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00(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