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省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肝胆外科(537000) 周 任
我院2008年1月至2011年12月应用损伤控制性手术(DCS)救治严重腹部损伤68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现报告如下。
1.1 一般资料 本组68例男44例,女24例。年龄14~70岁,平均32.5岁。致伤原因:车祸伤39例,坠落伤13例,斗殴伤5例,撞击伤4例,挤压伤3例,刀刺伤2例,爆炸伤2例。腹部闭合性损伤59例,开放性损伤9例。损伤脏器类型:单个腹部脏器损伤44例,其中单纯严重肝脏损伤28例,单纯胰腺损伤4例,单纯脾破裂12例。2个脏器损伤21例,其中严重肝脏损伤合并小肠损伤8例,十二指肠破裂3例,脾破裂4例,严重胰腺损伤1例,血气胸3例,严重胰腺损伤合并脾破裂2例。≥3个脏器损伤3例,其中严重肝脏损伤合并脾破裂,小肠破裂2例,严重胰腺损伤合并十二指肠破裂、脾破裂1例。合并伤39例,其中颅脑损伤20例,胸部损伤10例,脊柱损伤2例,四肢骨折7例。所有患者入院时均有不同程度休克表现,其中轻度休克38例,中度休克24例,重度休克6例。体温<35℃19例,凝血功能紊乱者31例,代谢性酸中毒25例。全部患者术前均行诊断性腹腔穿刺和急诊床边B超或CT检查,确认腹部脏器损伤。受伤至手术时间为0.5~3小时。
1.2 治疗方法
1.2.1 初步伤情评估及诊断 了解患者生命体征、意识状态、监测心电图、血压、呼吸、心率,确定气道是否通畅,必要时气管插管,开放静脉通道,迅速扩容,抗休克治疗。及时处理危及生命的损伤,以最简单、有效、省时的简化手术控制损伤对生命的威胁。急诊剖腹探查,术中迅速对受损器官进行止血,包括结扎、堵塞、破裂修补、清除腹腔内污染、行造瘘及引流等处理。采用减张缝合+单纯缝合皮肤快速关腹。
1.2.2 术后复苏 术后均收治于重症监护室,纠正患者的低血容量性休克,进行复苏治疗,纠正低温、凝血功能障碍、酸中毒,加强病情观察,术后24~72小时,待患者病情稳定,循环状态接近正常,低温、凝血障碍、酸中毒得到纠正后,及时返回手术室,进行确定性治疗。
1.2.3 再次确定性手术 首次与再次手术之间的时间不应超过72小时,避免过长的时间间隔导致局部过多粘连影响再次手术时的解剖。另外,纱垫易引起感染和局部脓肿,如果压迫时间过久,亦可造成局部区域术野不清,影响再次手术[1]。因此,只要患者全身状况平稳,就应在损伤控制性手术后72小时内进行再次确定性手术。本组68例患者均在DCS后72小时完成再次确定性手术。其中,单纯或合并严重肝损伤患者,取出堵塞纱垫,进行创面深部褥式缝合+大网膜及止血纱布堵塞26例,不规则性肝叶切除9例,规则性肝叶或半肝切除2例,选择性肝动脉结扎、胆总管探查、T管引流术1例。单纯或合并严重胰腺损伤者,行胰体尾切除3例,胰腺空肠吻合1例。
68例患者治愈63例(92.6%),再次手术后出现肝脓肿3例,膈下感染及胆瘘各1例,经保守治疗痊愈,死亡5例(7.4%),其中3例术后死于多器官功能衰竭,2例死于重症颅脑损伤合并脑疝。
严重腹部损伤合并其他部位多发伤时患者伤情复杂,病情严重,早期出现休克、昏迷、呼吸困难,诊断和治疗难度大,病死率高。尤其是并发休克后机体常出现生理和代谢功能重度失调,患者往往表现出低体温、代谢性酸中毒和凝血障碍三联征,三者相互影响,形成一个恶性循环,促进了生理功能的恶化[2]。而此种患者不能耐受常规的确定性手术治疗,若进行急诊彻底性手术将对患者造成致命性的第2次打击,会进一步加重其内环境紊乱,不利于患者安全度过急性反应期导致死亡[3]。而DCS是针对严重创伤患者进行阶段性修复的外科策略,能避免由于低体温、酸中毒、凝血功能障碍相互促进而引起的不可逆生理损害[4]。由于控制进一步损害,减轻二次打击而提高伤员生存率,达到先救命后治伤的目的[5]。其不同常规手术,也不同于一般的急诊手术,是一种外科问题的应急分期手术。自从上世纪90年代初提出损伤控制概念以来,成为了创伤外科领域里的一个重要原则。研究认为,多发伤患者的预后应由患者本身的生理极限决定,生理的恢复是患者成功获救的基础,而并非单纯靠外科医师为患者解剖上的修复来达到目的。只有通过早期简略的手术解决患者当时的主要矛盾,最后有计划地选择时间,再次行确定性手术,有利于提高患者生存率。DCS包括3个不同阶段:1)采用快速临时的措施控制出血与污染,随后快速关闭腹腔。2)进行致死性三征的进一步纠正。3)最后进行有计划地再次手术对损伤脏器以确定性修复。本组68例严重腹部创伤患者实施了DCS,临床实践证明,该法可有效降低严重腹部损伤患者的病死率。
DCS的要求明确,是迅速控制出血,减轻污染,避免加重损害,以有利于患者的复苏,有利于患者在后期获得合理、有效的治疗。并非所有创伤患者都需施行DCS,对初步做出诊断的患者,要根据医疗条件、患者的生理参数、创伤类型、创伤部位等进行综合考虑,以抢救生命为首要目的,选择好实施DCS的适应证。国外学者提出了损伤性手术的适应证[6]:1)高能量闭合性腹部创伤、多发性腹部穿透伤等。2)严重肝脏损伤,胰、十二指肠损伤。3)凝血功能障碍,严重的代谢性酸中毒pH<7.30,体温<35.3℃。国内张学勇等[7]提出了以下适应证:1)酸中毒pH<7.3。2)体温<35℃。3)凝血功能障碍:凝血酶原时间(PT)>16秒,部分凝血激活酶时间(PTT)>50秒。4)复苏中循环不稳定。5)内脏高度肿胀,腹腔无法关闭。6)大量出血,预计输血超过2000mL。7)创伤部位有严重肝损伤或肝后血管损伤、胰十二指肠损伤、腹盆部大血管损伤。认为患者处于濒死状态,低体温(<34℃),低pH 值(<7.2),低血压(持续、难以纠正的BP<90mmHg)就可主动实施DCS。本组68例均根据创伤类型及伤情和医生的技术水平而制定实施DCS方案,收到了满意效果。我们体会,对符合指征的严重腹部损伤患者应及早实施DCS,是降低严重腹部损伤病死率的关键。
严重腹部损伤后机体病理生理改变的基础就是大量失血,因此,控制出血是DCS的首要任务。其实施的时机很重要,汪卫平[1]认为,对严重创伤患者应入院前120或急诊医师接诊时即给予面罩吸氧,积极保温,静脉输注温液体,备足量血,急诊床边B超检查同时通知手术室,积极做好术前检查,应避免对手术的犹豫不决和有效止血前过度的复苏治疗。应急手术措施的重点为控制活动性出血、污染及开放性损伤的缝闭,以及对合并颅脑、胸部、大血管损伤的处理等。首次手术后,在ICU继续复苏,其重点是迅速恢复体温,纠正凝血功能障碍和酸中毒,给予通气支持。度过ICU复苏期且内环境稳定的患者尽早实施确定性手术,可使风险和预期病死率明显降低。确定性手术的时机多数学者主张在36~72小时内进行。本组68例患者均在损伤控制性手术后72小时完成再次确定性手术,结果治愈63例(92.6%),死亡5例(2.4%),与文献报道[8]基本一致。
总之,DCS的目的要求简单有效地控制伤情,把创伤对患者的损害降低到最低程度,又最大限度地保存机体生理功能。因此,对严重腹部损伤患者应及时选择DCS治疗,只要严格选择适应证,积极有效的ICU支持和掌握再次确定性手术的时机,DCS不失是处理严重腹部损伤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1] 汪卫平.损伤控制性手术治疗严重腹部创伤31例[J].实用医学杂志,2008,24(23):4096
[2] 李晨,李卫东,李升,等.损伤控制性手术在严重腹部损伤中的应用[J].海南医学,2010,21(20):33
[3] 刘自明.应用损伤控制性手术救治以腹部损伤为致命性损伤的严重多发伤32例[J].卫生职业教育,2009,27(14):139
[4] 李德辉,孙备.腹部损伤控制性手术的研究进展[J].中国实用外科杂志,2006,26(8):638
[5] 姜洪池,李正天.损伤控制外科理念在严重肝外伤诊治中的指导作用[J].中华外科杂志,2011,49(5):385
[6] Taeger G,Guchholtz S,Waydhas C,et al.Damage control orthopedics in patients with multiple injuries is effective,time saving and safe[J].J Trauma,2005,5(9):409
[7] 张勇学,刘为军,王昆华.损伤控制性外科在腹部严重创伤救治中应用体会[J].中国临床实用医学,2010,4(5):66
[8] 何德海,甘启祥,杨益森,等.损伤控制性手术救治严重腹部损伤[J].华西医学,2009,24(7):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