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莉
(重庆邮电大学 图书馆,重庆 400065)
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李 莉
(重庆邮电大学 图书馆,重庆 400065)
基于统计数据,系统地研究了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的现状、实践活动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发展趋势。
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
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活动从20世纪80年代就已经开始了,经过20多年的发展,目前,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已成为图书馆界关注的焦点,有关理论研究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明显的提高,而实践活动却进展缓慢,只有少数高校图书馆部分地实行了向社会开放。为此,有必要对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的现状进行系统的研究,以便探讨其实践活动进展缓慢的原因及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的发展趋势。
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是指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公众开放,通过有偿或无偿服务的方式允许社会公众利用图书馆所收藏的各种信息资源,为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的实质是服务对象社会化,服务对象包括社会公众、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
笔者于2009年10月20日,分别以“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和“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为检索词,对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1989—2009年收录的论文进行检索,其中,以“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进行检索,检索数据为35条(核心期刊论文6篇);以“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进行检索,检索数据为13条(核心期刊论文1篇)。另外,有12篇核心期刊论文(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2篇,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10篇),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没有收录,笔者通过参考文献索引和印刷型期刊进行搜集,详见表1。
根据表1统计数据,可将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划分为三个阶段:初始阶段(1989—1999)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初见端倪,这段时间相关研究论文较少,核心期刊论文更少;增长阶段(2000—2005)研究论文有所增长;快速增长阶段(2006—2009),相关论文增长速度较快,尤其是核心期刊论文数量明显增加。
表1 1989—2009年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论文统计
从研究主题看,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可分为两个方面:初始阶段和增长阶段大部分论文研究的主题是“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研究内容主要有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优势、必要性、可行性、影响因素、开放途径和策略等。快速增长阶段大部分论文研究的主题是“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研究内容主要有:高校图书馆如何参与政府机关和企业单位的项目合作,如何为政府机关和企业单位提供个性化服务、特色化服务和专题服务等。总的来讲,理论研究多,实证研究少。
笔者通过文献查阅、网络调研及电话访谈,了解到国内10所著名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情况(表2)及国外10个国家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情况(表3)。
表2 国内著名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调查
表3 国外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调查
从表2和表3可以看出,国外,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的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程度比较高,社会公众只需凭有效证件,甚至不需要提供任何证件,就可自由进出图书馆,充分利用图书馆的各种信息资源,而且不收费。很多高校图书馆不仅面向本国的公民,甚至还面向其他国家的公民,信息服务社会化的面比较宽,比较广。而我国,向社会开放的高校图书馆很少,据统计90%以上的高校图书馆不对社会开放,只有少数高校图书馆对社会公众有选择地开放。社会公众只能凭临时阅览证(临时阅览证有效期大多是一天或一周)在部分阅览室进行阅览,大多数图书馆不允许社会公众外借,并且都收费,社会公众大多是高校所属区域范围内。在向社会开放程度方面,国外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程度比较高,区域辐射面比较广,而我国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程度比较低,区域辐射面比较窄。同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理论研究相比,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实践活动进展缓慢。
在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方面比较有影响的是广州大学图书馆,2000年广州大学图书馆就提出了“立足广州,面向广东,辐射海内外,服务社会”的发展目标。2003年广州大学图书馆建立了“媒体眼中的广州”新闻资料全文数据库,为广州市政府机关提供服务,并取得显著成绩。近三年,广州大学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到账收入170万;馆员获教育部、广东省、广州市社科课题30项。广州大学图书馆为地方政府提供信息服务的工作得到了图书馆界的高度认可和赞赏,成为华南地区乃至全国高校图书馆为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发展提供信息服务的典范[1]。
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实践活动进展缓慢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缺少法律依据,二是大多数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障碍。
图书馆事业立法在国外已有100多年的历史了,美国高校图书馆之所以能够成功地开展信息服务社会化,与其完善的法律制度密不可分。早在1925年美国就制定了“图书馆法”,保障了图书馆生存的连续性和合法性,“图书馆法”明文规定,大学图书馆必须对公众完全开放。1997年,美国政府还颁布了“图书馆服务与技术法案”。其主要目的是:促进图书馆之间和图书馆与教育性机构之间的网络化建设;对享受不到图书馆服务的人,特别是对贫困家庭中7岁以下的少儿提供图书馆信息服务。我国至今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图书馆法,图书馆事业依然面临着无法可依的情况。图书馆在整个社会中的地位,在各个方面享有的权利与应承担的义务、服务宗旨、经费保障等各方面都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没有相关的法律制度作保障[2]。虽然我国也制定了一些图书馆方面的条例、规章,但毕竟不是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不具有国家法律的强制性、权威性,各高校图书馆在现实运作中随意性较大。
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存在着许多方面的障碍,如观念障碍、管理制度障碍、文献资源障碍、人力资源障碍等,这些障碍并非图书馆能自行解决,这些障碍在很大程度上阻碍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的进程。
1)观念障碍。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首先是思想观点社会化,长期以来高校图书馆实行的是一种封闭式的服务方式,只为本校师生服务,不向社会开放。因此,首先是学校领导不重视,在图书馆人员编制、资源配置、经费管理等方面没有给予政策引导与支持,许多图书馆不具备对社会服务的基本条件。其次,图书馆领导缺乏魄力,缺少竞争意识和创新意识,没有充分认识到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是高校图书馆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过于看重信息服务社会化给高校图书馆带来的消极影响。再次,馆员社会服务意识差,对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有抵触情绪。
2)管理制度障碍。高校图书馆现行的管理制度,如人事管理制度、流通服务制度、阅览制度等都是根据学校的专业设置、师生人数、馆藏数量制定的,只适合高校内部服务,不适合向社会服务,高校图书馆缺乏行之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近年来,虽然大多数高校图书馆都进行了业务重组,但业务重组的实质只是组织结构的调整,如部门之间的缩减与合并,特别是信息部门,多数图书馆在信息部、技术部、情报部、参考咨询部等名称上进行反复更换、合并或分离,实质上95%以上的图书馆信息部门仍沿用传统的管理体制和运作模式。图书馆开展社会服务,需要根据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调整图书馆原有的管理运行机制,需要添加部分市场管理元素才有利于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正常运行及管理[3]。
3)文献资源障碍。近年来,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校普遍扩招,在校学生人数逐年增加,师资队伍也不断壮大。但是学校对图书馆的经费投入却连年不足,导致了大部分图书馆馆藏资源紧缺,图书复本量减小,外文资料和古籍等研究性文献严重不足;由于图书馆建筑面积少,阅览座位也非常紧张,满足本校师生需求尚有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图书馆是无法向社会开放的。资源和阅览座位紧缺是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硬障碍。
4)人力资源障碍。高校图书馆人力资源配置是根据学校办学规模和图书馆的藏书量来确定的。一方面,由于高校扩大招生和图书馆服务项目的扩展,图书馆工作人员已经很紧张。另一方面,大多数高校图书馆正处于转型阶段,逐渐由传统的、被动的服务向主动的、个性化服务转变,能够提供高层次服务的高素质人才和专业人才更加紧缺,在这种情况下,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肯定会给工作人员带来很大的压力,甚至会影响正常的教学科研服务,这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4]。
信息服务社会化是高校图书馆发展的必然趋势,高校图书馆的社会职能、高校图书馆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和社会公众的强烈需求等因素决定了高校图书馆将来必然要向社会开放。
我国高校的办学经费主要由政府财政支持,高校的资源本质上属于全社会,高校图书馆作为高等教育范围内的一个职能机构,在为高校师生提供服务的也兼具为社会提供服务的职能。这与高等院校具有为社会服务的基本职能是一致的[5]。21世纪以来,我国高等教育着力推进服务地方、服务社会的发展战略。信息服务是高等学校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主要项目之一,在社会信息服务方面,图书馆应该大有作为。国家在制度层面上对此也作了原则性规定,在2002年2月21日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第21条规定:“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向社会读者和社区读者开放。面向社会的文献信息和技术咨询服务,可根据材料和劳动的消耗或服务成果的实际效益收取适当费用。”将来《图书馆法》问世时,也会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对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2007年7月,《国际先驱导报》和新浪网针对“高校图书馆是否应该向社会公众全面开放”的问题举行联合调查,截至2007年7月18日,共有两千多人参加调查。其中75.99%的人认为:“高校图书馆应该向社会公众全面开放,高校没有独占书籍资源的权力,公众应该从高校图书馆中广泛获益。”可见,社会公众急切呼吁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6]。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我国本世纪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构建学习型社会,全体公民都成为学习的对象,社会各种组织都要成为学习型组织。这使得社会对图书馆的依赖性越来越大。高校图书馆具有丰富的信息资源、先进的信息传播技术、良好的学习环境、浓厚的学习氛围,是全民学习的最佳场所。
网络环境下,高校图书馆面临着咨询机构、信息服务机构、网络信息服务商的冲击,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可在竞争中求得发展和完善,使其在开放过程中不断提高馆藏质量,增加服务形式,开拓服务领域,在产生社会价值的同时也实现自身价值,并使图书馆的内部机制产生新的动力,释放更大的能量,进入良性循环,以提高高校图书馆在社会中的地位和影响力,赢得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向社会开放还可以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促进图书馆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国外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已比较完善,比较成熟;广州大学图书馆也为我国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做出了典范。在吸收和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的同时,也应该认识到:国内外历史背景、现实环境及行政管理模式等具体国情不同;各高校图书馆在服务资源、服务项目、服务环境、服务群体等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各高校图书馆要立足本校实际,面向地区特色,选择科学合理的服务方式,在保证本校教学科研需求的前提下,从馆藏资料、人员配备、设备设施等实际出发,量力而行,有步骤、分层次地逐步向社会开放。
[1]张白影.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的理论与实践[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9(4):29.
[2]万文娟.中外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比较研究[J].图书馆学研究,2009(2):73.
[3]谢金星.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社会化探析[J].现代情报,2008(10):51.
[4]帕提曼.高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障碍举要[J].图书与情报,2007(6):21.
[5]刘文青.鄢朝晖.高校图书馆开展公共文献服务探讨[J].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09(8):89.
[6]吴镭.高校图书馆应该对外开放[EB/OL].(2008-10-22).http://www.jyb.com.cn/xy/xyzt/t20070724_100625.htm.
(责任编辑 魏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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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7-7111(2012)03-0062-04
2012-01-03
李莉(1965—),女,图书馆馆员,研究方向:高校图书馆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