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玲
(浙江大学人文学院,浙江杭州310028)
贵霜(Kushan)帝国是公元前后印度的一个王国,它的历史一直为东西方学者关注,但是由于资料缺乏,尽管经过学者的长期努力,仍有许多问题尚不清楚,甚至连王系、纪年等基本的问题都还存在很大分歧。腊跋闼柯铭文的发现,不仅首次确立了贵霜初期四位国王的序列,也为贵霜王朝的大致年代和迦腻色伽纪元问题的解答迎来了曙光。
1993年,著名的腊跋闼柯铭文(Rabatak Inscriptions)在阿富汗的巴格兰(Baghlan)出土,铭文共23行,上面明确提到了迦腻色伽与前三位贵霜国王的名字以及四位国王之间的关系。这则铭文,在印度贵霜王朝的研究中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贵霜王朝最初四位国王的序列得以首次确立。英国学者尼古拉斯·西姆斯·威廉姆斯(Nicholas Sims- Williams)[1]和乔·克里布(Joe Cribb)[2]两人分别对铭文进行了释读和研究。随后,印度学者穆克赫尔基(B.N.Mukherjee)[3]、法国钱币学家波比拉赫奇(Osmund Bopearachchi)[4]、中国的余太山[5]等人均对铭文进行过相关讨论,可以说取得了不小的成果。克里布对铭文记载的迦腻色伽之前三位王名和钱币学中的“无名王”进行了考证,纠正了长期来学术界将维玛·卡德费赛斯(Vima Kadphises)误以为阎膏珍的失误,指出阎膏珍其实为铭文中记载的迦腻色伽祖父维玛·塔克图(Vima Tak[to])。波比拉赫奇等人则依据铭文研究指出:索特·美加斯并非与维玛·塔克图为同一人,并指出,索特·美加斯是一位僭位者,而并非篡位者。其年代大致在丘就却之后,维玛·卡德费赛斯之前的时间段内;同时,这位自称为王的僭位者虽然不属于贵霜王系中,但是他也发行自己的钱币。[4]因此,他发行的钱币年代也是判断迦腻色伽纪元所属年代的一个重要依据。这些研究,为长期悬而未决的贵霜纪元和贵霜编年框架等关键问题的解决提供了依据。
与此同时,学者们将绝大多数的关注都集中在索特美加斯和维玛·塔克图究竟是否为同一人的问题上,并对此问题争论不休。波比拉赫奇还在2006年上海博物馆召开的“丝绸之路古国钱币暨丝路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上专文讨论过。国内外学者过分强调维玛·塔克图王名发现对早期贵霜历史的重要意义,对这则贵霜新铭文书写内容和与此相关的纪元问题却讨论和关注不多,国外仅有克里布和汉斯(Hans Loeschner)等少数几人,国内学者几乎没有。然而,明确迦腻色伽纪元起始点,对北印度秣菟罗和笈多艺术的研究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德立芙女士早在1949年表明了解决编年问题的必要性:“关于这些纪元的不确定,特别是迦腻色伽王(Kanishka),及其继承者统治时期的通用纪元的不确定,对每进一项深入探讨北印度早期历史问题都一直是个阻碍。”[6]然而,直到今天,尚未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还没找到能够被广为接受的解决办法。而克里布对腊跋闼柯铭文的讨论也仅仅关注纪年铭,往往忽视了同样具有年代考察意义的铭文本身,这无疑是一大遗憾。
国际学术界关于迦腻色伽的继位时间,曾存在很大争论,主要提出了公元前57年(超日纪元或阿瑟斯纪元)、公元前9年(塞琉西纪元)、公元43年、60-65年、公元78年(塞种纪元)、公元103年、110-115年、公元125年、公元127年、公元128年、公元130年、公元144年(毛厄斯纪元)、公元225-232年、公元248年、公元278年(省略了200的塞种纪元)等多种说法。[6]为此,国际学界先后于1913年和1960年在伦敦召开的两次国际学术会议进行专题讨论,其中以公元78年、128年、144年等几种说法占主导,[7]这样将迦腻色伽纪元起始年代的范围缩短至100年以内,已经算得上了不起的成果。2001年底在丰都县出土的东汉延光四年(公元125年)佛像,[8]是印度域外发现的有明确纪年的最古之作。至此,迦腻色伽纪元始于公元78年得到了中国考古文物的有力支持,这对反推古印度佛像起源的大致时间具有更为明确的指导意义。[9]在此之前,弗格森最早将迦腻色伽纪元的开始定在公元78年,以便能和塞种(aka)纪元吻合。[10]德立芙在1949年的《斯基泰时期》就已支持公元78年的说法。克雷文也曾指出,“公元78年是引人注目的年代,因为看来既符合贵霜王朝的年代,又标志着重要的塞种纪年的元年,而且与佛教经典的第四次结集巧合”。[11]这样的现状应当随着腊跋闼柯铭文和中国125年佛像的相继面世而得到了改变。然而,这则腊跋闼柯贵霜新铭文,并没有得到较多的关注。本文以这则贵霜铭文为主要对象,重新分析该铭文的重要价值和意义,重新对铭文中提到的几位国王,尤其是对目前学术界公认的索特美加斯和维玛·塔克图为同一人的看法提出新的认识,并对迦腻色伽的纪元作出新的阐述,以重新确证该铭文的重要价值和意义。
腊跋闼柯铭文的发现,毫无疑问具有重新建构贵霜早期历史的意义。这件铭文石刻于1993年3月在距 Pul-i Khumri约40公里处的腊跋闼柯(Rabatak)地区,在当地称作Kafirs城堡所在的小山上发现,与铭文同时出土的还有一件狮子雕像和一些建筑残片。铭文石刻(图1,图2)长90厘米,宽50厘米,厚25厘米,正面铭文用希腊字母书写,提到了几位贵霜国王的名字。腊跋闼柯铭文英译文如下(由尼古拉斯·西姆斯·威廉姆斯翻译)[12]:
图1 腊跋闼柯铭文石刻
图2 腊跋闼柯铭文描摹图
(1)… of the great salvation,Kanishka the Kushan,the righteous,the just,the autocrat worthy of divine worship,
(2)who has obtained the kingship from Nana and from all the gods,who has inaugurated the year one
(3)as the gods pleased.And he*issued a Greek*edict(and)then he put it into Aryan.
(4)In the year one it has been proclaimed unto India,unto the*whole of the realm of the khatriyas,that
(5)(as for)them – both*Wasp,and Sāketa,and Kauāmbī,and Pāaliputra,as far as rī- Campā
(6)-whatever rulers and other powers(they might have),he had submitted to(them)to(his)will,and he had submitted all
(7)India to(his)will.Then King Kanishka gave orders to Shafar the karalrang
(8)*at this… to make the sanctuary which is called B…ab,in the plain of the(royal)house,for these
(9)gods,whose*service here the…*glorious Umma leads,(namely:)the above-mentioned Nana and the above-
(10)mentioned Umma,Aurmuzd,the gracious one,Sroshard,Narasa,(and)Mihr.[interlinear text:…and he is called Maaseno,and he is called Bizago]And he
(11)gave orders to make images of the same,(namely)of these gods who are written herein,and
(12)he gave orders to make(them)for these kings:for King Kujula Kadphises(his)great
(13)grandfather,and for King Vima Tak[to],(his)grandfather,and for King Vima Kadphises
(14)(his)father,and for himself,King Kanishka.Then,as the king of kings,the scion of the
(15)race of the gods...had given orders to do,[Then…]the karalrang,and Nukunzuk the ashtwalg
(16)[performed]the(king's)command.(As for)*these gods who are written here - may they[keep]the
(18)king of kings,Kanishka the Kushan,for ever healthy,fortunate,(and)victorious,
(19)and[may]the son of the gods*rule all India from the year one to the year*one*thousand,
(20)…the sanctuary was*founded in the year one;then in the*third year[it was]*completed
(21)… according to the king's command,also many*rites were endowed,also many*attendants were endowed,also many…
(22)…the king gave an*endowment to the gods,and for these… *which[were given]to the gods…
(23)…
依据威廉姆斯的英文翻译为中文:
(1)……伟大的救世主,正直的、公正的,值得神灵敬奉的贵霜王迦腻色伽
(2)他从Nana女神和所有众神处获得了王权,开始了第一年的统治
(3)像众神希望的一样。同时,他*发布了一则希腊文*法典(并且)之后将它译成雅利安语。
(4)在第一年就向全印度,向整个诸侯范围宣告了,
(5)(至于)的地区——包括*Wasp,娑枳多城,憍赏弥,华氏城,远至 rī- Campā
(6)无论统治者和其他(或原本可能是)首领,他已使(他们)服从(他),并臣服了全印度
(7)在(他的)意志下。然后迦腻色伽王给Shafar the karalrang下达命令
(8)*在这个…建立这个称作B…ab的圣所,在这个(贵族)家庭的地域,因为这些
(9)神祇,他们*为这里增添了…Umma领导的*荣耀,(即:)上文提及的Nana和
(10)提到的 Umma,亲切的Aurmuzd,Sroshard,Narasa,(和)Mihr.[行间文:…… 并且他被称为 Maaseno,而他被称作 Bizago]同时他
(11)还下令为他们建立造像,(即)这里写到的众神,并且
(12)他命令为这些国王建立(……):即为(他的)曾祖父,丘就却·卡德费赛斯,
(13)(他的)祖父维玛·塔克图,(他的)父亲维玛·卡德费赛斯,
(14)和他自己迦腻色伽王。然后,作为王中之王,神的儿子
(15)……已经授命,[之后…]karalrang和 ashtwalg的Nukunzuk
(16)[完成了]这位(国王的)命令。(至于)*这里提到的神祇,但愿他们[保护]这位
(18)王中之王,贵霜王迦腻色伽,永远健康、好运(和)胜利,
(19)并[愿]这位众神的儿子*统治全印度从第一年到第*一*千年
(20)……该圣所*建于第一年,之后于第*三年[圣所]*竣工
(21)……根据国王的命令,还捐赠了很多*仪式,以及捐赠了许多*侍者,还捐赠了很多……
(22)……国王将*捐赠给予给众神,而这些…*它们[是给予]众神的……
(23)……
铭文中最为引人注目的发现,就是先前尚未得到确认的贵霜第二位国王——维玛·塔克图(第13行),明确了他在贵霜王序中的位置。由于维玛·塔克图前所未知,而索特美加斯钱币正好又无国王的名字,有些西方钱币学家就倾向于把索特美加斯认定为维玛·塔克图。[2]同时,关于索特美加斯在贵霜早期王系年代学中的位置,近年来主要有三类不同说法:第一类是将维玛·塔克图与索特美加斯视为同一人,同意此说者比较普遍,钱币学家和所见钱币网站,几乎都认同此说。维玛·塔克图——索特美加斯在位时间从公元1世纪中期到后期,甚至2世纪初年不等,跨度在20-55年之间。第二类是将索特美加斯单列,纳入贵霜早期王系之中。此说由波比拉赫奇提出,在位时间定在公元97-110或92-110年之间。第三类不承认维玛·塔克图和索特美加斯的存在,而以Sadashkana代之,但又认为他未即位,或许担任过一段时间的共治者。[3]这两者究竟是否为同一人呢?
索特美加斯,意思是“伟大的救世主 (the Great Savior)”,是希腊式钱币(指亚历山大东征之后在东方出现的具有希腊古典钱币特征的一种钱币类型。其主要特点是采用希腊币制和形制,上面有国王形象以及希腊或地方神祇形象,有希腊语或地方语的王名或王号铭文)铭文中常见的对国王的一种赞誉之词。这些赞语也可视为王号或头衔,意在宣扬国王的荣耀和伟大,特别是用来旌表国王的某些特殊功绩、德行和名声。它们一般都和国王的名字一起出现在钱币上,以表明由某位国王所发行。在这种情况下,国际钱币学界普遍将这种称为“无名王”类型的只有“索特美加斯”赞语而无王名的特殊钱币与维玛·塔克图对应。但是这种判断缺乏明确的认证。那么,根据腊跋闼柯铭文的王序排位,如果索特美加斯与维玛·塔克图不是同一人,而Kujula Kadphises就是《后汉书·西域传》中所说的贵霜王丘就却,这么说来,维玛·塔克图就是丘就却的儿子阎膏珍了。但是在此铭文发现以前,国际上都将阎膏珍等同于维玛·卡德费赛斯,即第三位贵霜王,这样不就出现两个阎膏珍吗?
依据中国史书记载,贵霜王朝建立者丘就却死后,其子继其位,在《后汉书·西域传》中称为“阎膏珍”:
大月氏国,居蓝氏城,西接安息,四十九日行,东去长史所居六千五百三十七里,去洛阳万六千三百七十里。户十万,口四十万,胜兵十余万人。
初,月氏为匈奴所灭,遂迁于大夏,分其国为休密、双靡、贵霜、肹顿、都密,凡五部翕侯。后百余岁,贵霜翕侯丘就却攻灭四翕侯,自立为王,国号贵霜。侵安息。取高附地。又灭濮达、罽宾,悉有其国。丘就却年八十余死,子阎膏珍代为王。复灭天竺,置将一人监领之。月氏自此之后,最为富盛,诸国称之,皆曰贵霜王。汉本其故号,言大月氏云。[13]
可见,贵霜的第二位国王是阎膏珍,是丘就却的儿子。以此而论,此人就是腊跋闼柯铭文记载的迦腻色伽的祖父维玛·塔克图,维玛·塔克图即为丘就却之子“阎膏珍”[如法国著名古钱币学家波比拉赫奇(Osmund Bopearachchi)对索特美加斯——维玛·塔克图说持有异议,并对Soter Megas的正统国王身份和地位表示怀疑],[4]但这在贵霜历史和钱币学上能解释得通吗?
图3 维玛·塔克图王坐像,公元1世纪,秣菟罗
首先,值得肯定的是,贵霜王维玛·塔克图确有其人,这一点可以通过多件考古遗品得到确认。秣菟罗市郊马特出土的贵霜王坐像(图3)其实就是维玛·塔克图。造像上铭刻的“Vema Takshama”即“维玛·塔克图”王名。此前学界均把此种“维玛”王名误读为贵霜王维玛·卡德费赛斯。在此铭文中还明确提到了该王是“Kushanaputro”,译为“贵霜王的儿子”,“贵霜王”是丘就却常用的自称[阿瑟斯(Azes)纪元铭136年,Kushan King。Heraus钱币也刊行“贵霜大王”铭,丘就却·卡德费赛斯双语铭中,也有此铭刻识别],[14]这一点,也可以再次确认维玛·塔克图为丘就却儿子的身份,而并非维玛卡德费赛斯。除此之外,根据达希迪纳沃铭文(Dasht-e Nawur)和Khalatse铭文所记载“维玛·塔克图”王纪年铭(纪元279-299年)的年数来看,维玛·塔克图至少在位30年(这里的纪元是所谓希腊—巴克特里亚纪元,可能始于公元前166年。也有公元前 185/6 年说)。[15]
其次,维玛·塔克图即使短命,也有自己的钱币(图4),死后也有儿子为他发行纪念币(图5)。维玛·塔克图王名钱币有三组:一组为铭刻“维玛”(佉卢文)的公牛骆驼钱币,曾被克里布误认为维玛·卡德费赛斯。[16]对于这些类似标有维玛·塔克图名字的钱币,克里布在The Early Kushan Kings:New Evidence for Chronology[2]一文中也有提及。这些佉卢文名号后来也传入了中国塔里木盆地的鄯善、龟兹一带,用来称颂当地的国王。一组为无名王索特美加斯样式,有Vima铭(钱币两枚,藏于拉合尔博物馆和大英博物馆)。还有一组为古希腊式铜币,铭刻“Oohomo Tak…”。[16]此外,波比拉赫奇发现的一批在巴基斯坦白沙瓦发现的维玛·卡德费赛斯为其父维玛·塔克图发行的纪念币,钱币上有名有号,可视为支持维玛·塔克图确有其人的又一有力证明。[4]
图4 维玛·塔克图钱币
图5 维玛·卡德费赛斯为其父维玛·塔克图发行的钱币
此外,根据前文,铭文中明确提到了迦腻色伽以前有三位贵霜王,分别是他的曾祖父丘就却·卡德费赛斯、祖父维玛·塔克图、父亲维玛·卡德费赛斯,其中并无关于“索特美加斯”的任何记载,索特美加斯并非贵霜王系成员。而据索特美加斯刊行与维玛·塔克图相同板式钱币的行为来看,很可能就是史书中记载的那位不知名的将军,至少足以说明,他并不属于贵霜王系中,维玛·塔克图和无名王索特美加斯应该分属贵霜王室和地方割据两个统治系统。索特美加斯即使强大,甚至自称王中王,领有印度大片版图,但只是一个僭位称王者。(福斯曼(G.Fussman)、波比拉赫奇提出过篡位说:维玛·塔克图不是所谓的索特美加斯,而是另外一位短命的国王。他的王位被他委派镇守印度的将军所篡夺。篡位者隐匿了自己的名字,自称为伟大的救世主。后来索特美加斯的统治被维玛·塔克图的儿子维玛·卡德费赛斯所推翻;另有研究认为他是一位僭位者,而并非篡位者。其年代大致在丘就却之后,维玛·卡德费赛斯之前的时间段内,并且,他的年代判定也是迦腻色伽继位年代的一个重要依据。但是,几乎所有钱币拍卖行和钱币网站,以及目前多数的钱币资料,都将索特·美加斯和维玛·塔克图视为同一人,尤以克里布为代表)。[17]
根据腊跋闼柯铭文所载的王名序列的考证,使得贵霜最初四位国王的王名、排序和相互关系等变得十分清晰,贵霜王朝最初历史情况大致如下:丘就却·卡德费赛斯即《后汉书》中的贵霜王国建立者丘就却,维玛·塔克图就是丘就却之子阎膏珍(《后汉书·西域传》将丘就却和阎膏珍的祖孙关系误以为父子关系的可能性不能完全排除[5])。随后由维玛·卡德费赛斯继位,其子迦腻色伽继位后,采用了新的纪元,即“迦腻色伽纪元”。阎膏珍即位时可能年事较高(因父亲高龄去世),再次征服天竺后,委派一位将军去分治或共治,这或许暗示他已无力独自有效地统治日益扩大的帝国。无名王索特美加斯是否就是那位将军,还有待将来的研究。可以明确的是,学术界目前流行的索特美加斯即维玛·塔克图的说法确实值得重新考虑。
腊跋闼柯铭文第二行写着“迦腻色伽一年……”,这样的记载充分显示了“迦腻色伽纪元”是十分慎重的使用,也标志着这个纪元在贵霜王朝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迦王纪元在贵霜朝的秣菟罗出土遗品纪年铭中得到普遍使用,进一步证明了迦腻色伽纪元在当时的普及程度,该纪元持续了整个贵霜时代。这也就意味着迦王之前的三位贵霜国王存在于另外的纪元体系中。
虽然中国的汉文文献也没有迦腻色伽王的相关记载,对迦腻色伽的即位年代,无法通过中国古代典籍加以旁证。但是《后汉书·西域传》中,清楚地记载了迦腻色伽以前两位君王的名字:丘就却、阎膏珍。文献中尽管没有迦腻色伽王的记载,但是《后汉书·西域传》是班固对西域从25~125年情况的记载,加上目前比较流行的迦腻色伽纪元78年、128年、144年三种说法,也可判断阎膏珍的年代应该在公元25年之后,78年之前的时期。另外,公元125年中国铭纪年佛像,至少为迦腻色伽纪元的起始年代提供了下限,迦腻色伽初年的佛像不会晚于这个年代,这对长期以来悬而未决的迦王纪元年代的推算是十分重要的依据,迦腻色伽纪元应早于公元125年,只有公元78年最为适合。那么,腊跋闼柯铭文是否与这一推论相符合呢?腊跋闼柯铭文提供的贵霜王系中,迦王之前三位国王的在位年代也应当均早于这个年代。由于迦腻色伽是创始了新的纪元,因此,为了证实这种推论,需要考察迦腻色伽王之前三位贵霜国王使用的纪元和对应年代。
至今为止,除了腊跋闼柯铭文提及贵霜最初四位国王以外,迦腻色伽之前三位国王有纪年铭的发现和释读并不充分。仅存的关于贵霜王朝建立者丘就却的纪年铭,可以确定的有称为“贵霜王”的122年铭、136年铭和103年铭。[2]铭文中王名部分称为“贵霜王(Kushan)”而不是“丘就却·阎膏珍”。丘就却之后两位继承者的纪年,有达希迪纳沃铭文(Dasht-e Nawur)铭文铭刻的“维玛·塔克图279年”,Khalatse铭文铭刻的“维玛·卡德费赛斯284/287年[18],或184/7年(由剑桥大学 Rapson教授于1910年翻译,Hans Loeschner也支持这种观点,但后由克里布纠正)”,[19]以及未完成的苏赫克特尔(Surkh Kotal)铭文“299年”。根据纪年铭,可以了解到三位国王大体的在位年限:丘就却的年代范围大致从某纪元103-136年,维玛·塔克图的年代约从某纪元的279-299年。很显然两种纪元年数相差百余年,丘就却和维玛·塔克图使用了两种不同的纪元。此外,具有争议的Khalatse284/287或184/7年铭,前者年数与维玛·塔克图纪元不符,或可视为与丘就却使用同一纪元,为184/7年铭。克里布支持Khalatse284/287的译法,他还进一步指出,丘就却使用的是阿瑟斯纪元(公元前58年),维玛·塔克图使用了另一种“未知纪元”。
也就是说,在这里,迦腻色伽年代问题的关键首先是维玛·塔克图使用的“未知纪元”的问题,这个纪元直接关系到迦腻色伽统治的起始点。对于这个未知纪元的讨论,克里布称:“贵霜国王在他们的铭文记载中使用了除阿瑟斯和迦腻色伽以外的一种纪元……一旦贵霜人拥有了先前印度-斯基泰和印度-帕提亚的版图,他们似乎就采用了一个完全不同的纪年系统。使用该纪元的两个例子是达希迪纳沃维玛·塔克图279年铭和Khalatse维玛·卡德费赛斯284或287年铭记载。苏赫克特尔出土的模糊纪元似乎也根据该未知纪元纪年法……很可能在维玛·塔克图统治时期,作为贵霜历史中的一个大事件,贵霜人为自己创始了的新的历史纪元?……这个未知纪元与维玛·塔克图和维玛·卡德费赛斯相联系,暗示了该纪元应该从秣菟罗发现的两件贵霜早期铭文中识别。这两件铭文纪年270……和299年……分别提到了‘大王’和‘大王,王中之王’…… 如果对270和299年铭文的年代释读认可,这提供了一个新的年代范围,可以限定迦腻色伽纪元的第一年。丘就却最晚的年代记载是塔克西拉铭文阿瑟斯136年,即公元78年。在这个年代和迦腻色伽1年中间必定有至少30年(270-299)。270年的最早的年代可能性是公元78年间(即未知纪元始于公元前193或稍后),所以迦腻色伽纪元最早的可能性是公元107 年。”[2]
我十分赞同克里布所谓“未知纪元”的说法,维玛·塔克图一定是使用了与丘就却完全不同的某个纪元法,但同时,我充分意识到了克里布所强调的“大王”和“王中之王”铭文的意义。因为这种维玛·塔克图所用的称号或头衔,同样出现在迦腻色伽时代的腊跋闼柯铭文中:“……迦腻色伽王……王中之王,神的儿子”(第14行)。也就是说,这种铭文习惯在贵霜朝是通用的。
这里需要提及的是,每一个王朝铭文记载通常具有一定的记录规范,铭文需要具备一定的格式,除了记录的内容,格式上的规范主要就是两项:一为纪元,二为王名和国王的称号。有鉴于此,考察“王中之王”与“未知纪元”是否属于同一时期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首先,我们先来考察贵霜王朝的铭文书写规律和习惯。雅诺什·哈尔马塔(János Harmatta)将达希迪纳沃铭文翻译如下:“[Erayear]279,15th [day of the month]Gorpiaios.King of Kings,the noble,great Ooemo Takpiso,The Kuāa…”。[20]即:“(纪元)279 年,Gorpiaios 这个月的 15日,王中之王,高贵的,伟大的Ooemo Takpiso,这位贵霜…”。铭文中提到了“塔克图”的名字和一个维玛·塔克图的“未知纪元”279年。雅诺什的时代因为还没有对维玛·塔克图的了解,他将这件铭文归属于维玛·卡德费赛斯时期。我们注意到在塔克图王名前,又出现了“王中之王,尊贵的”称号。
另一件更具有重要性的没写完的苏赫克特尔大夏语铭文被雅诺什·哈尔马塔翻译如下:“Erayear 299,on the 9th[day]of[month]Dios.King of Kings Ooēmo Takpiso,the Majesty,the Kuāa,had the canal d[ug here]”,即:“纪元299 年,Dios月的第9天,王中之王维玛·塔克图,这位贵霜陛下,(在这里挖掘了)这条河道”。对于该铭文,他作出如下的陈述:“很可能据此确定维玛·卡德费赛斯(实为维玛·塔克图)是在河道竣工后、铭文完成前逝世。而工程操作的供水系统由他的继承者迦腻色伽(实为维玛·卡德费赛斯)不受中断地继续。[20]所以,这件铭文见证了维玛·塔克图的时代早于苏赫克特尔工程的完成。这里的“299年”应属于维玛·塔克图末期的年代,同样出现了“王中之王”的称号。
马特发现的维玛·塔克图国王像(图3)的碑铭上也再次出现了“王中之王”:“The Mahārāja Rājatirāja Devaputra,the Scion of the Kushānas,Shāhi Vema Takshama.By the bakanapati Huma(pala)a temple(devakula)was a caused to be made,(moreover),a garden(ārāma),a tank(pukariī)and a well(udapāna),an assembly hall(sabhā)a gateway(dwāra ko haka)”(婆罗谜文,秣菟罗考古博物馆)。铭文的第一行就在维玛·塔克图王名前书写了“大王,王中之王,神的儿子……”的字样。
不难发现,上述达希迪纳沃铭、苏赫克特尔铭和马特造像铭上,维玛·塔克图均以“王中之王”自居。该王发行的公牛型钱币铸中,也无一例外出现了完全相同的佉卢文“大王,王中之王,神的儿子”字样。[2]
贵霜第三位国王维玛·卡德费赛斯在Khalatse铭文中,也自铭“王中之王”。不仅如此,他发行的双语铭钱币上也刻写“王中之王”之类的头衔,佉卢文的一面通常刻有“Maharajasa Rajadirajasa Sarvaloga Isvarasa Mahisv Arasa Vima Kathphisasa Tradara”,意为:“伟大的国王,王中之王,世界的主宰,大地的主人,维玛·卡德费赛斯,保护者”。迦腻色伽发行的钱币同样均铭刻为“王中之王,贵霜王迦腻色伽”。[21]另外,秣菟罗地区出土的有王名的佛教造像中,“Maharaja”(大王)通常与迦腻色伽、胡维色迦、瓦苏提婆等国王名字一同出现。[22]
然而贵霜王朝的这种铭文规范,却并非始于建立者丘就却,关于他的铭文所见的仅有自称为“Dharmathidasa”,即“法的追随者”。也就是说,从丘就却起,他的后人便开始用“大王,王中之王”来表达他们的伟业,“Mahārāja”或“Rājadirāja”在这些王的铭文记载中屡屡出现。除了丘就却以外,维玛·塔克图、维玛·卡德费赛斯、迦腻色伽,以及之后的诸位贵霜王,在铭文所记的王名前,几乎都附加“王中之王”、“大王”的头衔或称号,这形成了贵霜铭文中的一大特点。这种对国王的记载风格,是在维玛·塔克图即位之后便开始使用和流行,之后在贵霜王朝确立的。
可以确定的是,维玛·塔克图绝对不是自创了这种规范,因为从铭文纪元的年代来看,并不是一个新纪元。那么既然维玛·塔克图不是继承丘就却的,这种纪元的渊源在哪里呢?事实上,这种在王名前附加“王中之王”的称号或头衔,除了阿瑟斯时代塞族国王使用过以外,最初是帕提亚(安息)国王惯用的称号。在印度-帕提亚的统治者中,岗多法勒斯(Gondophares)等王也这样自称。岗多法勒斯似乎与丘就却为同时代人。而这种称号的继承,很可能与当时两个王国的历史背景相关。
岗多法勒斯起初是伊朗东部锡斯坦(Seistan)的统治者,属于安息国王(Apracarajas)的诸侯或亲王。约公元前20-10年,他征服了之前的印度-斯基泰王国,因此他的统治年代大致在阿瑟斯逝世之后。岗多法勒斯统治了包括阿拉霍西亚(Arachosia)、锡斯坦(Seistan)、信德(Sindh)、旁遮普(Punjab)和喀布尔流域(Kabul)在内的广大地区。岗多法勒斯便自称“王中之王”,[23]他使用这个帕提亚的称号恰恰反映了当时印度-帕提亚王国看似版图辽阔,实则仅存一个松散的框架,大量小王国从属印度-帕提亚。同时,并不牢固的王权使众翕侯也存在取得承认辖地小王国主权的内在愿望。这些小王国包括兹奥尼西斯(Zeionises)、Rajuvula等印度-斯基泰翕侯。
丘就却虽然为贵霜王朝的建立者,但是他与岗多法勒斯应为同时代人,为了将他本身的塞族人简历的王国与岗多法勒斯所属安息王国相区别,自然应当继承塞人毛厄斯纪元(Maues Era)或阿瑟斯纪元(Azes Era,公元前58年)。而继位者维玛·塔克图之所以更换纪元,顺用印度-帕提亚王国所属的安息纪元(公元前247-228年)也在情理之中:一方面出于向前王朝印度-帕提亚王朝那样,宣示贵霜王朝主权;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塔克图对当时翕侯分管辖地,小王国林立局面的无奈之举。汉文史料中:“丘就却年八十余死,子阎膏珍代为王。复灭天竺,置将一人监领之。月氏自此之后,最为富盛,诸国称之,皆曰贵霜王”,记载极为写实。
综上论述,贵霜王维玛·塔克图铭文书写规范源于印度-帕提亚的线索表面,两者在铭文中具有一致性,这是推论维玛·塔克图继承安息纪元(公元前247年)的合理证据。维玛·塔克图安息纪元279和299年铭分别对应于公元32年和52年,这样的年代也与中国125年考古推算的年代相吻合,即迦腻色伽的起始年代对应于公元78年。也就是说,依据考古遗品,再一次作出了相同的推论,应当视为符合历史事实的推断。所以克里布所谓的“未知纪元”其实就是前任印度-帕提亚王朝使用的安息纪元。维玛·卡德费赛斯具有争议的184/7年铭,很可能与丘就却同属一个纪元。然而在安息纪元的前提下,如果将丘就却的塔克西拉136年铭属于阿瑟斯纪元,即公元78年,似乎太晚了。或者是丘就却使用了之前同为塞族印度统治者毛厄斯,或更早的某个塞族纪元。但由于毛厄斯即位年不确定,尚且无法得出结论。可以确定的是,就像克里布所说的那样,贵霜国王在他们的铭文记载中使用了除了阿瑟斯和迦腻色伽以外的纪元法,即安息纪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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