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伦斯小说的嬗变

2012-11-20 02:43黑马
博览群书 2012年4期
关键词:劳伦斯复活小说

○黑马

《英格兰,我的英格兰》劳伦斯著,黑马译,上海三联书店2011年3月版

劳伦斯的中短篇小说创作可分为早(1907-1914) 、 中 (1915-1922) 、 晚(1923-1929)三个时期。我以劳伦斯10篇代表作为例,浅析其创作历程,探索劳伦斯小说在艺术表现上的内在联系、发展和嬗变,进而揭示劳伦斯的创作风格从写实主义到现代主义的演变,并从当代文论的角度反观其后现代主义的审美潜质。

早期:写实主义和自然主义为主流

在该时期,劳伦斯短篇小说代表作是:《干草垛中的爱》(Love among the Haystacks) 、《菊香》(Odourof Chrysanthemums)和《普鲁士军官》(The Prussian Officer)。

在劳伦斯写作初期,写实主义和自然主义是当时小说写作的主流。劳伦斯在继承浪漫写实主义风格的同时,又借鉴了现代主义,将两者糅合在其早期的创作中。最终另辟蹊径,自成一家。这个时期的劳伦斯已是伦敦年轻作家里的新星,特别是作为来自矿工家庭的作家,他被视为难得的“天才”,其作品的活力对苍白浮华的小资产阶级作家文风来说,是一种强有力的涤荡和震撼。

《干草垛中的爱》应该说是老套的写实主义作品:一幅浓淡相宜的英国乡村风景画如琼浆佳酿醉人,20世纪初英国农民纯朴幽默的形象跃然纸上。正如福克斯所言,劳伦斯是“了解英国乡村和英国土地之美的最后一位作家”。但劳伦斯在此基础上有所突破和创新,因为在这个故事里,劳伦斯已经开始注重揭示人物的潜意识。因而部分地放弃了严密的叙事形式,造成叙事结构趋于松散,情节及其发展并没有传统小说里的缜密逻辑和因果关系,一些看似次要的段落反倒成为揭示人物内心的重要线索。恰恰是这种现代叙事形式赋予了这个传统故事以阅读的魅力,否则它就流于一般,仅仅是“乡村和土地之美”的牧歌而已。

此时文坛上的巨匠是那些“爱德华时期的大叔们”(如班奈特、威尔斯、高尔斯华绥,甚至萧伯纳),他们的作品叙事形式古板、语言雕琢过分,因此无法表现现代人深层次的心理活动,更难以触及潜意识的萌动。所以劳伦斯写作伊始就有突破旧的写实羁绊的冲动并付诸实践,也因此绽露现代主义的端倪。

《菊香》是劳伦斯在《英国评论》上的发轫之作,并以此跻身文坛。作品描写一位矿工的妻子在等待迟归的丈夫时,审视他们肌肤相亲、心灵相异的婚姻生活,揭示女主人公凄苦的心境。丈夫在井下窒息而死,妻子为死去的丈夫擦身时,她熟悉的躯体却恍若陌路。《菊香》以强烈的心理震撼见长。有评论家甚至指出,这篇小说简直如一幅油画,画的是一个悲伤的妻子在为死去的丈夫清洗身体,生死相对时,这位新寡产生“顿悟”。“顿悟”的写法据说是现代派小说的重要特点,凸现的是人物的心理风景。从《菊香》开始,劳伦斯的小说就在传统的写实与现代派的写意与表现之间营造新的气场,他无法丢弃现实生活,因为现实是他必须依傍的背景,而他又不甘心仅仅成为一支描绘现实的画笔。于是他有意无意之间借助陌生化、表现主义和象征主义的手段重构现实,甚至不惜放弃叙事的严谨,淡化情节,突出主题。其结果就是小说叙事的张力得到强化。这样的写法从技巧上论应该与劳伦斯从小练习绘画和写诗有很大的关系,我们读到的是一个画家和诗人笔下的小说,其文字怎能不是浓墨重彩、紧张而凝炼?有人称这样的写法是“戏剧诗”。此时,劳伦斯还创作《受伤的矿工》、《施洗》和《牧师的女儿们》等优秀短篇小说。这些作品都是写实文学的蓝本,但又都在现代叙事上开始有所突破。

1914年劳伦斯创作的《普鲁士军官》,使传统的写实与现代派的写意相结合的写法达到一个高峰,成为其创作早期与中期的分水岭。《普鲁士军官》是一篇有着双层甚至多层读解意义的小说,是一部可与麦尔维尔的《比里·巴德》相媲美的悲剧经典之作。

从传统写实主义小说的角度分析,可以说《普鲁士军官》是一位下层勤务兵由于受到凶残上司的恶毒虐待和迫害,忍无可忍,从而奋起抗争,掐死了凶残的上司。读者会对凶残的上司恨之入骨,对那敦厚的勤务兵充满同情。这篇小说无疑揭露了军队中毫无人性的等级观念和残暴的征服欲。仅从这一点出发,将这篇小说冠之以“写实力作”是当之无愧的。

从现代派写意主义小说角度出发,浓墨重彩涂抹出的是沉默中爆发的心灵紧张,与一幅福浓艳暴烈的印象派写生似的自然景物相呼应。向读者的心理承受力辐射着非人的能量。虐待中发泄的快感,反过来成为对施虐者的摧残。而透过这一切,我们冥冥中感受到了一种潜意识中或许可以称之为爱的情愫,但这种美好的人性却因其难以名状而倏忽即逝。当人的欲望被置于某种错综复杂的氛围中时,当人的感情和理性交锋并将人推向非理性的迷狂境地时,那种悲剧委实令人扼腕。

我们还会发现,整部作品中外景的描述与人物内在感受的紧张及其对读者的冲击是“内外呼应”的。这诸种心理能量形成了一个张力场。我们对这小说中成段成段的外景描写感到喘不过气来,那一片片浓烈的色彩恰似一幅幅暴烈的印象派绘画,如凡·高的风景画一样。

英美一些研究者认为,劳伦斯的创作中继承了传统(情节、人物、背景及社会环境)的小说要素,但赋予小说新的感觉的写法是“幻象现实主义(visionary realism)”。他的小说因取材于现实生活,所以仍有具象的写实成分,并具有现实主义的解读意义。但叙述语言却是超现实的“幻象语言”,使故事穿越表面的有效意义,向深层散射,从而使故事在“迟延”中获得更为复杂的意义。

这种幻象语言在以后的长篇小说《虹》和《恋爱中的女人》中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不难看出,其特点是在写实成分上以高压的手段加强内心的张力,使人物或生活的表面变形,以凸现现实背后或表层深处最为本质的东西。

中期:幻象写实笔法达到新的高度

这一时期是劳伦斯短篇小说甚至是长篇小说的第二个创作期。代表作是:《英格兰,我的英格兰》(England,My England)和《你摸过我》(You Touched Me)分别写于1915年和1919年。对这一时期的划分略显武断,这一点从1914年的《普鲁士军官》与其后的《英格兰,我的英格兰》在创作特征上的近似就可以看得出来。

劳伦斯1915年写《英格兰,我的英格兰》(以下简称《英》)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从表面上看,《英》是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描述的是至纯至美的婚姻如何在现实生活中异化,风清月白的日子如何在世俗的压力下变得难以忍受,进而爱情之花在不知不觉中凋谢枯萎,两性之间的沟通变得难于上青天时,生的欲望就被死的诱惑所替代。而实际上,由于劳伦斯是一位“良心反战”者,他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从根本上说是英国的工业主义与德国的军国主义之间的矛盾造成的,两者皆为恶。因此,这时期劳伦斯的作品都间接触及战争。《英》中有一小部分战场上的情节,都不是直接描写战争的,而是写国内的人们特别是两性之间的“战争”。这些作品因为少了战争的直接动态因素,反而更加深入地对人性和人的心理进行挖掘,作品的情感张力更加得到强化,前一阶段创作中的戏剧诗、心理剧、幻象写实主义、象征主义等元素更为凸显,劳伦斯的写作进一步向现代主义发展。《英》是劳伦斯的短篇精华,被认为是对英格兰(而非广义的不列颠英国)之民族性格和原型意识的深入挖掘,这种挖掘又因为其独特的写法而得到了完美的表现,应该说是立意与手段的高度匹配之作。

劳伦斯该时期的中短篇小说,意蕴大大超出了其故事情节的表层,其叙述似乎有着自身强大的生命张力,唤起的是读者感官上的深层次共鸣,这种共鸣的振幅甚至是无穷的。劳伦斯的幻象写实笔法在此达到了新的高度。

《你摸过我》是一篇精致凝练的短篇小说,其意蕴之丰富,内涵之深邃,有待多方面的挖掘。

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后的英国小镇上,一家制陶作坊主人家的两位千金过着封闭的优雅小日子,与现实生活全然隔绝。她们的优越感吓跑了很多想求婚的人,她们渐渐变成了老姑娘。此时,父亲当年从救济院领养的哈德里安从刚刚结束的一战战场回来。姐妹二人认为哈德里安是为父亲的财产而来,因此二人不仅对他极为防范,还冷嘲热讽。然而在一次意外中,姐姐错把睡在父亲床上的哈德里安当成了父亲来抚摸,结果唤醒了哈德里安的激情,坚决要娶这位“表姐”。姐妹二人都认为他是为了巧取家产,对他大为蔑视。而哈德里安则坚称,表姐的那一阵抚摸让他生出了爱情的温柔,他不是为了钱才要娶表姐的。他不断重复的一句话就是“你摸过我呀”,其朴实动情跃然纸上。最终在病危的老父亲的强力帮助下,表姐终于屈就下嫁。

从表面上看,这是一部十分有英国中部特色的短篇小说,几乎充斥着传统的一切因素:阶级、金钱、高攀、下嫁,应该是一个很流俗的故事。但在劳伦斯笔下,除了传统小说中对话的生动逼真、外在景物和人物的真实描摹,读者似乎感到一些次要的情节和人物暗流涌动,不断凸显着某种对整个故事的操控力量,这就是那个似乎永远卧病在床的病危的老父亲,还有老人与养子之间的微妙关系。最终我们看到隐匿在小说中的暗流——老父亲与养子的关系居然是一个重要的、无声胜有声的、没有在场的在场,而两个女儿的喧嚣竟退为次要。这就决定了那种看上去不可能和不般配的婚姻终得玉成。劳伦斯的小说之所以是传统与现代的高度融合,其表层似乎永远有一个传统的写实框架,总是有一个可以提炼的故事梗概,但整个故事的叙述却完全脱离了写实主义的轨道。暗流涌动,背景随时取代前景凸显意义,这种写法诉诸读者的情感介入、诉诸读者的全方位体验,这标志着劳伦斯现代小说写作笔法逐渐走向成熟。

晚期:创作风格变换不定

此时是劳伦斯中短篇小说创作风格变换不定的实验期,他开始尝试更为极端的写作方法,笔触伸向宗教、神话、寓言、童话和讽刺喜剧小说。游历美洲并再次羁旅南欧,他的阅历更为丰富,对生命的反思日趋深刻,这其中对墨西哥的阿兹台克文明和南欧的伊特鲁里亚文明的探索和体验,还有对弗雷泽的人类学巨著《金枝》的研读,对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这一时期,劳伦斯的中短篇小说代表作 是 :《公 主》(The Princess)、《太 阳》(Sun)、《爱岛的男人》(The Man Who Loved Islands)、《人生之梦》(A Dream of Life)、《逃跑的公鸡》(The Escaped Cock)。

《公主》(The Princess)的主人公是出身于家道中衰的望族女子,自髫龄起便被父亲当成公主培养,性情高远但脱离社会生活。作为一个老处女,她到墨西哥旅游时受到剽悍英俊的当地导游的吸引,性意识隐约觉醒,并奉献了自己。但清醒后,她的“公主”意识复萌,意欲逃走。可男子不肯放弃,最终被当成坏人射杀。“公主”从此身心脱胎换骨,彻底改变了性情。

《太阳》(Sun),描写了一位美国上流社会女人厌倦了与商人丈夫之间缺乏性激情的苍白生活,带儿子远赴西西里岛接受日光浴治疗。在那里终日裸露身体,接受着太阳的抚慰,生命能量得到恢复,性的意识重又萌发,与当地农夫产生了默契。小说描写女人肉体意识的活动和性意识被唤醒的历程,文笔优美典雅,极具形而上意味。

《公主》和《太阳》与他在美洲时期的代表作《羽蛇》和《骑马出走的女人》大概写于同一个时期。把这两个短篇与他的一系列美洲-墨西哥-意大利题材的作品相联系就能看出,这两篇作品如同一套华美贵重首饰中的两个精巧耳坠,借此可对这个时期劳伦斯的创作进行一番管窥。两篇作品分别写了两个白种女人对原始自然力量的膜拜,作品中处处流露出原始主义旨趣,似乎在乞灵原始力量对他认为濒临灭亡的欧洲文明实施拯救。两篇小说都精心营造了一个富有原始神韵的现代伊甸园,两个女人都在这样的氛围中失去了文明重压下的自我,开始向自己的女性自我回归。这个过程纯美如斯,宛如童话,两个“人的女儿”似乎在这样的地方被唤醒,几乎找到了“上帝的儿子”,一个是半人半神的墨西哥古老种族的后代,一个是西西里纯朴的农夫。但她们最终又都在现实的重压下屈服了。一个意乱迷狂,一个重归苍白的白人的社会。

《爱岛的男人》(The Man Who Loved Islands)被研究者认为是劳伦斯晚期小说中的杰作。小说以人间童话寓言的叙述语言开始,开头一句是“There was a man who loved islands(有一个爱岛的男人——编者按)”,他以纤敏的散文笔法,舒展着一幅幅北欧色彩的海景,将一个隐士的向往与现实的挫败丝丝入扣地昭示出来。那种水天一色的惨淡美丽是如此可望而不可及,正如劳伦斯的神赐笔触一样令人望洋兴叹。大师不可模仿,皆因境界不同;同样的视点上,人们的眼光可以差若天壤,皆因其维度不同。同样是男人,未必能参透劳伦斯对男人的独特体验。这里似乎也有那么点儿爱,教人追问:世上果真有这样淡漠隔膜的夫妻吗?

这篇小说的灵感来自劳伦斯在赫布里底群岛的旅行,那里的岛屿和岛湖让他感到是世界的晨曦时分,如同《奥德赛》一般的氛围。它貌似现代的《鲁滨逊漂流记》,又令人想起当代英国小说戈尔丁的《蝇王》。从本质上说,是对英国文化传统中“岛屿意识”的继承,同时又颇具创新。它集逃避、隐士、探险、拯救、嘲讽、自嘲于一体,整篇故事与童话的海景交织,被认为是20世纪文学里最难忘的篇章,其叙述语言与作者意欲表达的理念完美相容,可以说是一场孤独的狂欢,是文字的盛筵。这样的小说似乎已经是后现代小说的文本了。

《人生之梦》(A Dream of Life)是典型的劳伦斯式男人体验小说。在温暖的天国夕阳色彩中,一个历尽沧桑的中年男人梦回故土,其情之苦,教人恻隐难抑。男人的故乡永远被他流浪的脚步丈量着,无论它消失得如何彻底,它都在某种气功状态下栩栩如生地被他拥有着,连一片瓦、一扇门都在这种状态下复活。而对故土的眷恋是与对亲情的向往交织难解的,对亲情切肤的体验化作纯美如斯、爱意绵绵的散文体小说,在这个日益物欲化的汹汹世界中显得更为清丽,因此而弥足珍贵。

《逃跑的公鸡》(The Escaped Cock)是一部寓言体小说,完成于劳伦斯逝世前半年,是他的最后一部虚构作品。小说以惊人的想象力,讲述基督复活的故事。缠绵的语言缠绵地叙述着半似幻境中,基督与女祭司两情相悦的缠绵爱情故事。肉体的复活把基督还原为血肉之躯,播下了生命的种子。当时是冒着渎神的危险写下的血肉文字,但劳伦斯真的是无所畏惧了,因为他的肉体已经感觉到了死亡,他用这部小说为自己死后超度并祈祷一个血运旺盛的辉煌复活。

《人生之梦》和《逃跑的公鸡》以寓言、神话和幻象的语言表现男人最后的孤独、隐忍和神化般的复活,特别是淑世和救世的英雄主义惨败之后的复活。前者幻想的是灭亡的伊特鲁里亚文明和生活方式在英国中部的2029年复活,后者则是耶稣基督对自身前世的反思,神性消弭,人性复活。两篇小说都如梦如幻,闪烁着天国的温暖色彩,散发着男性肉体的热量,叙述语言是劳伦斯所推崇的“阳物语言”(phallic language),这就赋予其寓言以肉感与血性,将劳伦斯的理念与神话完美融合,是劳伦斯式的独特神话,完全属于后现代文学的表现范畴了。

如果说《人生之梦》是劳伦斯借助伊特鲁里亚文明的因子对英国生活的建设性表现,《逃跑的公鸡》则是他借助弗雷泽的《金枝》对耶稣基督的颠覆性表现和解构-重塑,复活的耶稣与女神爱茜丝的女祭司的性爱在1928年的人们看来完全是渎神的笔法。然而《人生之梦》与《逃跑的公鸡》恰恰可以交相辉映,相得益彰。一个是人的复活,一个是神的复活;一个是人在大战后的欧洲废墟上营造着性爱的天国,一个是耶稣基督拯救人类失败后走下神坛,还原肉体的男人本身。

劳伦斯在最后的小说中仍然在扮演“爱的牧师”角色,这一次,他借助耶稣的复活对正统的基督教精神进行了修正,为它注入血肉,补充肌理,因为它趋于否定肉体生命并回避“肉体的复活”之说。

劳伦斯二十来岁时以一个短篇小说《序曲》获得《诺丁汉卫报》征文奖并开始在文学上崭露头角,以《逃跑的公鸡》(又名《死去的人》)落幕。一个“序曲”,一个“死去的人”,似乎这是上天的刻意安排。以诗人和长篇小说作家为己任的他误打误撞进入中短篇小说的写作领域,并成大家。其中短篇小说精致、洗练,反倒避免了他在长篇小说里因其篇幅之长而容易出现的大段的人物说教,读之更赏心悦目,自成风流。其50多个中短篇小说被认为是从笨拙纯洁的写实主义到精心铺陈的现代主义,到高蹈飘逸的后现代主义的完整历程。无论什么主义,都是论者各自的观点。作为读者,我们关注的是劳伦斯作品对我们的情感产生的冲击,关注的是读了他的作品我们的内里有什么样的改变。用文化学大师霍加特的话说:

读了这样的小说,我们对自己人格潜流的感觉从此变了:它改变了我们看待自己的方式,看待我们与他人之间关系的方式,看待社会的方式,看待时间与代际、家庭与地域和空间的方式。

然而这样的小说究竟是否符合劳伦斯自己给小说下的定义:“闪光的生命之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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