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 杰,陶建平
(华中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0)
农村普惠性金融在促进农户收入的增长和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是当前中国农村地区普惠性金融发展滞后,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外流严重,仅2007年全国县域信贷资金净流出1.2万亿元,占同期全国县域金融机构储蓄总额的13.2%;县域农村信贷投入不足,2008年县域贷款只占全国贷款的19.2%。农村金融密度分布不均匀,部分农村地区甚至呈现一定程度的 “金融沙漠”。截至2009年,全国还有2792个金融空白乡镇。此外,农村金融机构的 “嫌贫爱富”以及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也是影响农村普惠性金融建设的不利因素。而从2003年开始连续8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提出了要大力发展农村金融,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而带动农民收入的增长。那么,中国当前的县域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与农户收入关系如何?是促进还是抑制?
已有的文献对金融发展的研究主要关注于金融深度,即主要是用金融发展的规模和效率来表示。最新的金融发展理论表明,金融发展不仅包括金融深度,还包括金融宽度。金融宽度也叫普惠性金融 (包容性金融),其反面是金融排除。普惠性金融是指使经济体中所有成员 “在一个可支付的成本上确保金融服务的获取,并且脆弱群体 (如弱势的和低收入的群体)能及时充分地获取贷款”(Sarma,2010)[1]。普惠性金融包括三个方面的维度:地理渗透性、使用效用性和产品接触性,这些维度一起建立了一个普惠性的金融体系。普惠性金融与收入间存在密切的关系,收入是影响普惠性金融的一个重要指标。促进普惠性金融的发展和经济发展的目标相一致。普惠性金融的发展目标是使所有的人都能获取金融服务,因此促进了机会的公平和激发了经济体的潜能。确保基本的金融服务如贷款、储蓄、汇款、保险和其他风险管理工具的质量和可接触性,能够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 (Beck,2007)[2]。普惠性金融会给个人带来诸多的影响,例如工资发放的便利性、保险对其进行基本的风险抵御、资金存放的安全性,尤其是个人能及时得到生产、生活等所需要的资金,避免其陷入贫困中,个人收入的提高又会促进普惠性金融的发展,形成良性循环。因此,普惠性金融发展对个人收入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从理论上具体来看,金融发展会通过直接和间接机制影响个人收入,普惠性金融影响收入的直接机制表现为如下的三个途径:(1)金融发展的门槛效应。享受金融服务是有门槛 (需要支付一定成本)的,在金融抑制的条件下,收入低的穷人由于没有能力支付这一成本而得不到金融服务,而收入高的富人能够支付得起成本享受金融服务,进而提高收益。(2)金融发展的降低贫困效应。通过发展微型金融,提供小额信贷、储蓄、汇兑和支付、保险等交易服务,把那些被排斥于传统金融服务和整体经济增长轨道之外的农村低收入者纳入农村金融服务范围,扩大金融服务的覆盖面,使他们分享到经济增长所带来的福利改善,有助于摆脱贫困;金融发展还能影响个人能否创业,能否支付教育费用,能否实现个人经济上的抱负。因此,金融发展能有效地促进富裕和贫穷个人的收入。(3)金融发展的排除效应。金融机构出于控制风险,降低成本,增加利润的权衡,在扩大金融服务机构种类与金融产品以及服务范围的同时,将农村地区的分支机构纷纷关闭,并排除了对一些低收入农户的服务,从而造成了这些相对落后地区处于一定程度的 “金融沙漠”之中。农村金融排除的普遍存在又会通过马太效应使农村地区陷入经济与金融的恶性循环,制约农户收入增长 (王修华和邱兆祥)[3]。金融发展通过 “涓滴效应”这一间接机制来影响收入。“涓滴效应”表现为通过有效的刺激经济增长影响收入,分为两个阶段:(1)金融发展通过储蓄动员、资源配置等各项金融功能的发挥刺激经济增长;(2)随着经济持续增长,高收入者的投资需求增加,导致利率上升,收入较低的人能以较高的利率把钱贷出去,从而获得较多的利息所得。高收入者的投资最终会把低收入者拉出贫困陷阱,从而减缓贫困,促进总体的收入增长。
总的来看,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对个人收入的影响取决于直接和间接机制的共同作用,而且在不同的金融发展阶段,效应的大小是不同的,因此,普惠性金融的发展是否促进总体的收入增长还需要得到实证结果的检验。由于数据的获取比较难,目前鲜有文献对中国农村普惠性金融与农户收入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国外学者一直在探索如何更好地测度普惠金融发展度,从而能够从实证层面分析其对收入的影响,Beck.etc(2007)[4]提出了测度普惠性金融发展的八个指标,但是如何选取合适的指标并用一个综合的指数来表示普惠性金融,从而能实证分析其对个人收入的影响成为学者继续探讨的话题。本文使用来自中国1877个县 (市)的数据对中国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与农户收入的关系进行实证分析,为普惠性金融发展与个人收入的关系提供了来自中国县域农村层面的经验证据。
在研究金融发展与农户收入关系的文献中,所用理论模型大多是在总生产函数的传统分析框架下,将金融发展水平当做一项投入用于生产,同时还要考虑其它影响收入的因素。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指标的选择以及控制变量的选取上。综合温涛 (2005)、余新平 (2010)、杜伟岸 (2011)等人[5-7]的分析,考虑到本文研究不同县 (市)在不同时间点上的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与农户收入的关系,牵涉到不同的横截面和时间序列,因此采用面板数据模型较合适。本文建立以下实证模型:
其中,Y表示人均GDP,IFI表示普惠性金融指数,X表示其他控制变量,具体包括教育发展水平 (EDU)、产业结构 (IS)、政府财政支出 (GEB)、就业率 (EMP)、固定资产投资 (RINV)。
1.普惠性金融指数 (IFI),具体参考田杰和陶建平 (2011)[8]一文中的介绍。Beck etc(2007)最早提出了测度普惠性金融发展的八个指标,分别是每万人金融机构网点数、每百平方公里金融网点数、每万人ATM、每百平方公里的ATM、人均储蓄/人均GDP、人均贷款/人均GDP、每千人储蓄账户数、每千人贷款账户数[4]。在此基础上,其后的学者如Mandira Sarma(2010)结合金融排除的概念,提出了金融排除的三大维度:地理渗透性、使用效用性、产品接触性[1]。
表1 农村普惠性金融测度指标
所有这些指标提供了关于经济体中金融发展的宽度。考虑到金融排除的过程非常复杂和多维,这些指标假如被单独使用,将仅仅提供部分的关于普惠性金融发展的信息。Kempson etc(2004)观察到,对于一些具有很高的银行账户使用比的国家,仅用银行账户来测量普惠性金融发展程度是不够的[9]。因此,任何单一指标都不能充分反应普惠性金融发展。目前文献对发展水平的测度方法主要是使用因子分析法 (蒋满霖,2009)[10]和主成分分析法 (潘传快和熊巍,2010)[11],但是考虑到每个维度都是同等的重要,Mandira Sarma(2010)[1]提出了IFI(Index of financial inclusion),这个指数吸收了普惠性金融发展三个维度的重要信息,提供了较综合的测度普惠性金融发展的方法。Chakravarty(2010)[12]对IFI指数进行了改进,计算方法更完善。计算公式如下:
IFI指数介于0到1之间,0表示完全的金融排除,1表示完全的金融包容。其中,r=0.25,0.5或1;IFI是一个递减函数,且满足如下特性:最小值和最大值分别为0和1;单调性;同质性;递减函数。可被认为是维度对总的普惠性金融发展的贡献,从而可确认不同的维度对总的普惠性金融发展的贡献率。
与普惠性金融发展指数相对应,金融排除指数用如下公式表达:
2.农户收入 (Y)。用人均GDP代表县域农户的收入水平。具体用县域总的GDP比上总的人口数 (RGDP)。
3.其它控制变量包括:(1)教育发展水平 (EDU)。反映教育发展的总体趋势及其对农户收入的长远影响。个人的人力资本水平越高,越可能得到高收入,反之可能只得到低收入,而教育是提高人力资本水平的主要途径。考虑到中学教育对居民收入的重要影响以及数据的可获得性,本文选取总人口中每百人在校中学生人数反映教育水平。(2)产业结构 (IS)。在工业化进程中,生产要素从边际生产效率较低的农业部门向边际生产效率较高的非农业生产部门转移,直到两个部门的边际生产效率相等为止。因此,某一区域内,非农产业在产业结构中的比重越高,意味着农户越可能会获得更多收入。本文采用第二、三产业产值的增加值占当期GDP的比重来表示产业结构。(3)政府财政支出 (GEB)。主要用来反映地方政府对当地经济的支持力度。地方政府业绩的重要考核指标是GDP增长率,因此,地方财政支出主要是为了发展当地经济,促进农户收入增长。本文采用地方财政支出占当期GDP的比重来衡量地方政府经济行为。(4)就业率 (EMP)。农户的充分就业使其能获得更多的收入。本文用县域中农村从业人员数和城镇从业人员数的总和比上总的人口数来表示就业率。(5)投资水平 (RINV)。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影响农户收入的重要因素,本文用县 (市)固定资产投资比上总人口数来表示投资水平。由于无法获取县 (市)中农村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额,本文用人均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来代表整个县 (市)的人均投资额。
本研究选取2006—2009年中国2069个县 (市)的农户收入为研究对象,考察4年间中国县域农村普惠性金融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其中县 (市)样本的选择来源于 《中国县 (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公布的县 (市)。农村普惠性金融数据来源于中国银监会官方网站中农村金融图集公布的2006-2009年全国各个县市的银行类和经济类统计数据 (http://bankmap.cbrc.gov.cn),其他变量的数据来源于2007-2010《中国县 (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中县 (市)社会经济主要指标部分、国研网区域经济数据库中县级经济指标数据。剔除数据缺失或数据不合格的样本县 (市),本文最终选取了1877个县 (市)作为本文的样本数据,占中国总县 (市)的90.6%,能够代表中国农村地区。其中,东部地区528个县,中部557个县,西部792个县。
表2 主要变量数据的统计学描述
表3 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及其各个维度与农户收入关系的面板数据分析结果
(1)式分析了全国农村普惠性金融的发展和农户收入的关系,从 (1)式的结果可以看出,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与农户收入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2)、(3)、(4)、(5)、(6)式分析了组成农村普惠性金融的各个维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这是为了进一步分析各个维度对农户收入的影响大小。(2)和 (3)式分别代表的每万人金融网点数指数和每百平方公里网点指数与农户收入分别在5%、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4)和 (5)式中分别代表的储蓄服务和贷款服务使用效用性都在1%的水平上和农户收入显著负相关。(6)式表示的农村金融产品接触性和农户收入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相关。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虽然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显著地促进了农户收入增长,但是组成农村普惠性金融的储蓄和贷款服务使用效用性却和农户收入负相关。出现这一情况的原因在于中国县域农村金融发展在结构和功能两个层面与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户收入增长实际需求不协调 (田杰和陶建平,2011)[13]。
从表4的分析结果可以看出,东部地区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在1%的水平上和农户收入显著地正相关,中、西部地区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分别在10%和1%的水平上和农户收入显著地负相关。这表明了东部地区的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的收入效应要高于中、西部地区,中部地区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的负面收入效应要低于西部地区。出现以上的结果可以从中国东、中、西部地区县域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和县域农村经济发展现状两个方面来解释。
农村金融机构网点、存款和贷款资源在东、中、西三大地区依次减少。截至2009年,全国还有2792个金融空白乡镇,其中云、贵、川三省就占了45%。而且在东部地区,农村资金外流程度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减缓,甚至在某些地区开始回流,而在中西部地区,农村资金外流程度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持续加大。因此,农村资金相对丰富的东部地区会显著地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户收入增长,而中、西部地区会因资金的缺乏而抑制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户收入的增长。
表4 农村普惠性金融对东、中、西不同地区农户收入的影响
此外,农户本身所获信贷款项的多少对收入的改善要明显弱于农村企业所获信贷支持所带来的收入效应。而中国中、西部相对东部恰恰缺乏数量较多、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农业企业,因此,大量提供给农户的小额信贷只是暂时缓解了农户的资金困难,农业企业却长期依赖自有积累,成为制约农村金融和经济发展的桎梏。要想切实通过发展普惠性金融来提高农户收入,必须转换思路,从关注分散农户转移到着力培育整合大型农业企业,做大做强,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田霖,2011)[14],最终带动农户收入的增长。
本文使用来自中国2006—2009年1877个县 (市)的面板数据,对中国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的收入效应进行了比较与分析。本文得出了如下结论:(1)中国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对农户收入具有显著的正效应,组成农村普惠性金融的地理渗透性和产品接触性与农户收入正相关;储蓄和贷款服务的使用效用性和农户收入负相关,原因在于中国县域农村金融发展的结构和功能失衡;(2)从区域层面看,东部地区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和农户收入正相关,而中、西部地区农村普惠性金融发展和农户收入负相关,一方面原因在于中、西部地区相对东部地区普惠性金融资源匮乏,另一方面原因在于中、西部地区相对东部恰恰缺乏数量较多、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农业企业,贷款给农户的收入效应要明显小于贷给企业所产生的收入效应。针对以上的分析,本文相应提出了如下的对策建议:
(1)农村普惠性金融显著地促进了农户收入的增长。因此,建设一个普惠性农村金融体系,能够让人人都拥有接受金融服务的机会和渠道,将会更好地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县域内部城乡统筹发展,从而更好地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目标。(2)继续深化现行农村金融制度的改革。比如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涉农贷款税收优惠、定向费用补贴、增量奖励等正向激励政策。与此同时,要积极引导涉农金融机构践行社会责任,加大农村金融资源的投入。(3)中、西部县域地区在满足农户基本贷款需求的基础上要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比如完善小企业信贷考核体系,鼓励建立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发展多层次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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