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胜杰 (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3)
李新家 (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 荆州 434000)
荆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初探
曹胜杰 (长江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3)
李新家 (荆州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湖北 荆州 434000)
为科学合理指导荆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同时也为补充城市总体规划内容,对荆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进行了探讨。通过对荆州市地下空间资源质量评估、资源量计算及需求量预测,结合层次分析法(AHP法)分析了荆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总体布局。荆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一是指导荆州市城市地下空间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使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与城市保持协同发展,促进节约型城市的建设,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二是对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内容的补充。然而,限于技术、资金等多方面因素,此次规划存一定的局限性,需要通过多方努力及后续多项专题研究来进一步发展与完善,以更好的指导荆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建设工作。
荆州;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因成为拓展城市空间、解决城市问题的重要途径和手段,被越来越多的城市所重视,它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指导城市的建设和未来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中并没有涉及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内容,为此,笔者对荆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进行了研究。
荆州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始于人防工程的建设,功能多为结合住宅或商业建筑独立开发的地下停车库,少数地区有平战结合的地下商业,集中分布在城市中心片区及武德片区,古城片区、城南片区、城东片区分布较少。荆州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主要存在的以下几个问题:
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形式简单,功能单一 。平战结合地下车库、地下商业、地下人防,成为荆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主要形式和功能,且地下停车库占到总开发面积的82.2%,地下公建仅占到2.6%,整个地下空间公共服务属性较差,没有充分发挥城市地下空间所应具有的功能及作用。
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缺乏综合协调。作为荆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主要形式的地下车库多结合小区高层住宅楼及部分大型商业建筑建设,彼此间缺乏有机联系,更不用说与地下公共服务空间形成有机整体,合理有效的引导城市车流。这也是尽管荆州城市中心进行了地下停车场及地下商业街建设,但仍存在停车难、交通流混杂等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3)无明确目标及发展方向。荆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并没有包含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内容,对城市地下空间的建设与管理工作也不明确,使得荆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没有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4)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政策引导滞后。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实现城市空间立体开发,长期效益不言而喻。但与地上建设工程相比,地下工程的投资大(通常为地上工程单位造价的3倍以上)、维护成本高、投资回收期长。正因为此,亟需荆州市政府在优惠政策方面给予引导和扶持,但目前还略显滞后。
5)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无法可依。这是目前国内普遍存在的问题,只有在深圳、北京等少数城市颁发了草案在试行。然而对一个潜在利益如此巨大的领域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利用,合理完善的法律保障是必不可少的。除去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外,荆州市应该在地下空间的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以及地下空间开发战略、方针、政策、管理体制等内容的制定和规范方面表现出一定的超前性,这样有利于解决荆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可能出现的资金引入、利益纠纷等问题。
2.1开发前提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成本相当昂贵,没有经济实力,就没有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因此,并不是所有城市都有能力进行地下空间的开发,那么究竟一个城市达到怎样的规模、经济水平达到怎样的条件才开始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需求呢?童林旭教授[1]提到: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后,城市对开发地下空间开始有需求,并有条件进行小规模的重点开发。
目前,荆州市人均GDP为1.29 万元,中心城区规划2010年人口规模为100万,用地面积为102.5×104km2,中心城区已经出现交通拥堵、城市功能混杂的现象,考虑到土地的集约利用、经济的增长和消费指数的上扬,认为荆州市目前处于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产生需要的阶段。
2.2规划定位
在确认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后,就要对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进行一个合适的定位,而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应与城市规划体系相适应,分为总体规划、详细规划2个层面,首先必须做出总体规划层面的规划控制,才能指导详细层面规划的编制。目前,无论国内还是国外,地下交通规划是城市地下空间规划中最为重要的功能设施规划,地下空间规划的发展布局、总体形态、发展方向以及地下空间服务设施的分布、重点建设区域等规划内容往往是围绕着地下交通设施中地下轨道交通线网及站点框架来展开,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可分为有轨道交通和无轨道交通2大类型,这2类的规划在编制方法、规划策略、规划内容等方面有着较大的差异。
根据荆州市城市目前状况,规划期内暂时还达不到建设有轨交通的标准,因此,此次规划属于总体规划层面,规划期内无轨道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
2.3技术路线
地下空间是城市的自然资源,有其独特性,在大规模的实际开发利用过程中,要对荆州市的地下空间资源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对其进行评估;明确荆州市地下空间资源拥有量这一荆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重要依据;同时对荆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需求量进行预测,以引导荆州市地下空间资源能在一个较为科学合理的限度和范围内进行有序的开发。
图1 荆州市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质量评价体系
1) 荆州市地下空间资源评估 在对荆州市地下空间资源质量进行评价时往往要考虑诸多因素,这些因素,首先它们各自的属性、重要程度和可比性不相同,其次是对各因素属性指标进行评估和度量时,具有很大的主观经验性,另外这些因素的地位还随着工程技术条件的发展而不断变化。因此,地下空间资源质量评价和择优是一类模糊环境下复杂系统的多层次、多属性的决策问题[2]。模糊综合评价适用于那些具有多种属性、受多种因素影响的且这些属性或因素有模糊性的评价问题,为此笔者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来评估荆州市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质量,评价体系如图1所示。
结合《荆州市中心城区抗震防灾规划》,在中心城区范围内选取66个评价样点,从7个方面(区域地貌、区域地质构造(在规划层面反映为抗震设防烈度)、水文地质(其中含地下水类型、相对水位、补给方式)、地层岩性、综合渗透系数、承载力标准值、压缩模量)对66个样点进行评估,将荆州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分为优、良、中、差4个等级,各等级可利用地下空间面积如表1所示。
表1 荆州市各等级可利用地下空间面积
2) 荆州市地下空间资源拥有量计算 将荆州市地下空间分成建筑物下地下空间、道路广场下地下空间、绿地下地下空间、水体下地下空间及其他情况下地下空间5种类型来建立数学模型,通过数学模型法叠加荆州市总体规划城市用地性质分类图及地下空间资源地质评价图,分别对城市地下空间浅层和次浅层范围内的地下空间资源量进行统计计算,统计流程如图2所示。浅层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质量的等级不同对其进行不同规模和不同强度的开发,按不同等级取可开发因子分别为0.7、0.5、0.3、0.1。对于次浅层考虑由于开发难度和对使用带来的影响,采取适量开发,开发因子分别为0.5、0.3、0.1、0.05。计算得出荆州城市地下空间资源量可合理开发量为:浅层6.51×108m3,次浅层15.7×108m3;可有效开发利用量为:浅层2.023×108m3,占可合理开发量的比例48.35% ,一般城市建设地面密度为30%~40%,这个值略大于地面的开发密度,就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而言属于正常范围;次浅层2.136 ×108m3,占可合理开发量的比例13.60%,次浅层的地下空间资源由于随着开发深度的增加开发难度也在增加,以及人类意识对行为的控制,人们往往不太愿意往较深地下空间去活动,故本次规划计算结果次浅层可有效利用量占可合理开发量的13.60%也认为是合理的。但是随着技术进步、人们观念的改变,对于次浅层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可进一步加大。
3)荆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需求量预测 尽管国内外专家做了不懈的努力,迄今仍没有一个计算模型或方法能达到科学、准确、实际、简便的要求。但是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仍需进行,经研究近年几个城市制定地下空间规划的经验,认为选取合理的指标,进行适当的推算,仍有可能得到比较符合城市发展实际的结果。因此决定采用功能综合需求预测法对荆州市地下空间需求量进行预测(流程如图3所示),参照城市用地性质对地下空间需求的影响,将地下空间需求量比较大的主体内容分为7个大项,即居住区、城市公共设施、城市广场和大型绿地、工业及仓储物流区、城市基础设施各系统、防空防灾系统、地下贮库系统,然后根据各项不同的内容和特点,选取适当的系数和指标,最后综合计算得出地下空间需求量,总计为1045.0×104m2。目前只有130.0×104m2,需新增915.0×104m2。
图2 地下空间资源量统计流程
图3 地下空间需求量分析流程
通过结合现状分析得出以下影响城市地下空间分布的主要因素:地质因子、土地级差因子、交通影响因子、城市空间因子、基础设施因子、城市防灾因子,采用层次分析法(AHP方法)分别从自然、人文、社会和经济状况等方面对这些因子加以评价,从而确定荆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分区。
3.1荆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分区控制
从地质因子、土地极差因子、交通影响因子、城市空间因子、基础设施因子、城市防灾因子各要素对荆州市控规单元各地块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加以分析并赋值,按综合评价后得出的数据代入数学模型中,将得出的数值进行分类,将荆州城市地下空间分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适宜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适度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控制区。
1)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适宜区 区域内各项指标综合得分达到0.5及以上,有利于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议根据城市空间需求量开发地下深度0~30m。
2)地下空间开发利用适度区 区域内各项指标综合得分在0.2~0.5之间,可根据建设需要结合各地块得分高低适度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建议地下开发深度为0~10m。
3)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控制区 区域内各项指标综合得分在0.2以下,一般条件下不鼓励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仅当地块位于土地极差较高,不能满足城市空间需求或需要防空防灾建设时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且开发深度不宜过深。
3.2荆州市地下空间规划结构
图4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平面布局
根据荆州市地面总体规划规划结构,结合上述荆州市地下空间资源等级分布、可合理开发利用量及需求量预测分析得出荆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平面布局(见图4),采用“4片2轴”的结构:4片为武德片区火车站前区、城南片区、沙北新区行政文化中心、中心城区商业中心;2轴为东西向发展轴联系城南片区商业中心;南北向发展轴联系沙北新区行政文化中心和中心城区商业中心。
在确定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总体结构后,依据总体布局,在地下公共服务空间、地下交通空间、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空间、地下市政设施、城市地下空间综合防灾、城市广场绿地地下空间6个分项内容做出了符合荆州城市发展状况的布局。最后在荆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实施建议中,就荆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投融资体系、法律保障体系(特别是地下空间空间权[3]的定义)及下位详细规划层面工作内容体系3方面工作内容给出了要求和建议。
笔者在荆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体系、研究方法等方面做出了较为全面和深入的探讨。由于经济条件、技术条件及多部门协调等方面的局限性,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技术指标的构建不足。作为总体规划层面的荆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需要一个综合的指标体系,将规划期内应达到的发展目标加以量化,使其定位控制更为具体和准确,增加其控制、指导和应变能力。此次规划并没有就这方面做出突破,主要原因:①目前国内对城市规划指标的研究尚不成熟,相关学者专家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的技术体系目前也只是提出概念性的框架,有待进一步的深入研究;②目前荆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收集存在一定的技术难题,同时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及时间,实非设计部门一家之力能独立完成的任务。
2)规划深度有所欠缺。地下空间资源涉及部门行业甚广,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的规划编制工作,需要各相关部门提供详尽的基础资料、专业意见及技术指导,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进行一个个地下空间的专项、专题研究,这样完成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才能真正落到实处,把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发展和规模,指导下一步地下空间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本次规划就地下公共服务空间规划、地下空间交通规划、历史文化保护区地下空间规划、地下市政设施规划、城市广场、绿地地下空间规划、城市地下空间综合防灾规划6个方面从规划角度提出了布局的建议,其中必定存在某些技术方面的欠缺,需要进一步的专题研究及专项规划来完善。
[1]童林旭,祝文君. 城市地下空间资源评估与开发利用规划[M]. 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2]陈志龙,刘宏. 城市地下空间总体规划[M]. 南京: 东南大学出版社,2011.
[3]邓少海,陈志龙,王玉北.城市地下空间法律政策与实践探索[M]. 南京: 东南大学出版社,2010.
[编辑] 洪云飞
10.3969/j.issn.1673-1409(N).2012.03.040
TU984.1
A
1673-1409(2012)03-N120-04
2012-01-27
曹胜杰(1988-),男,2006年大学毕业,硕士生,现主要从事城市规划方面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