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人贷”融资模式的思考

2012-11-07 03:15孟添
华东科技 2012年7期
关键词:个人信用借贷体系

文/孟添

关于“人人贷”融资模式的思考

文/孟添

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模式,P2P网络借贷平台(以下简称:“人人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一方面,紧缩的货币政策引发的中小企业及个人融资难问题与通货膨胀导致的个人资产保值难问题为网络借贷造就了大量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随着最近三四年国内网络信贷中介行业近乎原生态的发展,这种新兴金融模式的风险与问题也开始逐一显现。为了深入了解这种金融创新模式及其目前的状况,使这种创新的金融模式发挥其作用,笔者进行了相关调研,并提出了相关建议。

“人人贷”的缘起及特点

“人人贷”是P2P(Peer to Peer)借贷的中文翻译,源自欧美,是一种新型民间借贷模式。指有资金并且有理财投资想法的个人与有借款需求的个人,通过第三方网络平台牵线搭桥,完成借贷。

借款人无需贷款抵押物,第三方平台通过了解其经济效益、经营管理水平、发展前景等信息,来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第三方平台主要提供的是信息服务。

“人人贷”具有以下特点:小额无抵押。面对的是现有银行体系覆盖不到的客户,因此是银行体系的有效补充;利用网络,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利用网络,增加透明度,大大消除信息不对称;利用网络,可将出借资金分散到不同的贷款中,降低风险;平台本身一般不参与借贷,更多实行的是信息匹配、工具支持、信用评估和服务等功能。

“人人贷”的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满足个人或者是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发展个人信用体系和提高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而依靠信用的小额无抵押借贷由2006年“诺贝尔和平奖”得主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国)上世纪70年代首创。他创办的“穷人银行-格莱珉银行”模式在世界各地也有着许多追随者。

Peer to Peer(P2P)是互联网的概念,除了技术概念以外也指让人们通过互联网直接交流。使网络上的沟通变得更容易、更直接,真正地消除中间环节。随着互联网的技术革命与迅速发展,2005年3月在英国首次出现P2P网络借贷服务平台,借贷利率完全由会员自主商定,Zopa负责对借款人进行风险评估。作为最原始的P2P借贷平台模式,Zopa被公认为P2P借贷的“鼻祖”。这种模式迅速在其他国家复制。

目前的全世界的(P2P)的网络借贷服务平台可以被分成两大体系:(1)公益性的网络借贷平台:主要以助农、助学等,倾向于帮助弱势群体,不以赢利为目的;(2)商业化的网络借贷平台;平台通过帮助会员完成借贷赢利。我们在此调查的主要是后者。

国内外“人人贷”模式的现状

目前,国外较著名P2P网络借贷平台主要有英国的Zopa、美国的Prosper、Lending Club,德国的Auxmoney,日本的Aqush,韩国Popfunding,西班牙的Comunitae,冰岛的Uppspretta,巴西的Fairplace等等。在国外,特别是欧美的P2P借贷网络平台的迅猛发展得益于其社会个人信用体系的完善与透明。据媒体报导,在美国,借款人在网络信贷平台注册后,需要提供美国合法公民身份证明、个人信用超过520分的评分记录以及其他必须的个人资料,并填写调查问卷,系统就会根据这些材料对借款人进行信用评级,通过信用借贷的方式十分普遍。

国内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至少在50家左右。国内较有代表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主要有:(1)北方:人人贷、宜信贷;(2)上海:拍拍贷、畅贷网、易融;(3)深圳:红岭创投。目前,国内的P2P贷款平台基本上都是以两种身份注册:一是网络技术类的电子商务公司,从提供金融信息及互联网的角度注重线上业务,如拍拍贷、红岭创投、畅贷网等;二是投资咨询公司,主要从理财的角度更加注重线下业务,如宜信公司等。

紧缩的货币政策引发的中小企业及个人融资难问题与通货膨胀导致的个人资产保值难问题为网络借贷造就了大量的市场需求。作为一种金融创新模式,“人人贷”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运用民间资金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同时引导民间借贷合法、规范、健康发展,将民间闲置资金转化为企业发展资本,符合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而随着最近三四年国内网络信贷中介行业近乎原生态的发展,这种新兴金融模式的风险与问题也开始逐一显现。去年9月,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向银行业机构发布“人人贷”风险提示,要求银行必须建立预警“防火墙”,防止民间借贷风险向银行体系蔓延。

“人人贷”面临的风险

同国外模式相比,目前国内缺乏像欧美那样完善的个人信用认证体系。完备透明的个人信用体系是人人贷健康发展的主要基石。在欧美,个人资信等相关信息很容易得到充分验证。而我国的信用体系处于初建阶段。从而大大提高了国内人人贷的运营成本和坏帐风险。

首先,由于是网络平台,人人贷有效贷后监管比较困难。碍于成本限制,人人贷的贷后跟进很难实施,难以真正了解贷款最终去向。如果借贷人有意隐瞒并将贷款投资于其他高风险领域所带来的违约风险很大。民间资金也能通过人人贷流入一些限制性行业。

在某些情况下,有引起大规模违约的可能性,相关风险控制难度较高。如果有些人人贷公司为吸引客户设立一定额度的风险基金,产生坏账时,公司将先行赔付给借款人,再由公司追偿。一旦经济大环境发生变动引发大规模违约,风险可能难以掌控。

其次,目前国内立法不完备,监管职责不明,缺乏明确法律法规界定。从而导致进入该行业的准入门槛非常低,从业人员鱼龙混杂,企业良莠不齐,缺乏行业标准,无法保证人人贷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与服务质量。如果发生恶性竞争,一些人人贷公司极有可能突破资金不进账户底线,演变为非法集资,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整个行业缺乏有效监管,将影响行业口碑与公信力。

最后,缺乏安全退出机制。由于人人贷自身经营的风险牵涉到广大网络用户,如果公司关闭,需要能够安全推出或者准备金机制。最近哈哈贷的停业就是例证。7月21日,一家具有10万会员的网络信贷平台哈哈贷宣布关闭并表示将全面停止服务与新用户注册。哈哈贷称主要原因是运营资金链断裂及国内市场的信用问题。哈哈贷表示:“截至2011年8月20日,借出者如依然有未收回的款项,哈哈贷将提前垫付,支付到借出者账户。”如此的安全退出可能并不是所有网络借贷平台可以做到的。

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建立人人贷行业的观察机制。在目前还未明确监管职能的情况下,建议政府部门尽快协调建立对人人贷行业的观察机制,对该行业保持关注与研究,以保证该行业能够健康发展,并在适当的时候尽快出台相关政文件与法律做出指导与监管。

二是成立相关行业公会或组织,引导行业自律。通过行业公会规范P2P网络信贷企业的运作,维护行业信誉与口碑。在行业内建立网络信贷行业的服务标准,形成内部约束机制。同时通过行业公会能够更好的反映整个行业的情况与问题,供政府部门决策做有效的参考。

三是进一步鼓励信用中介机构发展,推动征信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国外先进国家的网络信贷平台之所以能迅速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国家拥有完备规范的个人信用体系。机构获得各类信用信息的成本比较低,有利于网络信贷平台的发展。目前国内在这方面还十分薄弱,急需改善。

(作者系上海金融业联合会秘书长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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