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亚利,李景华
(西安文理学院,西安 710065)
培育中国社会中等收入阶层成长问题研究
杨亚利,李景华
(西安文理学院,西安 710065)
从现实的角度考量中国社会产业结构现状,应该说还处于工业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与其对应的社会阶层结构亦应从“金字塔型”结构趋向“橄榄型”结构。但问题在于迄至目前,该缩小的中低收入阶层没有小,该扩大的中等收入阶层没有大。这种结构性失调的后果意味着社会结构不稳定,甚至会引发社会动荡。究其成因,有政策缺位、城市化滞后以及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等多重因素。破解这一难题,关键是要在认知中等收入阶层社会功能具有辩证性的基础上,通过正确的制度设计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规模并提高其质量。
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中等收入阶层;扩大;制度设计
纵观历史,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产业结构,从而导致不同的社会阶层结构。[1]在以农业为主导产业,农民占主体阶层的农业社会和以工业为主导产业的工业社会的初级阶段,社会的阶层结构呈“金字塔型”(即绝大多数穷人占有少量财富,而少数富人占据大部分社会财富)。这种社会结构的最大风险就是由社会结构不稳定导致社会动荡。无论从理论抑或实践的角度,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的现代社会的产业结构决定其理想的社会阶层结构是较稳定的“橄榄型”结构。而从现实的角度考量中国社会的产业结构现状,应处于工业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与其相对应的社会阶层结构亦应是从“金字塔型”结构趋向“橄榄型”结构。但从社会学角度解析中国社会的阶层结构问题,则会发现社会结构和经济结构不相匹配(与现代社会的阶层结构相比较,现阶段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形态并不合理。其现状可以简单概括为:该缩小的阶层还没有小,该扩大的阶层却没有大。即所谓的“金字塔型”结构状态)。[2]故此,我们应从优化社会阶层结构入手,通过严谨的政策安排和制度设计达到调整社会结构的目标,努力建成一个“橄榄型”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
1.城市中等收入阶层业已形成但规模过小。梳理学界以往的研究发现,关于中等收入阶层的定义和分类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中等收入阶层究竟是一个表示社会职业构成的概念,用以解释工薪劳动者技术替代劳动的过程;还是一个生活状态的概念,用以表示收入分配的结构从“金字塔型”向“橄榄型”的转变;抑或是一个阶级分析的概念,用以表示走向现代化过程中产生的一种新的社会力量。虽然争论不休,见仁见智,但均有一个共识,中国的中等收入阶层(特别是“新中等收入阶层”)已经形成,其主体在中国的中型和大型城市,而且其人数比例并不够大。[3]不仅中等收入阶层的全国性调研样本数量不多,而且总数与全国劳动者相较则更显弱小,甚至难以做出更细的分类解释。另外,本项目组近来的调研数据也显示,西安市的中等收入阶层数量不多且还在产生分化,真正能够纳入白领上层的人数更少。中国现阶段只存在一个规模过小且不断分化的中等收入阶层。中等收入阶层的长期短缺,导致“社会紧张”的现实在一段时期内还难以消除。
2.农村劳动者的收入长期低下,致使社会阶层结构的中低收入人群过多。尽管伴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不断深入,我国的产业结构不断提升,就业结构不断变化,但13亿人口仍有近60%的劳动力在从事小农经营活动。这种状况意味着社会阶层结构的中低收入人群过多:农业劳动者的收入水平长期低下,未能得以较快增长,并与其他阶层的收入水平差距日益拉大。2010年,我国城乡居民人均现价收入相差1.32万元,与1990年相比,名义收入差距扩大16倍,实际收入差距扩大了3.53倍。究其原因:一是农业劳动人口创造的GDP份额太小,因而收入增长缓慢。2010年,我国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10.10%,而乡村的就业人员占到全国就业人员的比重超过36.7%,这么多的人创造的财富不到11%(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2011及其推算),农民怎么能不穷?二是在城市化进程中,剥夺农民的现象普遍存在。一些地区农村居民的耕地被廉价占用,失地农民直接成为城市化进程中的严重利益受损者。据估计,仅农地转为建设用地,地方财政因而获益5.2万亿,同时造成6000万失地农民。这不仅造成农村内部收入差距的扩大,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扩大了城乡收入差距。[4]
新中国建立以来,虽然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化,我国的社会阶层结构也处在不断变迁之中,但学界的认识及中国的现实是: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不合理。呈现为社会中等收入阶层规模过小、中下层的阶层规模过大的“金字塔型”结构,而不是现代社会的“橄榄型”结构。[5]
1.中等收入阶层规模过小不利于社会稳定。首先,社会中等收入阶层规模过小,意味着社会结构呈金字塔型形状,这种结构形态的特点在于资源分配不公,贫富差距较大。大多数社会成员处于社会中下层和下层,他们所享受的社会资源份额很小;而少数人处于社会上层和中上层,他们享受的社会资源份额很大。由于大多数社会成员未能享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和好处,导致的直接后果是阶层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比较激烈,缺乏庞大的中等收入阶层作为缓冲带,上下阶层直接对垒,将有可能诱发社会泄愤等大规模群体性冲突事件,从而引发社会动荡甚至爆发战争与革命。相反,如果社会中等收入阶层队伍庞大,社会阶层结构呈现所谓的“橄榄型”结构,社会则会相对稳定。所谓的“橄榄型”社会阶层结构,通俗地讲就是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阶层结构。两头小是指富人阶层和穷人阶层规模都较小;中间大则是指,就其所拥有的各种资源而言,社会的绝大部分成员处于社会的中间等级位置,属于社会中等阶层。“橄榄型”社会阶层结构的特点是社会中等收入阶层规模很大并成为社会的主体,大多数社会成员都能在经济发展中获得较丰足的收入,较安定的生活,从事体面职业。即收入差距较小,资源配置较合理。这样的社会阶层结构还由于有一个庞大的中等收入阶层作为缓冲带,无疑是较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历史的经验昭示我们,在建设现代化的过程中,仅有经济结构的现代化远远不够,还必须形成一个相互协调的现代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体系,否则,不仅现代化事业将不够稳固,社会也将无法和谐。其次,中等收入阶层规模过小的又一个结构性后果是使国家缺乏抵抗风险和持续发展的结构性条件。庞大的中等收入阶层,可使国家具备强大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的实力,迅速从各种社会、经济危机中恢复过来,以获得持久的发展潜力。尤其值得我们高度注意的是,从世界发展的普遍趋势来看,阶层结构比例失调往往是引发经济、社会危机的深层次因素,或者会使一个社会难以应对由其他原因引起的经济、社会危机,难以迅速从危机中恢复过来。
2.社会阶层结构的中低收入人群过多潜藏着引发社会、经济危机的可能性。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过大的结构性后果在许多方面与社会中等收入阶层过小的结构性后果相同,都意味着社会结构的不稳定。首先,收入与消费的辩证关系,决定了农业劳动者阶层与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有差距,他们消费各种工业制成品和服务产品的能力极为有限,以致在中国形成了明显的二元消费结构。其次,中低收入阶层人群过多,不仅制约其消费需求,还会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目前,中国已出现生产相对过剩而有效需求不足的局面,这不仅造成了对国外市场高达30%以上的依存度,而且还潜藏着引发经济、社会危机的可能性。
迄今为止,中国社会结构仍然是一种“金字塔型”结构,而不是现代社会的“橄榄型”结构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政策缺位致使中国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发育还只是一个自发演变过程。伴随现代化建设程度的提高,当今中国正在经历着世界现代化史上最大规模的社会转型,即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全球化背景使这种转型更为复杂: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和国际化全面推进,经济体制转轨和社会结构转型同时进行,工业化初期的资本积累要求、工业化中期的产业结构升级要求和工业化后期环境治理要求同时并存。这种高度复杂而艰难的局面,不可避免地会存在失调、矛盾、摩擦甚至冲突,经济结构与社会结构的关系更是如此。这就意味着中国的现代化过程本不应当仅仅是一个自然而自发的过程,而应当包含着国家对相关过程的自觉调节和引导,即“无形的手”与“有形的手”有机结合的自然而又自觉的过程,但是,概览新中国的各种政策,不难发现,在促进现代社会阶层结构的发育成长方面,迄今还未能形成像宏观调控的经济政策那样明确而自觉的社会政策。共和国成立以来,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基本上是在国家调整经济政策和改革经济体制的影响下发生的,国家并没有自觉运用相应的社会政策去引导和协调这一过程。所以,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演变具有明显的自发性。若干年来,我们制定出各种各样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的经济政策,却还没有注意也未能制定出与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发育和形成相适应的社会政策,更没有形成能够合理地调节各阶层利益关系的社会政策体系。如果说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经济政策追求的是效率,那么为培育合理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所需要的社会政策,就应当以公平为目标,通过各种再分配手段,调节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合理缩小收入差距,缓和各阶层之间的矛盾,防止两极分化。遗憾的是,我们的社会政策是滞后或缺位的。
所谓城市化滞后,是指社会总人口的城乡分布结构(以及劳动人口的就业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变化尤其是产业结构的高度化不相称。农业劳动者阶层规模过大,就是城市化滞后的一个直接后果。按照普雷斯顿定律,城市化率一般应高于工业化率一倍以上,我们国家城市化一直都滞后于工业化,近年来虽然有所好转,但和西方国家相比较,仍然是不可同日而语。[5]发达国家不同年代的城市化
率如下表所示:
发达国家不同年代的城市化率(%)
从表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在1992年城市化率都在72%—90%之间,[7]而中国的城市化水平2011年仅为51.27%,如果剔除在城市生活但无法享受市民待遇的农民工和居住在镇区的人口,实际水平更低。城市化水平低下会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障碍。首先,城市化滞后有碍中等收入阶层的培育和扩张。中等收入阶层规模过小的结构性问题,是与城市化滞后密切相关的:因为国际经验表明,城市化水平低,不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也不利于教育、科技等事业的发展,因而不利于中等收入阶层的发育成长。其次,城市化滞后不利于农业劳动者阶层缩小。由于城市的基础设施、技术水平和协作条件比乡村优越,有利于发展第二产业,又由于城市人口集中,信息灵通,更有利于第三产业的发展,而第三产业的就业容量要比依赖自然资源的第一产业大得多,因此,从长远看,城市化是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出路。加快城市化速度,使一大批农业剩余劳动力成为城市居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长期以来,我国不仅农业劳动生产力低下(如前所述),造成农业劳动者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下降,另外,还由于城市化滞后,限制了第二、第三产业的发展,从而限制了农民就业及农业劳动者阶层的缩小,致使我国社会阶层结构不甚合理。
1.体制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使我国城市中的传统中等收入阶层向下流动。学者李强认为,从相对意义看,改革开放以前,国营企业职工作为“公有制体制的受益者”,无论与当时占人口80%以上的农民相比,还是其他非国营企业的劳动群体相比,他们都占有更多的社会资源(收入、医疗、住房、子女入托和上学,及各种劳动保护),是当时中国社会典型的中等收入阶层。因当时的国有企业职工大多是体力劳动者,与一般意义上的中等收入阶层有明显区别,所以,李强称之为“类中等收入阶层”。[8]当时姑娘嫁人的流行观念是,“一工、二军、三教员,死活不嫁庄稼汉”。这个阶层当然成为20世纪50-70年代中国社会的稳定力量,即使在“十年动乱”的岁月也是如此。但是,伴随改革开放和产业结构的调整,国企职工聚集的重工业、制造业沦为夕阳产业,加之国企体制僵化,在市场经济中缺乏竞争力等原因,很大一部分国企职工步入城市失业大军行列。该群体经济地位的下降,使其流向中低收入阶层,这种变化,不仅减少了中等收入阶层的数量,改变了社会阶层结构,而且对社会的稳定也构成一定威胁。
2.在社会转型期的住房制度和医疗制度等改革过程中,由于监管制度不完善和集团利益驱动,导致看病和买房的天价,致使普通百姓产生普遍剥夺感,从而限制了中等收入阶层的扩大。另外,目前“拼爹时代”的就业制度,形成阶层固化,不仅严重阻碍了中低收入阶层的向上流动,更为严重的是会让广大找不上体面工作的优秀年轻人对社会失望,增大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因素。
自从党中央把扩大中等收入阶层、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基本格局作为我国社会建设的目标,中等收入阶层就成为一个长期具有魅力的问题引起学界的热烈关注。关于中等收入阶层的社会功能,学界以已经形成中等收入阶层为主体的现代发达国家的社会经验为参照系,从政治原因、经济原因以及思想原因三个方面,揭示概括了中等收入阶层的社会功能:在任何社会,庞大的中等收入阶层都是维系社会稳定的最重要的社会力量。特别是关于中等收入阶层的思想意识形态问题,尽管学界普遍认为,他们在社会上代表温和的、保守的意识形态,当这种意识形态占据主导地位时,极端思想和冲突观念就很难有市场,这是社会稳定的思想基础。但我们必须要辩证地理解和认识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因为中等收入阶层的阶层意识不是一种集体意识,而是处在中等阶层地位的个人对社会不平等状况及自身地位的意识、评价和感受,包括对自我的认知过程,以及自我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评价过程。有学者的调查数据显示:从个人的阶层认同情况来看,当前的阶层结构则属于“宝塔型”,也就是中层及以下阶层为主的认同,这一结果说明居民的相对剥夺感处于中等程度,收入差距拉大问题已受到广泛关注,显而易见,人们对收入分配机制的合理性提出了挑战。这就决定了中等收入阶层的社会功能具有两面性:既有温和的一面又有愤怒的一面。在社会关系中,中等收入阶层具有特定的社会位置,他们虽然具有社会位置和利益的相对独立性,但这种相对独立性是嵌在过去的两分等级结构之中的,因而构成了它与上、下层关系的多面性,由此决定了他们的社会功能的多面性特征。在中等收入阶层的研究中,即使是完全不同的理论视角,也都特别强调这个阶层的这种中间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多面性特征。例如,西方学者赖特、戈德索普、普兰查斯都曾经从不同角度论述了中等收入阶层的两面性特征。当社会不公正,使他们有相对剥夺感时就不温和,就激进,美国占领华尔街行动就是例证。中国的中等收入阶层更是如此。中等收入阶层的标准不仅同个人收入,而且同普遍的社会保障有关,但在现今中国社会保障体系尚未健全的条件下,中等收入阶层的位置不够稳定,他们头上压着三座大山(住房、医疗、教育),经济危机、行业波动、政策变化、个人困难,随时都有可能使他们滑入低层。由于中等收入阶层的实际生活水准和社会保障并没有达到理论水准,所以,理论上他们应该具有的拥有体面的收入和生活,保守性、平和、稳定的心态,便难以维持,从而使有助于社会结构稳定的说法就失去了立论依据,由此得出的中国“中等收入阶层”应该具有较为温和的社会政治态度的判断,也就可能成为臆想。所以,我们必须在深刻认知中等收入阶层社会功能的可变性的前提下,制定出促使其温和功能发挥的政策,防止其分过激行为的产生。[9]
1.建立并不断完善能够合理地调节各阶层利益关系的社会政策体系。(1)高度重视分配不公问题。特别是要改革不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缩小收入分配差距,促进中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有较快增长,从而扩大中等收入阶层数量。实现公平分配,这是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关键。(2)设计有利于中等收入阶层发展的就业制度。迅速提高个人人力资本的激励作用,尽快扭转“父辈就业时代”的不公平现象。降低家庭代际资本和关系资本对不平等所起的作用,使上一代的资源优势必须通过公平的渠道进行传递,必须为中等收入阶层的形成和向上流动建立一个通畅的上升渠道。实现就业公平,为底层人的向上流动提供希望,这既是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核心,也是社会和谐的基础之一。(3)建立和完善社会文化机制,给力于社会保障、福利、慈善和社会工作事业的发展,解除社会各阶层特别是低收入阶层的后顾之忧,以调和贫富阶层以及不同阶层之间的矛盾,从而构建起和谐的社会关系。
2.不断完善能够合理地调节各阶层利益关系的法律政策体系。(1)建立并不断完善家庭和个人财产资料的数据库。目前我国缺乏详细的家庭和个人财产统计数据,使得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的统计资料不完整,所以,我国应当抓紧建立个人收入和财产申报制度,实行统一的纳税人编码。(2)建全并不断完善社会捐赠免税制度。如扶持慈善事业的发展,健全有关社会捐赠的法律法规,放宽社会捐赠的免税范围,规范和监督那些可接受社会捐赠的领域和部门,增强对社会捐赠使用情况的透明度。(3)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社会控制体系。
3.不断完善能够合理地调节各阶层利益关系的财政政策体系。(1)调整国民收入结构,扩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10]一方面,要加大政府的财政收入对于医疗、教育、卫生、扶贫等方面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投入力度,扭转公共产品急缺局面。另一方面,要提高转移支付效率,减少流失的中间环节,使转移支付向西部、困难地区、基层、农村的低收入者倾斜。强调转移支付向基层、农村、困难地区、低收入者倾斜,特别注重使转移支付发挥在扩大就业、增强脱贫能力、提高教育和健康水平等方面的作用,从而以积极的办法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降低低收入阶层的数量结构。(2)促使城市化水平提高,加快城市化速度,切实缩小农业劳动者阶层的数量。这是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根本。(3)政府应免费向农民提供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培训,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的就业能力,促使农民的收入及消费水平提高。因为伴随现代化的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我国人均耕地必然会不断减少、农村富余劳动力也自然会不断增加,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又要受到产业结构升级和就业结构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唯有政府出面,根据市场需求,免费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增强农民就业能力,才是提高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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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63
A
1002-7408(2012)09-0042-04
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1WL04)阶段性研究成果。
杨亚利(1959-),女,陕西户县人,西安文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社会学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李景华(1964-),女,黑龙江肇州人,西安文理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
【责任编辑:闫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