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丙申十年替人还债

2012-10-25 09:34文正
支部建设 2012年10期
关键词:替人夏县丙申

■文正

胡丙申十年替人还债

■文正

夏县乡镇企业局原局长、共产党员胡丙申,任职期间,为帮扶乡镇企业发展,以自己的名义为他人担保贷款。面对39万元无法清还的欠债,退休后的胡丙申历经凄风苦雨,从56岁到66岁,用了10年时间还完最后一笔欠款。

债从天降

事情还得从十多年前说起。2001年,56岁的胡丙申从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的位子上退下来了。从政30多年,胡丙申任过三个乡镇的党委书记、县民政局局长。胡丙申在当地算个人物,口碑也颇佳。想着含饴弄孙的退休生活,老胡轻轻松了口气。

然而,生活的轨迹并没有沿着他的想法走。退休后的第二天,数十个讨债人就站满了胡丙申的小院。这些人都在说一件事:你任上借的钱、担的保,不管是说情理,还是法律规定,你都得还钱呀,要不我们找谁去?

债从天降,胡丙申有点不知所措。儿女们不解,老伴责怪,左邻右舍议论,胡丙申有点支撑不住了。一想起自己干的这傻事,再看看路人嘲笑的眼神,胡丙申说:“我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胡丙申欲哭无泪。

一连几天,胡丙申都在想着到底给多少企业担过保、向多少人借过款。那是1992年,中国又开始了一个“春天”。在时代潮涌中,胡丙申担任了夏县乡镇企业局局长。胡丙申说:“当初要是不当这局长,或是当个‘太平官’,退休后也就不会遭这10年罪了。”

说归说,胡丙申没有长后眼。当时,乡镇企业局办公条件差,需要改善;人心涣散,需要凝聚。他骑着自行车,走乡访村,摸清了全县乡镇企业的底数。一些企业家向他诉苦:“光喊着让发展乡镇企业,没有流动资金咋弄?”原来,专业银行不给乡镇企业放贷款,信用社又得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财政工资做担保。心急火燎的胡丙申坐不住了。他找到信用社,最后达成协议:乡镇企业局推荐企业,信用社负责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放贷,但需有享受国家财政工资的人员来担保。有些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纷纷寻来,央求胡丙申帮着找担保人。胡丙申想,每天喊着支持乡镇企业,扶持乡镇企业,企业有难了,自己不挺身而出,我这个局长的职责、威望何在?胡丙申拿出笔,在两家企业的贷款担保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信用社贷款远远不够,胡丙申又多方寻求民间资本的支持。就这样,胡丙申凭着“胡局长”的脸面,先后为多家乡镇企业筹借到69万元。

然而,早期的乡镇企业发展带有很大的盲目性。不几年,一些乡镇企业就因种种原因破产倒闭,当事人或躲、或病、或亡。胡丙申和老伴熬夜,将近百张的借据、欠条一一核实,未还款者连本带息共计39万元。

老伴王金梅一下子傻了眼,说:“就靠你的工资,想还清这笔款,不吃不喝,也得整整20年”。

还债

面对这笔冤债,胡丙申没有赖债,他和老伴默默相扶,走上了漫漫还债路。

胡丙申花了几天时间,制订出详细的还款计划。他想:我才56岁,用15年时间,每年还债,肯定能还清这笔债。

胡丙申将债务作了分类:信用社的用工资去还,利息按季支付。对民间借贷,胡丙申将债主召到一起,把话说透,所有借贷利息截止当日,余款10年还清。

有好心人替胡丙申出主意说:“你胡局长不该替人背黑锅,托关系找找人,想法子把信用社的贷款按坏账、呆账处理,这就能减一半的债。”有人也曾忿忿不平说:“你胡局长也是为县域经济发展欠下的债,钱又没装到你兜里,凭啥替人还债?”

胡丙申什么也没有说,他没有怨天怨地,决定替人还这笔债。

2002年春节临近,胡丙申用工资还上信用社的第一笔利息后,口袋空空。老哥、老姐要照应,孙儿们的压岁钱得给,可钱呢?农历小年前,县城街头上出现了胡丙申和老伴王金梅的身影。他们摆张小桌,赊来红纸、笔墨,写春联、卖鞭炮,风雪无阻。9天时间,有近2000元收入。除了过年,余下的钱还还了笔小债。

以后的几年里,为了那笔“催命账”,胡丙申和老伴开过小饭店、小商店,给人理过发。这样,一年的收入除维持家用,胡丙申每月拿出2000元工资全用来还债。王金梅也没闲着,给人摘棉花、摘苹果、掰玉米。靠打零工,王金梅给老伴补了2万多元。

2006年,胡丙申还债的进度快了。他应邀先后参加了《天南海北夏县人》、《五千年文明河东人》系列丛书的编撰、发行工作。这样,他爱好写作的雅兴得到满足,销书的提成也不少。王金梅也跟老伴来到运城市区,帮编辑部人做饭,每月还有点补助。

整整用了10年,胡丙申和老伴还清了最后一笔债,他和老伴照了一张照片,这是他们的金婚照片。

人们的议论

今年春天,胡丙申被评为感动山西十佳人物,成了山西名人,人们议论纷纷。

有人说:胡丙申不愧为是一名优秀共产党人。为了乡镇企业发展,他为人担保,还为人还债,这本不是他的义务,这说明胡丙申是一个好人,与其说他替人还债是为了履行一种责任,不如说是为了履行一种道义。胡丙申精神,值得世人学习。

也有人说:胡丙申是一个冤大头。别人欠了债,让他来偿还,39万元买一个道德模范,这不值得。谁欠的债,应该让谁来偿还。胡丙申应该走法律程序,不能让欠债者逍遥法外。

也有人说:政府应该为胡丙申做主,不然人人都当太平官,社会就会失去规矩。

胡丙申听了这些议论,什么也没说,只是苦苦一笑。他认为,自己惹下的麻烦,不应该带到棺材里去,欠债就应该还钱。胡丙申十年替人还债,也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赞扬。前不久,他因病住院,每天都会有许多素不相识的人来到医院看望,已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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