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厅长夫人

2012-10-11 09:00冯积岐
福建文学 2012年11期
关键词:山子厅长夫人

冯积岐

那是在省内一个作家给儿子举办的婚礼上。婚礼还没有开始。大厅内的气氛如同一幅色彩纷呈的油画。走出大厅后,我并没有注视她,是她先站住的,是她用目光拦住我的。我没有想到,二十多年后,还会和她邂逅。

“还认识我吗?”

我能感觉到,她用双眼紧紧地把我按住了。我在几秒钟内迅速地翻动着我的记忆——似曾相识,又模糊不清。我摇了摇头。

“你仔细看看。”

椭圆形的脸庞。一双杏眼,眼角还没有耷拉下去。眼神很温暖。她的身材,她的眸子,她的双唇,透着年轻时的风韵。尤其是她没有染色的头发,不仅没有给她的年龄增添数字,反而使她这个年龄段的女人有了独到的魅力——夹杂不多的白发白得很真诚很亮眼,衬托得那乌发似乎特别精神。如果不是脖颈上的皱纹作怪,说她是四十多岁的女人一点儿也不夸张。常常被男人们模棱两可的称作有气质有风度的女人就是站在我眼前的这女人?气质风度究竟是什么东西,如果我具象地说,就是这个有了些年岁的女人。说得更透明更俗世一些,看着她,我依旧能够想起性,想起做爱。赤身裸体地把赤身裸体的她搂在怀里——尽管,她的肌肉松弛了,可是,她浑身洋溢的美对男人依然会有刺激,她所激发的爱欲有不可阻挡的美的力量。获取美,享受美,这就够了。她依然看着我,等待我的回答。我不能使她难堪。我确实记不起来她是谁。我还是笑了笑——用含混不清的笑把我确定在认识或不认识她之间。

“你再看看。”

她肯定认识我。我不能再多看她一眼了。

我正在搜寻着一句开溜的话,只见她从深绿色的半身呢子大衣中伸出来了一只手。我几乎不是用眼睛捕捉到的,而是感觉到了她的手心里的那颗痣。我的眼睛亮了——她好像是从那颗珠子般光滑的痣里跃出来的。

“手心靥端金碗”。我们那里的农村人把“痣”叫“靥子”。

谁说的?她问我。

祖母说的。

我端的是金碗吗?她笑了。

就是呀。你是杂志社的副主编。我没有手心靥,只能打工,当小编辑。

年轻轻的小伙子,咋满脑子的宿命?她的语气里含有责备,看我的眼神却十分轻柔。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

谁说的?又是你的祖母说的?

她伸出来手。我第一次看见了她手上的痣。我把手贴上她有痣的手心,另一只手胆怯地揽住了她的腰——她开始教我跳舞是在环城公园里的露天舞场上。我踩不上音乐的节拍,老是踩她的脚——我的心在她的手上。她的手绵软、温暖、滑润,我握住的仿佛是春天的阳光,心里和手里一样惬意。我那握惯了锄把镢把和锨把的手上,老茧并没有褪去。她这个地地道道的城里人,握住我的手就等于握住了农村的粗糙,触摸到了土地的实在和粮食的金贵。我似乎把手搭在城市的肌肤上,感觉到了城市的新鲜,身心却没法融入城市。我的手心里汗渍渍的。她的那颗痣仿佛在我的手中跳跃,我能感觉到痣凸起的表面,感觉到它如同心脏一样跳动着。我真渴望有那么一天,能把她手上的痣细细地品味一回。

在单位,她是我的上司。上了班,我不多看她一眼,并不是因为她是副主编,我是打工当编辑的农民而畏怯她。就是在我当狗崽子被革命群众不当人看的时候也没有弯过腰,低过头,何况已经到了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如果说,我害怕她,是害怕她的漂亮。她的漂亮并不咄咄逼人,并不张扬得意,而是极其沉静极其内敛。这样的漂亮才使我自卑。有时候,一天之内,我和她一句话也不说。我把稿子编好之后先递给小说组的组长,小说组长再交她审阅,可以说,我和她没有直接的业务关系。由于自卑,我才高傲。即使在院子里、街道上和她相遇,她不先开口,我绝不问她的。尽管内心里也有脆弱之处,但我力挺着自己。

我对她知道的并不多。1983年4月26日,当我走进《秦人》文学月刊社之后。当天晚上,引荐我的一位老师就叮咛我:杂志社的主编是位老作家,副主编业务能力很强,你一定要虚心向他们学习。因此,我的内心里对她只留下六个字:“业务能力很强”。除此以外,我只知道,她叫秦可凤。我估摸,那一年,她大概有三十七八岁,大我十四五岁吧。

她教我跳过几次舞之后,我不再那么紧张了。我揽住的是她柔软的腰肢,握住的是她的手她的“痣”——也许,是金碗的碗边。我距离她那么近那么近,我呼吸着她的呼吸,阅读着她的漂亮,汲取着她身体上下扑出来的淡淡的我熟悉的香味,尤其是她的黑而亮的头发中逸散出来的那一缕味儿,如同舞场上的灯光一样闪烁着,暧昧着。我的朋友,你要叫我说实话,此时,我不可能不萌发情欲——你知道,情欲是庞大而可怕的,情欲是一股盲目的力量,它会无视对象的。我不可自制地在勃起——揽着你感觉很漂亮的女人,那是一种本能。可是,在尴尬困窘之时,情欲很快地转化了,转化为故乡里村子背后的那座大山,转化为在山地里如牛一般劳作的我;转化为贫穷的农村和我居住的被老鼠打了无数个洞的土厦房,转化为从故乡凤山县通往省城里的一条坎坷不平的道路。我非常清晰地看见,在这条路上艰难行走的我——一个脸色苍白,极其消瘦的农村青年。我背着一床简单的铺盖从农村走向省城,不是为了揽着女人的腰身跳舞的,不是为了享乐的——从年轻时我就明白,人生在世,就是受苦。男人应当为价值而活着。要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压抑欲望是必要的。轻佻的音乐,骚情的灯光,裸露的脊背,女人的脂粉,纷飞的欲望,对我来说,如同闪电一般,很快消逝了。黑暗的夜晚使年轻的农村人更清醒,生存的本能比性本能更本能。于是,我借口身体不舒服而离开了舞场。我不能为了身体的下面而砸了饭碗——此时,我的自卑感比什么时候都庞大。我只有一个念头:秦可凤是城里人,秦可凤是高贵而又漂亮的城里人。

我确实不舒服——我病了。

在编辑部后院里那间低矮潮湿的房间里,我躺了一整天。我知道我感冒了,浑身烫热,体温至少有四十度。我一向身体很好,感冒了很少吃药。这一次,却抵抗不住而躺下起不来了。傍晚时分,门被推开了,昏暗的房间里扑进来了亮光。她走到了我的床跟前,坐在了床沿,她问我,山子,咋样了?我说,感冒了。她的那只有痣的手搭在了我的额头一摸,说,这么烫?走,我扶你去医院。我说,我没有那么脆弱,躺两天就好了。她说,吃什么药没有?我说,没有。她只说了一声,你躺着,起身走了。

她第二次进来的时候,一只手端着一碗稀饭,一只手拿着一包药。她在脚底的电炉子上烧了一壶开水,将开水倒进了茶杯里。我说,秦主编,天快黑了,你快回吧。她说,你先喝几口稀饭,我不急。我试图爬起来,可是,一欠身,就天旋地转。她一看,一只手抱住了我的脖颈,我就半躺在她的怀抱里了——几年以后,我不止一次地回味我的头颅枕在她的胸脯枕在她的双乳间的那种温馨的感觉。我如同婴儿躺在母亲怀抱里那样舒坦——也只有母亲曾经这样搂着我,喂我饭吃。她的另一只手端着稀饭碗,我用勺子舀着喝。喝完稀饭,她从药包里取出来三付药,我各服了一片,她才走了。当我喝稀饭的时候,当我眼眶里不由自主地涌出来眼泪的时候,她抽出手,掏出了一张纸巾,在我的脸庞上揩擦,她越擦,我的眼泪越多。她一句话也没有说。擦毕,把湿了的纸巾紧紧地攥在了她的手心里。她起身离开时,又把那团纸巾放在了床上。她走后,我拿起那团纸巾,放在鼻子跟前,嗅了又嗅。我吸进肺腑中的不只是我的眼泪,我吸进肺腑中的是她手上的温度和气味,是那颗痣。

在我的心目中,她不只是我的上司,她那母亲般的温暖温暖着我。连我自己也吃惊,在她跟前,我肆无忌惮了。那天吃毕午饭,我和其他几个编辑进了办公室。她刚坐定,还没等她同意,我就一把抓起了她的右手说,秦主编,我给你看看手相。她没有抽手,却说,我不信那一套。我不管她信不信,左手抓住她的右手平放在办公桌上,左手的中指在她的手心里划动着,每划一次,我就说,这是感情线,这是生命线,这是爱情线。其他几个编辑围过来七嘴八舌地说,山子还会看手相?莫非就是书上的那几句话。我确实不懂手相学,只是从书上学了几句。我迫切渴望摸一摸她手心里的那颗痣,感觉那颗痣。于是,我只能采取这样的手段了。没有人知道,当我的中指头从她手心里的那颗痣上触摸而过的时候,我的心跳在加快,我的呼吸在变粗。我触摸到的是那颗痣的形状、温度、质感,跳动——它如同她的心脏一样在跳动。我觉得,那颗痣粘在我的手指头上印在我的手指头上刻在我的手指头上了。她自始至终没有给我难堪,没有抽回她的手,她让我尽情地触摸了那颗痣。不过,我抬眼时一瞥,她的眼神里有一丝愠怒。她是副主编,我这样做,是不是有点造次了?

有一天,办公室只留下了我和她。

她对我说,山子,以后,不要玩你那点小伎俩了。

她竟然看穿了我的心思。

我嗫嚅道:秦主编,你对我太好了,我真想叫你一声妈。

她说,不要胡说。

我说,那就叫你秦大姐吧。

她说,好好工作好好写作,同事之间别拉拉扯扯的。

我无话可说了。

我知道秦可凤是厅长的夫人已是半年多以后。

那天下午下了班以后,她跟我说,山子,你跟我到我家里跑一趟。有一篇稿子,你拿过来看一看,看这期能不能刊用。于是,我跟着她,骑上自行车,来到了南郊的西影路。进了她家的门,我才知道,她的家里那么宽大,那么敞亮,那么气派。一个大约五十六七岁的男人坐在客厅看一份什么东西——也许是什么文件吧。我一进去,秦可凤就对那男人说,老熊,这是我们编辑部的山子。那男人头也没抬,眼睛依旧在他手中的什么东西上。那不屑,不只是一种动作,而是一种气氛。房间里的气氛因为那老男人而变得十分肃穆。我不知是该那样站着,还是坐下来。正在踌躇间,门铃响了。秦可凤去开门,随即进来了一个中年人,秃顶,肥头大耳。秃顶朝沙发上的男人点了点头,叫了一声熊厅长,朝他跟前蹭去了。噢?秦可凤的男人原来是厅长。正因为他是厅长,我才不畏怯。而且,内心里有了几份憎恶——我从当农民时就憎恶生产队长、公社社长——他们的全部本事就是欺负老百姓。

我从秦可凤手中接过稿子,一秒钟没再停留,走出了房间。

一路上,我倒是替秦可凤鸣不平——她怎么嫁了一个老头子呢?做她的父亲还差不多,怎么就做了丈夫?厅长夫人,你看起来那么高贵,陪伴你的却是一个老头子?正是应验了农村人的那句粗话:好女人都叫狗日了。连我自己也觉得,我的愤愤不平,真是莫名其妙。

一整天,我不和秦可凤——不,该叫她厅长夫人了,我不和厅长夫人着嘴。我有意识地躲避着她。她的美被玷污了,玷污美的是那个板着一张黑脸头发稀疏身材臃肿的厅长——这个老头子!假如我抬头看一眼厅长夫人,我就不由得把手中钢笔握紧了——这只拿惯了农具的手竟然把一支廉价的钢笔握断了,墨水流出来,流在了稿纸上,稿纸上是一团污脏。我再也写不下去了。我一抬眼就看见了我的中拇指,看见粘在中拇指上的那颗痣——活着的痣在说话,在跳动;活着的痣用一只冷眼盯着我。我推开了稿纸,离开了办公桌。从厅长夫人跟前经过时我故意用身体在她的办公桌上靠了靠。

厅长夫人向我发出了邀请。

星期六刚一上班,厅长夫人对我说,下午下班后不要到哪里去,跟我走。我觉得,她说这话时,没有上级压下级那种命令的口气,她的嘴唇有点抖,似乎她的唇舌负荷不起这些汉字。每个汉字仿佛是从口腔里拽出来的,带着颤音,而且还有几分乞求,似乎是在求我,生怕我不愿意,又不能不失她的身份。因此,出口的话像球子似的,散落在了地上,既叮当作响,又冰冰凉凉。

这一整天时间不好熬。每一分钟似乎都象着了色,亮晃晃的,慢慢地爬行。跟她去,还是不跟她去?我只能在“是”和“否”之间选择。她叫我去干什么呢?我一点儿也捉摸不透。她是厅长夫人,我是农民;她是上司,我是下属。我们之间有什么事可以在办公室说,何必要在家里谈?我能向她的美弯腰,但我不会给权力跪拜的,我就是这性格。你是厅长夫人或部长夫人与我有什么相干?临近下班时,我才拿定了主意,跟秦可凤走一趟——这样的选择不是出自于利害关系不是理智地思考的结果,似乎只是一种本能——也许是性本能。那时候,我对秦可凤还没有肉体的欲望。即便我想到性,我也不渴望和她做爱——我不相信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妄想。当然,在我的想象中把秦可凤压在身底下肯定会妙不可言的,她的美丽高贵使我不止一次地心旌摇荡,双眼放光。可是,我已认定,她不会属于我的。

终于到了下班时间。

秦可凤来到我跟前,只说了一句:走吧。我没再犹豫,起身跟着她走出了办公室。一路上,我们并排骑着自行车,彼此一句话也没有说。上了家属院的楼,秦可凤掏出钥匙,她开了老大一会儿,没有把门打开,我从她手中要钥匙,她递我钥匙时才说,钥匙拿错了。她从包里另取出了一把钥匙。

进了门,换上了拖鞋,我的第一句话就是:厅长怎么还没有回来?她说,厅长去北京学习了,要两个月。原来,厅长不在家。假如厅长在家里,她会带我来吗?我看着她的背影心里想。她进了灶房,开始做饭,我撵进去问她:保姆呢?她说,保姆回甘肃老家了。这空荡荡的房子里就只有我和厅长夫人了。我的心情随之放松了,猛地朝沙发上一坐,身体整个儿陷进了沙发里。坐了一会儿,我站起来,去房间里巡视。房子是四室两厅,客厅就有四十多平方米。两个人在这么大的房子,不是太空旷了吗?因为是厅长,就要这么显摆?我没有资格嫉妒,只是愤懑不平。我知道,秦可凤的老头子不是一般的厅长,他这个厅长是隔三岔五和省长打交道的厅长。也许,人家住两套三套这样的房子也是没有什么问题的。

我被秦可凤叫到了餐厅。晚餐有六个菜有啤酒有干红也有饮料。我看着饭桌上的酒菜,只想一双手把饭桌掀翻。就在这时候,我的父母远在二百公里以外,他们喝了一碗包谷糁子已经上了土炕。他们和土地奋争了一生,就是粗茶淡饭也常常填不饱肚子。而这些城里人的日子却是这么滋润。秦可凤问我喝什么酒。我说,你喝啥我就喝啥。她打开干红给我和她分别倒上了。吃饭的气氛很无聊。因此,杯盘的响声也就格外细致。我不想和厅长夫人谈稿件说文学。我想,这时候,父辈们播种的小麦该露针了?我不觉说出了口。厅长夫人说,是啊。我说,露针是啥意思,你知道吗?她说,露针就是出苗。我说,你咋知道的?她说,我爷爷奶奶的老家在农村,小时候,我常常回乡下去的。我说,我还以为你们八辈子是城里人。她笑了:不是八辈子,是两代人。她是在城里长大的,为什么要跟一个老头子?是因为他是厅长?我放下筷子,看着她。她问我:吃好了?我来了一句不着边际的话:播种啥就收获啥。她说:是啊。

吃完饭,我们在客厅里坐了一会儿。我不想看电视。秦可凤从卧室里拿来了一份稿子,她给我说,山子,这是我写的几篇散文,你给我看看,行不行?我说,有啥不行的。她说,你不看电视就到房间里去看。我说,行啊。我跟着她来到了客房。

秦可凤出去后,我头靠在被子上,歪在床上看稿子,看了两页,我就想:她肯定不是为了看稿子叫我到她家里来的。如果说是为了看稿,她可以拿到编辑部,为什么要我到家里来?不是我想入非非,我的推理完全有道理,她叫我来,是为了叫我陪她的。肯定是这样。我的朋友,你想想,一个三十七八岁的漂亮女人守着一个一天东奔西跑的五十六七岁的老头子,她能受得了吗?我的眼睛在文字上,心已经转移到她那丰满红润的嘴唇上,在我的意念里,她的保养得极好的皮肤肯定会如绸缎一样,还有那高耸的胸,翘起的圆圆的臀,还有……我的舌头在口腔里抖动着。我的想法不只是卑琐,我的野心不亚于《红与黑》中的于连·索黑尔。我自己鼓励自己。你怎么就认定她不会属于你?得到她就等于得到了整个城市……我虽然吃住在城市里,心却没有融入这个城市,也没有得到这个城市。况且,她是厅长夫人。能获取厅长夫人,对于我这个农民来说,将意味着什么……我躺不住了,下了床,在地板上走动着。

走动了一会儿,我再次拿起稿子,稿纸上的汉字如同水中的蝌蚪一样摇头摆尾,怎么也看不下去了。

秦可凤进来时,我头枕在被子上合衣躺在床上睡着了。她摇了摇我的肩头。我醒过神来,看也没有看秦可凤就说,我回单位去呀。她笑了:回去干啥呀?下床去洗一洗,我把洗澡水给你放好了。我清醒得很,我说,假如厅长回来呢?她说,洗一洗再睡,不要想那么多。

她把我领到了卫生间,给我拉上了门。

洗了澡,躺在柔软舒适的床上,我怎么也睡不着。便拿起了床头上的一本书翻了翻。看不下去。我不可能不想起她,不想起性,我毕竟结婚才两年,我已经有几个月没有回老家了。如果在这样的环境,我能将我的媳妇拥在怀里睡一觉,也算是城市了一回,可是……我真想。

这时候,秦可凤进来了。她穿一身睡衣,刚洗过的头发蓬松着,灯光下,润泽的脸庞上有点红晕,她身上逸散的香气袭人。我什么也不想,从被窝里爬起来,半裸着跳下床,搂住了她——什么厅长夫人,她只是一个女人,一个魅力无穷的女人,一个我喜欢得不得了的女人。秦可凤站着没有动。我感觉到了她的心跳。她肯定也感觉到了我顶着她的身体的那个玩意儿。我竟然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办?——不敢强吻她,更不敢把手从她的睡衣下伸进去。这时候,她轻轻地掰开了我揽住她的双手,轻轻地说,山子,睡觉去。我叫着她的名字,我说秦可凤,我不要你走,我要和你睡在一块儿。她说,别傻了,小兄弟,快去睡觉,不能。那不能。我再次扑向她的时候,她伸出了手,我第一眼看见了她手心里的痣,那颗痣如同一块黑色的石头朝我砸来了。我如霜杀了一般,呆呆地站住了,她说,你不是不知道他是厅长。我不再压抑自己,我几乎是喊出来的:你叫我来你家里,不是为了作践我吗?你以为你高贵,就可以这样作践一个农村人?我抓起衣服很快地套在了身上。我要回去。我决然地走出了房间。她撵上来,抱住了我。我极力甩脱她。她突然哭了,伤心地哭了。我回头一看,她的泪水涌出来了,满脸都是,她坐在地板上哭着,抖动着。她显得那么柔弱,那么可怜。这时候,她才是一个真正的女人。浸泡在眼泪中的厅长夫人风情万种——这是我一刹那的感觉。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了,我抱起她,将她抱回她的卧室。我将她平放在床上。我不再犹豫,动手给她宽衣解带。她没有阻拦我,泪眼婆娑的看着我。等我从她的衣服中剥出了一个裸体之后,我好象被她吓住了——她的身体是那么白那么白,皮肤细腻得如同我使用过的胰子一样。我的手不敢在她的裸体上触摸。我弯下腰,嘴唇贴在了她的嘴唇上——一个长长的吻过后,她一把推开了我。她哽咽了:山子,你不知道……你不知道。她发冷似的抖动着。我急忙给她盖上了被子。她说,你以为大姐活得高贵、愉快?是不是?她把被子揉成了一团。她又泪水涟涟了。这一回,轮到我哭了,我哭着说,大姐,你怎么比我还苦?她摆摆手,不叫我再说。在床前,我站了一会儿。她的哭声一点一点地咽回去了。她的手掌朝上。手心里的痣仿佛一块巨石压迫着她,把她的手似乎压得变形了。我不能再多看一眼了。我回到客房,倒在了床上。

一个晚上,我等于没有睡。天还没有亮透,我将她的卧室推开了一条缝,站在门外,我看了看她,再看了看她。

我走了。

星期一,等她上班后,她就会知道,一个叫山子的文学青年离开了《秦人》文学月刊,离开了秦可凤。

像二十多年前那个黎明一样,我再看了看她。

“厅长!”我把“夫人”二字没有喊出来,叫道:“秦可凤”!

秦可凤说:“山子,你还没有变。”

我说:“老了。年近五十了,还能不老?”

秦可凤说:“老了的是我,你都没认出我来?”

我说:“没认出来不等于就忘记了。厅长没有来?”

秦可凤说:“他走了十多年了。”

我叹息了一声。

秦可凤挽起了我的胳膊,那只有痣的手抓住了我的衣袖。我们一同步入了举办婚礼的大厅。一对新人正从红地毯上走过。秦可凤抬眼一瞥,突然,她挽住我的手一松,倒下去了。我在慌乱中听见有人喊叫:“快打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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