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韦 人 许凤侠 杨莉萍 徐桂云 刘竹青 王秀清
1银川市兴庆区农牧局 2银川市金凤区农牧局 3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畜牧兽医站
近年来,奶牛养殖业有了很大的发展,存栏数量达到千头的规模奶牛场及奶牛园区越来越多,规模养殖已成为奶牛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养殖技术的不断提高,人们对奶牛的科学饲养、防疫及牧场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视,但仍有奶牛场及奶牛养殖园区对动物防疫管理认识不到位,尤其是对医疗垃圾及病死牛的处置工作抓得不实。如有些规模奶牛养殖场将用过的兽用包装盒、兽用生物制品疫苗空瓶、各种兽药包装袋和残破的药用玻璃瓶随处遗弃;有些养殖场还将兽用医疗垃圾和一般生活垃圾放在一起,随便倾倒在地上、路旁,甚至丢在养殖场周边的排水沟、小水渠中;还有的牧场将玻璃器皿和针头乱扔、乱放,导致养殖场经常发生工人被扎伤的事件。更有甚者,有些牛场不及时处理病死牛,而将其搁置在牛舍旁或随意丢弃,甚至将病死畜上市销售。以上这些做法常常导致牛场里疾病反复发生而查不到原因。本文对规模奶牛场医疗垃圾及病死牛的处置工作谈些意见,供大家参考。
1.1 医疗垃圾
医疗垃圾是指规模奶牛场在对奶牛进行医疗、疾病预防、保健以及其它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及其它危害性的废物,如一次性针头针管,一次性塑料盘,输液袋、输液瓶、输液管、注射针,各种导流导液的胶皮管,带菌的纱布、纱条、棉球以及各种病牛手术后的切除物等。兽用医疗垃圾含有大量的人畜共患病原菌或病毒,有时比人用医疗垃圾危险性更大。另外,兽用医疗垃圾中残留的药物、药液还会对当地的水质、环境等造成巨大的危害,甚至引起食品安全(动物误食、误饮)问题。特别是防疫用的疫苗(弱毒苗、灭活苗)的残留物散播将会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导致免疫的失败或疫病的产生和流行,如不加强管理、随意丢弃,任其混入生活垃圾或流散到人们的生活环境中去,后果不堪设想。因此,务必要妥善处理兽用医疗垃圾,不得重复使用,更不能流入民间再生利用。
1.2 病死奶牛
病死奶牛即因病死亡的奶牛。死亡牛体内带有大量致病微生物,如不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任其腐烂发臭,病原体会随水流、空气到处扩散,不仅污染环境,还容易引起人畜疫病大流行。
医疗垃圾和病死奶牛的处理有6大原则:一是消除污染,避免伤害;二是统一分类收集、转运;三是集中处置;四是严禁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五是在焚烧处理过程中要严防二次污染,必须达标排放;六是病死动物尸体的“四不一处置”,即对病死动物尸体一不宰杀、二不销售、三不食用、四不运输,并将病死动物尸体进行无害化处置。
3.1 医疗垃圾的处置方法
3.1.1 化学处理
化学处理方法是将医疗垃圾掩埋在深土中,利用微生物将其自然分解。但医疗垃圾一般都是塑料、玻璃、橡胶、铝制品等无机物质,在无光照和风蚀的情况下几百年也不易分解,而单靠微生物自然分解是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达到目的的。因此,化学处理方法还存在容易引发土地土壤酸化板结,污染地下水资源,占用土地资源等诸多弊病,故化学处理方法是不科学的,不建议推广。
3.1.2 专门收集机构统一处理
专门收集机构即专门处置医疗垃圾的机构,其负责统一收集、运输和集中处理医疗垃圾。这种方法能减少很多分散的处理设施和污染源,节约能源,而且还能避免和生活垃圾混合,对人体造成危害。这也是环保部门、动物卫生部门的要求。
3.1.3 焚烧处理
焚烧处理即由规模奶牛场购置焚烧炉,在牛场的下风口建立焚烧场,对医疗垃圾及病死牛进行焚烧。这种高温焚烧处理方法能保证医疗垃圾完全稳定化、安全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地被处理,同时又符合当代医疗垃圾处置的发展趋势。
3.2 病死奶牛的处置方法
病死畜的无害化处理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这2 个规范进行。
3.2.1 奶牛尸体运送
运送奶牛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应采用密闭、不渗水的容器。装前卸后必须消毒。
3.2.2 焚毁法
将病死奶牛尸体及其产品投入焚化炉或用其它方式烧毁碳化,彻底杀灭病原微生物。
3.2.3 掩埋法
选择远离学校、公共场所、居民住宅区、村庄、动物饲养和屠宰场所、饮用水源地、河流的地方进行深埋。掩埋坑底铺2 cm厚的生石灰;掩埋前应对需掩埋的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喷洒柴油进行焚烧处理;掩埋后需将掩埋土夯实。病死动物尸体及其产品上层应距地表1.5 m以上;焚烧后的病害尸体表面和病害动物产品表面,以及掩埋后的地表环境应使用有效消毒药喷洒消毒。对污染了的饲料、排泄物和杂物等,也应喷洒消毒剂后与尸体共同深埋。
4.1 农牧主管部门应对规模奶牛场及乡村执业兽医加强管理,认真搞好《动物防疫法》、《病死及死因不明动物处置办法》、《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要求规模奶牛场及时对兽用医疗垃圾进行无菌或无害化处理,同时要对兽用医疗垃圾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管。
4.2 政府应出台兽用医疗垃圾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兽医医疗机构必须将兽用医疗垃圾分类后,移交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不得自行处置等。
4.3 农牧主管部门应协助规模奶牛场与医疗垃圾专门处理机构签订协议,定时上门收购,将兽用医疗垃圾进行统一集中回收处理,切实“消化”医疗垃圾。
4.4 规范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工作程序。动物病死后,规模奶牛养殖场应当立即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并做好临时看管工作。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出具有资质的兽医技术人员到现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上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
4.5 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对乱丢、乱抛、随意处置、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的养殖户或从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或民事责任。
4.6 加强医疗垃圾及病死奶牛无害化处理技术培训。一是要加强对规模奶牛养殖场从业人员的培训;二是要加强对兽医从业人员的培训;三是要加强对动物卫生执法人员的培训;四是要加强对畜产品经营从业人员的培训。
4.7 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医疗垃圾及病死奶牛无害化处理经费的投入。医疗垃圾及病死奶牛无害化处理是一个长期性的工作,养殖户无法承担所需的全部费用,此项工作有可能不能顺利实施,无害化处理将不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正常实施。因此,各级政府应将此项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从而有利于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奶牛产业的健康发展。规模养殖场也可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门无害化处理项目的资金,建造无害化焚烧场。
4.8 医疗垃圾及病死动物是动物疫病发生的重要传染源。医疗垃圾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是否到位,事关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经济稳定持续发展,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互相协作、紧密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