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伦美荣 杨春晴
随着我站采供血业务的不断发展,采供血关键物料的使用量也逐年增长,物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血液安全。为了确保血液质量,根据国家“一法两规”(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1-2]要求,规范了我站采供血关键物料管理,制定了严格的出入库流程,对采供血关键物料的验收、入库、储存、发放进行了全面控制,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按照采供血不同业务用途,物料可分为采血器材、血液成分制备器材、血液标本检验试剂、特殊试验检测试剂等;按照物料目前的状态又可分为合格品、待检品、不合格品三类。对以上分类物料进行分区管理,各区域有明显和易于识别状态类别的标识。
采购物料到达血站后,由仓库保管员和采购人员按照物料购置申请单的内容核对供应商提供的物料品种、数量、规格等有关内容是否与购置申请单一致,同时核查生产批号、效期及相应资质是否合法,购置申请单存档。
对于紧急需要的物料,供应商交货时,保管人员应先与采购人员联系,确认无误后,先办理收料手续,再补办物料采购申请手续。
关键物料到货后,仓库保管员及时通知质控科进行质量抽检,对检验合格的物料,凭质控检验报告单填写入库物料验收单;对于检验不合格的物料,附质控检验报告单,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开具物料退货单,由仓库保管员办理退货手续
根据相关内容验收完毕且核对无误后,仓库保管员及时填写入库物料验收单,仓库保管员和采购人员在入库物料验收单上签字,并将入库验收单交仓库会计人员办理入库手续。同时,由仓库保管员按照物料分类的相关内容进行储存。
当交货数量超过订购量时,需经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在实收栏注明起交数量,方可收料。交货数量未达订购数量时,以补足为原则,由物料采购部门通知供应商补购。使用部门负责人同意不需补足的,可免补充采购。
当仓库制单人员收到仓库保管员送来的入库物料验收单时,根据入库物料验收单的物料品种、实收数量等有关内容及时打印采购入库单,由仓库保管员和采购人员在采购入库单上签字。入库单一式三份,第一份连同购入物料的原始单据送财务科报账,第二份送财务科会计人员登记相关物料明细账的依据,第三份仓库保管员作为收货的依据。
物料库存量实行最低库存量管理,采血器材如血袋最低库存量为两个月,血液样品检验试剂最低库存量为1个月,其它物料应保持1个月库存量。保证在物料的有效期内使用,未规定使用期限的物料,其储存期限及效期自设为入库之日起,一般为一年,最多不超过三年,并贴上标识。
物料发放原则 物料在发放过程中,按照物料规定的使用期限,实行效期物料预警机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即先购入的物料先发出使用,后购入的物料后发出使用,这种流转次序不会引起物料的积存,并且能够保证物料数量准确和质量稳定。
急救药品物料实行统一采购,统一发放,统一回收报废的原则,对各科室的急救药品做到定期检查,定期更换。
采血物料领取 为防止当天领取物料人员多,影响采血器材按时领取,采血人员需提前一天向仓库制单人员提交由车长签字的物料领用清单。仓库制单人员根据物料领用清单的有关内容及时打印领料出库单,仓库保管员根据领料单进行提前配货,领料人于次日到仓库领取。
其它物料领取由领料人持科长(主任)签字的物料领用清单,交仓库制单人员打印领料单,领料人持领料单到仓库领取物料。仓库保管员根据领料单上的内容和车组、科室的领料人单件验收物料并交货,验收合格以及核对无误后双方在领料单上签字。
领料单一式四份,第一份交财务科报账,第二份交审计科作成本核算,第三份仓库保管员留存,第四份交领料人,同时各科室根据物料入库单、出库单进行账务处理。
采购物料经检验、实验、验收确认不合格的物料,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使用科室开具《不合格报告》,由质管科协同设备科分析原因,仓库保管员对所涉及的产品进行标识、隔离。并对此物料的质量重新进行评价,确有质量问题应停止使用,退回厂家调换,若无法调换者则启用备用厂家。处置过程执行《不合格与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采购计划是采购的依据,每年年末,根据本年度关键物料的使用情况,制订下年度关键物料采购计划。年度采购计划除关键物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外,还对采购方式、每次拟采购数量及采购间隔时间进行详细计划。年度计划对下年度的采购工作有重要的指导作用,保证物料采购有条不紊地进行。
通过对我站采供血关键物料的购入验收、入库、储存、发放过程的全面控制,确保发出的采供血关键物料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了采供血物料及时供应,方便了一线科室物料领取,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流入使用科室,确保生产安全,同时节约了物料的成本,符合“一法两规”的要求,至今未发现因物料问题影响血液质量,确保了临床输血安全。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站质量管理规范,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