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博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周子嫄
我国会计准则最近一次的准则修订是在2001年。由于当时中国上市公司利用会计准则进行盈余操纵的现象十分普遍,所以在上一次的修订中采取了十分保守的做法,这些保守的做法对减少会计操纵可能确实起到了一些作用,但却与财务报表真实反映企业资产负债状况的总体目标背道而驰。事实上,在上次修订颁布的同时,就出现了许多反对,严重的指责称其为“历史的倒退”。另外,上一次的修订是局部性的,并未在会计准则整体上作全面的梳理和调整。
在过去的几年里,IASB不断地开疆扩土,在“协同全球会计准则”的目标下硕果累累:2005年1月1日起,欧盟要求所有上市公司执行IAS;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家引入IAS;更重要的,在安然事件之后,美国FASB对IAS的态度发生重要转变,在FASB一些准则修订中已经开始慎重考虑IAS的规则,并且IASB和FASB已经开始合作若干项目,旨在减少两个准则的实质性差异。中国财政部一直密切关注全球会计准则趋同的趋势,IASB在促进中国会计准则改革方面也一直不遗余力。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成长,中国与全球资本市场的关系也越来越紧密。到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数量不断增多,中国吸引的FDI也一直成上升趋势。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异造成了大量的“准则转换成本”,会计准则的趋同成为大势所趋。
中国经济的快速成长和金融市场的发展本身也对旧会计准则提出了挑战。如果财务报告不能为投资者提供更相关有用的信息,其价值必然受到质疑。相关各界都在呼吁一套“高质量”的会计准则,高质量的含义包括“透明、公允、决策有用”等。在新会计准则的制订中,财政部并没有直接套用国际会计准则,而在一定程度上考虑到了中国的具体国情,这些考虑体现在对资产减值冲回的处理上、对关联方交易的披露上、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核算方法上等等,其中一个重要目的仍是减少会计盈余操纵的空间。在总体趋同国际会计准则的同时,我们也发现某些会计处理方法是采用了FASB的若干规定,如在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上,不允许重估等。
由于报表列报需要提供一年的对比信息,所以虽然按规定新会计准则从2007年1月1日执行,而实际上上市公司要套用新准则对2006年的报表进行重新列报。由于新会计准则较之旧准则的诸多变化,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会受到很大影响。影响主要来自于资产减值、所得税、金融工具列报、投资性房地产、股份支付、债务重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生物资产、保险合同等几个准则的规定。对于不同行业的公司,影响并不一致。房地产公司、通信类、金融保险企业、农林畜牧企业、有色金属行业可能受到的影响较大。更深层次的影响将是因准则变化而引起的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管理决策的影响。
最大的变化是新准则采用了资产负债表观,取代了旧准则的利润表观。在资产负债表观之下,资产被提到重要的地位,更加关注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现金流将是会计和财务的结合点。在新准则中,资产负债表观体现在:公允价值的普遍应用、采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强调综合收益等。
资产负债表观导致信息相关性提高,从而更满足“决策有用”,但可靠性有所降低,由于在资产负债表观强调公允价值,所以公允价值的评估方法和标准变得十分含糊不清,如果公允价值仅仅是“毛估估”而已,那么财务报告将成为盈余操纵者的游戏,失去其本身存在的价值。
新会计准则较之旧准则体系更加完整,内容更加丰富。本次发布的38个具体会计准则中,有7个是全新的准则,分别是:3号-投资性房地产、5号-生物资产、22号-金融工具与计量、24号-套期保值、25号-原保险合同、26号-再保险合同和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在其他的具体准则中,在存货、资产减值、所得税、金融工具、无形资产、借款费用、企业合并、关联交易披露等方面都有重大的变化。从总体上来看,新会计准则体现了几个主要特点:体现了与IFRS趋同;公允价值适用范围扩大;部分原表外披露项目被纳入表内核算;规定了特殊行业的会计准则;对披露的要求更为严格和具体。
现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对短期投资的核算和报表列示均为其初始成本,不反映其价值变化,投资者只能借助于报表附注了解市价情况。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在期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应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企业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应当单独核算,在资产负债表中,短期投资项目按照减去其跌价准备后的净额反映,从而使投资者能够了解投资的现价。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企业会计制度增加了委托贷款的内容并规定:企业的委托贷款应视同短期投资进行核算。但是,委托贷款应按期计提利,计入损益;企业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期末时,企业的委托贷款应按资产减值的要求,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将计提坏账准备的范围由原有的应收账款扩大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并规定企业的预付账款,如有确凿证据表明其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或者因供货单位破产、撤消等原因已无望再收到所购货物的,应将原计入预付账款的金额转入其他应收款。转入其他应收款的预付账款可以计提坏帐准备。计提坏账准备的方法由原来的按制度规定计提变为企业可以自行确定,确定的方法为按照以往经验及债务单位的财务状况,并在坏账核算上取消了直接转销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