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新湖镇政府 徐丽峰
近年来,国家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无论数量还是规模都在不断扩大,在提高农户增收和增强市场竞争力中,有着独特的优势,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管理过程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开始显现,特别是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
从大多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际运作情况看,财务管理工作没有受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足够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在财务管理方面思想意识淡薄,观念落后,又对财务知识比较欠缺,意识不到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畏难情绪,对国家实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缺乏信心,既怕政策有变,又怕相关部门强加干涉,导致在实际管理中,只注重抓生产经营服务,而不想完善财务管理工作。
目前,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还十分薄弱,突出表现为财务责任权限不明,多数合作社董事长集财权、事权、物权于一身,合作社资金运用一人说了算,缺乏民主理财气氛。有的合作社不配备专门的财会人员,有的即使配备财会人员,也是会计、出纳一人担,有的更是会计、出纳、保管三个岗位一人兼,严重违背了相互制约和内部控制的原则,不利于提高合作社资金使用效率,不能做到决策民主化。
当前以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为主的合作社“牵头人”,在资金、技术以及销售渠道上具有明显优势,往往组织外出联系客户统一销售,并为合作社成员提供技术、信息等服务,在他们得到实惠的同时,也为合作社成员解决了实际困难,增加了成员收入。因而,成员对合作社建账问题关注程度不太高。即使是省级“四有”或市级“五有”合作社,有的也只对各级财政补助款进行核算,其他业务不入账核算,不能真实、完整地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合作社财会制度规定,农经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合作社会计业务工作,但目前合作社财务管理指导体系不顺畅。在部分县(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部门是发展科,由于合作社是先发展,后有财会制度,发展科没有指导和培训合作社会计的职能,更缺少懂财务管理的人员,造成合作社会计业务的指导和培训在区县出现断层,影响了合作社财务的管理、辅导和培训工作的开展。
由于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参与合作社管理程度不高等因素的影响,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制度不健全,盈余返还的比例制定不合理,给不出充分依据和合理的理由。甚至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对盈余返还制度不知情。更有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成员不进行利润返还,从而违犯了办社宗旨和相关法规,成员的利益受到极大侵害。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分配体制机制不健全,是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不到位的根本原因。
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本没有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有的虽然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但是执行不到位,未形成完整的约束体系,从而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同时,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或无法建立内部审计部门,即使有内部审计部门,也很难保证内部审计的独立性,缺乏必要的财务监督。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外部审计监督主体目前不明确,农经管理部门心有余而力不足,还没有发挥主导作用,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外部监督缺位乏力,强化途径比较狭窄。
针对上述问题,在国家大力发展第一产业、倾力解决“三农”问题的大形势下,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已经势在必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相关部门应该采取行政、法律、政策等综合措施来推进合作社财务管理,确保“十二五”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宣传国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针政策,让广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相信党的政策,相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是走人民公社化的老路,相信涉农部门不会增加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让农民吃上定心丸,增强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觉性,主动规范财务管理工作。充分利用阳光工程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和合作社辅导员培训机遇,让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懂得财务管理的重要性,重视好、监督好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把财务管理工作当做合作社进一步发展壮大的重要事情来抓。有计划地培训农经干部,增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能力。
有条件的地方委托村财(乡)镇管办公室代理会计业务。合作社在成立初期,一般很少有经营活动,所以收入很低,如果专门聘请会计人员,难以负担财务管理的成本。目前大多数乡镇都实行了村级财务乡(镇)代理的做法,合作社可以委托村财乡(镇)管会计核算中心对合作社进行代理记账,减少合作社单独聘请专职会计的成本。也可以实行国家财政拨付管理费用,由农经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进行无偿代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大多成员是农民,农民是最现实的一个社会群体,只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给农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农民才能积极参与,才能共享互助合作的成果,才能满意。但目前发展资金不足,使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动放弃良好的产业项目,有的没有较明显地带动农民增收。提高合作社发展资金实力,关键要靠合作社自己。
一是扩大社员数,增加合作社股金来源。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增强合作社内部融资能力,积极开展资金互助业务。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充分利用好国家及省扶持合作社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或向农村合作金融系统争取有效贷款,来提高合作社外部资金筹集能力,学会借力发展,增强场竞争力。三是在社员有效监督的前提下,从合作社生产经营产生的盈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公共积累资金,逐步增强合作社自身的经济实力。四是创新融资手段。例如可建立资金互助合作社。资金互助合作社资金由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社员提供,依附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而存在,实行自主经营、自主管理、自我约束和自我承担风险经营。互助金借款在合作社及社员内部进行,严禁对非社员借贷;也可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担保机构,担保资金由财政资金和社会资金共同组成。只有解决了发展资金不足问题,才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财务管理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客观形势看,只有进一步明确农经管理部门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主体地位,解决好机构编制,解决好必要的工作经费,建立起科学的管理制度,才能可持续地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各级政府要借鉴推行大学生任村官加强新农村建设的管理模式,安排大学生到农民专业合作社任财务管理人员,解决财务管理人才严重匮乏问题。社会各届要切实认同并发挥农经管理部门的职能优势,建立农经管理部门定期审计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工作制度,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监督指导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借助各种社会力量,依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账簿,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 (试行)》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监督制度,定期向农经管理部门上报财务报表和相关统计资料。
“十二五”期间,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和规模都将进一步扩大。必须大力推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三化”统筹运作模式,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量升质增,打造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质量安全优、民主管理好的优秀合作社,使之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因此,农经管理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指导工作难度将进一步加大,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指导难度更大。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形势及任务,迫切要求我们创新管理方式。当前,首要的是采取可行措施,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各级农经管理部门都要建立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管理网络,实现网上信息传递、网上统计申报、网上指导服务;要为合作社研发财务管理软件,全面实现微机记账;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建立自已的信息管理网站。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给予支持,搞好发展规划,加大资金技术投入,发挥信息化管理效能。
总之,要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必须依法规范和加强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使之成为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建设现代农业的有力推手。
[1]刘红,程梅.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亟待加强.江苏农村经济.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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