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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的价值:
个体or种群
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各个领域里,最直观、最感人、最容易引发共鸣的,无疑是救助个体。看到一只伤愈的红隼重返蓝天,足以让每一个在场者热泪盈眶。
但是,很容易被志愿者忽略的一点是,救助野生动物个体的价值往往并不仅限于个体本身,而更多地在个体背后的整个种群。这和救助人类社会中的弱势个体是不同的。
动物和人的差异很多,按照演化生物学家道金斯等人的观点,最大的差异可能在于动物缺乏文化。在这里,文化的定义是“与遗传无关、但可以模仿和传承的行为模式”。
人类社会中,文化因素正在逐渐压倒遗传生理的因素。我们对自我的改造能力越来越强,先天遗传素质的重要性也越来越小。
然而,野生动物个体在环境中的绝大部分行为,都可以追溯到它的基因;个体间的文化传承即便存在,影响也通常微乎其微。如果两群狼面对同一场景做出了不同的反应,那是因为它们的遗传特征不同,而不是因为它们各自经历了不同的狼群历史、有不同的狼群文化。就算有动物因为和人相处而从人类这里习得了复杂的行为,但当它回归野外时,也几乎不可能把自己学会的人类技巧教给其他动物,不能改变其种群的原有行为。
野生动物的价值更多地承载于它的基因之中,种群本身的延续更为关键。个体的死亡是必然的,但基因通过种群基因库可以长存下去,维持物种的存在。我们保护野生动物个体,更多是一种保护种群的手段,本身并非目的。所以黄石公园才会引入狼来控制鹿的数量,来淘汰老弱病残。这样的行为在人类中无法想象,在自然界却是完全正常合理的。我们经常用人类的眼光去看野生动物,忘记了我们之间的客观差异。
而假如一个物种本身并未濒危,那么刻意保护它们的个体,对整个物种也没有多少好处。
保护的目的:
地球or人类
如果保护个体是手段,那么保护物种、保护地球生态是不是就应该成为终极目的呢?
但实际上这两个命题都很可疑。物种虽然寿命长,但早晚也要消失。新生代哺乳动物每个物种的平均寿命也不过几百万年而已。地球历史上至少99.9%的物种都已经绝灭了,绝大部分都和人类没有关系。
至于保护地球,则问题更大。其实,没有哪个物种是不可或缺的。有些物种消失后其地位立刻被取代了,有些会波及其他物种,只有很少数的物种一旦绝灭,可能会引发生态系统大范围的崩盘。但是,崩盘了也不是世界末日,几千万年过后,一切又都会从头再来。地球是很脆弱的,很容易被打得“鼻青脸肿”,比如发生在大约2.5亿年前的P/T绝灭事件(二叠纪-三叠纪绝灭事件),导致海洋中大约96%的物种消失。但是地球又很顽强,不管多惨都能恢复,比如P/T之后过了1000万年,海洋物种的多样性就超过了绝灭之前的水平。
类似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多次。这有点像一个不倒翁,一推就晃,但怎么晃都不倒。换成生态学术语,就是“在地质时间尺度上,地球整体生态系统的抵抗力稳定性很弱,但恢复力稳定性很强”。坦率地说,只要太阳系的结构维持不变,我想象不出任何方法能把地球生命打成万劫不复,就连核弹也不能保证消灭所有无脊椎动物。
那么我们天天强调要维护生态系统,图的又是什么呢?就像是一个人在成长期间摔过无穷多次跤,未来也要摔无穷多次跤,为什么偏要执著于阻止眼下的这一跤呢?
很简单,地球经受得起生态系统的崩盘,人类可经受不起。虽然地球作为一个整体每次都恢复了,但每次陪葬的物种数目却不计其数。不要说生态系统崩盘了,脆弱的人类经济体系连海平面上升几十厘米都招架不住,这让地球历史上动辄上百米的海平面变化情何以堪。
由此,似乎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我们保护生态,不是像口号里宣传的那样是为了地球,而根本是为了保护我们自己。地球其实根本不在乎我们怎么闹腾,它有的是时间来恢复,可我们等不及。就算人类没在灾变中直接陪葬,等地球恢复完了,人也该没了。
而如果不考虑“保护我们自己”这个因素的话,保护其他野生动物的动机似乎也变得不充分了。人类的捕杀直接或间接导致了猛犸的绝灭,这件事情应该责怪人类吗?但如果这是人类的错,三叶虫绝灭又是谁的错呢?我们是不是应该要求硬骨鱼考虑一下三叶虫的感情和生存权?恐龙经受不住小行星撞击而绝灭了,这又应该怪谁呢?怪恐龙自己还是怪小行星?一种生物适应不了小行星的撞击,另一种生物适应不了人类的出现,二者究竟有什么本质区别呢?
在一个外星智慧看来,也许是这样的:如果人类把猛犸象杀光了,那是猛犸象缺乏像蟑螂那样的适应力。如果人类因为滥杀生物导致自身毁灭,那是人类过于愚蠢,活该倒霉。如果人类通过保护其他物种,使自己得以延续,这就很聪明、很高瞻远瞩了。
保护的方式:
顺其自然or人为干预
然而,物种存活与否,以人类的阅历确实太难判断了,毕竟我们对这个世界的了解还十分浅薄。在难以具体讨论时就诉诸抽象,有了这种常见的思维习惯,很多时候我们就会说:动物保护不仅仅是为了物种本身的存活,而且是顺应(某个不可捉摸的)自然规律。违背自然规律是会产生不良后果的,这个总该没错吧……
顺应自然,听起来很美好,但实践中却根本无法执行。自然界的绝灭是一直存在的,大灾难时有绝灭,平时也有绝灭。那么,假如有一个本来要绝灭的物种被强行挽救回来了,这算什么情况呢?这个过程中是不是损伤了其他本该繁盛的物种的利益呢?动物之间是有利益冲突的,比如流浪猫的繁盛通常会给野生鸟类带来严重的伤害。不管这样做好不好,这显然是对自然界的严重“扰乱”。
那么不扰乱,该绝灭的让它们绝灭行不行?问题又来了——谁该绝灭呢?你不作为,就会有其他的人类活动影响,而这些活动影响是永无可能被完全抵消的。大熊猫的地位至今也没争出个所以然,它们在野外天然栖息地的生存能力极强,完全不用人担心,真正的问题在于栖息地本身遭受了严重的人为破坏。可是,栖息地本来就是会因为气候变化而改变的,如果人类文明从来没有存在过,大熊猫会不会因为自然的气候周期而遭受危险呢?没有人类的话,它们会在什么时候绝灭?绝灭之前会不会产生新的物种?没有人知道。
所以,实际中的野生动物保護原则其实就一句话:尽可能维持现状(包括恢复到以前的状态)。
保护的投入:
撒胡椒面or有的放矢
现实中野生动物保护的最大困境不是环境伦理,而无一例外在于资源不够。有限的资源如果像撒胡椒面一样平分给每个物种,大概会一事无成。残酷的现实使得野生动物被迫分出了不同的等次,我们会优先把资源投给那些花费小、意义大的野生动物。
生态学上的关键物种肯定更值得我们去付出,因此,出现了两个保护生物学里专属的概念:伞护种和旗舰种。
所谓“伞护种”,本身不一定有多大的生态学意义,但它们所需要的生存环境能覆盖很多其他物种。只要有人出钱保护了它,就能连带保护很多别的物种。
而“旗舰种”甚至连生存环境这个要求都可以放宽,它的基本标准严格来说只有一条:能卖萌,能招人喜爱,能吸引眼球,能拉捐款。如果能同时满足伞护种的标准那就更好,若是连带还有民族象征、国家特色等等,那就近乎完美了。大熊猫也因此成为迄今为止最完美的旗舰种:它足够奇特,还算珍稀,萌起来天下无敌,并且还相对容易圈养,也能胜任伞护种的角色。
经常有人质疑为什么要花那么多钱保护大熊猫。确实,大熊猫相对来说得到了更多的重视,但大熊猫本身的宣传意义、对川滇一带整体生态保护的意义也是确实存在的。不可能拯救每一个物种,但总应该努力争取更多的人,拯救更多的物种。客观情况如此,我们只能把某些物种放在优先地位,把资源相对集中在有意义的领域。
我们不得不据此对资源的安排进行取舍。一些保护者太过执著于动物个体,执著于虚无缥缈的“所有动物的利益”,或者某个不能明确表述的“自然规律”,以至于花大力气为某些其实并不濒危的生物摇旗呐喊。我不能说他们一定错了,只能提醒他们,这些资源本可以用到更有价值的领域里去。
(郭巍摘自《科学与文化》2012年第3期,图选自岭南美术出版社《造型艺术图典》一书,哥斯顿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