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会计监督实现十二五”良好开局
——2011年全国会计监督工作总结交流会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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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各级财政部门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真抓实干,推动会计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实现了“十二五”时期会计监督工作的良好开局。对保障性住房、日化、资源能源等行业进行了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不断深化,会计监督检查和公告力度不断加大,社会影响进一步提升;国际会计监管合作取得新突破,欧盟于2011年1月份宣布认可中国审计监管等效;会计监督检查与经济社会发展联系更加紧密,为稳物价、调结构、保民生发挥了积极作用,服务经济结构战略调整和财税体制改革的基础作用更加突出。回顾这一年的工作,各地各级财政部门在会计监督工作中的探索可圈可点,亮点纷呈。
保障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是财政监督工作的灵魂,会计监督在保障财税政策执行、促进经济结构转型、服务保障民生、深化改革开放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2011年各地财政部门以“稳物价、调结构、保民生”为主线,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服务财政管理和财政改革大局,以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为检查重点,充分发挥了财政监督促进改革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收到了良好效果。
如,贵州省财政厅在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把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行业、部门和单位作为检查重点,如民政部门、社保部门、建材部门、医疗机构、供水公司等;湖南省各级部门统一部署,上下联动,通力协作,围绕国家宏观调控和财税体制改革,选择财政政策重点扶持的基础设施、能源交通、节能环保、房地产、地方融资平台等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再如,河南省商丘市财政局围绕宏观调控重点和财税体制改革,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检查力度,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财经纪律,重点选择了城建企业作为检查对象,并结合财政管理和改革的需要对行政事业单位特别是医院、学校等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
还有部分专员办,结合派驻地区的特点,充分发挥就地监管的优势,在服务大局中充分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如,山西省是全国资源依赖性经济的典型代表,山西专员办结合本省依托煤炭支柱产业的实际,紧密围绕财政中心工作,加大对重点煤炭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力度,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北京专员办突出首都地域特色,服务国家宏观调控,探索确立了总部监督理念,把总部设在北京、社会普遍关心、财政部关注,以上市公司为主和入选世界500强的企业作为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重点,积累了一定的总部监督经验。近两年,为配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该办在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围绕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财政中心工作,按照财政部的部署,结合北京的实际情况,将四户检查对象全部确定为房地产企业,并重点关注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企业,体现检查工作规模效应,积极服务宏观调控大局。
一直以来,我国会计监督工作都面临人少事多与监督对象 “点多面广”的矛盾,整体监督效果不理想。随着财政部构建“大监督”机制理念的提出,各地采取上下联动、综合监管的方式,“大监督”理念在会计监督工作中得到了较好的实践,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效果明显。
上海专员办以会计监督为切入点,综合推进其他财政监督工作。一是推进财政综合监管。一方面,在日常监管中,通过收集预决算报表、分析报表数据等,对基层预算单位实施非现场监管,同时为专项检查提供线索。另一方面,在专项检查中,通过查阅报表、会计账簿,关注预算经费相互挤占、扩大预算支出范围、虚列支出等方面的问题,以及会计核算方面存在的问题,将会计监督与基层单位预算、资产、财务监管有机结合,积极推进专员办的财政综合监管试点工作。二是推进金融监管。在对金融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通过查阅报表、会计账簿,关注核算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关注金融企业财务规则的执行情况、关注呆坏账的核销情况、关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情况等,将会计监督与控制风险有机结合。三是推进税收监管。在开展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时,还关注企业兼并、资产重组、转让过程中的税收情况,关注非税收收入缴纳情况,关注税务部门税收征管质量情况等。将会计监督与保证财政税收安全、完整有机结合,积极推进专员办的税收监管。该办还通过移送、抄送、通报等方式,加强与地方纪检、财政、税收、国资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充分运用好监督检查成果,积极践行“大监督”理念。
贵州省财政厅在开展会计监督工作中坚持“四个结合”:强化会计监督与财政专项监督相结合,强化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相结合,强化全省上下联动检查与市县自主检查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与促进管理相结合。在实施会计监督过程中,把会计监督同财政收入监督、财政支出监督、资产监督、绩效监督等其他财政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双向延伸”,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强调选取社保、民政、抗旱救灾等涉及民生资金的单位开展联动检查,由省财政厅统一布置、上下联动对某一行业进行集中检查,大部分检查项目由各地自主选择,有利于市县根据当地情况灵活掌握,把当地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纳入检查范围;坚持“寓服务于监督之中”,积极与被查单位沟通,将良好的服务融入到检查中,构建和谐监督关系。
江苏、浙江、天津等地专员办及四川省财政厅通过科学创新,丰富了会计监督内容。如,江苏专员办积极践行“大监督”理念,结合会计信息检查,对公司申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项目情况一并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总结同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动监管,形成全省会计监督“1+3”工作机制的经验,继续与相关监管部门联合检查,重点对相关事务所的分所进行联合检查,加强交流互动,放大工作成效;浙江专员办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探索“区域联动”(集中在某一省、市,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检查)和“系统联动”的监督模式(对某一行业上下联动检查,由一个专员办负责查总部龙头,其他专员办负责查分支机构,总分结合或确定一两个行业,结合上下游产业链,全国专员办联合行动,集中检查);四川省财政厅采取省、市、县“上下联动”的模式,会计师事务所检查采取部分与省注协“联合检查”的模式,实现“五个统一”,将会计监督与各种财政专项检查紧密结合,主动与厅预算编审中心、国库处、农业处、经建处、投资处、非税处、票据中心沟通联系,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融入了处室管理的相关内容。
又如,天津专员办科学创新,逐步完善联动监督机制。一是充分利用市证监局、注册会计师协会等机构的力量,通过年初的工作计划联席会议、年中的情况交流座谈会、年底检查情况总结会等形式,加强沟通联络,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注重与地方财政监督机构联合检查。自2009年开始,天津专员办与天津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分局在会计监管方面采取联合检查,取长补短、相互学习,联动监督机制日益完善。
创新层出不穷,检查硕果累累。创新检查方式,是2011年会计监督工作的又一大亮点。财政部驻各地专员办和各省财政厅勇于创新,积极探索,会计监督工作遍地开花。
如,浙江专员办在开展检查过程中,突破以往主要从会计责任到审计责任的检查流程,采取了“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双向检查模式,采取以现场审核为主,延伸企业为辅的检查方式,使检查内容更丰富,覆盖面更广,提高了检查能力;四川专员办针对特定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检查组、被检查企业和签字注册会计师在一些重要事项上存在的分歧,采用专家咨询方式予以解决,提高了工作质量,降低了行政风险;福建专员办积极探索证券资格事务所分级分类监管,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个体差异,对会计师事务所风险进行动态性、预警性和差异化的监管,对改进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效果具有积极意义;上海专员办以会计监督为平台,通过整合监管资源,创新检查模式,采用办内联动的方式,提高会计监督的成效。通过事务所执业质量与企业、金融企业和收入监管重点户的双向延伸检查的方式,扩大了检查覆盖面。
此外,湖南省财政厅和四川省财政厅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方式,突破检查“瓶颈”。湖南省财政厅针对多头监管、重复检查的问题,提出要完善以专员办、审计、监察等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制度,强化监管效能。四川省财政厅多管齐下,一是拓宽内容,服务财政中心工作。为推广公务卡改革,检查了公务卡使用;为防止财政收入流失,摸清单位收支规模,检查了非税收入;为规范票据管理,检查了票据使用。二是建立 “人员库”,储备检查力量。该省制定《聘用专业人员参与财政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建立了专业人员库,通过“评、审、定、聘”四个环节,确定了一批执业操守好、业务水平高、了解行政执法程序的注册会计师入库,凡聘请人员参加检查均从库中选择,从而为财政检查储备了专业力量,更好地发挥了社会审计在财政检查中的作用。三是开展“回头看”检查,对前一年给予行政处罚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 “回头看”检查,跟踪到底,巩固检查成果。
会计监督必须坚持以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财政管理为核心,重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会计监督的作用不仅在于纠偏和惩戒,更重要的是将监督的外部力量内化为企业自觉规范的意识。为此,不少财政部门开始转变观念,拓展检查深度,变监督为服务,会计监管水平得到较大提高。
浙江专员办看重企业的自律意识,关注企业的查后整改情况。在检查过程中着力增强企业管理层的规范意识,着力帮助企业加强制度建设,着力提高企业财会人员话语权。检查后重视企业整改情况,通过回访评判企业在整改过程中是“头痛医头”、“就事论事”,还是着眼长远,举一反三,并以此作为检验检查成效的重要标准,不断地改进监督工作。从回访效果看,该办做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江苏专员办采取查帮结合,指导培训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规范执业。为促进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全面提升审计执业质量,该办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对证券事务所的行政监督工作,查帮结合,以切实贯彻寓监督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四川财政厅始终树立寓监督于服务的理念,以监督检查为手段,以规范经济秩序为目的,做到“一查二纠三整改四处罚”。一方面,不放过一丝问题,保证执法的公开公平公正;另一方面以惩处少数、教育多数为出发点与被查单位充分沟通,让其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寓教于查,督促其纠正错误、认真整改。
天津专员办转变观念,树立“服务为先”的理念。一是抓重点,紧贴财政发展改革需要。每年在确保完成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天津市地域特点和实际情况,突出本地会计监督工作重点,精准选户,取得了较好效果。二是重调研,促进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提升。不单纯追求检查了多少家单位、查处了多少问题,而是在查处问题的同时挖掘问题发生的原因,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帮助被查企业提升财务管理能力。三是善筹划,着力提高事务所执业质量。注重提前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方案,尝试建立证券资格事务所监管网络,建立专员办与证券所的双方联系人制度,点对点,人对人,沟通联系进一步加强,行政监管工作在推动证券所提高执业质量方面的作用日益增强。
民营经济已经成为我国国民经济中最具活力的新的经济增长点,部分省份在会计监督中还注重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引导与规范。如,黑龙江省财政厅针对民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民营企业财务管理的措施:一是加大宣传执行 《会计法》、会计制度等会计法律法规,建立企业负责人学法守法的监督考核长效机制,并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广大会计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二是加强对《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宣传力度,以提高企业对内部控制制度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三是改进财政部门财务监管手段,加强民营企业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提高监管效率。以优化民营企业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其财务管理水平,促进民营企业健康稳步发展。再如:宁波专员办提高民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的真实性、完整性,重在规范引导。一是不断完善和规范私营企业相关制度,堵塞漏洞;二是完善和加强民营企业的内部治理结构,防止流于形式;三是有序引导民营企业自觉执行国家的财政法规,加大违法成本;四是为民营企业创造公平竞争平台,促进其规范经营。
会计监督的基础建设关系到财政监督的整体发展,按照财政管理 “双基”建设的要求,上海、江苏、天津等地专员办和山东、贵州、湖南等省市财政厅(局)不断完善会计监督制度,规范检查程序,强化和完善会计监督工作基层基础建设,推动会计监督科学化精细化。
上海专员办和贵州省财政厅通过规范检查流程、细化检查程序来加强基础建设。如:上海专员办将检查流程细分为检查选户、检查取证、审理复核、处理处罚、整改回访、约谈提醒等环节,每个环节都要求对照财政部和专员办制定的办法执行到位;贵州省财政厅在检查过程中,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范检查程序,对每个检查项目,在实施检查前,提前三天送达财政检查通知书,确保回避事项的落实;检查过程中,明确要求检查组牢固树立依法行政和规范程序的意识,高度重视检查证据的搜集和工作底稿的填制,就相关事宜的认定、描述与被检查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对每一项会计违法事实的认定都经被检查单位确任;在检查结束后对检查组提交的检查报告、工作底稿等材料,进行仔细审核,认真征求被检查单位意见,及时作出检查结论。
江苏专员办、天津专员办、山东省财政厅、湖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商丘市财政局等以建立健全相关检查制度为基础,推动会计监督向科学化精细化迈进。如:江苏专员办注重报告制度,为提高检查的有效性,在检查中强化报告制度,检查组发现重大问题和疑难问题及时向报告,统一研究解决方案;山东财政厅制定出台了《山东省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考核办法》,对市级财政部门财政监督机构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开展、质料报送、检查成效和工作创新等情况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规范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行为,会计监督工作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不断提升;商丘市财政局注重查前公示和查后公告,通过财政部门门户网站进行查前公告,将检查单位、检查依据、检查对象、检查时间、检查范围、检查内容和重点等信息予以公示。检查过程中,要求检查组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资料保管等制度,同时严格执行“四不准”原则,树立财政干部廉洁的好形象。
再如:天津专员办采取“三大步骤”强化基础,完善各项会计监督制度。一是完善“查前调查”工作机制。设计了基本情况表、子公司情况表等共8张表格用于搜集查前调查信息,建立了被查企业数据库。充分利用各项信息资源,设立了监管范围内的证券资格事务所信息资料库。二是完善财政检查制度方法。进一步完善了《天津专员办聘用中介机构人员办法》、《天津专员办做好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督工作的落实方案》、《天津专员办关于企业填制查前调查表的通知》等,为依法监督、有效监督提供了制度保证。三是完善“查后跟踪,定期走访”制度,不定期对已查企业的整改情况和会计信息质量开展回访,防止“错误重犯”,有效巩固会计监督成果。
湖南省财政监督检查局则与湖南省财政厅会计处、省注协加强沟通协调,严把“入口关”,并严格监督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活动,防止出现重审批、轻监管等现象,进一步完善行政监管为主导、行业自律为基础的监管体系。并建立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行政监管信息档案制度和注册会计师诚信档案制度,注册会计师的诚信状况与申请开设会计师事务所或者成为事务所股东的审批挂钩,加强对其执业情况的实地核查。
经济发展和财政改革的推进对财政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对日益复杂的监督环境,信息化建设将成为财政监督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在近年来的会计监督中,部分地区已经尝到信息化监管的甜头,通过加强软件培训,加大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软件在监督工作中的应用,有效提高了检查效率,为会计监督工作注入了新动力。
自2009年开始,天津专员办在会计监督工作中全面使用财政部门会计质量检查软件,结合具体操作研究制定了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加强同软件公司技术人员沟通交流的同时,着力加强了对检查人员的培训力度,通过熟练使用检查软件,提高了会计监督工作的效率和质量。而厦门专员办在2011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中,全面使用了财政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软件小组作业版。通过熟练使用检查软件的多账簿分析功能、科目图形分析功能、对方科目分析功能,切实起到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检查成效的作用。
同时,还有专员办将软件培训与实战检查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检查软件的应用。如,山西专员办通过强化培训、实战演练,大幅提高了检查工作效率。在对某大型集团公司开始正式进点检查前,为检查人员安装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专用软件,并将被查单位的数据提前采集安装好,举办软件使用培训班,实战加培训,效果非常明显,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浙江专员办不断深化检查软件的应用,尤其是注重运用软件的分析、筛选和汇总功能,提高检查分析、判断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高了检查效率和检查质量,进一步规范了检查流程。湖南专员办充分利用财政监督软件中《会计师事务所检查指引》的集成模块,依据检查模块进行合理分工,工作标准规范、工作程序严谨得到了事务所的高度好评。利用财政部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软件强大的数据采集功能,在现代投资的会计质量检查中能够对不同的财务软件应对自如。江苏专员办针对检查软件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借鉴审计署派出机构的做法,配备专业化人员,成立信息化小组,提升检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以适应快速发展的会计监督检查工作需要。
湖南省财政厅注重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利用“金财工程”,创建会计监督网络平台,改造升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软件功能,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网上业务报备制度,充分利用报备信息开展日常监管工作。同时,研究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和执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逐步实现会计师事务所分级分类监管。
(本栏目责任编辑: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