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珍 孟国祥(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江苏南京,210029)
江苏革命遗址的保护和利用
于 珍 孟国祥(南京医科大学医政学院,江苏南京,210029)
革命遗址是中国革命历史的实物见证,是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载体。革命遗址包括重要机构旧址、重要历史事件及人物活动地、革命领导人故居、烈士陵园、纪念设施等。为发挥革命遗址的教育功能,人民政府在许多革命遗址和纪念建筑物的基础上建起了专题性的博物馆、纪念馆。如南京在雨花台革命烈士殉难处建立雨花台烈士纪念馆。90年代初,全国各地的革命纪念馆约占全国博物馆总数1/3左右。[1]为加强革命遗址的保护与利用,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与繁荣,2010年6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史工作的意见》要求开展革命遗址普查,切实保护重要党史遗址和革命烈士纪念设施,统筹党史纪念场馆建设。本文结合江苏革命遗址普查工作,就增进革命遗址的保护与利用提供自己的浅见。
江苏历来富有革命传统,无数仁人志士为中华民族的发展进步贡献了力量和生命。江苏因其在全国政治经济文化上的重要地位,成为中共最早建立组织并开展革命活动的地区之一。早在1921年5月以前,南京已有党的早期组织活动。张太雷、恽代英、瞿秋白等革命家出生于江苏,并在此开展革命活动。1930年,中共领导组建的红14军,在南通等地开展土地革命。1937年前,中共南京市委虽遭受8次破坏,但屡次重建并发展起来。南京的国民党五大监狱成为囚禁和迫害革命志士的集中地,雨花台则成为最大的革命烈士殉难地。抗战时期,华中抗日根据地有大半在江苏。解放战争时期,江苏又成为中共争取和平民主、与国民党反动势力决战的战场。因此,江苏大地留有丰富的革命遗址。据统计,南京市革命遗址有206个,无锡市有108个,徐州市有146个,常州市有45个,等等。[2]
目前,江苏一些革命遗址建了纪念场馆,如南京中共代表团办事处旧址、八路军驻京办事处旧址、溧阳水西村新四军江南指挥部旧址等;或立碑纪念,如南京晓庄革命烈士纪念碑、恽代英烈士纪念碑、苏南(溧水)反顽战役阵亡将士纪念塔等;[3]或将革命领导人重要活动地和故居列入遗址,如周恩来故居、张闻天故居、秦邦宪故居、吴亚鲁革命活动旧址等。江苏一些著名革命遗址成为国家级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红色旅游点。如,梅园新村纪念馆、雨花台烈士陵园、周恩来纪念馆和故居、常熟市沙家浜革命历史纪念馆等,发挥了很好的教育功能。
江苏重视对革命遗址的保护,但也不尽如人意。据统计,革命遗址南京市有206个,现存128个,损毁78个;徐州市有146个,损毁20个;常州市有45个,损毁4个。[4]究其原因,有的年代久远,加之自然灾害等因素,致使一些遗址自然损毁严重或不复存在。如两浦工人二七大罢工指挥所旧址、新四军第一支队指挥部旧址等,若不尽早修护,必将产生历史的遗憾。一些遗址随着城市发展被拆和改建,如中共江南特委、中共无锡县委机关驻地旧址因城市改造被拆除。[5]常州市曾在陈巷桥伏击战旧址立碑,后因修建省道,旧址损毁,石碑被弃公路旁。
江苏革命遗址的保护状况,与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有关。江苏在城市的遗址损毁不多,辟为纪念馆的、成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革命遗址保护得较好,在旅游文化景区的遗址也能得到好的保护。而在经济文化不发达的农村,那些规格不高、没有明显经济效益的遗址,则难以得到重视,或因缺乏经费的支持或因无人管理而荒废。
遗址所有权属不一,使用管理多头,也影响了遗址的保护与利用。调查显示,江苏革命遗址所有权属包括各级政府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社团所有、无权属单位等类型。管理上有的属各级政府部门,如新四军第一支队司令部因在乾元观而属宗教局管理;有的属企业、部队、学校、社区管理;有的因产权属私人所有,而无法干预居民对遗址的改建或拆毁。一些重要的遗址和纪念设施实行条管,或有专门的管委会管理,经费独立。徐州地区多数革命遗址普遍存在有关部门各管一块的现象,宣传部门只管审定,民政部门只管烈士纪念,史志部门只管史实普查。[6]权属多元、管理体制不顺,管理责任不清,势必增加管理与保护的难度。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江苏革命遗址保护与利用,笔者建议如下:
1.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保护意识。少数地方领导没有认识到革命遗址的重要性,未能将遗址的保护利用放到应有的位置加以重视,部分群众对其历史价值与现实意义不甚了解。其实,革命遗址不仅是当地革命斗争史的见证,也是促进地方社会发展的宝贵资源。当前,要从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战略地位提高对革命遗址价值的认识。认识到位,是解决遗址保护问题的前提条件。
2.建档立法,规范管理。鉴于革命遗址的不可再生性与重要性,对现存所有遗址要详细登记,征集文字、图片、影视的资料,进行档案管理。可以出台革命遗址的保护法规,明确革命遗址的属性、类别与保护职责。此次普查发现,由于以前对革命遗址及其分类定级没有明确界定,不少遗址被人们忽视而未能得到保护。保护法规还应对管理职责、管理主体、人员配置、经费投入以必要的规定。
3.理顺关系,明确管理主体与责任。针对目前多头管理、多级管理,管理权限分散,管理责任不明确等问题,政府需要统一认识,研究统一与分级管理的实施办法。可以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确定一个责任管理主体,统管革命遗址工作。科学制定遗址保护与利用规划,完善保护的体制与机制。
4.正确处理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保护的目的是为了利用,合理的利用有利于保护。鉴于革命遗址的作用主要是教育功能与社会效益,因此,革命遗址的保护与合理利用工作要立足于受众量的扩大与教育效果的提高。这样,才能获得政府更好的支持。
目前,除大型革命纪念馆外,多数革命遗址的宣传教育形式单一,仅仅陈列展示,未能将历史传统教育与现代科技有机结合起来。要重视革命遗址档案文献的收集和利用,运用现代手段妥善留存、整理和开发、传播。南京市党史办利用革命遗址的相关档案文献等资料,拍成7集专题片《触摸我们身边红色印记》,江阴市周庄镇将该镇革命遗址与烈士事迹拍成电视片《为有牺牲多壮志》播放,产生很大反响。
革命遗址和纪念馆要加强科研队伍建设,要以新的、符合时代要求的研究成果献给观众。重庆市红岩纪念馆目前有专门研究人员30余人,发表了诸如《忠诚与背叛》这类信仰教育的论著。雨花台烈士纪念馆的研究人员,利用烈士书信、审讯记录等档案文献,撰写关于烈士的价值观、爱情观的读物,还原烈士鲜活生动的形象,使教育更贴近生活。
有条件的地方,可将较重要的遗址作为专题纪念馆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来建设,藉以提升保护的力度。也可以和开展红色旅游结合起来,既提高红色旅游的质量和水平,又能运用红色资源促进文化建设。
在政府加大财政投入的同时,还应探索社会多元的遗址保护的筹资渠道。遗址管理者也可以运用自身独特的精神文化资源,精心打造文化产品,反哺革命遗址的保护事业。如重庆的红岩纪念馆从2004年起,以歌乐山革命纪念馆和红岩革命纪念馆为依托,整合重庆红色文化资源,成立“红岩联线”,随后推出红岩革命纪念馆大型艺术景观《红岩启示录》,再现中共中央南方局在重庆艰苦奋斗岁月。当年,观众参观量增加20%。2005年参观人次突破300万,经济效益超过1000万元。面对纪念馆取消参观门票的压力,红岩纪念馆联合重庆的11个纪念馆组成了重庆红岩联线文化发展管理中心,利用红岩这条主线,发掘革命遗址的文化资源特色,在保障旅游业健康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开发游客需要的相关产品、相关项目,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如剧团),形成产销一条龙的旅游产业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给予革命遗址保护工作以有力的支持。
注释
[1]《中国国情大辞典》,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8月。
[2][4]中共江苏省委党史工作办公室编:《党史资料与研究》2011年第1辑,第159-199页。
[3]《南京人民革命史党员干部读本》,中共党史出版社2011年,第144页。
[5]无锡史志办公室:《无锡市革命遗址普查报告》,《党史资料与研究》2011年第1辑,第189页。
[6]徐州史志办公室:《徐州市革命遗址普查报告》,《党史资料与研究》2011年第1辑,第201页。